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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遊戲帝國 第二百七十九章 灰姑娘的選擇 文 / 黃金戰士

    第二百七十九章灰姑娘的選擇

    林風一陣無語。自己是看著眼熟,才有這一問。沒想到還真讓自己碰見了日後台灣大紅的「偶像劇一姐」。不過現在既然意外碰見,林風也不想放過。影視圈遲早要進入的,現在先簽約一些明日之星,未來就不愁沒人才了。

    雖然林風對吳宗憲這番極為曖昧和『淫』蕩的介紹很是無奈,不過林風並沒有解釋,只是微笑著看著林依晨。他想看看這個外表清純可愛,處處透露著少女的天真可愛的女孩是否真的如電視劇和一些娛樂節目中表現的那樣單純。林風希望是!

    「林董!」林依晨沖林風鞠躬,不過並沒有其他曖昧或者隱諱的暗示,反而人退後了一步。

    吳宗憲點點頭,心知這個女孩比較正派,不會像其他女明星那般為了出名可以不顧一切。吳宗憲相信,如果換作其他一些女明星,如果碰見林風這麼一個年輕金主,恐怕早就撲上去了。就算不能登入豪門,但只要林風肯為其稍微花費一點點錢和人脈,都足以讓她們從此飛上枝頭變鳳凰。

    林風也點點頭,對林依晨的反應極為滿意。

    「林小姐,我也姓林,說不定我們500年前是一家呢。」林風輕笑說。

    林依晨淡淡一笑。

    「林小姐,我想請你成為我公司『第二世界』的代言人,不知你意下如何?」林風問。

    「第二世界?」林依晨微微愣了愣,用手指撓了撓頭,微微露出茫然的眼神。

    「呵呵,等會我會把合同給你看,向你詳細解釋,現在就不打擾你工作了。」林風見遠處周傑倫等人已經開始準備開工,便不再打擾林依晨。

    「嗯,那林董,憲哥,我先去工作了!」林依晨乖巧的沖兩人鞠躬後離去。

    「嘿嘿,小風啊,怎麼了,是否看上這女孩了?要不要憲哥幫忙啊!」吳宗憲用肩膀撞了撞林風,一臉的壞笑。

    「呵呵!」林風笑而不答。的確是看上了,不過不是那種男女之間的「看上」,而是看中她這個人才了。

    見林風不答,吳宗憲也不多說。反正以林風如今的身份,真要看上了林依晨,也自然有他的辦法,他也不必為其操心。

    隨後,林風跟著吳宗憲去了台灣中視,會見了中視的「長官」,在吳宗憲的幫助下,非常友好的達成和約,林風的番茄網獲得台灣中視《我猜我猜我猜猜猜》的轉播權。

    其後,在等周傑倫的mtv收工之後,林風和周傑倫正式簽訂了代言《勁舞團》和「魅影」的合約。當然,也正式的和吳宗憲簽訂了一份《勁舞團》代言合同。

    「林依晨,這是我為你準備的代言合同,你看看。」林風將合同遞給林依晨。

    林依晨結果合同一看,一臉震驚。這合約和此前劉亦菲、林智慧等人簽訂的一樣,都是第一年100萬人民幣的代言費,此後15年逐年遞增的極為優厚的合約。

    細細看完合約,林依晨微微嘟嘴,可愛之極。

    「林董,這合約我很滿意,也很願意成為『第二世界』的代言人,可我不能接受這份合約。」林依晨猶豫半天之後,將合同遞還給林風。

    「為什麼?能告訴我原因嗎」林風微感詫異,如此優厚的合約,他沒想到林依晨會拒絕。

    「林董,我已經有經紀人了。可合同規定我的經濟人權屬於貴公司」林依晨說。

    林風眉頭一皺,沒想到林依晨已經有經紀人了。不過這個台灣「偶像劇一姐」要就這樣放過,林風可不甘心。

    「這樣,如果你願意成為我公司的簽約藝人,你經紀人那邊我來解決。」林風說。

    「這個」林依晨一臉猶豫。林風的這份合同對她來說,實在太過優厚。

    林依晨父母離異,她和弟弟全靠母親養大。但母親又體弱多病,做不了重活,收入有限,為了她們姐弟倆,不盡人累病了,還欠下了上千萬新台幣的卡債。這也是林依晨不得不去年高中畢業後就出來做事的原因。但不放棄學業的林依晨,今年9月還是考取了台灣政治大學韓文系。

    不過雖然她現在出來做事,但她現在只是偶爾拍拍mtv,收入很低,而且也不穩定。如果現在能簽下林風這份合約,對她家庭來說實在是雪中送炭,能解決她家的經濟危機。可偏偏她已經簽約了經紀人,而且經紀人對她也極好。

    就在林依晨猶豫之時,她的經紀人小豫姐趕來。

    「林先生,我是晨晨的經紀人。」小豫姐伸手和林風禮貌性握手後說。

    「正好,小豫姐是吧,我是『第二世界』董事長,我這次來,是想邀請林依晨成為我們公司的代言人,這是合同。」林風將合同遞給小豫姐。

    小豫姐接過合同,看完之後也是和林依晨一樣震驚。這合同太優厚了,林依晨只不過是一個新人而已,她怎麼配這麼優厚的合約。小豫姐仔細看了看林風,不知道林風為何給林依晨這樣優厚的合同。

    「林先生,我聽說過你。最近報刊雜誌風頭最勁的人就是你,大陸最年輕首富,『9.11』英雄,還有這次簽約香港十餘名天皇巨星的大手筆,讓整個亞洲娛樂圈為之嘩然。」小豫姐先是讚歎說,不過隨後語峰一轉,「林先生,這份合約上要林依晨的經紀人權,我不在意。但晨晨現在畢竟是我的簽約藝人,我要為她負責。我只想問一點,這麼優厚的合同,你為何給晨晨這樣一個新人?是否有什麼潛條款?」

    「沒有!這份合約上沒有任何潛在條款。我之所以簽約她,只因為一點,我看好她的未來。」林風坦誠說。

    小豫姐仔細的盯著林風的雙眼,想要看出破綻了。這份合同實在太優厚了,優厚的讓人心頭發虛,怕其中有詐。

    「呵呵,你要知道,我現在簽約的藝人也有十餘人了,而且以我今時今日的地位,我想我沒必要去欺騙一個新人。」林風見小豫姐還不放心,再次解釋說。

    小豫姐點點頭,林風的話的確沒說錯。以林風如今的身份還有地位,實在犯不著來欺騙林依晨這麼一個剛剛高中畢業的小女生。雖然林依晨極為可愛,但林風想要女人,小豫姐不認為有女人會拒絕才21歲,卻白手起家成為中國大陸首富的年輕人,而且長的雖然比不上那些男明星,但也不醜,這樣的男人,小豫姐相信沒有女人會拒絕,能拒絕。

    21歲,身家過10億美元,擁有最有前途的遊戲公司,而且名氣大的嚇人,這樣的人彷彿小說中才會出現。

    「晨晨,這份合約不錯,你應該簽,這樣你母親就不用再那麼操勞了。你們家的經濟環境也能大大改善,你弟弟明年也可以上大學了。」小豫姐轉過身勸林依晨。

    「小豫姐,可那樣你就不是我的經紀人了。」林依晨依然有點猶豫說。自己最困難時,是小豫姐幫助了她,給她找到了擔任mtv女主的工作。現在要她甩開小豫姐,她覺得有點太過忘恩負義。

    「呵呵,你這傻丫頭,我當初也是看你家中環境實在不好,而且你也是可塑之材才簽了你,想幫幫你。現在你有更好的發展,為何猶豫呢。至於我嘛,現在可還是你的經紀人,這份合約依然是我幫你簽的,你這第一年的薪水可還是要支付我酬勞的。」小豫姐撫摸著林依晨頭說。

    這番話,小豫姐大多出於真心。當然,也有一點點私心。林依晨第一年就有100萬人民幣收入,根據她和林依晨的合同規定,林依晨的40%收入歸她,那麼這一筆合同她就能獲得40萬人民幣的收入,換算成新台幣也有160餘萬。她簽約林依晨才3個月,3個月就賺170餘萬,她賺大了。

    至於林依晨前景,在小豫姐看來,的確是有。但能否成功,她也無法保證。畢竟娛樂圈每天那麼多新人出來,指不定那天今天的新人,就成為明天的舊人。這160萬的收入讓小豫姐非常滿意,而且林依晨也有了一個好的發展公司。

    不管小豫姐打什麼算盤,林風只要林依晨簽約便行。目睹林依晨最後簽上自己的大名,林風也鬆了口氣。這次台灣之行,就差最後和f4還有蕭薔聯繫了。看他們報價如何。如果合適,林風就簽約,不合適,林風就算了。

    當然,還有林志玲。林風已經委託台北的私家偵探去找。不過台灣那麼大,林風可不知道現在還是一個普通人的林志玲在哪,能否找到林風也不敢打包票。只能碰運氣了。

    「好了,既然這麼圓滿,今晚我請你們吃飯,然後去台北最有名的夜店玩。」吳宗憲走了出來,拍掌說。

    「哪?」林風問。

    「呵呵,一個朋友開的夜店,裡面美女很多哦!」吳宗憲色色一笑。

    隨後林風一行人,吳宗憲,周傑倫,林依晨和她的經紀人小豫姐先是一起去吃了晚飯,然後就去了吳宗憲說的夜店——「room18」。

    「room18」,台北最有名的夜店。如果到了台北,沒有去「room18」玩,那可以算是白來了台灣。「room18」是台灣藝人庹宗康所開,台灣娛樂圈中的明星大多喜歡晚上到這來,由於明星常常來,也自然吸引了許多普通台灣年輕人前來遊玩。既能玩,還能碰見明星,或許還能發生點什麼曖昧,自然讓「room18」生意好到爆。

    不過夜店也有旺季和淡季,為了節約成本,「room18」一周只營業三天,週三、週五及週六,其中,週三是淑女日,對女性賓客優惠。

    今天剛好星期六,也是「room18」人氣最旺的時候。

    「憲哥!」看門人看見吳宗憲連連問好,然後將吳宗憲讓了進去。不過卻把隨後的周傑倫、林依晨和林風攔住。

    「room18」有個不成文規矩——明星免票。不過這個「明星」必須是名氣很大的,正當紅的,不然門衛就會將其攔住,讓其買票。因此,台灣業界也戲稱,看一個明星紅不紅,就看他去「room18」是否免票。

    「嘿嘿,林董,不好意思,我來的也少,有點忘了規矩。」吳宗憲連聲抱歉,然後掏錢買票。門衛也坦然收錢,這是規矩,何況林風等人他的確不認識。只有周傑倫他略微有點眼熟而已,但也僅僅是略微。

    林風無所謂搖搖頭。反正自己不是明星,進夜店買票是正常的,不過周傑倫最近可剛剛有點要冒出頭的樣子,現在被人攔住,顯然有點掛不住面子。果然,林風偷眼瞧去,周傑倫臉上一臉陰鬱,不過也只是哼哼就進去。

    孰不知,周傑倫從這一刻開始,心中暗暗發誓一定要成為亞洲最有名的明星,讓這些狗眼看人低的門衛好好瞧瞧,他周傑倫是誰。

    隨後,進入「room18」之後,林風總算明白吳宗憲這個很少來夜店的人,今天為何把自己等人帶到這間有名的「room18」。在夜店裡面吳宗憲不斷介紹一些和他非常要好的明星給林風認識,顯然他是希望他的這些明星朋友能搭上林風這輛順風車。

    對於吳宗憲的這點小心思,林風並不在意。自己就當認識了明星了,何況吳宗憲也並沒有明言讓自己簽約誰,這事就算揭過。

    第二天,在林依晨繼續拍攝周傑倫的mtv時,林風會見了現在的台灣第一美女蕭薔,商談「魅影」代言合約。不得不說,這個台灣當紅的肉彈,的確風姿綽約,舉手投足間成熟女人的韻味袒露無疑,讓人忍不住就想摟入懷中「馳騁」一番。

    不過今天林風是來談代言合約,自動將蕭大美人散發的無窮魅力過濾掉。不過蕭薔經紀人開出的條件卻讓林風直皺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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