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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流金歲月 第525章 送錢也要挑三揀四 文 / 軒中聽雨

    更新時間:2012-12-15

    國資委來人是全權代表旗下企業來跟史蒂芬簽訂代言合約的,這也是雙方提前協商好的補償辦法,不管怎麼說,也不可能直接給史蒂芬補償現金的,史蒂芬也沒有想達自己會輕易地拿到這麼一大筆錢。

    而由國有企業用代言費的方式來補償史蒂芬,是一個對雙方來說都能接受並且有好處的選擇,用通俗的話說叫共贏,史蒂芬現在的人氣已經非常高了,而一旦他改變了國籍的話,至少他在國內的人氣值會更高,對於出錢選擇史蒂芬代言的這些企業來說也是一件好事。

    而對於史蒂芬來說,同樣不是一件壞事,做為一個公眾人物,也需要持續不斷的曝光才能維持自已的人氣,而廣告也是一個很有效的途徑,所以雙方很快就達成了意向,而具體的合作還要通過談判來確定。

    雙方當初確立的金額是一億兩千萬以下,同時由於進行了合理避稅,這筆錢基本上能夠全部落到史蒂芬手裡,而由於這筆錢金額巨大,又是一次簽訂下來的,莫當斯和創新藝人經紀公司平分總金額的百分之三,雖然計算下來也有三百多萬。

    要知道正常的佣金標準應該是百分之七至百分之十,有的甚至還能達到百分之二十,史蒂芬享受的是超級客戶標準的優惠政策,畢竟現在一次性能夠簽下這麼巨大金額合同的球員也沒有幾個。

    雖然只是假藉著代言的方式給予補償,但是莫當斯仍然拿正常的代言合同來要求,應莫當斯的要求,國資委那邊提供了所選企業的企業規模、行業地位、定位、長期發展目標、產品詳情、產品定位等,除了一開始就被排除出的礦業、軍工、電力等不適應代言的企業外,國資委帶來了七十四家企業的資料。

    當然了,這七十四家不可能全部由史蒂芬來代言,那樣的話代言費就是一個天文數字,同時代言那麼多,效果也好不到那裡去,之所以要這麼多,不是有個挑挑選選的嗎。

    在談判現場,其實並不能說談判現場,現在已經不需要什麼談判了,就是莫當斯從對方提供的資料中選擇目標對象,然後代表史蒂芬簽下合同,最後湊夠一億兩千萬美元就行了。

    莫當斯的面前,除了兩部不同類型的電腦外,還放了三部電話,旁邊還坐了四個助理和三個工作人員,而對面,卻僅僅是一個國資委副主任和兩個工作人員,莫當斯不光要查看對方提供的資料,還要通過自已的渠道再審查一遍,同時還要跟史蒂芬交流,確定下來後,才能簽訂合同。

    首先挑出來的就是一個中國銀聯的代言合同,隨著人民幣國際化的進展逐漸加快和中國遊客的逐漸增多,包括歐洲、北美、東北亞在內,越來越多的大型商場增加了銀聯支付通道,來方便中國的顧客,但是跟唯薩和萬事達比起來,銀聯的普及程度還很低,同時也僅僅用來跟中國人做生意的時候才採用。

    為了改變企業形象,加快國際化進程,減少國有色彩,銀聯不光為這次代言準備了非常優厚的條件五年四千萬美元的肥約,同時還附有準備一套策劃方案,雖然在莫當斯看來,這個方案非常一般,但是卻是這麼多可選擇項目中最具有誠意,也是最有合作空間的一個。

    在挑選代言商方面,莫當斯也一直遵循一個原則,那就是代言人要跟代言廠商做到共贏,一方因為代言獲得資金回報的同時,還要有正面的人氣回報,而廠商那邊也要能夠因為代言人提供產品形象和銷量,這樣的合作才算是成功的。

    同時這一個合同就佔到了總金額的三分之一,這也是史蒂芬的要求,盡量少選幾個廠商,別讓人家覺得自已就跟缺錢似的,什麼爛桃爛杏都往筐裡撿,多一個代言多很多麻煩事呢,史蒂芬才不想把時間都浪費到這個上面呢。

    在合約豐厚的同時,銀聯這家的代言要求也是非常高的,雖然不要求史蒂芬出席什麼見面會、發佈會等活動,但是卻要求平面肖像合作和廣告片拍攝合作,這都需要史蒂芬親自參與了,當然了,合約也註明,一切合作要按照史蒂芬是否方便來進行,同時雖然在這五年之內代言金額沒有變化,但是銀聯卻要求五年之後他們享有優先續約權。

    這說明銀聯並不是只看重這一次的合作,而是打算跟史蒂芬長期合作,合同裡面也沒有什麼免責條款,大多數條款都利於史蒂芬這邊,莫當斯看完了之後,交給旁邊的法律助理和商務助理再看一遍,同時他親自跟史蒂芬通話,確定下來之後,雙方簽下了這個合約。

    第一個合約確定下來後,雙方就都鬆了一口氣,特別是莫當斯這邊擺出來的陣仗讓那邊很是不安,這都是給你們送錢的,還弄這麼嚴格幹什麼,這年頭,送錢還挑挑揀揀的,什麼世道。

    莫當斯挑出來的第二個合約是一個通信運營商提供,在可供選擇的裡面,其實還有一個比這個規模更大,市場佔有率更高,同時合約金額也更大,但是莫當斯認為,史蒂芬如何代言那個的話,並不能起到什麼提高的作用,因為他們的市場佔有率本身就接近飽合了,而且對方已經是業界壟斷地位了,史蒂芬對對方起不到什麼幫助作用,所以莫當斯不覺得那是一個好的選擇。

    而這個就不一樣了,雖然他們全面落後於對方,但是卻享受了更多的國家扶持,同時莫當斯也通過種種渠道瞭解到,這家企業在中國國內擁有很深的關係,數次在政策調整中佔到了有利地位,同時做為一家在美國、中國和香港三地上市的公司,莫當斯也通過財報和評級機構分析發現這家公司近期業績有持續增長的勢頭,史蒂芬如果代言這家廠商,也能夠借到這股東風,起到明顯的代言效果。

    這個合約只有三年一千五百萬美元,同時也需要現場拍攝,同時每年還需要參加一個高端應用活動,但是只要代言效果好,史蒂芬和莫當斯都不怕這個麻煩,完成所有的手續之後,這個合同也簽訂了下來。

    對於第三份合同,莫當斯選擇了一家航空公司,之所以相中這個,主要是看上代言它的話比較輕鬆,除了拍攝平面廣告以外,史蒂芬不需要出席任何的合同,這個也是三年一千五百萬美元,同時史蒂芬可以享受終生免費乘坐這家航空公司的待遇。

    簽了這個合同後,史蒂芬從美國去中國或在中國國內飛行不需要再付機票錢了,而第二個合同簽下後,史蒂芬可以用對方提供的手機打電話,而不需要花費一分錢,就算是史蒂芬在美國打電話算國際漫遊長途也沒有問題。

    第一個合同對史蒂芬來說沒有什麼用處,僅僅給史蒂芬提供了一張代表至高身份的鑽石信用卡,二百萬美元的額度,可以免費在全球四百餘家機場使用貴賓廳,提供最優先的登機手續辦理,免費的高額保險,提供免費或打折的法律、酒店、意外保障、飛行、醫療服務,以及持卡人自動成為眾多私人頂級會所會員的資格。

    簽下了這三個合同後,僅剩下五千萬美元的額度了,在接下來的選擇中,莫當斯費了很長的時間,也沒有決定下來選擇那個,一方面是這些公司大多數不符合他對史蒂芬的定位,這些廠商中,大多數只是在中國國內靠著行政力量擁有壟斷地位,在全球市場上並沒有什麼優勢。

    有的是跟史蒂芬已經代言的有衝突,比如銀行,史蒂芬已經代言了一定銀行了,總不能再代言一家嗎,雖然這些國有銀行的規模都還算不錯,同時在國際上也算是稍有名聲,但是已經有了,就不能再選擇第二家了。

    汽車行業同樣也是如此,此外還有一些糧油、鋼鐵、船舶製造、重型機構、化工之類的企業,莫當斯都覺得不適合,最後莫當斯又選擇了一家旅行公司,這是一個五年兩千萬的合同,簽訂下來之後,莫當斯將其它的資料全部推了回去。

    「不好意思,這些都不太合適,不知道能不能再挑選一批企業送過來。」莫當斯的話讓對面的人一下子臉色變的發青,什麼叫牛b,這就叫牛b,送錢給人家都得被人家嫌棄,你以為我們國資委跟這些企業溝通讓他們花錢是那麼容易的嗎,不就是一個代言人嗎,這幾十家就沒有一個合適的。

    還有三千萬美元的額度,也就是一個或兩個合同,但是這已經是國資委控制下的所有企業了,還有的不是沒有溝通好就是被莫當斯在最初階段就排除掉的,這下該怎麼辦好?這位本來打算借這個機會來美國休閒幾天的國資委副主任頓時皺起了眉頭。

    他先是勸說了莫當斯一番,可是莫當斯根本就不吃這一套,而當他想跟史蒂芬聯繫一下的時候,莫當斯卻告訴他,這件事情完全由他做主,最後,他只好答應盡快再組織一批企業的名單過來,這些只是國家直屬企業,但是國有控股的企業可並不僅僅只有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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