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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102章 瘋丫頭受傷了(1) 文 / 華星

    第102章瘋丫頭受傷了(1)

    「啪!」另一個劫匪一巴掌打在他臉上,冷冷截斷他,看著他道:「胡亂說話,給我站一邊去!」

    那個劫匪被打了,臉色不服,但不敢違抗那劫匪的命令,緩緩轉移到一邊。

    那劫匪神色奇異看我一眼,沉聲道:「假如劫財是怎麼樣?劫色又是怎麼樣?」

    這個劫匪有些頭腦,我諂笑道:「當然有分別了,劫財的話,我沒有。」

    「什麼?」那個劫匪臉色一變,就要出刀子。

    我忙道:「哎!別急!」

    「你騙誰?有沒有錢帶女朋友出來開房的嗎?哼,沒錢帶女朋友混,坦白告訴你吧,我在這裡就是等那些像你們這樣帶女人出來的狗男女,一般男的帶女的出來不會不帶錢的。快把錢拿出來,否則我不客氣了!」

    我誠懇道:「大哥,你聽我說。我真的沒錢啊,出來只是蹭飯吃的,那個女人才有錢,不信你們問她?」我一指旁邊的韓芳顰。

    兩個匪徒本來不大注意韓芳顰,剛才在黑暗中,韓芳顰隱藏在黑暗中,他們看不清楚,只能隱隱看見一個纖弱身影,但不是很清晰,我們交談時,韓芳顰驚嚇一步一步移向我,走了出來,在遠處街燈下,美麗絕倫的俏臉顯現無遺。兩個劫匪齊齊神色一怔,身軀大震,什麼!盯住韓芳顰的俏臉,目光再也離不開。

    我退開一步,手再在口袋中摸了摸。

    韓芳顰悄悄向我這裡移動,突然聽見我指向她,兩個劫匪同時向她望來,頓時一驚,兩個冷冷的目光注視在她身上,頓時嬌軀一顫,驚恐向我望來。滿臉是焦急、可怕!

    過了一會,那個被打的劫匪語無倫次地道:「大大哥,我們劫色怎麼樣?」

    那大哥沒有說話,臉色陰沉,顯然也有些意動,畢竟像韓芳顰這樣的美女不是隨處可見的。

    「劫色啊!可以考慮一下!」

    「要是劫色我們可以走了,你們劫吧,與我無關,兩位大哥慢慢享受」我一邊誠惶誠恐,向後退。

    「無賴,你要到哪裡去」瘋丫頭大驚,俏臉失色,向我大聲叫道。但兩個劫匪在他面前,一個一個目光寒冷,她走不過來。

    「你怎麼了,有什麼話快說,我要走了。」我停下來,不耐煩道。

    「喂!你不管我啦,你走了,我怎麼辦?」瘋丫頭一臉焦急地望著我,滿臉害怕,我從未見過她如此害怕的神色。

    「嗯!人家要劫色,劫的又不是我,劫財我沒財,劫色我沒色,當然走啦!不走在這裡看戲啊?這種事不適合我這種純潔少年的!」我搖搖頭道。

    「喂!人家是女孩子耶,和你一起出來,難道你走了不管我,無賴,你!」這傢伙,怎麼能這樣扔下人家不管的呢?說什麼來個英雄救美啊?人家是跟他一起出來的,難道這樣扔下人家,沒見過這麼沒骨氣的男人。見女孩子受到欺負不幫還一走了之。

    韓芳顰一時俏目裡面晶瑩地佈滿委屈。

    「你真的要走啊?無賴,你等等我啊啊!你你留下,怎麼能留下我一個人在這裡的呢,人家,好害怕啊!無賴」韓芳顰大叫,跺著腳。

    那兩個劫匪也被我們奇怪舉動吸引,一時不明白我們什麼關係。

    韓芳顰見我真的走了,焦急莫名,那兩個劫匪攔在她面前她怎麼都過不去,滿臉的委屈,頓時眼珠兒撲簌簌如線般掉了下來。

    雙目射出失望、傷心欲絕的神色,「死無賴,死瘋子!我恨死你了!你,你我沒想到你是這樣的人,一點沒骨氣,我開始以為你是一個善良、真誠的好人呢,算我看錯你了!從今天起,我要跟你一刀兩斷,我,我,我一生都恨死你」

    我沒有回頭,也沒有停步,一直向前走去,耳中聽到韓芳顰傷心欲絕的哭泣、那個劫匪的邪邪笑。

    「站住!」那個大哥劫匪突然喝道。

    我走了幾步,停下來,道:「怎麼了?」

    那個被打的劫匪道:「大哥,我們留下他幹嘛啊?我們不是劫色嗎?為什麼還要留下他,留下他礙事,倒不如」「啪!」一巴掌甩在他臉上,他連躲都躲不了,那大哥對這一手似乎極是情有獨鍾,連續打在臉上,手感極好,那個劫匪照樣眼中閃出憤憤不平的神色,但是不敢說話,滿含委屈。

    我可憐看他一眼,搖頭道:「唉!孩子啊,你知道你現在多麼可憐嗎?就宛如一條狗,任由人擺佈。難道你就不會說點好聽的嗎?老讓人這樣欺負,又不敢反抗」

    那劫匪臉色一紅,掙扎道:「我,我他是我大哥,我才不敢還手的,要是一般人我哼」

    他臉色通紅,說的話有氣無力,我搖了搖頭,一臉的鄙視,那傢伙看出我的神情,更加著急,連連揮手,只差沒上去揍兩拳他大哥表示想法。

    「阿飛,你一邊去,看著她,我看住他。你給我站住」

    「是!狼哥!」那個阿飛走到一邊去。

    「唉!我說懶哥啊,你有什麼事啊?不會留我下來吃飯吧?」我道。

    「你留下有我的理由,誰也不許走!」

    「不是劫色嗎?怎麼不允許我走了?」我疑惑道。

    「我現在改變主意了,你也不許走必須給我留下」那個狼哥狠狠喝道,雙目閃過冷芒看著我。

    「要是我不留下來呢?」

    「錚!」寒芒一閃,白色的光芒,那狼哥從褲兜裡取出一把小刀,那個阿飛見大家取出傢伙,自己也亮出傢伙來。我一看,乖乖!一把小刀,不到半尺長,是一般的小學削筆小刀那種,再看那阿飛的小刀,更加搞笑了,只是一串鑰匙的一把指甲夾裡面夾的一把折疊小刀。雖然明晃晃的,但絕對捅不死人。我心中暗歎,現在的人越來懂得節省了,連搶劫都帶這樣的刀,真是社會主義友好小公民啊!至少帶個水果刀、鋼卷刀之類啊!

    我鬆了一口氣,原本以為他們口袋裡藏的可能是槍,知道不是,我放心多了。

    「如果你不想死的,你就留下來!」狼哥狠狠道。

    雙目射出狼一般的光芒。

    「啊!」韓芳顰沒見過這陣仗,一見到刀,立刻尖叫起來,俏臉失色,連忙後退,阿飛「嘿嘿」逼近她。

    亮出刀子我亦不由謹慎起來,不敢大意,「大哥啊,你看我要財沒財要色沒色,你叫我留下有什麼作用,實在是一個錯誤!」

    「廢話少說,將身上所有的值錢的東西都拿出來?」狼哥惡狠狠道。

    阿飛道:「你將所有值錢的東西拿出來!」他目光在韓芳顰身上瞧。

    韓芳顰尖叫一聲,後退一步,滿臉驚愕,阿飛拿著刀,嘴裡「嘿嘿」笑,滿臉猥瑣,韓芳顰臉色大驚,頓時煞白!「嘿嘿!」阿飛踏近一步。

    「狼哥,你看看,我身上沒有什麼東西能夠拿得出手的啊,我一窮二白,真的沒有什麼能那給你,你看看?」

    「就將你身上最值錢得東西拿出來得了,要是沒有的話衣服也可以給我脫下。」那狼哥真想從我身上撈油水了,他認為我的衣服上一定藏著值錢的東西,當一個人窮瘋的時候,什麼想法都會生出的。一個人淪落到搶劫,已經是窮瘋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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