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網游動漫 > 重生之禦敵於命門之外

大道小說網 第六十四章 華麗變身 文 / 兒童泰澤

    因為最危險的是第六村,它太突出了,可能直接面對六個村的進攻,但是基於前期戰場的態勢,小精靈判斷,最有可能形成威脅的反而是第二村的野怪:如果它們有兩隊可以傷兵退回本村,損失的hp值很少,有可能完成編組,直接展開對第六村的攻擊。

    這樣,最壞的情況是,只有半個隊,也能先抵抗兩隊一天時間,何況那三個隊已經都把駐軍位置設在第六村,隨時可以回援,抵抗可能達到六個隊以上的攻擊。可是這裡面,小精靈需要有一天半時間。

    因為考慮到路程,和第四村的野怪兵力配置,沒有一天半時間,不可能完成組隊絕殺,以及後續的hp值恢復。

    這是一棋攪動全盤!小精靈的指揮思路就是,集中起最強的四個隊,迅速實現中心開花!

    「第四村明顯可以堅守三天,為什麼要這麼急著增援?」論壇上一片痛憤,然後立刻有一些理智的聲音出現:「那三天後呢?到時候還有什麼兵力可以用於增援?」

    「以目前的兵力配置,完全可以先消滅第五村的野怪,可以集中五隊主力進攻,勝算不是更大?」這個建議倒是中規中矩。但是他們忽略了小精靈的一個概念:平衡——當戰力不平衡時,也就是說,野怪發現自己三隊同時面對六隊的野戰時,他們很可能就會選擇盡快傷兵退出,同時,包圍第五村的野怪先期退出後,很可能會直接與主力匯兵一處,整整八隊的兵力,在它面前,基本上玩家只有退守第四村的份了。

    但目前第一個平衡已經實現了:包圍第五村的野怪在暫時的失敗後看到了希望,他們面對的僅僅是一個特別行動隊,裡面只有矮人,不出意外,他們很可能獲得無損的勝利。他們沒有選擇撤退。

    筱筱告訴我:小精靈走了最險的一步棋。因為泰格在作沙盤推演的時候就是這麼說的,不過判斷是風險與收益成正比,有80%的成功可能性。當時史泰龍說了一句中肯的話:「要相信他們是野怪,而我們是玩家!」(我怎麼一點印象都沒有?)

    玩家的方式,並不是選擇圍攻正攻村的將近三隊的野怪兵力。護鎮隊較為突前,直接朝向了退回本村後前來增援的野怪。這成了遊戲中著名的「攻擊補給線」戰術,玩家憑藉著兵多將廣,足以在大寬度上形成逐級攔截,只要發現野怪,以大組隊攻擊零散野怪,並沒有太大的困難,如果攻擊有效,等於野怪一個都不能回去報信。

    不過僅有這樣是不夠的,需要一天半後,村裡的野怪才會出現明顯的減少,那時候,其他陣線的形勢就可能危險了。

    在第三隊出現後,護鎮隊迅速脫離了戰場,攻向最近的小村。

    當然不是北側野怪村,而是原來的第六村,現在該叫第七村還是第八村?在小精靈還沒給出答案前,姑且仍然叫第七村吧。

    筱筱承認,小精靈這麼做是有私心的,因為第三村的防禦雖然經過戰場重整,但守禦力量不足,如果野怪集中攻擊,把矮人全部耗盡,很可能只能堅持三天,

    不管怎麼說,到目前為止,我認為小精靈的決策是正確的,把玩家的優勢用到了極致。而且公開面上,小精靈放了話:這種攻擊,能夠直接把第二村野怪的戰略意圖暴露出來,如果他們選擇不支援第七村,那麼野怪下一步肯定是要攻擊第六村,第三隊可以加快傷兵撤回的進度。如果支援了,那麼以我們的實力,完成一輪打援,不論它們退向哪裡,都不再有足夠的力量完成後續戰略。

    戰場上反饋的結果很明顯:第二村沒有支援。或者這是他們戰術版塊的區分有關,它們是屬於西側集群的,沒有必要摻和東側的戰事!

    玩家立刻行動起來,護鎮二隊、第四隊接替了打擊補給線,而第三隊直撲第四村,在野怪猝不及防中,連續在東門外完成了一輪組隊絕殺,順利地退回第六村。

    第七村那邊,終於有了動靜,圍攻第三村的野怪重新集結,有一隊多的規模,放棄了攻村,向第七村增援,這更證明了玩家的猜測,而且這種戰局可以說正中小精靈下懷。

    如果增援到位,等於近兩隊野怪。護鎮隊當然沒有戀戰,退出了戰場。至少半隊退出了戰場,出現在第五村。其餘仍在地面上的,退向後方,與護鎮二隊會合。

    東側戰場情況已經明顯了,雖然是只有野戰兩隊和守村一隊多,可能面對敵五隊的攻擊,但勝算非常大。小精靈現在必須把目光轉向第六村。

    轉向的方式很簡單,她已經到了第六村,在野怪攻擊之前將第六村設為特別行動隊的駐地。

    就在護鎮隊出擊的時候,她和所有大地精靈都加入了,順利地突出去,大地精靈繼續隨同護鎮隊進行後續的戰略,然後退回第五村參加守禦戰,而她,先期轉向了——如果第六村不是野怪主攻方向那怎麼辦?很簡單,與第三隊會合後,進入開荒作戰,退回第五村。

    但是如果真出現了惡劣的情況,她就能夠搶注……嗯,搶先將第六村設為特別行動隊的駐地。

    「我的經驗值啊。」通道裡迴響著筱筱的哀歎。

    有護鎮隊的存在,第五村保持足夠的守禦能力沒有問題,大不了全隊退回就是,野戰的總計兩隊主力,足以應急支援第五村或第四村任何一個戰場。

    當然,東側戰場上仍然有一個不穩定因素存在,就是那個下決心增援、徹底撲了個空的一隊多野怪,正如史泰龍所料,它們最終選擇加入第四村的攻堅戰,那樣,圍村的野怪瞬時達到四隊,對於村裡的兵力會是個大考驗。不過,野戰玩家不可以這麼輕易讓它們過去。即便是它們已經很好地抱成團,兩隊半主力仍然是強力組隊,在它們行軍陣形中部狠狠地咬了一口,然後異常舒服地吃掉了後半截野怪。

    這樣,在東側的戰場上,完成了預設的目標:通過打擊補給線、攻第七村、打援,一天內,消滅了野怪的有生力量不下一隊,四隊輪流出擊,徹底扭轉了力量對比。

    一不作二不休,在反覆確認整個戰場形勢後,最大膽的一步棋終於走出來了:留下第四隊游擊騷擾野怪,護鎮隊半隊和護鎮二隊全隊,撲擊第七村。

    這是必要的,因為小精靈已經放話了:「我要神射手!」

    神射手部隊已經先期抵達第七村,大驚失色的野怪發現面對的是純遠程兵後,立刻壯起膽來,在離村三格外迎戰。在這裡,沒有圍籬,對於進攻的遠程兵來說反而是一個噩夢:對手的近戰部隊很快就能貼身,不少士兵連箭都射不完,就必須傷兵退出。

    就在野怪得意忘形的時候,一記噩耗傳來:村防已經被攻破,玩家部隊已經衝進避難所。

    這當然是護鎮隊銀飛馬的傑作!從避難所出村外三格的五塊戰場上,野怪同時受到了玩家戰士的野蠻攻擊:野怪這邊完全沒有組隊,卻幾乎要面對著無恥的兩伍組隊,連原先毫無招架之力的遠程兵都完成組隊攻擊,這樣的後果是整整六伍神射手來不及傷兵退回。

    論壇上一片叫好聲:護鎮隊那個銀飛馬隊長真是找到了一個破解小村防守的好辦法:用遠程兵引誘野怪主力出村,用強力飛行兵種偷襲攻進避難所,再用組隊方式最大限度消滅避難所外的有生力量。

    這麼強烈的殺傷,當然能讓整個野怪界震動,它們終於明白過來,整四隊立刻放棄了對第四村的進攻,全體轉進第七村:如果這個小村被玩家攻陷,那東側戰場上的平衡就完全被破壞了。

    按它們的測算,即便護鎮隊和護鎮二隊分別有銀飛馬和獅鷲這樣的強力兵種,但第六村在避難所裡再堅守半天沒有問題,這個時間,它們已經能夠趕回,在玩家攻下小村前,以四隊戰三隊,仍然有勝算。

    可是它們唯一沒看透的,是玩家的決心。銀飛馬從避難所直接退回到第五村,而護鎮二隊在收拾完村外部隊後,直接殺回去,在半路上組隊迎擊了一輪,退回了第六村。

    玩家終於明白過來,這次小精靈玩的仍然是空城計:四隊野怪都撲空了,唯一危險的空城,現在是第三村!

    好在殘餘的三隊野怪並沒有選擇攻擊第三村,而且聰明地留下一隊助守第七村,兩隊主力攻擊第五村。

    他們的選擇是正確的,這時候東側戰場上真正保有實力的,是仍然在第五村外的兩隊野怪,那裡離本村近,隨時可以得到增援,四隊的野怪圍困剛退回的護鎮隊有明顯的優勢,還可以與西側戰場呼應。

    但這正是小精靈最擔心的。現在的第七村已經成為燙手山芋,但第四村現在已經徹底安全了,她定下了的另一步棋可以起作用了:一直在外側游擊絕殺的第四隊,接管了第四村的防務。

    「這是什麼意思?第四隊應該要回第六村的!」論壇上玩家都急壞了,這樣等於原本可以用兩隊完成合理守禦的,現在只剩下護鎮二隊這個強攻兵團堅守。

    但這是一步不得已為之的棋:護鎮隊隊長終於交出了第三隊的管理權,這是小精靈幫他完成一系列防守的代價。但這是一個非常繁雜的過程,第三隊隊長一直在第四隊中,進入第四村後,向營長指定的第三隊隊長交接管理權,然後成為第四隊的新隊長,這種情況下,第四隊隊長轉任第二隊隊長,把第四隊的主力加入第二隊,而第二隊隊長退任第六隊隊長,將第二隊一部分主力和第四村守村部隊組成斯巴達隊。

    這可以算是對這場戰役中,第二隊隊長堅持己見、敗退喪土的一種懲戒,但明眼人都知道,他基本是屬於被小精靈給利用了,而且從後果來說,他的下場並不壞,雖然是第六隊,卻是營長直接任命的斯巴達隊,名聲赫赫,而且部隊可以說是久經沙場,在這一輪戰役中,他們是守禦時間最長的,在保持無損的前提下,幾乎是滿負荷運轉,經驗值成長得非常高,尤其是隊長,在這次守村戰鬥中,以十字軍之資,連續絕殺幾個主要對手,目前排名已經進入前十,這樣完整的一個編隊,日後成為了斯巴達營的核心力量。

    唯一吃虧的其實是第三隊隊長,他降為第四隊隊長,手上的兵力只是一些殘餘兵力,還需要較長的時間實現整合,這也算是給論壇上對他態度極度不滿的玩家們一個交待。好在這次他統管的精靈村沒有遭受攻擊,足以保證未來編組的速度。

    現在已經可以明確,護鎮隊、第二隊、護鎮二隊已經完成整合成為鎮一邊的兵力,而第三隊、第六隊將成為營一邊的主力,第四隊、第五隊組建尚需時日,真正可以影響陣營平衡的就是特別行動隊了。

    可是這個時候,特別行動隊幾乎已經到了生死關頭。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