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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fr信仰概述 文 / 提劍斬鯨

    信仰概述

    在費倫大陸上,凡人們以各種方式崇拜著各式各樣的神祇。有些神祇喜歡建立教堂,並在其中塞滿忠於自己的信徒;有些神祇偏好讓信徒對自己恐懼不已;有些神祇則要求信徒建立隱密的小型教派。嚴格說來,神祇們並不是永恆不朽的,他們之中有許多都已經消逝或曾經再度重生。有些則是被凡人遺忘,永遠的在其他界域中沉眠。

    所有托瑞爾世界中的神祇都歸神上之神艾歐(ao)管理。艾歐長久以來都不曾直接干預托瑞爾世界-若不是他在動盪時期(timeoftroubles)的所作所為,那凡人早已遺忘了它的存在。不過,崇拜艾歐的各個教派以及書有它名諱的各式記載在過去十年中已然陸續消失,這證明了艾歐不希望讓托瑞爾世界的凡人知曉它的存在。基本上,只要眾神各司其職、各安其位,那麼艾歐並不會干涉神祇們的任何作為-當然,這項要求會在神職對立的神祇(與其信徒)間引發各式各樣的衝突。此外,神上之神亦做出規定,除了微弱神力的神祇之外,在同一神系之內,一項神職只能歸一位神祇所有,不准由兩位以上的神祇共有一項神職。最後一點,只有艾歐能將凡人擢升為神祇、並准許其他世界的神祇在托瑞爾世界中建立自己的信仰。

    ?原生與外來的神祇

    拖瑞爾世界的眾神可分類為兩大族群-原生與外來(或稱遷入)的神祇。雖說除了在艱澀的神學辯論領域之外,這種分類法可說毫無意義-畢竟對現今托瑞爾世界的凡人們來說,他們都是一樣的。原生眾神都是在這個世界建立時(或之後)誕生的,而且他們只在這個世界擁有信徒。外來眾神則是早在信徒們透過傳送門或其他方式進入托瑞爾世界之前,就已經在其他世界或其他界域中受到崇拜。不過,一旦一位神祇被托瑞爾世界的任何一個神系接納之後,這種分類法就不再具有任何意義了-因為他已在這個世界建立了自己的神相(aspect),與他在其他世界的神相已毫無關聯。舉例來說,雖然勒比拉斯?殷若瑞斯(labelasenoreth)與克蘭賈汀?銀髯(clangeddinsilverbeard)曾於動盪時期在羅辛姆(ruathym)島上戰鬥,但其他世界的這兩位神祇並不會因而對彼此產生敵意。再者,其他世界的羅絲亦與費倫大陸的羅絲女神不同。因此,如果其他世界的冒險者在羅絲的巢穴中將她殺死,在這個世界的她也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神系

    如前所述,所有托瑞爾世界的神祇都會組成神系。每一個神系都是由一群具有同樣的文化背景、或同受某一種族敬拜、或是在某一地區擁有特別強大影響力的神祇所組成的。不過,就算某位神祇並非該神系中的一份子,他仍然可以在該特定文化中、該特定種族中、或在該特定地區中招募自己的信徒。當然,這種跨越神系所建立的信仰通常都會在招募夠多信徒之前就會被原有的種族、文化、或特定地區神系的其他神祇剷除-以免外來者威脅自己的領地。

    當透過貿易或軍事征服促成文化彼此之間互相融合之時,不同的神系也會隨之融合。由於艾歐規定除了微弱神力的神祇之外,同一神職只能由一位神祇持有,因此神系間的融合勢必會在擁有相同神職的神祇間引爆激烈的鬥爭。舉例來說,坦帕斯原本是泰法理克(talfiric,與耐瑟瑞爾同時存在的文化)神系的戰爭之神,而卡瑞苟司(garagos)則是耐瑟瑞爾神系的戰爭之神,當這兩個神系融合之後,坦帕斯與卡瑞苟司便為了戰爭神職的所有權展開爭鬥。到了最後,坦帕斯獲得勝利,而卡瑞苟司也隨之降格為微弱神力。在其他類似的案例中,失敗的神祇甚至就此消逝-比如塔洛娜與外來神祇奇浦提朵(kiputytto)之間的爭鬥就導致了這種結果。這類的爭鬥通常也會引發敵對信仰之間的戰爭-兩個教會的部隊互相攻擊,輸的一方將失去他們的神祇。

    身為原初種族(progenitor)之一,人類在費倫大陸各地建立了許多互不相屬的文化體系。隨著文化之間的交流與結合,許多人類神系也在衝突之後步向消亡。依學者們的考據,在費倫大陸西部地區至少曾有四種人類神系存在-耐瑟瑞爾神系(位於今日的蠻野牛沙漠地區)、泰法理克神系(位於今日西哈特蘭地區抵河沿岸)、扎安達斯神系(jhaamdathan,位於今日維農灣岸與巨龍海岸地區)、以及卡洛桑神系(carom**e,位於今日卡林杉地區)。自千年之前直至今日,這四個神系(或許還有其他不為人知的神系)幾經融合,組成一個單一神系,被稱為費倫神系。而最近巫瑟(unther)神系的消亡也一樣是文化融合之下的結果。當巫瑟神系的眾神幾乎全數於動盪時期(或在這之前就已)消逝時,原先屬於巫瑟神系的最後兩位神祇-阿蘇藍(assuran,又名hoar)與提亞瑪特-便加入了費倫神系。現在,費倫神系正努力擴展它位於巫瑟地區的影響力,它的對手則是神祇數量較少但結構緊密的穆罕瑞德神系(mulhorandi)-不過它們最終必定會合而為一。根據學者們預測,或許只要再過數十年,整個大陸上的所有人類文化都將只會崇敬費倫神系的眾神-這對穆罕瑞德地區與其眾神來說,無疑是莫大的警訊。

    而在基於不同種族所組建成的神系之間,其融合速度就緩慢許多。因此,雖然人類與其他人型種族比鄰而居,但各個族群仍舊是崇拜各族群自己所有的神祇。不過偶爾也會有幾宗例外,比如人類神祇貢德與地侏神系、太摩拉與半身人神系之間的情形,就代表著透過不同種族之間的交流,也有讓不同種族的神祇加入該特定種族神系的可能。

    ?已逝的神祇

    由於神祇之間的衝突不斷,因此一直以來不斷的有神祇敗亡並消逝-其位於托瑞爾世界中的神殿也隨之成為廢墟。不過,消逝並不必然就意味著終結-近日班恩的回歸就是一例。在費倫大陸上也存在著一些致力於讓某位神祇重生的小型教派。有些神祇確實已經徹底消亡,目前只存在於古老的記載中,因此這些信徒的努力也無法得到任何回應;不過,也有些已逝神祇仍殘存著部份的神性能量,足以回應少量信眾的祈禱;再者,有些現存神祇會偽裝成已逝神祇來回應後者的信徒,希望藉此方式擴展自己的神職。在已逝的人類神祇之中,目前還殘存部分神性本質的神祇包括阿曼納塔(amaunator,耐瑟瑞爾神系的太陽神)、巴爾(bhaal,前任謀殺之神)、艾布蘭多(irandul,於動盪時期為莎兒所弒的洞穴之神)、魔安達(moander,死於凡德之手的腐朽之神)、以及米爾寇(myrkul,前任死神,目前仍有部分神性殘存於神器「角之冠」中)。

    ?信仰

    在費倫大陸上的眾多宗教活動中,只有一部分與神祇有直接關係。事實上,在這個世界中,所有宗教活動的真正重點其實是由崇敬神祇的凡人所組成的教會或教派-這一點雖然不甚明顯,但是非常重要。畢竟,雖然信徒們以神祇傳下的教義作為處世準則,而且神祇也可以直接或間接的以神力援助信徒,讓信徒們代理自己-但是,與凡人世界直接互動的,卻也正是由這些凡人信眾所組成的信仰團體(而不是神祇自己)。換句話說,在凡人們的認知裡,若將同一信仰中的不同教派或敵對信仰之間的動向,與兩位神性生命之間的互動相較-那麼毫無疑問前者會是個受到較多關切的議題。當然,例外總是存在的,當某些凡人的所作所為引起神祇興趣的時候,他們便有可能見到神祇的神性顯現(稱為化身,avatar)降臨凡間。這類事件發生的頻率極低,而且通常都與該信仰中最高位祭司的晉陞事件有關。

    每一位神祇的所有追隨者都可被視為是該信仰中的一份子,亦可將之稱為該神祇所有的教會。每個教會內部都會再劃分為幾個互相友好或敵對的派系,每一派對教義的理解都有或大或小的差異。雖然如此,不過有些教會(特別是守序陣營神祇的信仰)仍會統一所有派系的儀式與祭典;在其他教會(大多為混亂陣營神祇的信仰)中,則通常不同地區的派系都各行其是。若信奉守序陣營神祇的不同派系發生衝突,其爭鬥往往比其他信仰更加慘烈-海姆教會中的衝突便是一例,兩個敵對的派系都嘗試著要向對方證明己方的「正確」。除此之外,若有人試圖一統信奉混亂陣營神祇教會之下的所有不同派系,也往往會引發激烈的衝突-希瑞克的信徒們很快就會發現這點。

    在各個教會中,有些會將自身劃分為十分嚴密的階級體系-比如近日以來的歐格瑪教會、以及班恩教會皆是如此;有些則根本連統一的信仰領導中心都沒有-比如坦帕斯的教會。然而,一如前述,例外總是存在的,也可能有人是不認同現任教會領導人的派系的一份子。不過,就算是這些派系也必須遵循神祇的核心教義,否則就有可能失去神祇的眷顧。有些派系-比如某個信奉伊爾瑪特的派系,其成員竟提倡使用自我鞭撻、綁架、以及挑起動亂的手段-他們的所作所為早已嚴重背離了神祇的核心教義,因此神祇亦不再回應他們的祈禱。這些派系中的牧師與其他的神術施法者將會失去施展聖法術的能力與其他的神授能力,直到他們對信奉的神祇真誠懺悔為止-或轉而信奉其他神祇。

    ?神力等級

    在遊戲中,每位神祇都有自己的神力等級(類似於角色等級)。神格決定一位神祇能擁有多少力量,也是種比較不同神祇間實力高下的方式。以下為神力等級的簡短描述-

    神格0:

    擁有0神格的生物有時也被稱作半神(quasi-deities)或英雄神(herodeities)。若神祇與凡人結合,誕下的子嗣便屬於此一階級。雖然他們不能賜給凡人法術(不過可能會有凡人敬拜他們),但他們是永恆不朽的,而且通常他們都會有一項以上的屬性遠勝於其他同族的凡人。普通的凡人都沒有神格。

    神格1-5:

    這些神祇被稱為微弱神力神祇,是真正的神祇中最弱小的一群。他們可以賜給凡人法術,也能做到一些凡人做不到的事情,比如聽到一哩外的某只蚱蜢所發出的聲音。一位微弱神力的神祇通常擁有數百到數千名堅定的信徒,不過也可能會有更多的凡人對他表示敬意(與信奉不同)。微弱神力的神祇擁有一小塊神域(通常都位於外層界域),而且控制著世上某些較不重要的神職。微弱神力的神祇可能會精通某些(彼此相關的)技能、或在某些特定環境中戰鬥時擁有優勢、或可以稍微改變某些與他所控神職相關的事-比如某位微弱神力的盜賊神祇就可以改變某個贓物的外觀,讓其他人無法辨認。

    神格6-10:

    這些神祇被稱為弱等神力神祇,他們可以賜給凡人法術,也可以做一些微弱神力神祇做不到的事,比如可以知曉數哩之外正在發生的某件事情。弱等神力的神祇通常擁有數千至數萬名的信徒,而且他們擁有的神域也比微弱神力的神祇廣闊。他們在查探任何與自身神職相關的事情時,感覺也敏銳的多。

    神格11-15:

    這些神祇被稱為中等神力神祇,他們通常擁有數十萬名信徒。他們的神域也比微弱神力與弱等神力神祇的神域為大。

    神格16-20:

    這些神祇被稱為強大神力神祇,他們的信徒數量通常數以百萬計-甚至其他較弱小的神祇也會對他們表達尊敬之意。這些最為強大的神祇統馭著其他的神祇-就像凡人中的國王統治平民一樣。

    神格21+:

    凡人甚至無法知曉這種神性的存在,而這種生命也對凡人的敬拜不屑一顧。它們不會賜給凡人法術、不會回應凡人的祈禱、也不會回應凡人的質疑。可能只有極少部分凡間的學者才知曉有這種神性的存在。他們被稱為神上之神,在某些神系的體系中,若凡人欲擢升為神祇,得先得到神上之神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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