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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回「秦始」對於球員工資的質疑 文 / 伯爵的眼淚

    原文如下:

    作者在裡面有個不小的bug,他們的工資和實力完全不成比例.要知道,他們的工資,只要有教練去調查,肯定會挖掘出的.然後就可以從球員那下手,從而達到獲得該球員的目的.這是大球會經常使用的手段,呵呵.球員要求加工資,一方面是為了錢,另外一方面,則是要體現出他的價值.而價值的體現,我認為是最關鍵的.

    俱樂部既然那麼看重他們,也沒理由不加薪的,呵呵.對比來說,他們的薪水簡直是太低廉太低廉了,而且,合同也對他們太不利了.球員和俱樂部之間,說忠誠,我不很認同,好像就ac,國米,又文,黃麻,巴薩等幾個超級大俱樂部才會保留他們的旗幟,也僅僅是旗幟而已

    而作者文中,個人感情因素投入得很多,既然風的gf是歌星,那更應該知道合同和經濟人的重要性的,而到現在,都沒提到這方面,很大的失敗啊,一個出道比較長時間的球星和歌星,沒理由不瞭解的.

    ※※※

    首先感謝「秦始」對於《先生》一書的認真對待,謝謝!以下是我對於你提的問題的一點回應,純粹是交流,就事論事而已。

    第一點,我不能同意林風幾人工資的安排是個bug,更不是個不小的bug.我覺得這是從林風的性格角度來考慮的,並不是我沒有注意到這個問題。

    也許你說的那些在現實的俱樂部中確實是如此,球員和俱樂部在工資上永遠是矛盾的,球員會不斷要求俱樂部來增加他們的工資,但是對於書中的林風來說卻不是那樣的。

    林風在去水晶宮以前是在街上流浪著的,連頓飽飯都不一定能穩定吃上的人,是水晶宮和他的教練給了他踢球的機會,那麼我想對於一個年僅18歲的人來說他是不會考慮你說的那些關於價值體現的東西的!報恩是他首要的想法。

    林風不是一個對金錢著迷的人,對於林風來說,在水晶宮給他的工資足以應付他的正常開銷後,他是不會為了錢去踢球的,他上場的目的是很純潔的,那就是要為水晶宮和賞識他的教練爭取好的成績,我想這符合林風的性格和他當時的心情。

    第二點,我想周薪1.3萬鎊外加每年20%的漲浮對於一個只踢了幾個月的年輕球員來說應該是不少了,你不能拿費迪南德的周薪11萬鎊和林風比,事實上那樣的高薪在英國的中小俱樂部裡面又有幾個能支付得起?

    如果你瞭解曼聯的話,小貝在21歲進入了國家隊以後仍然拿著不到1萬鎊的周薪,所以對於水晶宮這個小俱樂部來說,林風不算怎麼吃虧的。

    第三點,我在本書中著重描寫的林風的一大特點就是他的忠誠,而你的一句「球員和俱樂部之間,說忠誠,我不很認同」只能代表你自己的觀點而已,事實上我不認為所有的球員都是為了錢來踢球的,誰給的錢多就踢,誰給的錢少就要尥蹶子,至少書中的林風不是這樣的人。

    還有對於「球員要求加工資,一方面是為了錢,另外一方面,則是要體現出他的價值.而價值的體現,我認為是最關鍵的.」我不認為錢多於少是體現一個球員價值的最重要的的東西,也許現在的人都迷失於橫流的物慾中,但是我相信一個真正熱愛足球運動的人會有他正確的價值觀的。

    最後,在書中,林風幾人是有經濟人的,就是發現他們的查爾斯,這個人也為林風拉到了不少的收入,關於「更應該知道合同和經濟人的重要性的,而到現在,都沒提到這方面,很大的失敗啊」的說法是毫無根據的!

    我想站在林風的角度上,他應該是不會和培養了他的俱樂部因為此事而翻臉的,大球會想要通過工資問題來挖林風,我想以他的性格也是不會答應的,請「秦始」君注意結合書中的情景來客觀的看待人物的各種選擇,而不是片面的按照自己的想法來判斷本書!

    並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為了錢才去工作的,要知道等人們的收入達到一定程度的時候,衣食無憂後,他們往往是為了自己的理想而工作的,太多的錢只是個數字遊戲而已,什麼都不能表明,真正有說服力的取得的成績!請你不要把林風去和那些非洲難民營裡出來的,只知道賺錢的球員和林風相提並論,如果是那樣的話,《先生》不寫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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