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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三集光耀之地 神族之謎(六)之帶頭大哥 文 / 螞蟻工

.    第九十一章神族之謎(六)之帶頭大哥

    尼采終於把手又是重新伸了出來,只見他手裡拿著一隻盤狀的物體。林慕新伸手接過,那盤狀物體卻是入手沉重,小小的體積,竟是有著幾十斤的份量。只是,全身都是黑乎乎的,林慕新試了幾下,實在是看不出這個東西有什麼功用。

    「難道,帶頭大哥就是讓你把這個東西帶給我的?」林慕新不確定地問道,「是不是還有別的東西啊?比如盤古幡,杏黃旗什麼的?」

    「沒了,你說的什麼盤古幡,杏黃旗是什麼玩意?」尼采問道。

    林慕新暗暗尋思,那尼采好像是神佛一般地把那不知何路神仙的帶頭大哥供著,帶頭大哥吩咐下來的事,當不會造假。那黑乎乎的圓盤肯定是帶頭大哥叫他給我的,只是,自己卻是實在看不出來這個圓盤究竟有什麼用。

    憑林慕新的臆測,那帶頭大哥肯定是以前在洪荒中有**力,大神通的人物,多半也是金仙或是准聖人之類的人物。他留下的東西,定是件法寶,說不定還是先天法寶。

    自己拿著這個先天法寶,就可以縱橫沉淪大陸,再也不怕那什麼狗屁神的來囉嗦。帶著莉莉絲、安吉莉娜還有舒惠公主逍遙,嗯,把黛莉斯也帶上吧,畢竟自己也是答應過人家的。

    林慕新把黑色圓盤仔仔細細地用衣袖擦了擦,又是珍而重之地把它放在最貼身的衣服裡,貼肉放著,倘若掉了,也可以立刻感應到。

    尼采見他把東西收入懷中,長長地噓了口氣,道:「既然已經把東西給你了,帶頭大哥交代我的事情也算是完成啦。嘿嘿,我也可以放心地去了,這麼多年活下來,可真是無聊啊。」

    林慕新想起這個老傢伙已經是活了兩萬年的人了,奇怪地問道:「前輩,我曾聽說人類的生命有限,即便是到達了魔導師的級別也只能活個三百多年,倘若是要再活下去,就只有把自己變成死靈法師了!可是,我看你的樣子……」

    「不錯,人類的平均壽命只有一百年而已。即便是到達魔導師的級別也只不過是增加了兩百年的壽命。可是,倘若可以再進一步,到達七階,也就是法神的級別,那死不死可就不是別人可以說了算了的,生命完全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林慕新心下恍然,原來只要達到了法神的級別就可以長生不死了。只是,看這個老頭的樣子,皮包骨頭似的,長生不死也不能長生不老啊。

    尼采看了林慕新一眼,笑道:「所謂的長生不死也只是相對的,人生在世,誰又可以長久不變呢?不過,我看你已經得到了那個東西又是已經到達了六階的級別。嘿嘿,就算是你無法窺到七階的大道,這萬把年還是可以活的啊!只是,可憐這個東西,伏羅蘭特他們已經謀了一萬三千多年了。最終機關算盡,還是給他人做了嫁衣裳啊!」

    林慕新奇道:「前輩,你既然說神族已經被你們封印進了深淵,那這個沉淪大陸怎麼還會有光明神他們?怎麼還會有光耀之地?」

    「光明神麼?哼——」尼采把眼光看向了木屋的一邊,似乎要穿過這個木屋,一直到達大陸的盡頭一般,「伏羅蘭特自封為光明神,可是,真正的神卻是被他們封印起來的呢。兩萬年過去了,我還真是想看看他們現在的這個樣子。哼,在大陸上掀起這麼多血雨腥風,他們還真以為自己是神了!」

    林慕新點頭道:「原來,現在的光明神他們就是當年那個大陸聯盟中的高手啊!」他忽然臉色一變,「兩萬年前的高手,到現在還沒有死,那他們豈不是已經都是到達了……那個級別了麼?」

    「法神!」尼采又是哼了一聲,「法神是這麼容易就可以晉陞的麼?如果這麼容易的話,他們也就不會把阿姆斯特朗封印一萬三千年了。如果不是想要得到阿姆斯特朗的神格,那個大陸上最後的神族早就被他們殺死了一萬次了!他們用這些旁門左道的邪法延長自己的壽命,到頭來最終還是一場鏡花水月。」

    說到這裡,尼采看了一眼林慕新,道:「你得到了那個東西,是你的緣分。當日,那天空中的巨眼開光,我就知道,你已經完全掌握了那個東西了。可是,伏羅蘭特他們可不像你想像的那麼簡單。在神域,也就是現在的光耀之地,還遺留著不少瑪雅神族的法陣。他們當日也得到了全部瑪雅神族修煉魔法和鬥氣的法門,雖然還沒有到達法神的級別,恐怕也是相差不遠了。嘿嘿,你的茶涼了。」

    林慕新端起茶杯,那茶水竟又是沸騰起來,有滾滾的煙氣冒了出來。林慕新知道是尼采使用神乎其技的火系魔法瞬間加熱的,也不在意,淡淡地喝了一口,但覺入口有微微的苦味又帶著點鹹味。不禁皺眉道:「這個是什麼茶,怎麼會是這個味道?」

    尼采嘿嘿笑道:「這個茶水可不是用普通的水燒的,而是每天早上採集這片森林中的露水燒製而就。那天,在神域之中,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的瑪雅神族。瑪雅神族的血液是金黃色的,當日金黃色的血液幾乎染滿了整個神域的每一寸土地。所有的地方都是一層金燦燦的顏色,好像是鍍金一樣,甚是好看吶!而這裡的露水也是秉地氣而生,嘿嘿,也是淡淡的金黃色呀!」

    林慕新「噗」一聲,把口中的茶水噴出,又是大聲地乾嘔了幾下,怒道:「你怎麼給我喝那個東西!呸,幾萬年了啊,都變質了,怪不得有一股嗖味!」

    尼采也不在意,道:「小子,你當真是暴殄天物!這麼好的東西,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喝上一口,也喝不到呢!」他見林慕新不信,「你深吸一口氣看看!」

    林慕新依言吸了一口氣,但覺臟腑間順暢無比,全身清爽,好像是洗了一個熱水澡一般。

    「我看你臟腑間淤氣堵塞,這幾日應該是連場大戰,沒有好好休息過。你雖然天賦異稟,身體堪比龍族。可是,長此下去,難免不利於修煉魔法。所以才給你喝那杯茶水,瑪雅神族雖然可惡,但他們的血液可真是有著神效的,活血化瘀,養氣活血。要是一個六階以上的瑪雅神族的鮮血給一個普通的六階以下的人類喝了,他的級別就會當場提升一個級別。」

    他見林慕新一把搶過那茶壺,連忙說道:「你已經是六階以上的級別了,喝再多也是沒用的啊。啊,你是要給那小女孩和食人魔喝啊?」

    林慕新笑嘻嘻地說道:「還有麼?嘿嘿,別小氣嘛,都拿出來算了,我可以用東西換的,比如魔核怎麼樣?我可是有好多的魔核呢!」

    尼采搖頭道:「可惜這個茶水可不是瑪雅神族身上流出來的血液,經過幾萬年的稀釋,血液的濃度已經大減。現在喝了最多也是強健身體,增加些魔力而已。不過,你倒是可以給他們喝點,無論是修習魔法還是鬥氣都是大有好處啊!」

    他又頓了一下,道:「你看這裡的大樹長得這麼高大,就是因為常年吸收土地裡殘留的血液啊。好了,該說的,我都已經說了。我會讓咕嚕,哦,也就是這隻小魔獸帶你們出去的。小子,以你的資質,總有一天會達到法神的級別的,前途無限啊。」

    「不,我有事要找光明神他們,你可以帶我們一起去麼?」

    「胡鬧!」尼采怒道,「你去找伏羅蘭特他們幹嘛?你剛剛聽了我講的,也知道他們不是真的神了。難道你想過去,讓他們把你解剖了,來研究你的怎麼得來神格的麼?」

    「他們抓了我喜歡的女人,我要過去讓他們付出惹我的代價。哼,我可不是好欺負的!」林慕新狠狠地砸了一下地面。

    「老實說,你和帶頭大哥還真是相像啊。可惜啊,你現在去那只是送死。伏羅蘭特的力量可是遠遠超過你想像啊!當日,雖然神域裡的瑪雅神族被封印進了深淵。可是,大陸上還遺留了不少神族的強者,是伏羅蘭特他們花了幾千年的時間一一將其誅滅!並且,還把強大的龍族驅逐出大陸,讓它們只能窩在一個小島上。阿姆斯特朗厲害吧,號稱雷神,可還是被他們封印了。」

    尼采又是一聲歎息,「你還是走吧,神域不是現在的你可以去的地方!」

    林慕新的眼珠轉了兩轉,笑道:「或許真的如你所言,我的力量還不足以與光耀之地那幫自封的神祇抗衡。好吧,你把我的夥伴們找回來,我們就離開這裡吧,或許在幾萬年後我們還會相見。」

    尼采直起身來,慢慢地走向了木門外。林慕新見他陀著走路的背影,步履蹣跚,卻是誰又能想到,這個看似一陣風就可以刮倒的老頭子竟然是傳說中的法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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