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歷史軍事 > 東唐再續

正文 第214章 秦王之尊〔卅三〕 文 / 雲無風

    「右相今日擒我,意欲如何處置?」

    李曜笑了一笑,道:「不如何,只請將軍隨某走上一遭,然後回長安客居一段日子,待將軍見過長安官場、民間之變化,便會知曉,某這『守正』,究竟是何等用意。」

    黃崇嘏忽然插嘴道:「右相白龍魚服,還敢身臨敵巢,委實英雄過人,不過說到守正,某此前遊學之時,卻聽到有人對右相的農商並舉等措施頗有微詞,以為右相出身商賈之家,因此重商輕農,看似公允,實毀我朝基業,不知右相可有道理以教。」

    李曜見她風姿卓絕,也自然而然地升起一些好感,不過黃崇嘏扮作男裝多年,比當初王笉在語言和動作地細節上更還要高妙,因此李曜也未曾看出她的真身,只是當做某個蜀中遊學青年。不過李曜作為現代人穿越客,除處置公務御下嚴格之外,平時為人一貫隨和,因此招呼憨娃兒押著王宗范一同返回劍門關北邊唐軍範圍之後,一邊就對這個問題作出解釋。

    李曜道:「某以為,對『抑工商』一事,世人多須再認識一次。」

    黃崇嘏微微詫異,心道:「他倒不先撇清自己的嫌疑,難道根本不在意商賈出身?不過,對抑制工商又有何必要再認識一次?」

    李曜久居上位,此時只是解釋罷了,卻也沒打算看她的反應,便已經繼續道:「重視農業,確確實實是歷朝歷代先賢的共同特徵。這是由我華夏歷代都是一個自給自足的農業國而決定的。在農業決定生存的前提下,廣泛地重視農業的思想不但不足為奇,反而顯得非常正常,否則的話,倒是不正常了。因此,重農思想一直成為歷朝歷代的主導思想。」

    李曜的話雖然用詞有些「怪異」,但黃崇嘏仍然聽懂了他的意思,點頭道:「誠然,那右相為何獨出其外?」

    李曜笑著擺手:「莫急,某還未曾說完。」然後又道:「抑工商的思想也是傳統經濟思想的重要內容,縱觀歷代經濟思想之發展,確實在一定的時期一定的朝代中,曾表現得相當突出。但某以為,這種抑工商的觀念,更多的則是作為一種治國政策表現出來,並且並不是始終和重農相提並論。也就是說,重農並不一定抑工商,作為一種政策和作為一種代表思想是有區別的。作為一種治國的政策方略,是朝廷為了維護自己的統治,為了維護農耕生產乃至民族生存的方式。因此,抑工商往往在論令官書中反映得多。」

    李曜輕輕一歎,搖搖頭:「從歷代經濟思想發展的軌跡之中可以發現,戰國以前沒有明顯的抑商傾向。以『農戰』為中心思想而被人稱為極端的重農主義者商鞅,雖對商業採取不鼓勵態度,但主要是在減低商業對農業的壓迫上,而不是絕對地抑制或輕視商業。觀點鮮明的重農主義者荀卿,雖主張抑工商,卻也不根本否定工商的作用。秦漢以後,儘管重農思想仍佔絕對優勢,輕商言論仍然若斷若續地出現在一些儒家言論中,但重視工商業的言論有日益增強的趨勢,重視工商業活動的先賢不斷出現,在許多具有代表性的思想家的著作中,商業的作用已逐漸引起重視。司馬遷將工商業的地位提高到與農虞並重;桑弘羊雖抑私商,但他對官商的發展尤其重視,以致有人稱他為『重商論者』;漢末王符提出農工商皆有本末論;晉初傅玄與稍後的李重主張士農工商各有固定職業,並提出商人可賤而商業決不可廢的觀點;南北朝時的農學家賈思勰對地主兼營商業的活動也津津樂道。」

    黃崇嘏被這番新式言論弄得有些愕然,不過仍大致聽懂了他的意思,只是理解上並不透徹,總覺得這話只說了一小半。

    李曜彷彿看出她的心思,一邊帶著憨娃兒與王宗范往北轉回,一邊繼續道:「即使主張『抑工商』的先賢,他們也不是要廢棄工商的社會職能。他們清楚地知道,工商業是國民經濟的重要部門。但是他們也清楚地知道,在當時的生產力水平下,物質財富的生產主要是由農業來承擔,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因此,必須要有大量的人口集中於農業生產,才能保證國家的需要和社會的安定。然而,從事農業之人,『四時之間,無日休息』,且法律也尊農夫,但農夫最終卻『貧賤』。相反,由於利益的驅使,謀利『農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繡又不如倚市門』,由於商人能『操其奇嬴』,『所賣必信』,從而造成了大量的棄農經商,朝廷雖然採取重農抑商的政策,但最終還是出現了『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的局面,使大量的人口向工商轉移,損害了農業的發展。因此,主張『抑工商』的先賢認為『工商眾則國貧』,即從事工商的人多了就造成國貧,他們主張『省商賈之數』,即減少從事工商的人數,來發展農業。他們的『抑工商』只在於抑制工商人數的過快發展,而並非抑制工商業本身的發展。因此,這種『抑工商』的思想,是生產力發展水平比較低的產物,是符合國民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的。只有到生產力發展至一定程度,『抑工商』才成為一種保守的思想。」

    黃崇嘏總算找到一個可以開口的機會,問道:「那麼,右相之所以選擇農商並舉,莫不是認為如今,這『生產力』便已經發展到了必要的程度了?」

    李曜哈哈一笑,道:「你這樣說,大致上倒也沒錯,只是細節上還有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抑工商』作為一種治國國策而不是作為一種社會『思潮』或『觀念』,在我大唐以前的歷朝歷代中,幾乎無一例外地成為一種主導政策得到貫徹和執行。秦統一後實行『上農除末』的政策。漢代則把抑商政策推到極致,朝廷著令規定『賈人不得衣絲乘車,重租稅以困辱之……市井之子孫不得仕宦為吏。』魏晉時期,朝廷從政策上抑制工商業的發展,『抑末』發展到『賤末』,甚至朝廷還頒布侮辱性的法令,使工商業者『一是著白履,一是著黑履』。這種抑工商的政策都是針對私人工商業的,而對國營工商業,歷代政府都採取專查、壟斷、均輸、平准的方式加以調控,使其發展,以利於國家財政收支的平衡和特權人物的享樂需要。儘管這種國營工商業效率低下,對農耕生產方式的破壞力很小,但它終究支撐著歷代工商業的延續和發展。因此,某以為在理解抑工商政策時,必須把『抑私』與『揚公』區別開來。」

    黃崇嘏第一次聽到這種公私分開而論的觀點,不禁覺得新奇。其實這種觀點對於生活在國有、私有並行發展時期中國的李曜來說,就太尋常了,什麼「國進民退」、「國退民進」的爭論,在他穿越之前的中國,不知道爭論了多少年。

    「黃河之水天上來,奔流到海不復回。」李曜思索著道:「抑工商是一種政策而不是一種影響社會經濟生活的觀念或思潮,因而帶有公開的強制性,它只會對某一朝代、某一時期的經濟發展具有影響力,而對於社會發展的影響力則比較小。相反,重視工商業的發展作為一種觀念或思潮,卻始終在歷朝歷代社會中潛意識地發展著,甚至成為支配百姓的一種思想意識……某曾經細細思量,為什麼這麼多年過去,抑工商作為國策而工商卻屢抑不止,且代有發展,原因就在於此。漢時晁錯就曾意識到這一點,他嗟歎道:『法律賤商人,商人已富貴矣。』他的這句話道出了一個真理:即『君主們在任何時候都不得不服從經濟條件,並且從來不能向經濟條件發號施令。無論是政治的立法或市民的立法,都只是表明和記載經濟關係的要求而已。』這也表明,歷代皇帝或者朝廷人為地制定的一些政策,雖然能起作用於一時,但時代的潮流是不可阻擋的。」

    黃崇嘏吃了一驚,又奇道:「方纔那句話,就是『君主們……」那句,怎的聽來這般怪異?」

    李曜笑著擺手:「那是極西之地某國一位賢者的話,乃是譯文,因此聽來有些怪異。」

    黃崇嘏點點頭,卻仍問:「可右相剛才這話,仍未回答某之前那個問題。」

    李曜哈哈一笑:「你倒是執著得很,不過也好,治學當嚴謹,求真須執著。」

    他略微頓了一頓,組織了一下語言,道:「我大唐仍然把『抑工商』作為國策。開國之初,為了恢復戰亂後遭到破壞的經濟,朝廷對於商賈所進行的商業活動,在時間、空間等方面都有嚴格的限制和控制,商賈被稱為『賊類』、『雜類』。法律規定:『食祿之家,不得與下人爭利。工商雜類,不得預於士伍。』高宗時,『禁工商不得乘馬』,『有市籍者不得官,父母、大父母有市籍者,亦不得官。』還規定工商雜類人口只准穿白衣。不許商賈人仕,同時亦不准有官階的人入市,以表示對商人的貶抑。如貞觀元年十月敕:『五品以上,不得入市』。『凡官人身及同居大功上,素自執工商家,專其業,皆不得入市』。就是到了以後,一些士流仍堅持『工商之子不當仕』的原則,朝廷還利用經濟措施,抑制工商業的發展。武德元年,朝廷按資產定戶徵收戶稅,商賈等級即被列為上等戶。代宗大歷四年,敕令更對商賈加稅二等。安史之亂後,朝廷財政上捉襟見肘,在江淮、蜀漢等地大肆掠奪富商,所有『豪商富戶,皆籍其家資,所有財貨畜產,或五分納一,謂之率貸,所收百萬計,蓋權時之宜。其後,諸道節度使、觀察使多率稅商賈,以充軍資雜用。或於津濟要路及市肆間交易之處,計錢至一千以上,皆以分數稅之。自是,商旅無利多失業矣。』朝廷還對商賈的買賣也加以課稅,甚至稅及死者,商賈受到嚴重苛剝。兩稅法實行之初,法令規定:『為行商者,在所州縣稅三十之一,使與居者均,無僥利』。第二年,又『以軍興,十一而稅商』。由於朝廷採取的抑工商政策,因此,唐初之時,商人的地位很低。這一點可以從隋文帝開皇十六年的詔令和太宗貞觀年間對房玄齡的談話中可以看出:『初制工商不得仕進。』這個,想必你該知曉。」

    黃崇嘏點點頭:「自然知曉……太宗初定品官,令文武官共六百四十三員。顧謂房玄齡曰:『朕設此官員,以待賢士,工商雜色之流,假令述逾儕類,止可厚給財物,必不可超授官秩,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然否?」

    「不錯。」李曜點點頭:「朝廷實行抑工商的政策,但在世家名流乃至民間,與抑工商國策相左的重商思潮和觀念,卻在暗中得到了發展,特別是中朝以後,發展更為明顯。可以說在學術上開啟了對商業重新認識之先。這一方面是由於商品經濟的發展對抑工商觀念的猛烈衝擊使然。另一方面則是一些有一定政治遠見的士大夫,包括一些儒家代表人物,勇敢地正視社會發展的客觀實際,拋棄傳統的抑商輕商觀念,從而使商品經濟觀念在社會上得到了加強。」

    這下又出現了一些新奇詞彙,幸而黃崇嘏聰慧異常,前後聯繫,才能大致理解。

    李曜卻並未在意這些細枝末節,只是繼續道:「這種重視商品經濟發展的觀念和思潮,在國朝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在名流之中,公開反對工商業者很少,而讚美商業者日益增多。譬如陸宣公(陸贄),就認為國家的任務是使『商農工賈、各有所專』,使他們能『鹹安其分』;以儒家道統繼承者自居的韓愈,不僅主張農工商並重,並為在鹽專賣中受到損失的富商大賈鳴不平,還為蓬勃興起的海外貿易唱讚歌。正統的儒家先賢陸韓的觀念尚且發生了如此之大的轉變,其他先賢就可想而知了。我朝著名能臣劉晏,則公開地利用商品經濟原則來改革財政,發展社會經濟。可以說,在這一時期,為商品經濟發展唱讚歌的思想和觀念非常盛行,並且成了名流思想中的一個主流。」

    黃崇嘏笑道:「莫非正是如此,右相才敢如此肆無忌憚?」

    李曜見她笑得狡黠,也不禁好笑,但卻申明:「這雖是一點,但重視商品經濟的思潮或觀念,卻不僅僅在名流之中引起巨大迴響,對當時的社會風氣,也是一大衝擊。當時社會上一反傳統的瞧不起經商的觀念,把經商看成是人們的一個重要職業,甚至是主要職業。因而從事商業經營的人非常多,稍有一點才能和資力的人,大都去服牛駱馬,以週四方,賈郡國無所不至,以販運有廣大銷路的遠方異域的特殊商品,使『奇怪時來,珍異物聚』。這種經商熱的情況,在許多詩作中都有反映。」

    他舉例道:「客行野田間,比屋皆閉戶。借問屋中人,盡去作商賈。官家不稅商,稅農服作苦。居人盡東西,道路侵垅畝。采玉上山嶺,采寶入水府。」

    黃崇嘏讀詩未必比李曜少,尤其對唐詩,更加熟悉,當下便接口道:「金陵向西賈客多,船中生長樂風波。欲發移船近江口,船頭祭神各澆酒。停杯共說遠行期,入蜀經蠻遠別離。金多眾中為上客,夜夜算緡眠獨遲。……年年逐利西復東,姓名不在縣籍中。農夫稅多長辛苦,棄業寧為販寶翁。」

    李曜哈哈一笑,讚了幾句,黃崇嘏謙謝了。李曜便又道:「可見,商品經濟觀念已經成為大多數人可以接受的一種思潮,以至於『屋中人盡去作商賈。』原來孜孜耕種的農人,現在被日益勃興的商品經濟觀念大潮所裹挾,轉而經商謀利。你看他們那種孜孜謀利的形象,『金多眾中為上客,夜夜算緡眠獨遲』,誠可謂維妙維肖。」

    黃崇嘏點頭,心中也不禁被李曜說動。

    「至於商人怎樣經商謀利,也有許多生動的描寫。元稹在《估客樂》中說:『估客無住者,有利身即行……父兄相教示,求利莫求名。求名有所避,求利無不營。……所費百錢本,已得十倍贏。顏色轉光淨,飲食亦甘馨。子本頻蕃息,貨販日兼併。』這其中『求利莫求名』一語,既是他對長期實行抑商政策造成對商人的壓抑的宣洩,同時也表明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使人們的意識觀念發生了大的轉變,經商牟利不再需要遮掩了。」

    黃崇嘏聞言一震,遲疑道:「這……是商賈之輩地位提高之像。」

    李曜猛一擊掌,大聲道:「不錯!商品經濟的發展不僅使城鄉中尋常百姓的商品經濟觀念日濃,而且連朝廷官吏對商業與商人的態度也有明顯改變。他們更加清楚地認識到,『以貧求富,農不如工,……末勝於本』這一現實,並且能審時度勢的放鬆對商業的各種限制,以利於商品經濟的發展。譬如貞元九年,詔曰『通商惠人,國之令典』。憲宗元和十三年,裴相公(裴度)至蔡州發現夜禁引起人民不滿,就下令『不復以晝夜為限,於是蔡之遺黎始知有生人之樂。』在政治上,朝廷也破除唐初對商人『必不可超授官秩』的作法,使得許多商人『盡居纓冕之流』。在經濟上,朝廷也減輕對商人的重剝苛征,一度出現『官家不稅商』,『關梁自無征』之況。因此,商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一方面,商人獲利豐厚,『五方之賈,以財相雄,而鹽賈尤熾』,『所費百錢,已得十倍贏』,『子本頻蕃息,貨販日兼併』,以至於使得許多商賈成為國中巨富。如裴先『貨殖五年,致資財數千萬』,王元寶都中巨富,『常以金銀疊為屋,壁上以紅泥泥之。……又以銅線穿錢,於後園花徑中,貴其泥雨不滑也』。」

    黃崇嘏歎道:「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

    李曜對這種態度不以為然,正色道:「經商能致富,商業活動自然成為受人羨慕的職業,商人賈客自然精神舒暢,怡樂自得。所謂『生為估家樂,判爾樂一生』,『行止皆有樂』等說,未必沒有道理。」

    黃崇嘏微微皺眉,她非是商人世家出身,多少仍有些牴觸。

    李曜卻也不以為然,只是道:「掌握了巨量資財的商人,必然要求政治上獲得更高的地位,更多的權力。此時的朝廷便順應時勢的發展,為商人參與政治開了路引,從而形成了盛極一時的商人作官、官吏經商的官商一家的現象。當然,這種官商一家的現象,並非出現於我朝,其實早已是司空見慣的事。西漢時,晁錯就對這種現象發表議論說:『因其富厚,交通五侯,力過吏勢,以利相傾』。不過我朝發展得尤盛。富商大賈為了給自己的商業經營帶來穩定的意想不到的便利和效益,不惜以重金行賄,鑽營勾結權貴豪門。元稹詩中所謂『先向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與主第,點綴無不精』,就是指此而言。有些巨商,乾脆輸錢捐官,如江陵巨商郭七郎輸錢數百萬,買到了橫州刺史的官。穆宗時,『商賈胥吏,爭賂藩鎮,牒補列將而薦之,即升朝籍。』劉禹錫曾對這一商人賈客經商謀利富比封君,賄賂公卿的現象作過描寫。他說:『賈客無定游,所游唯利並,眩俗雜良苦,乘時取重輕……徼福禱濤神,施財游化域。妻約雕金釧,女垂貫珠纓,高貲比封君,奇貨通幸卿』。」

    黃崇嘏簡直有些弄不清李曜的立場了,他作為朝廷右相,說起朝廷的醜聞居然一點也不避諱,連怪異都沒法形容了,簡直就是詭異。

    不料李曜似乎全未發覺黃崇嘏面色有異,仍然說得極是興起,甚至有些眉飛色舞:「許多官吏面對經商能獲厚利的機會,自然躍躍欲試,遂直接參與經商活動,或與商人合夥,或自行經營。於是各級官吏經商謀利之風愈演愈烈,上至王府朝廷中的百官公卿,下到地方上的藩鎮州府,都爭先恐後地設置行鋪邸店,服鬻求利。如金吾大將軍、光元節度使王宗,乘時貿易,富擬王者。朝廷屢發敕令禁止官吏經商,如天寶九年詔曰:『南北衛百官等,如聞昭應縣兩市及近場處,廣造店舖,出賃於人,干利商賈,莫甚於此。』德宗大歷十四年的赦書說:『王公百官,……如聞坊市之內,置邸鋪販鬻,與人爭利,並宜禁斷。』武宗的敕文中也曾說:『如聞朝列衣冠,或承華胃,或在清途,私置質庫樓店,與人爭利。』地方上的軍政大吏如節度觀察等,也多做生意,『諸道節度、觀察使,以廣陵當南北大沖,百貨所集,多以軍儲貨販,列置邸肆,各托軍用,實私其利息。』朝廷也深知商品經濟觀念影響深遠,官吏經商已舉世滔滔,積重難返,遂不得不承認現實,變更法令,改為所有官吏在鄉村及坊市開設邸店,經紀求利,一律按照百姓例差科,不得有特殊優待。這實際上是取消了以前的禁令,默許官吏經商。例如:『諸使、諸軍、諸司人在鄉村及坊市店捨經紀,准前後敕文,收與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應屬諸軍、諸使司等在鄉村及坊市店舖經紀者,宜與百姓一例差科,更不得妄有影占。』都是其中明證。」

    黃崇嘏終於忍耐不住,道:「正是由於官商合一,互為依托,致使國家商稅日蹙,不法商賈獲利豐厚。白居易曾說,由於鹽商等『皆多藏私利,別營稗販,少出官利,唯求隸名,居無征徭,行無榷稅,身則庇於鹽籍,利盡入於私室。此乃下有耗於農商,上無益於管權明矣』。這種利益分配的不均衡,使得『自關以東,上農大賈,易其資產,入為鹽商。』他認為,商鹽獲利豐厚是與鹽商直屬朝廷管理的體制有關的。因此在《鹽商婦》一詩中寫道:『鹽商婦,多金帛,不事田農與桑績……婿作鹽商十五年,不屬州縣屬天子。每年鹽利入官時,少入官家多入私。官家利薄私家厚,鹽鐵尚書遠不知』。」

    李曜見她居然知道這一點,頗為意外,不過卻並不反感,反而笑道:「說得是,繼續說。」

    黃崇嘏脾氣上來,也不管會不會得罪了這位朝廷右相,繼續道:「這種官商結合的經營方式,既不能保證政府壟斷全部收入,又不能對商人的利益進行調節,造成鹽稅流失於私人手中與農商利益的巨大反差。因此,他把利歸商人作為政令失度的主要標誌,認為『使幸人奸黨,得以自資』者,此乃『政之疵,國之蠹也』。因此,他認為朝廷興利除弊的首要任務就是『沙汰奸商,使下無僥倖之人』,破除這種官商合一,互為利用的管理體制。」

    李曜見她一臉正氣地說來,不禁笑了起來,點頭道:「白樂天公的見解是有一定的合理性。」見黃崇嘏對這個評價似有不服,擺手制止,道:「不錯,商品經濟觀念的發展,幾乎摧折了官定的『抑工商』國策的影響,從而使工商者的地位不僅能堂而皇之地『盡居纓冕之流』,而且力過吏勢,橫行天下,『與朝賢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成為『上客』。有些巨富甚至敢與君王同座論事,如富商鄒鳳熾,家巨富,金寶不可勝計,常與朝貴游,邸店園宅,遍滿海內,四方物盡為所收,又曾謁見高宗,請市終南山中樹,估絹一匹,自雲山樹雖盡,其絹未竭……」

    對於農工商問題,李曜的思考不是一年兩年了,對於其中的情況也算思考得比較透徹,他現在所做的,按照後世一句名言來講,其實是「在下一盤很大的棋」。要知道商品經濟的發展,客觀上促進了土地兼併的加速,促進了大土地私有制的發展。那麼在商品經濟的影響下,通過經商斂集了巨量貨幣財富的商人,一方面為了滿足自己的奢侈消費,把大量的貨幣投入市場,購買自己所需要的農產品、手工業品,促進了市場的活躍與貨幣流通的加速周轉;另一方面,他們又把觸角伸進最重要的財富代表——土地之中,進行土地買賣。

    這樣,土地急速集中,佔有少量土地的小農加速喪失土地而破產,成為游離於土地之外的要素,被迫拋入市場,或受雇於大土地主,成為莊園中的佃客或租佃人,或捲入城市,成為手工業生產的後備軍和補充人,這樣又為莊園主和手工業主提供了再生產的前提,加速了大土地所有制的發生和成長。中唐以後,大土地莊園迅速形成,國家被迫採用不抑兼併、不立田制的措施,這表明大土地所有制的形成已成必然趨勢,不可阻擋。在唐以前,商品經濟也間有發展,土地兼併之勢也很厲害,但始終未形成中唐以後的大土地所有制形式,國家利用政權的力量從宏觀上能夠進行有效地干預和調節,其原因就在於中唐以前的商品經濟發展,無論從形式上還是從實質上看,還沒有產生突破性的力量。

    培養與軍事相關的重點壟斷性「國企」,培養民間各行業大商人集團,培養大批量小商人分流,無疑就是李曜在工商業上的主要目標。至於農業,仍然是機械大生產之前的重中之重,但李曜絕不會用抑制工商來實現。他覺得,自己乃至整個河東河中集團對於科技的鼓勵與重視,遲早會引起質變後的量變。

    這時,一直沉默不語的智乾卻忽然道:「古者藏富於民,民財既理,則人君之用度無不足者,是故善於富國者,必先理民之財,而為國理財者次之。如今右相麾下兩大軍械監財勢雄於天下,大唐錢莊更是連朝廷府庫亦難以比擬,試問右相,斂財如此,真可謂守正耶?」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