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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七十七章 文 / 鋒利的柴刀

    進入叢林已經三天了,按照趙志的安排,一切都還順利。不過今天天氣很差,早上就開始不停的下起了雨,大雨傾盆。叢林裡彙集的雨水流進了低窪處,形成了一個個小水潭,給趙志他們的行進造成了不小的麻煩。

    趙志和狗腿子們都是穿越過叢林的人,他們已經記不清經歷過多少次這樣的天氣了,大家只是裹緊了身上的雨衣,默默的行軍。相對於趙志和狗腿子們的無所謂,其他人就沒有那麼樂觀了,稍不留意,瓢潑的雨水會順著雨衣的縫隙流進來,直到打濕你身上的每一寸地方。身上濕膩膩的,渾身沒有一點干地方,而且還要背著沉重的背包行軍,走出十幾里路,大部分傢伙就受不了了,紛紛要求停下休息。

    狗子倒背著步槍,不屑的看著這些眼高手低的傢伙,在營地的時候,一個個趾高氣揚的,這咋才進叢林就草雞了,還不如小姑奶奶她們那些女兵呢。「長官,他們要停下休息,咋辦?」狗子不屑歸不屑,卻還是找到了趙志,這幫人要是都病倒了,會拖累大家的。

    「不行,這雨今天估計是停不了的,接著走」趙志是沒的商量的,在這種雨水裡停下休息,簡直就是在『自殺』。叢林裡到處都是濕漉漉的,連可以點燃的木柴都沒有,停下來只能淋雨,還不如繼續走。

    外籍大兵們倒是沒有說什麼,只是掙扎著在泥水裡繼續行進。金大鵬那隊人不樂意了,賴著非要休息,讓後隊收攏掉隊士兵的山羊很煩。趙志帶著狗子走到一個鬧得最凶的少尉面前,冷冷的說道「這雨一時半會是停不了的,接著走」那少尉對著趙志一翻白眼,大刺刺的說道「弟兄們都累了,實在走不動了」少尉的話簡直就是在無理取鬧,旁邊膽小的士兵去拉他,卻被他撥開了。趙志見此人是鐵了心的要找事,當下微微一笑問道「你真的不走,是嗎?」

    其他的士兵見趙志的手已經摸向了腰間,紛紛都站起了身,趙志要拔槍了。「呵呵」那少尉笑了,「老子玩槍的時候,趙長官你還沒有斷奶呢吧?」就在那少尉對著趙志惡語相向的時候,「呯」的一聲槍響,少尉頭上出現了一個血洞。趙志把手槍插回槍套,看了一眼那少尉的屍體,再環視著這隊士兵,「我不管你們進先遣營之前是幹什麼的,進了這裡就要守我的規矩。我的規矩只有一條:聽從命令。現在你們還是想留在這裡,不想走,是嗎?」趙志的語氣在本就陰冷的叢林裡顯得更加的陰冷,士兵們被嚇的拚命向前行進,誰也沒有看一眼地上那少尉的屍體。

    「金大鵬,你要是管不了你的人就說,我手下很多軍官還是閒著的」趙志冷著臉看著走在隊尾的金大鵬,語氣顯得很生硬,聽的金大鵬身上的汗毛都立了起來。趙志和金大鵬說話一直都是很客氣的,從來沒有這般的直呼其名,今天是頭一次。他現在有些後悔了,後悔不該和趙志對著幹。其實金大鵬在進先遣營之前並不認識趙志,更談不上有什麼過節,都是出發前趙遠志給他說,原本先遣營的指揮官是金大鵬的,這個趙志不知是走了什麼門路,搶了金大鵬的位置,讓金大鵬小心點,趙志這人很跋扈眼裡不容人。

    金大鵬也是打過很多仗的軍官了,知道自己的斤兩,這片叢林要是換了自己,絕不會走的如此輕鬆。至少到現在除了被趙志打死一個少尉外,還沒有再死其他弟兄。按著金大鵬這幾天的觀察,趙志倒不是很難說話的人,只要不是觸犯了他的命令,他都懶得理你。看來自己是受了趙遠志的挑撥了,那些外籍大兵和趙志的熱乎勁就可以證明這些了,這先遣營的指揮官本來就是人家的。

    大雨下個不停,給伐木的人也帶來了不小的麻煩,濕樹太難砍了。不過經過幾次的實驗後,工兵出身的長毛找到了辦法。先用匕首或是斧子,在要伐倒的樹幹上弄個拳頭大的洞出來,在用繩子掛住樹幹拽向要它倒下的方向,把拉開保險的手雷塞進樹洞裡。手雷足以炸斷樹木了,一顆不夠就上兩顆,反正手雷和炸藥夠多。長毛的辦法不錯,比起先前的斧子砍樹要快多了,而且現在伐倒的還是些大樹,做目標顯眼些。

    伐樹的進度快了,大家行進的速度也加快了些。所有人已經是機械式的走著,都是高一腳矮一腳的。大家的心裡都是一個想法,先飽餐一頓,再舒舒服服的睡上一覺。斥候們回來過一次,說是前出的砍刀已經能看見死在叢林裡的遠征軍的屍骨了,離這裡只有不到5里路了。趙志不由得心裡一喜,上次趙志他們幾個是走了快10天,才看見的遠征軍屍骨,這就是說他們現在用了4天就走了上次10天的路了。

    按照趙志的記憶,他們上次是沿著遠征軍的屍骨和遺棄的窩棚,在叢林裡走了12天,才上的大道。遠征軍潰兵們在叢林裡已經踩出了小道,趙志只需要帶著人沿途伐倒樹木做路標就可以了,估計用不了12天,先遣營應該會走出這片叢林的。

    似乎是趙志的好心情感染了老天爺,雨水漸漸的小了下來,從瓢潑變成了只是滴滴拉拉的。雨是停了,趙志他們又遇上了新的麻煩,叢林裡開始起了霧氣。沒等趙志發出匯攏隊伍的命令,前導的砍刀和後隊的山羊早早的趕了過來。叢林裡的霧氣可大可小,有時霧氣大的相距2、3米的人相互間都看不清楚,趙志可不想因為這霧氣而失去了弟兄。

    「原地紮營休息」趙志下了紮營的命令,狗腿子們各自的帶著人開始忙活起來,這讓先遣營裡其他的人也見識到了狗腿子們的本事。砍刀帶著人在削樹幹,要掏乾燥的樹芯,準備燃起篝火。老炮帶著人找到了幾顆參天古樹,用工兵鍬扒開樹下厚厚的落葉,下面的土居然還是乾的,正好適合紮營用。郎中帶著隊裡的兩名軍醫,拿著自製的草藥灑在營地裡,這是可以避開毒蟲的草藥。在叢林裡,隨時都有毒蟲會襲擊你,稍不留神,你的小命就會交代在這裡。

    撒完藥的郎中從急救箱裡拿出幾個瓶子來,瓶子裡裝的是郎中熬製的煙油。他熬製的煙油並不是為了替煙鬼們準備的。在野人山的密林裡,毒蛇猛獸多的數不勝數,不過,比起那些蚊蟲螞蝗白蟻來,豺狼虎豹等猛獸對人類的威脅可以說是小巫見大巫了。

    這裡的蚊子一個個比蜻蜓還大,口器又大又長,叮人一口,除非用特效止血藥,否則傷口是不會自動癒合的。被咬的人不經過急救處理的話,兩小時內就會血液流乾而死。而且這些蚊子不出現則已,一出現就是黑壓壓的一片,猶如一塊黑雲,即使在冬季,這些蚊蟲也很猖獗。

    還有螞蝗,在野人山裡遍地都是,這裡的螞蝗極愛血腥味,它們叮咬了人後,你一扯它就斷成兩截,頭部鑽進人體內,隨血流在全身遊走,最後寄生在某個器官里長成新的完整個體,被它們侵入的人都會在極度痛苦中死去。

    野人山裡的白蟻可以稱之為山中之王,除了它的天敵,其他動物見之都只有逃命的份,白蟻一出現,綿延幾十公里,就好像野人山中憑空出現了一條白色的河流,它們走過的地方,草倒樹偃。它們的蟻酸有極強的腐蝕性,活物被它們爬過,別說是血肉,就是骨頭也甭想留下。遠征軍敗退緬甸,經野人山撤往印度時,成千上萬的人死於這些小動物之口,經歷了血的代價之後,人們才偶然發現,煙油對這些昆蟲有奇效,只要在身上塗抹一點,它們不敢進入十米以內。郎中也是在蘭姆伽和潰兵們閒聊的時候,才得知的,所以才特地的熬製了這些煙油。

    篝火已經被點起來了,砍下來的濕樹枝被架在篝火上方烤著,只要水汽被烤乾了,這些就是能繼續添加的乾柴。濃密的霧氣好像並沒有給大家帶來麻煩,因為所有人圍著篝火,已經塞了滿肚子的肉罐頭和餅乾。除了幾個警戒哨,所有的人都抱著自己的槍在打盹,老炮甚至已經打起來了呼嚕,睡的很熟舒坦。

    趙志還沒有睡,他帶著狗子用篝火翻烤著大家的軍裝和軍靴。一旦雨停了,叢林裡就會馬上恢復它悶熱潮濕的特性,如果大家還是穿著濕衣服行軍,到不了列多,就要有人因為生病掉隊的,趙志可不想因為傷病影響行進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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