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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忠義堂 第一百四十四章 痛苦的記憶(下) 文 / 水木四

    胡奮沒法子啊,除了低頭還能怎麼樣?這不,打胡奮的人又羅列了胡奮的證據:「給玉米鋤草故意鋤掉玉米苗,是不是你幹的?還有,偷吃一小截掉在田地上的生蟲的爛蕃薯也是你幹的!你認不認罪?」

    似此,胡奮除了認罪還能有什麼法子呢?而且他也是個英雄,就知道是一人做事一人當,雖然因為不小心鋤草時,鋤錯了那顆剛長出來的沒多大的玉米苗是純屬意外,可是對於他這種批鬥對象就是大錯和大罪了![|com|]

    而吃爛的生蟲的蕃薯,你不吃,它遲早也是爛在地裡的,畢竟都已經是生蟲了!要不是餓得慌了,誰會去吃啊!可是呢?作為「罪人」也是沒有資格擅自吃的,除非得到批准,沒有得到批准,吃了,被發現,那你就得受罰了,誰叫你是階級敵人!

    「認罪!」胡奮也只好是認罪了,他現在除了認什麼法子也沒有,他不想死,他記得自己師父臨終前把一把畢生心血所著的書,他可不能讓其失傳了,現在他不能死,一定要把這本書給一代代地傳下去才行,所以胡奮認為不能死,一定要活下去才行,這就是他忍辱偷生的原因,不想有負於師父所托。

    「這就對了!你們還想復辟資本主義,仍舊回到原來的舊社會,好繼續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嗎?癡心妄想!你們只有老老實實向革命的人民低頭認罪!」這是批鬥者呼喊的。

    能得批鬥者說這就對了,語氣柔緩,那麼就是要少受些苦了,怎麼會不值得開心呢?這不,其他挨批鬥的人不由都看著胡奮,眼中儘是羨慕之色。

    也有父子父女劃分界限的,這些兒子和女兒都是為了爭當所謂的「可教子女」,為了少受或不受批鬥,就不得犧牲自己的父母了!唉!人啊!是啊!人都是自私的!

    更有甚者,當自己的老父親承受不住折磨,『自殺』了,這位「可教子女」就會在自家門前開了批判會,帶頭高喊:「畏罪『自殺』、死有餘辜!」「畏罪『自殺』就是自絕於黨、自絕於人民,死後就是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

    好!言歸正傳,在講台上批鬥結束了,接下來的項目自然就是遊街了。「把壞分子給拉出去遊街!」於是這一大群的人都被拉出去遊街了。

    遊街的胡奮他們,得戴高帽,還得在脖子上掛上小鍋或小盆,拿棍敲,邊敲邊喊:「我是牛鬼蛇神!」不止如此還要說上自己犯了什麼樣的罪,地主就得說地主,右派就得說右派,封建殘餘就得封建殘餘。一再地說自己有罪,自己罪在哪裡,對不起革*命的群眾。

    不過在脖子上都會對他相應的罪行,掛上相應的物品以表示他犯的是什麼罪。如亂搞男女關係的,就會在男女雙方掛上破鞋,這破鞋必定是又臭又髒的,而且還把男女給綁起來。有時還把男女給綁成男上女下,或女上男下的69式,可謂是花樣迭出。

    被批鬥者邊遊街還得當著一大街的人說著自己怎麼亂搞男女關係,其中那男女的私房密事也得一一給說清楚,往往人們最關心,最癡迷的莫過於掛破鞋遊行的,這可比那些什麼地主啊,什麼國*民*黨等等的遊街都優勝得多了,破鞋遊街的是最吸引人的,尤其是聽著這些『淫』穢之語,還罵著下流的話,還高興開心得不得了啊!

    周圍圍觀的群眾紛紛地高喊口號:「打倒反動走狗xx,讓反動派xx永不翻身!」要是單單喊口號這還算是好的,這就是君子動口不動手呢!

    可是君子畢竟是少的啊!這不,人們爭相上前,揪頭髮,打耳光,吐口水,幾人的身上臉上,一下子全是唾沫,一塊霉爛的白薯扔到胡奮的臉上。

    有個不幸的人則要受到虐待了,革*命的群眾專員們手持木棒分列四面八方,然後就是對這個不幸的人是你一棒,我一腳地不斷地在他的脊背、屁股上「招呼」了起來。

    這個不幸的人受痛不住,只能四下裡亂跑亂撞,還常常有人給他腳下使絆,他摔倒在地,棒子更像雨點一樣密急,他只好從地上爬起來,接著跑……

    於是十幾個手持棍棒的群眾專員就是狂打不止,打累了,或者幸運地向圍觀的人群裡衝去,那麼圍觀的人群紛紛閃開一條路,圍觀人也多不示弱,不是當胸給他一拳,就是衝著他的腦袋唾上一口……

    所以就在人群中穿梭就像是在拳頭腳踢之中艱難地穿行。最後,這個不幸的人是被撐跌得鼻青臉腫、門牙脫落、滿口血水……可是,身後的棒子還是不停地敲打著他,他摔倒、爬起、胡跑瞎撞,再摔倒、再爬起、再胡跑亂撞……

    最後這一幫壞分子就得在烈日之下,全都跪在道路的中央,然後任由人們不斷地吐唾沫,不斷地指著,罵著,不斷地扔東西,只有這樣可憐兮兮地跪著。

    烈日高空啊!不說什麼,單單是讓人在強烈的陽光下都覺得難受,汗流浹背的,可是這一大群人都是跪在發燙的道路上,還得承受著無盡的辱罵和拳腳相加,他們又怎麼能不難受呢?

    有學生,是的,他們看到了,覺得這些人可憐,他們也拿著碗盛水去給這些被曬得是口乾舌燥的喝,還去食堂去打飯,來讓這些餓得眼冒金星的可憐人兒吃。

    到食堂打飯要先說一句「為人民服務」,然後遞上碗說,「買三兩米飯」。炊事員回一句「民以食為天,吃飯第一」。然後盛飯。

    學生把飯和水都端來了,想給這些跪著的人,可是呢?被阻止了,理由就是你們這些小娃子怎麼思想覺悟不高啊?紅衛兵們可不讓這些學生去盛水了,甚至於還將他們盛水的碗給打碎了。

    有些學生看到裡面的人是自己的親戚,他於心不忍,碗摔碎了,便拿芭蕉葉偷偷地盛水然後給自己的親戚吃。這就是本著親情才這樣做的,畢竟是學生啊,是小孩啊,所以這就是良知未泯啊!

    有一個人『自殺』了,有問題的,要批鬥的人死都不準死的,你死了,就是自絕於人民,就是罪惡滔天!這些所謂的群眾專員認為他交待的問題沒有交待清楚,於是便將他的手指頭給割下來,用藥水來浸泡,只要是想用的時候就用來按手印,就可以隨時擁有反*動的罪證了。

    人死了,還在不斷地犯罪,因為手指可以保留下來去按手印,幾時想死的人犯什麼罪,一寫到紙裡,再用保存的手指來按,那好!身死了還得不斷地背罪!這就是這個瘋狂的時代所造出的咄咄怪事!

    用這根指頭按下的手印,不是蘸著紅紅的印泥,而是蘸著鮮紅的人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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