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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18章 商業改革 文 / 不游泳之魚

    目前,存在於羅氏家商業中的問題主要有兩個:

    一是領地內部金、銀、銅與領地外部勢力的金、銀、銅之間的匯率問題。由於羅氏家掌握了更為先進的冶煉技術,所以在羅氏家自升造的私錢中,金判、銀判、銅錢的質量都比戰國其他勢力鑄造的私錢要好上很多。所以羅氏家內政閣與外部勢力交易之時,都是以確保羅氏家不吃虧的比例標準來與對方交易的。

    只是,隨著羅氏家版圖的不斷擴大,實際上已經很難控制邊境地區甚至內部地區的商貿行為了。於是很多商家想盡辦法繞過羅氏家內政閣與羅氏家領民直接交易,而交易的方式是直接採用他們手中的劣質私錢與羅氏家在內部發行的私錢按照表面幣值等價交換,然後領民又拿著這些劣質私錢跑去內政閣置換成羅氏家的私錢。如此一來,羅氏家自然就吃虧了。

    當然,為了杜絕這種情況,羅氏家完全可以直接發佈新的法令,強行停止這一種用其他勢力的私錢與羅氏家內部發行的私錢置換的行為。只是這一段時間正是羅氏家在羅氏家內部大力推廣自己鑄造的私錢的流通,從而在羅氏家內部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金錢體系的關鍵時期。而通過等價置換取領民手中其他勢力私錢的方式,也是促使羅氏家自家錢幣深入領民日常(生活的辦法之一。為此羅氏家還專門發佈了有關法度。現在又突然取消甚至杜絕,這就無異於自掌臉蛋了。

    另外一個嚴重的問題,就是內政閣與羅氏屋關係糾纏不清的問題。在羅氏家起家之初。由於家族實力有限。而且領地版圖有限。所以讓內政閣直接控制領地的商業是必須的,這有利於羅氏家集中領地中所有人力物力來發展領地。只是經過十數年的發展以後,羅氏家領地中的商業體系已經逐步形成,內政閣直接控制領地商業的方式,反過來限制了領地內部商業的發展,而且還不斷消耗著羅氏家積蓄起來的各種物資。說得明白點,以往內政閣控制領地商業時,在總體收支情況上。是收入不及付出的,內政閣每一年對領地的投資支出往往大於從商貿中獲得的收入。

    由於長期如此,在內政閣中的一部分家臣就逐漸形成了一種「反正錢不是他的,就隨便花吧」的習慣,缺少「由錢生錢」以及為羅氏家賺取利益的概念(現代文明中,這種情況最為特出的例子,就是天朝的國企了)。而且由於內政閣掌控了商品的從原料、生產、出售的整個過程,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領地內自由商業的繁榮。這更加是導致了民間「由錢生錢」體系難以形成。要是羅氏家打算日後從領地內部取得更多的商業收入,這一種模式必須有所改變了。

    而且由於這種內政閣與領地商屋相互糾纏不清的關係,在其中還會出現一些**的問題。而這個時代的**問題。不僅僅是錢、權的問題,更加是會涉及到與其他勢力的交戰甚至是自家的生死存亡問題。

    正是已經從領地情報閣以及法度奉行手上發現了幾起領地的家臣**問題。政良才逐漸意識到了這個問題。於是政良決定建立一個更適合領地的新商業體系。

    這個新的商業體系,在對外方面,要將羅氏家從以往的原料以及成品出產地,徹底改變為一個只出售成品,而不斷吸收外部勢力的原料以及成品的商貿地,至於內部的原料則是保留下來,或者只對內開放。同時,通過出售自身產品,在經濟上、文化上對其他勢力進行另外一場戰爭。

    在對內方面,內政閣將徹底與羅氏屋分開,內政閣負責全面控制領地的各種原料,控制各種原料的出售(大部分原料不允許出售,只有一部分諸如鹽田、漁場之類的原料允許出售)。同時負責一部分羅氏家特有產品以及重要產品的生產(如雪鹽、蔗糖、絲綢、紙張、書籍、船隻、兵器工坊、水泥工坊等)。總的來說,那就是內政閣負責控制原料以及部分重要產品的生產,既從源頭上控制住領地的經濟,也以局外人的角度來監視領地經濟的發展,保證領地經濟的良好發展,然後讓出一部分經營貿易權力,讓民間得以獲利。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為了羅氏家發展的需要。畢竟這個時代不是現代文明社會,要是倣傚現代社會弄一個所謂的自由貿易什麼的,那麼政良就真的腦抽筋了。要是羅氏家還想控制領地,不讓領地經濟陷入混亂狀態,並且為羅氏家的發展擴張提供更多的支援,那麼上述的幾個方面是絕對不允許開放的。

    至於與內政閣拆分開來的羅氏屋,它將以一個民間商屋的身份,與內政閣進行交易,同時又以商屋的身份與領地內部其他民間商屋以及領地外部其他商屋進行貿易。這一點上,羅氏屋以一間正常商屋的身份,成為了代表羅氏家對內以及對外的民間貿易商屋了。

    此外,羅氏屋還將會從內政閣手中購買那些可以出售的原料,用以自行生產一些羅氏家領地日常生活需要的商品。從整體上而言,羅氏屋在民間貿易中,具有同時對內以及對外的貿易權力。而且是唯一一間同時擁有對內、對外貿易權力的商屋。由於該商屋的擁有者幾乎都是政良的女人們,所以實際上它是政良私人金庫的重要財產來源。

    至於羅氏家領地內部的其他商屋,這些商屋則是只擁有對內貿易的權力,它們將會以兩種方式參與到羅氏家內部的貿易中來。一是以加盟店的方式成為羅氏屋在羅氏家領地各地的分店,一切的銷售方式、管理辦法都嚴格遵照羅氏屋,店主將獲得該商屋經營的分紅。這是政良刻意參照後世文明時代的經營方式而確定下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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