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職場校園 > 天生神醫

第3卷 濟世卷 第七百二十章 疑似窮無路 文 / 了了一生

    古楓是個性格耿直,衝動,甚至暴虐的人,儘管……他一直在強調自己不喜歡暴力!

    不管是誰,只要惹著他一寸,他就一定要對方皮開肉綻,流血七步,肝腦塗地。

    不過,這是從前的他,是剛來到深城的他,後來隨著接觸的人和事情增多,漸漸的他開始變得成熟,穩重,也學會了隱忍與低調,不過就算這樣,也掩蓋不了他好戰的骨血,有句話怎麼說來著,江山易改稟性難移不是嗎?

    古楓雖然變得成熟內斂了,卻不意味著他就好欺負了,他只不過把打擊報復玩得更低調而已。

    也許有看官會問了,既然說得他這麼了不起,當初他為什麼就甘心被嚴新月折騰得死去活來?現在又為什麼甘願被孫建光噁心來噁心去呢?

    其實這並沒有什麼不好理解的,先說嚴新月。

    古楓一直都把嚴新月當成老師,就算現在兩人已經有過那種關係,美女老師也曾不知幾度的跪於他腳下,親吻他的身體,但他對她的敬重依然不減當年!

    因為從從前到現在,古楓一直都認為,嚴新月之所以對他要求嚴厲,甚至是苛刻對待,那是希望他能有出息,希望他能成材成器,愛之深責之切,所以才會這樣對侍他。當然,也許古大官人的骨子底下有點受虐的傾向也未可知呢!

    不過古楓這樣理解也沒有錯,儘管剛開始的時候嚴新月並不是這樣想的,但後來卻真的是嘔心瀝血不顧一切的悉心教導他,栽培他,愛護他,希望他將來能騰飛萬里,奪目璀璨,能成為她畢生唯一的驕傲。

    試問,面對一個對自己用心良苦,對自己寄托厚望的女人,古楓會去記恨,會去報復嗎?

    不會,不但是他,換了任何人都不會,更何況……古楓也沒吃虧,最終不是把人家給了不是嗎?

    好,放下嚴新月不提,再說這孫建光!

    孫建光這個老烏龜,無端白事的就橫空冒了出來,不管三七二十一揪著古楓就是一頓窮追猛打,而且還不死不休,古楓自然沒有理由放過他。

    只是面對著這個老奸巨滑老謀深算老而不死又權力通天的老狐狸,光是靠一把衝勁,一雙拳頭,那顯然是搞不贏的!

    對付這樣的人,拳頭要硬,腦子要靈,還要借力打力!

    所以,古楓一直在忍著,一直在等著,忍到孫建光想發瘋,等到孫建光露出破綻,現出空門,然後祭出大招,一擊轟至他空血斃命!

    只是這一次,古楓的機會來了嗎?

    古楓認為是的,可為什麼怎麼看,都像是他要倒霉了呢?

    話題扯得有點遠了,再說市局副局長湯慶國一聲令下之後,一班警察立即就從門外闖進,掏出手銬撲了來。

    首當其衝的並不是那個年輕氣盛對古楓懷恨在心的年輕警察,因為他已經被急診救護車接走了,衝來的那個是名中年警察。

    然而不管帶頭的是誰,後面跟著又有多少人,古楓都沒有過激的舉動,相反的,他依然懶洋洋的坐在那裡,一動也不動,彷彿沒看到有人撲過來似的。

    難不成古大官人的腦袋突然當機了,就坐在那裡等人銬起像拖死狗一樣拖出去?

    不,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古楓只是篤定的認為,那副手銬絕對落不到他的手,因為他已經聽到走廊外面傳來了急促雜亂的腳步聲。

    這個時候來的人,沒有疑慮,絕對是他的救兵!既然救兵來了,他又何必多費手腳的跟這些人動粗,落人舌柄呢!

    果然,手銬剛打開,還沒鎖到古楓的手腕,門外就出現了一群人。

    首先映入眼簾的是一張熟悉的面容,帶著富態的衛生廳錢副廳長。

    以前的時候,看著他這副肥頭大耳的面孔,古楓總有種扇兩巴掌的衝動,只是這個時候,他卻想去親他兩口。

    跟在錢副廳長後面的是一直在跟古楓玩失蹤的朱大常!

    這條粉腸,竟然到了這個時候才冒出頭來,所以古楓和他對眼的時候,眼中就射出了犀利的寒光。

    朱大常有點心虛,不敢與他直視,可他也沒辦法,市委市政府突然安排他和楚漢良一起去出差,接到晏曉桐打來的電話後,他才匆匆的往回趕,這會兒才剛剛回到深城,楚漢良還被扔在那兒應付著差事呢!

    朱大常身後跟著的……呃?古楓竟然一個也不認識了,不過瞧他們的氣度與作派,顯然都來頭不小呢!

    對於朱大常趕回,錢副廳長的到來,魯明強雖然微微有些驚訝,但並不感覺慌亂,因為他堅定的認為今天不管是誰來了,都翻不了古楓的案子。

    這是一樁鐵案,事實據在,證據確鑿,沒有翻盤的機會。

    不過這位魯大秘雖然能穩得住陣腳,坐於他兩旁的那三位卻已經坐不住了,慌張站了起來。

    對於錢副廳長,也許別人陌生,但市衛生局副局長戚天林卻是不敢陌生的,所以他是第一個站起迎來的,「錢廳長,你好!你怎麼來了?」

    對於錢副廳長後面的那位,也許別人陌生,但市藥臨局副局長安亞富卻是不敢陌生的,因為這是省藥臨局的局長陳京化,所以他也趕緊迎前來,「陳局,你來了!」

    對於陳京化身後的那個陰沉中年男,大家都感覺陌生,因為誰都不知道他是誰,老豆又姓什麼!

    一陣簡短的寒暄,錢副廳長直入主題,因為他想早點把這事了了,好回去和媳婦深入切磋一下,他晚吃了蛇湯,功力大進呢。

    「這次我們到來,是因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該起事故專案調查情況,特派我代表衛生廳,黃木稜副記代表省紀委,陳京化副局長代省藥監局,林水軍處長代省公安廳,率幹部十二人組成聯合審查組,對該案進行審核調查。」

    一聽這話,在場的大部份人都愣了,不過古楓卻樂了!

    這叫什麼?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該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對!

    市裡有聯合調查組,省裡還有聯合審查組呢!你有破鼓錘算個屁,老子還有驚天雷,看看到底誰怕誰啊!

    來的領導一個比一個份量重,魯明強一個小小秘,哪還能坐得住,趕緊的站了起來,別說是他,縱然是孫建光在這裡,恐怕也得撅起屁股夾著菊花呢!

    把位置讓出來後,四位省領導當仁不讓的坐了下來,聽取調查進展。

    只是市藥臨局的安亞富剛啟開頭,才說到古楓使用假冒偽劣藥品這話的時候,當省藥監的陳京化副局長就忍不住打斷了他,「安副局長,請問你對假冒偽劣藥品的理解是什麼?」

    安亞富愣了下,隨後就道:「廣義假冒和偽劣是分開來的,假冒藥品是指使用不真實的廠名、廠址、商標、藥品名稱、藥品標識等從而使病患、消費者誤以為該藥品就是正規藥品,偽劣藥品是指質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藥品。」

    陳京化微點一下頭,又問:「那古醫生這個符合假冒偽劣的標準嗎?」

    安亞富想了又想,竟然覺得這麼問題很難回答。

    你說它是假冒的,它沒有廠名,沒有廠址,沒有商標……也沒讓誰認為是正版產品,一看就知道是自製的中成藥嘛!

    你要說它是偽劣,可中成藥的質量是否低劣是沒辦法衡定的,只要具有療效就證明是好藥,說到使用性能方面嘛,前面一個就已經完全說明了,療效就等於性能!

    所以,古楓使用的中成藥竟然構不假冒偽劣這四個字。

    陳京化見安亞富表情有些尷尬,這就笑道:「難以回答是,那我來說說,根據我們這裡得到的資料,古醫生使用的中成藥算不假冒偽劣,眾所周知,中成藥是祖國醫學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因其使用方便,易於攜帶保存,副作用較小,療效穩定,受臨床醫師及廣大患者的歡迎和重視。但為了提高中成藥的臨床療效及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我們有相關的法例法規,比較重要的一條是,建立完善的保管,驗收,調配,核對等制度。」

    說著,陳京化揚了揚手中的一份資料,繼續道:「這份資料,是我在省附屬醫的藥品監督管理處拿到的,面詳細記錄著省附屬醫中西醫科室裡所使用的中成藥的保管,驗收,調配,核對等工作資料,也詳細的記錄著古醫生辦公室小藥房中的藥物組成及份量,我們參照了相關法律法規及用藥準則,全都符合規定,所以古醫生是可以給病人使用類似傷科骨藥此種中成藥的,完全不存在使用假冒偽劣這一說,至於是否涉嫌違規操作嘛,我們請錢副廳長來說一說,因為他是衛生廳的,比我這個管藥的更有發言權。」

    「既然藥品開出是經過驗證,開出的渠道沒有問題,那就是可以存在也可以使用的,既然如此,想驗證古醫生是否違規操作很簡單嘛,看他有沒有處方權就知道了!」錢副廳長拿起兩份證的複印件道:「這是省附醫給我們提供的證複印件,古醫生的崗證和中醫師執業醫師證。這兩樣已足夠證明,古醫生是俱有處方權的,可以開藥給病患的,所以他並沒有違規操作。」

    日了,你們這是審核組,還是調查組啊?怎麼審核的與調查的還仔細認真呢?

    不過,市裡的這班傢伙是明白了,他們雖然團結一致的緊抱著孫市長的大腿,一心想要整倒古楓,但省裡來的領導的卻是要全力維護古楓的。

    市裡v省裡?

    副處硬碰正廳?

    戚天林,安亞富,湯慶國等人想到這兩個問題就感覺頭皮發麻,心慌慌的看向魯明強!

    魯明強跟著孫建光雖然經歷過不少的大場面,也算是見過大蛇屙屎的人,可是這會兒也是心中發怵,兩腿輕抖!

    這種大佬級的辯論,應該由老闆出面才合適啊,自己一個小小秘,哪能挑得起這樣的大梁嘛!

    不過,當他想到臨行之前老闆的交待及許諾,他立即又振奮了起來,立即像打了雞血似的,中氣十足的道:「各位領導,縱然古醫生沒有違反使用藥品的原則,但病人確實是用他開出的藥品後發生了死亡,這一點沒錯?而且屍檢報告與藥檢報告就在這裡,死者致死的原因是汞的有機化合物中毒。從死者身刮下來的藥檢分析結果中,也驗出藥中含有大量汞的有機化合物。另外,在從古醫生辦公室小藥房裡帶回來的中成藥也驗出了這個成份。由此,我們有理由相信,害死病的有毒藥物就是古醫生開出的,換句話也就是說,古醫生就是親手下毒殺這個病人的殺手,就算不是故意謀殺,也逃不脫過失殺人的罪名!」

    這通有理有據可圈可點的話,自然是再一次給事故定性,也等於是宣判了古楓的罪行。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