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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第一百七十七章 重回地球 文 / 血紅

    第一百七十七章重回地球

    離神星域顫抖著,巨量的混沌之氣自虛空中用來,不斷的化為各色靈氣滋養著離神星域。

    隕界和離神星域之間無數的空間禁制,那大大小小的數十萬處碎裂的小空間得到了這些靈氣的滋養,也在急速的恢復。甚至是當年木神君所處的那一處青木空間,也慢慢的多出了一縷綠色……離塵院所在的那一片空間禁制中,突然有道道金光沖天而起,離塵院倒塌的建築,慢慢的一塊磚、一塊瓦的自我修復。

    整個啟元世界都似乎尋到了它的神、找到了它的魂,前所未有的生氣在啟元世界中飄蕩。

    啟元世界中所有星球上的礦脈在極短的數日內盡數恢復,巨量的天地靈氣湧入這些礦脈,化為了一塊塊的靈石、化為了一塊塊品質極高的礦石。啟元世界的星域,在不斷的擴大、擴大、擴大∼百草豐美、植物生長的速度增長了數倍,動物繁衍的速度也增長了數倍,就連胎兒發育的速度,也都得到了一個極大的提升。

    這一切,僅僅因為林逍一時間的心境突破。他拋棄了心頭的壓力,啟元世界也就好似丟開了沉甸甸的重負,變得輕鬆輕快。

    無限的生機,在啟元世界中飄蕩。

    林逍的心頭,更是有著一縷淡淡的相思,心中盤旋著一份巨大的希望。

    不管藥兒身處何方,他一定要找到藥兒,一定會!

    月球背面,一道長有百餘里的青色雷霆突兀的劃過虛空,一個小小的黑洞在太空中突然冒出,林逍一步就從那黑洞中邁出,來到了月球背面的土地上。一縷七彩光芒纏繞著林逍的身體,一個細細的聲音在林逍身邊盤旋:「主人,宮靈只能送您到這裡了。若非老主人當年也對源星起過窺覷之心,在這裡留下過空間坐標,宮靈也沒本領直接送您來這裡。」

    歎息了一聲,宮靈幽幽的說道:「不過,宮靈只是離神宮的靈魄,若是離開了離神宮,宮靈就沒有半點兒法力神通。宮靈不能常伴主人左右,主人一定要小心保養身體呀!這個,能不動手就不要和人動手,能不受傷就千萬不要受傷,主人您如今的本領還不夠哩。還有,主人記得又記得,有便宜要占,有悶棍一定要敲,有冤大頭一定要狠斬。老主人說得對呀,人無橫財不富,您可一定要記得又記得∼對了,如果看到那種傾國禍水的胚子,您可一定要帶她們回離神宮呀,就算您自己不受用,略加調教了以後拿去做侍女也是臉上有光的,可不能和如今一樣,歪瓜爛棗的一堆在離神宮,簡直丟光了宮靈的臉面!」

    「呱噪!」林逍笑罵了一聲,反手一拍,將那一縷七彩光芒推進了黑洞中。眺望了一陣左右,林逍架起金光訣,縱起一道金光,快捷絕倫的繞過月球表面飛向地球。在飛離月球的時候,林逍想起了離神宮靈對他說過的一些有關於盤古上聖開闢的這個大千世界的隱秘往事,不由得駭然而又恭敬的朝月球拱了拱手,深深的凝視了一眼這顆曾經威力無窮的戰堡,他的身形卻已經沒入了地球的大氣層。

    修為飆升猛進到元神初期,林逍的肉身已經強悍到普通仙人都無法比美的程度,道行修為、元神境界更是到了天仙之境。這給他帶來的最直接的好處就是他飛行的速度比起以往快了十倍以上,三十萬公里的空間距離,也不過耗費了他一盞茶時間就輕輕鬆鬆的趕到了目的地。金光訣畢竟是隕界之主傳下來的高明遁法,豈是修道界的普通劍光飛遁之術能相比的?

    一進入大氣層,林逍就直接掏出了一個手機,他看了看這手機,驚喜的發現這一直收藏在清靜琉璃寶塔中的手機居然還保持著滿電量。他不由得想起離神宮靈的話,這清靜琉璃寶塔能夠用來儲物的空間內的時間卻是凝固的,不管什麼物事一旦放入裡面,哪怕外界時間流逝千億萬年,那物事也不會有半點兒變化。

    林逍的心頭一熱,他隨手按下了重撥鍵,卻愕然發現他離開地球前撥打的最後一個電話,赫然是當年的光頭胖子。

    十餘年前的一幕幕又在林逍的眼前閃過,電話卻已經接通。林逍微微一笑,輕笑了一聲:「胖子,有點時間沒見了,過得怎麼樣?」

    電話內是一陣的沉默,隨後,光頭胖子特有的懶散聲音響起:「這個,是林逍啊?嘿嘿,什麼叫做有點時間沒見了啊?十幾年了哪!嘖嘖,正好,你怎麼知道沒人陪我喝酒?怎麼知道我孤零零的一個人在老地方喝酒呢?嘻嘻,過來,過來,上次你裸奔的老地方!」

    饒是林逍如今心境修為和當年不可同日而語,林逍的面皮依舊是一陣陣的發燙。他苦笑著掛了電話,神識朝下方一塊大陸的東方凸出部位掃了一下,身形激閃,幾個起落間已經降落地面,瞬間到了當年他墜下地球的上海市濱江大道上。

    就在臨江的大道上有一個凸出的觀景碼頭,上面有兩個規模不大的露天餐廳,比起當年清瘦了許多的光頭胖子頂著一頭黑漆漆的秀髮,正傻乎乎的坐在最靠近江水的一條長凳上,手上端著一杯起碼有兩升的黑啤酒,有一口沒一口的灌著。若非還記得光頭胖子的氣息,林逍差點認不出他了。當年的光頭胖子起碼有兩百斤上下,如今的他體重大概只有一百二十來斤,光頭上也蓄了頭髮,臉上的橫肉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看上去清秀斯文了太多太多。當年的他和光頭刀子一群人混在一起的時候,那氣勢簡直就有如攔路打劫的響馬土匪,如今的他卻是真的有了點文人的氣味。

    不僅是自身改變了,就連他的衣著打扮也有了極大的變化。當年的光頭胖子渾身上下的衣衫,從外衣到內褲外帶拖鞋,加起來怕是不要一百塊錢。而如今他身上的衣褲、涼鞋顯然是一套很有檔次的貨色,林逍印象中還有這個商標的痕跡--當年林逍可是在商場做過一段時間的保安--知道這一身衣服雖然不是很昂貴,但也絕對不是當年的地攤貨。

    而且,看胖子手上的啤酒杯雖然很大,可是他喝酒的動作卻是斯文了不少,而且顯得很是白淨的臉上居然沒有了當年常帶的酒意,這一點就讓林逍覺得很是不可思議了。當年他什麼時候見到光頭胖子,他不都是醉醺醺的?什麼時候他有過清醒的日子?可是今天嘛,他雖然在喝酒,但是明顯也只是為了在發呆的時候不至於無事可作才喝酒,並不是純粹為了灌醉自己而喝酒。

    搖了搖頭,林逍大步走到了光頭胖子身邊,坐在了他身邊的長椅上。

    「怎麼了,似乎,你變了許多。」林逍望著面前依舊是帶著一股子怪異臭氣的江水,淡淡的笑著。

    「哎呀,沒辦法,有家有室的人了,兒子都蹦達出來兩個,能不學好麼?」光頭胖子也不看林逍一眼,只是彈了一個響指,著一個服務生送上來一大杯黑啤酒。林逍接過酒杯,狠狠的灌了一大口啤酒。酒液中依舊充滿了地球特有的雜質,但是經過數次洗煉已經變得無比精純的身體卻是一點兒都不排斥其中的雜質,林逍反而是從身體到精神都猛的輕鬆了下來,他舒舒服服的靠在了長椅上,驚訝的問道:「什麼?兩個兒子?恭喜,恭喜!既然有了家室,怎麼不去陪你妻子孩子?」

    光頭胖子翻了個白眼,懶懶的望了林逍一眼,一點兒都沒為林逍那絲毫沒有變化的年輕面孔而感到吃驚。他怪笑道:「老婆帶了兒子在逛商場,我難得忙裡偷閒跑來這裡喝點酒。唔,為了不教壞我的兒子,我都不能在他們面前喝酒,更不能在他們面前罵粗話∼你知道麼,我已經有一年零三個月沒有罵過一句粗口了!自從上次兄弟們聚會後,已經沒有罵過粗話了!」

    「干!」林逍只能朝光頭胖子比劃了一個大拇指,讚歎道:「我佩服你,誰能讓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哪?」

    光頭胖子沉默良久,突然仰天長歎道:「問世間情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許。」

    胖子默然,林逍也一陣默然。過了許久,光頭胖子才歎息道:「當年我命中當有一劫,好端端的某日發瘋拉人出門喝茶,卻不幸碰到命中的魔星,直直的讓我一頭栽進了泥潭再也拔不出腳來。呼,那一段時間哪,我一個月就守了四十斤,嘿嘿,死纏爛打,發揮我不怕犧牲的艱苦奮鬥的大無畏精神,這才追上了那小妞成了我老婆,嘿嘿。」

    「恭喜,恭喜!」林逍心中泛起了一絲喜意,由衷卻是語氣有點乾巴巴的朝胖子舉起了酒杯。

    「同喜,同喜!有恆心者,事竟成!嘿嘿,追上了老婆,卻也讓我戒煙戒酒戒粗口,洗心革面,真正成了五好男人了。」胖子舉起了酒杯和林逍碰了碰,猛的灌了一大口啤酒,卻是很久沒有喝得這麼快了,啤酒沫嗆入了氣管,胖子劇烈的咳嗽起來,慢慢的將酒杯放在了身邊的長椅上,看樣子是不準備繼續喝下去了。

    『有恆心者,事竟成』!林逍為胖子的這句話所打動,心中卻又有了其他的心思。胖子原本是多麼桀驁不馴的人物,他身邊的那一夥朋友,又都是一群多麼橫衝直撞有如野豬群的貨色?而如今胖子卻有如秦淮河上從良的姑娘,洗淨了鉛華,露出了原本的面目,斯斯文文、乾乾淨淨、溫溫柔柔的做起了居家的男人。這種變化,饒是以林逍如今的神通變化,也覺得不可思議至極。

    「刀子他們呢?」林逍突然問胖子。

    「哦,都有孩子了,都在居家過日子了。」胖子猶豫了一陣,終於還是端起酒杯,和林逍輕輕的碰了一下,又灌了一大口啤酒。他淡淡的說道:「年少輕狂,風花雪月,卻是經不得久的。我們大老爺們到了最後,總是要找個女人過日子的。如今我們一年聚個一次,大家湊在一起熱乎熱乎,也就這樣了。嗯,我有多久沒喝醉過,有多久沒酒後滋事過了?」

    又是長久的沉默。林逍終於又想起了當年的事情,他輕輕的問道:「那麼,你對現在的生活很滿意?想不想有點變化?」

    歪著腦袋看了林逍一陣,胖子用力的搖了搖頭:「我是一個小富則安的人,胸無大志,嘿嘿,手上的錢夠花,不受風吹雨打就心滿意足了。我,不求什麼變化。你和白家的那位公子哥廝混了這麼些年,做了些什麼事情?」胖子突然激動起來:「最近就缺少素材呢,想要寫本新書,但是沒什麼好的題材,你給我忽悠幾句,你最近這幾年,幹了些什麼事情?」

    「呃!」林逍無奈的看著胖子,最終輕描淡寫的一句話將他最近十年來的事情抹了過去:「嗯,無非是,混日子吧!」

    「混日子?」胖子呆了呆:「跟著白季樂那位白家二少混日子?」

    「是啊!」林逍由衷的說道:「不管他白家二少也好,還是我,山外有山,人外有人,我們也不過是在這天和地之間掙扎求存而已。倒是你如今,說實在的,我很羨慕你如今的生活。如果有可能,我也想這樣,安安靜靜的、平平淡淡的,『找到』我喜歡的女人,生上一大堆孩子,不受人打擾的過日子。」

    「呃!」胖子眨巴了一下小眼睛,搖頭道:「這樣的日子,很難麼?看看你這身高,看看你這膚色,看看你這小白臉的容貌,嘖嘖,你好像比我當年見你的時候又高大健壯了幾分,你要是脫了去淮海路、南京路上逛悠一圈,不知道多少小姑娘要把你給xxoo了!嘖嘖,你怎麼可能找不到喜歡的女人?呃,要不要我幫你介紹幾個?」

    「這,多謝,多謝,算了,還是算了!」眼看胖子似乎有點要恢復當年本色的趨勢,已經開始滿嘴跑火車了,林逍急忙搖頭敬謝不敏。他站起身,微笑道:「既然你過得好,當年的一幫子兄弟也都過得好,那∼我也就沒什麼事了。我這次回來,也沒什麼事情,只是過來轉轉。你還是在這裡繼續喝酒?」林逍看著胖子。

    胖子搖了搖頭,他扭頭看了看後面,一個年輕人正急匆匆的拎了個小包裹朝這邊走來。胖子習慣性的拍著他已經癟了下去的肚皮笑起來:「得了,剛才我正叫人給我去取東西呢,這不就送來了?嘿嘿,這東西本來就是當年在青城山買來的紀念品,不是說要送給你麼?然後你就跑了!唉,這是我在青城山路邊買來的幾件小玩意,好像是人家剛剛從山洞裡挖出來的,造型倒也別緻,放在家裡十幾年了,一直等著送你哩!」胖子不知道想到了什麼好笑的地方,突然怪聲怪氣的笑起來:「這可都是寶貝啊!」

    那拎著包裹的青年大步的走了過來,笑吟吟的一聲不吭的將包裹遞給了胖子。

    胖子接過包裹,很無恥的笑道:「東西也不貴,就是當年喝多了在路邊看到這些東西有點意思,所以買來了送給你玩的。嘖嘖,這幾年也有人想要找我要過去當擺設,我尋思著這東西本來就是要送給你的,所以也不能轉送給別人啊?這不,你可算是來了。」

    林逍略有點感動的接過胖子手中的包裹,下意識的問道:「什麼玩意兒?」

    胖子的臉猛的抽成了一團,他抱著肚皮大笑起來:「八塊錢一個的翻天印--這玩意用的銅最沉,大概有小半斤銅,所以花了我八塊錢。還有五塊錢的落魂鍾、六塊錢的陰陽鏡、四塊錢的九龍神火罩、三塊錢的化血神刀,哦也,還有一些零零碎碎的我忘了名字,他娘的,都是神話傳說中有名有姓的寶貝啊!」

    「呃∼呵呵!」林逍眼前一陣漆黑,差點沒被胖子的言語給打擊得暈過去。翻天印這些寶貝是什麼,他是知道的--胖子的書架上,就有一本封神榜,林逍和胖子同居的時候,倒也翻過--但是,要說八塊錢能買一枚翻天印麼!林逍想起了他在網上看到的各處風景點坑蒙拐騙遊客錢財的經典案例。胖子這樣整日裡醉醺醺的人物,正是被坑的典範哪!

    掂了掂手上的包裹,還是很有幾斤破銅爛鐵的重量,林逍苦笑了幾聲,用力的拍了拍胖子的肩膀,淡淡的說道:「若是以後不想過這樣的日子了,就對天叫三聲我的名字。我欠你的人情,這些寶貝∼」再次苦笑了幾聲,林逍不由得心頭一熱,雖然是破銅爛鐵,但是能保存十幾年還惦記著自己,就算是破銅爛鐵,這份心意也足夠沉甸甸的了。林逍長歎道:「這些寶貝,算我又欠你一次。這輩子還不了你,下輩子我也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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