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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文 / 一級煙槍王

    「不,我率一軍,現在就殺過去,河套之地,也就這麼大而已,還算不是真正的大漠,我率一軍便可以攪他一個天翻地覆。不過,你把你的那一營騎兵借我,我的軍士,只帶著三天的糧食,你那一營騎兵,幫我送送糧食。」太史慈拒絕了黃敘先回軍朱武關的建議,道:「你回去,和高順大哥商議一下如何向匈奴大營推進的事。相信華雄亦已經解決了一支匈奴騎兵,就讓他帶率餘下的幾支騎兵,前去與我匯合,然後我們騎軍會直插匈奴大軍之後,先滅了那些匈奴族人,斷了匈奴大軍的供給,如此,他們必然會亂了陣腳,到那時,你們應該也可殺到朔方了。有我騎軍與你們的大軍虎視眈眈,相信於扶羅也不敢在那樣的情況之下,返渡黃河逃走吧?只要他略一遲疑,相信主公他們亦已經從崖門關出關,繞到他們的背後去斷了於扶羅的後路。河套之地,就將會是於夫羅的埋骨之地。」

    「這個……好吧,子義大哥你要小心。」黃敘稍加思索之後道:「不過,給你送糧的事就不用了。匈奴人已經到了河套之地,他們的族人,亦已經渡過了黃河進入河套,這些族人,攜帶著大量的牛羊,他們不可能都聚集在朔方郡城之內的。必定會在河套之地分散放牧。因此,我相信你們的糧食供需不會缺。我這營騎兵,就給你一起帶去吧。營將是張醒,是個人才,如果你看得上,戰後就把他調去騎軍吧,不過,將職最好升一升。不能平調。」

    「哈,還是子良兄弟你細心一些,沒錯,現在河套之地到處都是匈奴族人,我們怎麼會缺少食糧呢?不過,你這是向我薦將?」太史慈意外的望了黃敘一眼,好笑的道:「好吧,行,如果是個人才,我就要了。不過。如果是想靠關係,那可不好意思咯,騎軍以後歸子龍統率,交接回給他後,如果他覺得不行。也會撤了,他比我更加沒有情分可說哦。」

    「子義大哥放心吧。那傢伙。當初差點給子龍砍了。」黃敘偷笑的道:「打仗不錯,就是偶爾犯紀,一次把一個姑娘給強了。」

    「哦?有這樣的事?咋會事?」太史慈不覺有點意外。

    「他誤會那姑娘是土匪的女人,覺得就算是關進了女俘營,他也一樣可以弄到,就先上了。誰知道那姑娘是被搶去的百姓女子。子龍知道了此事,便要斬了他正法紀,幸那姑娘深明大義,苦苦求情。最後那姑娘與張醒走到了一起,他也從小兵做起,現在是都尉營將。」黃敘解釋一下道:「嗯,另外,他還是跟隨主公最早的義兵之一,當初的十八親衛之一。不知道你有沒有印象。」

    當時張醒等幾十個義兵,與最早投效劉易的黃忠、黃敘、顏良、文丑等人都非常熟絡。趙雲與太史慈等人反而不太熟悉最早追隨劉易的人。事實,當初趙雲也斬不了那傢伙,估計真要斬的話,肯定會有不少人求情。弄了一個女人的事,除非要抓典型震攝軍紀,以及其情況非常惡劣,要不然都不會輕易的斬了軍中將士。當然,軍紀那是一定要給軍士說清楚的,如果軍部要認真的話,誰敢犯了這條軍紀,誰都要人頭落地。

    當初劉易與眾將定下這條軍紀的時侯,其實也只是出於震懾軍士而定下來的。按劉易原來的想法,這條軍紀在亂世還真的不太適用,如果不是新漢軍有一系列可以解決軍士需要的辦法,那麼這條軍紀就算是想在軍中推行都不太可能。男人都是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如果是一般的百姓婦女也就罷了,連敵人的女人都不能碰,還真的不太合規矩。

    當然,現在新漢軍有了這樣的一條規定,也是有許多好處的,最起碼,可以讓軍士有一個道德準則去遵守,讓軍士一般都不敢觸犯這個人性底線。對軍隊形成一種良好的風紀至關重要。另外,還可以讓軍隊軍士少了許多不必要的磨擦。因為女人而引起軍士鬥毆結仇的事,哪個軍隊當中沒有?尤其是打仗的時候,俘虜到敵人的女人,誰不想染指,新漢軍有了一個如何處置俘虜女人切實可行的方案,就讓軍士自覺了許多,不會冒觸犯軍紀遭殺頭的險而犯事。

    太史慈瞭解事情經過後,不禁有點莞爾。點頭道:「那好吧,張醒那一營騎兵我就帶走了。你回去準備吧。我走了,就算不能追上,我也要追得他們聞風喪膽!」

    「好,一切小心。」黃敘與太史慈拱手告別,把張醒叫來,各自分頭行動。

    一軍有十營,約二萬五千人馬,太史慈所率這軍騎兵,雖然經過一場戰鬥,但幾乎沒有什麼減員。太史慈把兩營為一路兵馬,共分成五路,分別由軍中的正副軍統將及師將等率領,太史慈就與張醒為一路,共六路兵馬,分別向遠處逃竄的匈奴騎兵追擊。

    這一天,馬蹄聲響徹整個河套平原。

    太史慈與張醒,認準了其中一支約有三千來人馬的匈奴部族,拚命的追擊,雖然遠遠的看到追不上,但也不會被甩掉。

    這支匈奴部族,原本是北匈奴的部族,他們族長得罪了北匈奴當中的一個大部族,不得己,才返回南匈奴部族,投靠了於扶羅。

    北匈奴部族,因為在遙遠的北方大漠生活得太久了,和一些當地的異民族聚居,已經涉及到西方的白種人,混居所造成的影響,就是他們的人種越來越多混血兒,從秦未時期漢初之時分為南北匈奴,到現在已經過了三兩百年的時間。所以,這一支匈奴部族,其實也不算是純種的匈奴人了,他們帶有一點白人的血統,所以,這些匈奴人的膚色,要比南匈奴人的膚色白皙了不少。人也長得高大一些。看上去,更像是後世的新疆回族人。

    他們的部族首領。叫哈特哈姆斯。其人嗜血卻非常狡猾,非常懂得左右逢源,要不然,憑他這個只有萬來人的部族,早就被別的大部族吞併了,又豈容他返回大漠南部,投靠了於扶羅?

    不過,他也非常膽小,可能正因為其膽小,所以才能夠一直都活得好好的。

    他現在。還真的被太史慈追得他心驚膽顫,都想哭了。他剛從北大漠回到南匈奴,還沒有以漢人打過交道,本來以為投靠了新主子,就可以吃香喝辣的。從此絲綢裹身,美女在懷。他聽祖上的人說過。漢人有漂亮柔軟的絲綢。有美味可口的美酒,有溫柔如水的美人,漢人的女人,肌膚柔嫩細膩,要比他們匈奴的女人漂亮得多,不似匈奴女人那樣皮膚乾燥。摸上去如摸著沙子一般。

    嗯,他更聽許多匈奴人說過,漢人當中,遍地是黃金。到處都是財富,只要到漢人的地方搶一把,就夠他逍遙快活一輩子了。

    哈特哈姆斯可是非常心動的,一聽到要到大漢朝當中搶奪,他是第一個報名了。

    別看哈特哈姆斯並沒有到過大漢,沒有對大漢造成什麼的傷害,可是,他們還真的不是什麼的好人,在大漠當中,壞事做盡的。經他手滅了一些小部族,已經不知道有多少了。麗絲,其實就是他從北匈奴帶回到南匈奴來的,當然,不是他這一個部族去搶回來的,而是他從別的到遠東去搶掠回來的部族人手中買下來的。

    以他部族的實力,除非是依靠一個大部族,跟著一個大部族去搶掠,要不然,是不敢去到太遠的地方搶掠。只能就近的欺負一些小部族。

    用漢人的話來說,哈特哈姆斯,他其實就等於是匈奴人當中的強盜。嗯,事實匈奴人都是強盜,哈特哈姆斯只是強盜當中,欺善怕惡的那一種強盜。

    當他看到長城的雄偉,看到城頭上的新漢軍的時候,他就感到有些不妙了,擁有著一道如此雄偉長城的大國,他真的很難想像憑他的這三、四千族人兵馬去攻打是什麼的後果。如果只是他一個部族,他肯定是不敢去招惹漢人的。在他心內,覺得只有瘋子才會去招惹。

    還好,他是跟著另外一些部族一起到了漢人長城之下的,否則,他可能早就逃跑了。他一時為了面子,覺得另外的幾個部族都沒有逃跑,在似乎沒有什麼的危險之下,他如果先逃了,就要被人笑話了。

    在匈奴人當中,南匈奴人也看不起北匈奴人,覺得北匈奴人都是膽小的懦夫,是怕了漢人才北遷的。哈特哈姆斯可不想再授人話柄,坐實他哈姆一族是懦夫的名號。

    所以,他是硬著頭皮,與那幾處部族留在漢人長城關前察看情況的。

    但是,現在他還真的深深的後悔了,他後悔,後悔怎麼不早走,哪怕是再與於扶羅反目成仇,然後再逃回北匈奴,他也不想與漢軍交手啊。這個,實在是太讓人覺得可怕了。他們北匈奴人,在大西北的遠東地區,對付那些比他們更高壯的白種人,他們都從來沒有聽說過自己的族人會被別人上萬人上萬人的殺害的。這才幾天的功夫?他們所得到的消息情報,已經死了十多萬匈奴人。呃,這個,如果是拿他哈姆一族的這三、四千兵馬來說,那就是已經死了幾十遍了。

    漢軍這麼厲害,還打什麼?

    所以,他現在,就是一心想逃走,想甩掉漢軍的追擊,遠遠的逃回大漠去。甚至,他也不想再去見匈奴大王於扶羅了。他現在覺得,於夫羅肯定是瘋了,漢人那麼強大,那麼多兵馬,他四十萬大軍雖說的確不少,在大漠,完全可以稱雄,橫掃一切了。但他亦聽說過了,現在的大漢叫什麼的新漢朝,人家有上百萬的漢軍,於扶羅這區區四十萬騎軍,如何與人家百萬大軍相抗?還敢主動去招惹漢軍?於扶羅肯定是瘋了。

    如此,別看哈特哈姆斯現在有四千人馬,追擊他們的只有兩千來人馬,可是,他卻真的不敢停下來與漢軍騎兵一戰。

    追得真緊啊,哈特哈姆斯都沒敢停下來喘一口氣。

    可是,被追了一個多時辰,他們在大漠逃了百來里。可還是沒能擺脫漢軍的追蹤,他們的戰馬,似乎也已經累了。

    他的戰馬,似也非常疲勞,跑不動的樣子。

    還好,漢軍的戰馬也好不到哪裡去,他看到漢軍的騎兵停了下來,哈特哈姆斯這才鬆了一口氣,馬上命令軍隊休息,快點給戰馬餵食一些草料。

    可是。他們剛剛才休息一會,漢軍騎兵又動了。

    如此,他又不得不逃。

    哈特哈姆斯被追得真的想哭了。其實,他有幾個部將,對他說漢軍騎兵似乎人數不多。他們比漢軍多了近半人,回頭與漢軍一戰或者可以把漢軍擊敗。如此。他們就不用逃了。

    但是,哈特哈姆斯覺得,漢軍騎兵既然敢來追他們,那麼這些漢軍騎兵肯定是有所倚仗的,要不然,以為漢軍都是傻的啊。明明可以一眼看到自己的騎兵要比他們的騎兵多,沒有倚仗,他們還敢來追嗎?所以,他訓斥了那些部將一頓。然後繼續埋頭尋路狂逃。

    這個,也要算哈特哈姆斯倒霉,分開逃竄的計劃,是他向另外的那些匈奴部族首領提出來的。當時一急之下,他居然忘記了向別的部族借幾個嚮導。他是北匈奴的人,其部族最少有兩、三百年沒有回過南匈奴的地方,對於屬於漢人的河套之地更加的不熟悉了。

    他原來跟著匈奴的大軍走倒沒覺得什麼,但現在,他本來想逃回匈奴中軍大營的,他卻迷路了。

    逃跑之間,一條大河攔在他的面前,使他一下子面如死灰,居然逃到了河面寬闊,河水又急的黃河邊來。這一下,他逃無可逃了。

    如果按匈奴人的習性,在逃無可逃的時候,他一定會拚死反抗,作魚死網破的困獸之鬥的。可北匈奴與南匈奴人有點分別,特別是北匈奴人,他們本就是怕了漢人才北遷的。他們世代人,都會向下一代人灌輸漢人可怕的事,讓其族人不可輕易的去招惹漢人,在耳濡目染之下,北匈奴人,在潛意識之間,都對漢人有著一點畏懼的心態。這個,也是為什麼還有那麼多族人不敢隨於扶羅一起向大漢進攻的原因。

    所以,當哈特哈姆斯面臨絕境的時刻,他不是想著要與漢人作困獸之鬥,而是冒出了一個要投降的念頭。

    其實,別說是這些還沒有與漢軍打過交道的北匈奴人了,哪怕是南匈奴人,他們在絕境的時候,也不是一樣向漢軍投降?還不是一樣要向漢人稱臣?

    哈特哈姆斯有這種念頭還真的一點都不奇怪。

    他實在也是非常愛惜羽毛的傢伙,他知道,自己的族人不多,就只有這三幾千人馬,損失一個,就少一分力量。他們沒有與漢軍交過手,並不知道漢軍的戰力。早前,一個個情報,他們匈奴人上萬上萬人馬被漢軍殺得一個雞犬不留,他如何還敢再與漢軍交戰?

    他現在,有三、四千人馬不錯,但如果與漢軍的兩千人馬交戰,他們就算以人換人的方式,與漢軍拼了一半人馬,那他也只剩下兩千人馬,族人一下子損失了一半,這也是他不能夠接受的。

    所以,哈特哈姆斯做出了一個讓所有人都感到意外的事。

    他撥轉馬頭,不顧族人的疑問或阻攔,硬著頭皮迎著新漢軍走了回來。

    太史慈與張醒等人,也追得一肚子氣,這些匈奴人,還真的太能跑了,如果再追下去,估計天色一黑,就肯定追不上了。

    不想,追到了黃河邊,這股匈奴人就停了下來,一個看上去身上衣甲還算整齊,頭戴著插羽皮帽的傢伙從匈奴人群當中走了出來,直向他走了過來。

    看到這個情況,太史慈也一時不明所以,被這個傢伙弄得一愣一愣的。

    一旁的張醒見狀,拍馬前出,舉刀指著來人喝道:「你是何人?」

    哈特哈姆斯見有漢將前來喝問,居然沒有一點自己是一族首領的覺悟,直接從馬背上滾了下來,雙膝跪地,不停的叩首道:「軍、軍,軍爺,不要動怒,我、我是代表哈姆一族來投降的。請漢軍爺高招貴手,放過我哈姆一族,請、請問,你們漢軍最高職別將軍是誰?可、不可以讓小的一見?」

    「投降?哈姆一族?哈姆族?什麼亂七八糟的?」張醒眉頭一皺,有點莫名其妙的道。

    也幸好,哈特哈姆斯學過漢語,嗯,北匈奴人當中,有不少人懂得漢語的,如此他才可以和漢人交流。當初絲綢之路興盛的時期,漢人很多商隊往來大漠,所以,匈奴人也從中派人學了漢語回去,世代流傳了下來。

    「是、是投降,我們可是真心投降的,我們原本就和上國大漢沒有什麼的仇恨,我們是北匈奴人,才從遙遠的大漠北回到大草原來的,被於扶羅騙……不,逼著加入了他們的軍隊,要不然,我們也不會來冒犯大漢的。」

    哈特哈姆斯的態度非常好,伏在地上對張醒恭敬的解釋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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