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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章遊子回鄉 文 / 無心隱士

    第一章遊子回鄉()

    西南,歷來是山明水秀之處。就是在現代化的今天,這裡還保留著一片未曾開發的處女地。

    群山環繞,就環境和健康而言,是人之大幸,但是,落後的交通,卻成了山區發展的桎梏,可也正因為如此,這裡還能保留著古樸的民風。

    山林之中,有一處村寨,名為沿河屯。

    顧名思義,沿河屯邊,有一條十數米寬窄的小河。平時,河灘裸露,鵝卵石密佈,若到洪水季節,便是一條咆哮的大河。

    小村處於群山,原本異常封閉,便是出山,也要走上一天。幸好,國家大力開發西南,修建公路,使得小村不再封閉,逐漸富裕起來。

    只是,有得有失,富裕的代價,便是環境的惡化和人心的蛻變。原本湛藍的天空,清澈的河流,青青的山林,逐漸看不到了;原本和諧的鄰里之間,因為利益的糾葛,也逐漸生分了。

    距河邊不遠,有一處紅磚瓦房,周圍種著幾棵松柏,房後還有一片竹林,門口,兩排經過修剪,叫不出名字的矮小灌木,成圓球狀,一字排開,顯示著主人對生活的熱愛。

    「汪汪汪…」一條黑狗,對著站在大門口的人影,嚎叫起來。

    主人勤勞,狗也跟著勤快。雖然人影站在遠處,它也不忘了終於職守。

    「大黑,閉嘴!」一聲大喝傳來,從屋裡走出一個五十左右的中年男子來。

    中年男子喊了一聲:「小雨她娘,把飯端到桌上。」

    「知道了,爹!」屋裡,傳出了一聲略帶不滿的聲音來。

    堂屋地上,一個繫著圍裙的年輕女人,在那裡忙活著,身後,一個兩歲左右的小女孩,腳步蹣跚地跟在媽媽後邊,跑來跑去的。

    「哼!」瞪著大門外那個高大的身影,年輕女人一肚子的怨氣,恨恨地嘟囔著,「這個不吃,那個不吃,嫌我做得不好吃啊!那你回來幹什麼?在外邊呆著,有酒有肉,多好!」

    中年男子身材矮小,但很壯實,黝黑的臉龐,顯示著他一生的勤勞和艱辛,那靈動的眼神,顯示出他和普通農民的不同來。

    看著站在河邊,打量著遠處群山的青年,中年男子眼睛中露出一絲笑意來,喊道:「荀真,回來吃飯啦!那山,你小時候天天在上邊瘋跑,有什麼好看的?再說了,以後有的是時間來看!」

    那個身形高大,被稱呼做荀真的青年,慢慢轉過身,露出一張和高大身形截然不同的臉龐來。一般的高大男人,要麼臉型粗狂,非常有男子氣概,要麼非常憨厚,一看就是傻大個。這青年長相俊美,讓人一看,就有一種想親近的感覺。

    「三伯,家鄉的山水,再看,也不厭煩啊!」荀真說出和他年齡毫不相符的話來,「離開家鄉這幾年,我做夢都想回來看看。現在回來了,當然要一下子看個夠。」

    「小東西,歲數不大,倒像個老人似的。」三伯大笑起來,「好了,回家吃飯去,吃完飯,咱們去找你大伯、二伯,看看怎麼安置你。」

    「回來啦。」見荀真回來,滿肚子怨氣的女人滿臉堆笑,把碗筷放好,謙虛地說,「她叔,我是小地方人,做飯做菜沒數,你將就著吃,別挑,啊!」

    荀真淡淡地笑笑:「嫂子,我真沒有什麼能挑揀的地方。主要是頭些年,我跟著一位老爺子,他教我辟榖,就是不吃油膩的東西,偶爾吃點蔬菜,平時,喝點水就行了。」

    「你怎麼不早說!」三伯笑起來,「臭小子,搞得你嫂子這幾天都沒睡好,怕這怕那的,就怕你吃不好。行,下頓就不做肉了,做點清淡的!都像你這樣的,來多少客人我都不怕了!哈哈哈哈!」

    「哦,辟榖,小叔這可是要成仙了!」女人根本就不相信這個解釋,故作驚訝,「以後有事兒,可要照顧照顧我們啊!」

    「去,看孩子去!」三伯聽出兒媳婦話裡的味道,一揮手,「別打擾我們吃飯!」

    看看幾盤菜,除了肉,就是肉,只有一盤竹筍,還能讓荀真感覺到進食的**。

    這竹筍是當地有名的菜餚——手掰春筍。

    說是有名,也就在管轄沿河屯的困王村有名。每到春筍發芽的時候,大家便會到山上,採集竹筍,回到家,一層層剝開竹筍的外皮,留出裡邊最嫩的那點精華來。

    當然,老百姓吃東西,沒這麼多講究。一般都是拿刀切切,稍微加工一下,就吃了。只有來了貴客,才會下這麼大的功夫來做這道菜。

    荀真拿了個碗,到缸裡舀了一碗山泉水,就著竹筍,算是吃了早飯。

    「走吧,到你大伯家坐坐。」看著兒媳婦的背影,三伯的臉色有些難看。

    在三伯的兒媳婦眼裡,這個自小就丟了的小叔子,實在算不上什麼貴客。

    開始的幾天,對這個突然回來的小叔子,三伯的兒媳婦還真拿他當貴客伺候著,可時間長了,就煩了,總在老公公面前念叨著,說自己伺候不了,說什麼總不能在咱家住一輩子的話,弄得老公公一肚子的氣。

    荀真,是沿河屯土生土長的人,爸爸兄弟四個,老大荀天寶,老二荀天路,老三荀天財,老四荀天富是荀真的爸爸。

    荀家兄弟人多,在沿河屯的日子過得不錯,也沒人敢欺負。

    荀真十幾歲的時候,人突然失蹤了,家裡人把附近的山林翻了個遍,也沒找到他,都以為他不是死了,就是被人販子給拐走了。

    受不了失去兒子的痛苦,荀天富賣了房子,帶著老伴,到外地打工,四處尋找兒子的下落。沒想到,這失蹤了好幾年的荀真,竟然自己回來了。

    荀真回來,在沿河屯引起了轟動。村裡人都過來看望,非常熱情。

    在大家眼裡,荀真的變化有些大,不但個子高得嚇人,而且性子變化非常大。原先,他是外向的性子,見人都打招呼,現在,變得有些內向了,看見熟人,就微笑著點點頭,有些矜持。若非因為他的腋下有一個胎記,連荀真的三個伯伯都不敢認他了。

    對自己這幾年的遭遇,荀真只用了淡淡的幾句話,就揭過了:我被販毒的拐走了,在金三角呆了幾年,幫他們種罌粟。後來,政府軍打了過來,我就趁機逃走了。

    這話,村裡人有的信,有的不信,但隨著時間的延續,荀真熱已經過去了,大家也就不想著他的事情了。

    荀天寶家在村後頭,是荀家的老屋,老二荀天路就住在旁邊。哥倆的房子都翻新了,二層小樓,在村裡也能排得上號。

    荀天寶是跑運輸的,專門給附近村裡人拉菜和水果,生意不錯,一年下來,十萬八萬未必能掙,三萬五萬肯定沒問題

    見荀天財和荀真進來了,荀天寶的老伴兒急忙喊:「老頭子!老三和荀真來了。」

    「等一會兒!」有些破舊的貨車底下,傳出了雷鳴般的聲音,「修好了車,我就出來!」

    「大伯母。」荀真和大伯母打了聲招呼,便蹲在地上,喊道,「大伯,行不行啊,不行我來吧。」

    「去!」荀天寶罵道,「小兔崽子,都這麼久了,這句話還沒忘!告訴你,現在我修車的手藝都比得上修車的師傅了。」

    「大哥,修車你確實不是荀真的對手啊!」荀天財嘲笑大哥,「當年,荀真十四五歲的時候,你車有毛病,不都是他教你修的嗎?」

    「我…」荀天寶索性不提這丟臉的事情了,專心修起車來了。

    好半天,荀天寶才從車底下爬出來,拿香皂好一頓洗,算是把臉上、手上的油污給清洗乾淨了,看著荀真,罵道:「小兔崽子,出去幾年,錢沒賺到,心眼可長了。媽的,回來的時候,也不知道偷幾塊罌粟膏回來,賣了錢,怎麼也能買個媳婦不是!」

    荀真心中一真惡寒,知道大伯又犯了蠻不講理的毛病了,索性閉上嘴巴,任由他批評。

    荀天寶把荀真從頭到尾罵了一遍,終於是平息了剛才被嘲諷的怒火,瞪著老婆子,罵道:「男人說話,你一個婦道人家聽什麼?去把老二喊過來!」

    「我早過來了!」荀天路站在大門口,哈哈大笑,「我尋思著,大哥咋也該再罵半個小時,就想著抽袋煙,沒想到,大哥今兒罵的時間有點短!」

    「沒力氣罵了!」荀天寶摸著腦袋,一臉的鬱悶,「昨晚沒睡好。為了這小子的事兒愁的,氣都有些不足了!」

    「大哥,愁什麼!」荀天財笑道,「荀真有手有腳的,又有一身的力氣,害怕吃不上飯咋地了?咱們幫他找個落腳的地方就行了,他要是還吃不上飯,那就是他懶,餓著活該!」

    「對啊!」荀天寶一拍腦袋,不懷好意地看著荀真,「老子這兩天,總想著給他蓋房子,娶媳婦啥的,老三這一說,我倒想開了,你小子這麼大了,不是十五六的孩子,還指望著老子養活,給你找個窩,自己掙錢娶媳婦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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