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十章 刺殺董卓(四) 文 / 魔元
「來人,上點酒菜,我要和小兄弟喝上一杯!」
張角吆喝一聲,被我拒絕了。我說:「大舅子,酒我是不能夠再喝了,到了這個份上,我再喝,我就什麼都不知道了?如果再做出什麼衣冠禽獸之類的事來,真的是令人痛心,萬劫不復!」
張角沒有勉強我,他喝了兩口酒,臉通紅,接著我的故事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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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卓怕兒子趁自己教書期間,再次調戲自己的老婆,有些緊張。兒子很高大,小妾很年輕,思想很單純,因此難免會有亂想的時候,俗話說那個女人不愛俏呢?這是人性的根本,也不足為奇!
董卓思前想後,決定對兒子先下手,提出要斷絕父子關係。呂布一時間很緊張,把自己的糧食都斷了,後半生怎麼過呢?於是他去找假岳丈王允商量,王的主意是乾脆殺了他,一刀了斷算了!這個主意其實是違法的,可是呂布不懂法,也感到可行,於是他和假媽媽董夫人商量,趁董卓熟睡的時候就把他幹掉了。
屍體埋葬在後山的苞谷地裡,按理說不容易被人發現,可是事就是有他媽的這麼巧,天突然下了雨,落了三天三夜,把董的屍體一下暴露了。
再後來警察就來了,再後來。…
故事好像就寫了這麼多。
「哈哈!」
張角邊講邊笑,手裡撕著牛肉道:「這個辦法真是高,我一定要去把貂禪找到,把董卓和他的兒子呂布一起幹掉,這個辦法好像不是美人計,倒像是禽獸計!」張角充分肯定了我的成績,讓我受寵若驚,我提出既然我這麼優秀是不是就可以放我呢?
「不行,你這樣一個人才,我怎麼可以隨便放呢?不行,你寫的這個太過言情了!你就再寫一個古代武功版的謀殺董卓吧?」
「大舅子,你這麼做!太不人道了!我關在這個牢籠中,連電視也看不到,連母蚊子也找不到一隻,你讓我怎麼去找創作的靈感呢?」
「好說,今天就滿足你!」
果然到了晚上,他叫人帶來一隻狗,據說還是一隻才長大的母狗!他還奸笑道:「這比母蚊子還大,更適合你!」我差點都暈死過去,這個張角啊?真是千年的王八啊?這麼損!
吃了牛肉,我感到體力有些恢復,精神又開始來了,回顧自己寫的言情版的殺董一節,的確是有許多的遺憾!
張角對我說:「你寫的細節不夠清楚,很不生動!按理說這麼長的一個言情故事怎麼也得幾個章節啊,怎麼就一二就就完了呢?一個女人和三個男人的故事,完全可以寫成一本書,你用不著這麼著急把他寫完了啊?」
「第二點是董卓為什麼會墮落呢?沒有深刻地從道德法律哲學等層面深刻地去剖析,讓人感到有些假!」
我不想去理會這個衰人,一個名人說: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其實n個名人也是這麼說的!一個東西有人說好的,也有人說壞的!這不是什麼新鮮事。
我當時是這麼問答他的。
「寫董卓言情版,比較符合當前的流行趁勢,一個人生活在地球上,要遵循萬有引力定律,這個向心力就在於錢的力量。要聲明的是錢不是紙,如果你感到它是紙,說明你不尊重它;董卓其實不是死在女人的懷裡,是死在錢的手上!如果不是因為錢,貂禪的父母不會都去打工,誰捨得拋家別口去流浪,說白了還不是一個錢字?如果他們不走,小貂禪就有人監護,父母的看顧下就不會再有什麼事?因此這之間必然是有因果的關係!」
(根據權威人士統計;隨著更多的打工者外出,留在家的看守兒童遭遇到了更多的社會問題!)
張角大笑,給了我一耳光。臨走的時候笑著對旁邊的人說:「你看他這個熊樣?沒有一點崇高的思想,不是想se就是想錢?這麼無恥墮落!」
我等他走了,思考了幾天,終於殺青了第二個版本的殺董一節。
題目:倚天屠龍版的殺董故事
董卓為了一統江湖,稱霸世界。於是他便跑到原始森林去領養了一隻怪獸,據看見的人說那個怪獸長了一頭的金色的頭髮,有點像獅子,人們習慣的叫法為金毛獅王。
董卓把它帶進了動物。
有天一對戀人走進了動物園,這對戀人叫呂布和貂禪。他們從大學開始便走在了一起。屬於比較早熟那種。
貂禪看見獅王,很好奇,按理說一個獅子不值得去驚訝,可是她卻偏偏很好奇。
貂禪剛走進獅子的籠門口,一個奇怪的事就發生了。
這頭原始的獅子獸性大發,掙扎了所有的枷鎖,把我們著名的貂禪mm抓走了,據說逃跑時經過摩天大樓時還遭遇到了飛機的攻擊。
很多年過去了,人們以為這件事情結束了。
意外發生了。
有一天,董家來了個年輕人,叫呂布的,他手裡拿了一把很著名的刀叫屠龍刀,他是要獻給董大人,董大人於是接見了他。
傳說中,董卓的母親很早就有感覺,她是一個瞎子,所以她很快就聞到了一股殺氣,一股徹骨透寒的殺氣,可是她兒子沒有重視,所謂英雄愛寶刀,這也是千古不易的真理。
呂布拔刀的姿勢很怪,據說刀不敢暴露在外面太久,是因為它怕氧氣的緣故嗎?氧氣的化學分子式應該是o2,真的是很奇怪的反應哈!
呂布終於下手了,寶刀出鞘,不可能回頭!
鮮血飛濺,很恐怖!
後來警察在鑒別屍體的時候,對兇手做了一個比較權威的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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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殺手習慣左手,一般來說:左手寫恨,右手寫愛。比較符合人的雙重性格的標準。既然他使用的左手,就充分說明他的恨是刻骨銘心的,深入了骨髓的。
從現場來看,兇手把對方殺了n刀才殺死,這不符合一個殺手的標準,這也說明了殺手的殘忍,太血腥了!
因此為了抓住這樣一個窮凶極惡的人,公安部下達了全國的通緝令,一定要抓住他。
我寫這段故事,張角只肯定了殺人的場面很值得研究,他卻否定了我後面的情節,這使得我很不快樂!
我在黑色的監獄中冥思苦想了幾夜,想不到他只喜歡前部分,真的太令人失落了。實際上最深刻的東西往往是留在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