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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兩宋時的官僚制度 文 / 麟子

    □文章的第七回有2個問題值得商榷!一是宋朝時期「兩廣總督」問題,在北宋時期,有廣南東路和廣南西路,其地理位置與現在兩廣差不多,其主要官吏有轉運使、提點刑獄、安撫使、提舉常平四司,同時嚴禁他們兼任一個州郡以上的職務。因此,不會有「兩廣總督」的官階!二是「京統司都督」問題,在北宋時期,保衛京城是禁軍,其根據統制、訓練、番衛的不同,設有設殿前司,置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都虞候各一人,因此,不會有「京統司都督」的官階!以上僅限北宋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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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城,謝謝你的提醒,我會及時的改正過來的。因為自己的懶惰,沒有仔細找過關於北宋官吏的制度,結果出了這樣的敗筆笑話,真是慚愧中

    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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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兩宋時的官僚制度

    公元960年,行軍中的後周點檢趙匡胤被部下黃袍加身,擁立為天子。趙匡胤隨即率軍返回首都開封,後周的小皇帝被迫退位。趙匡胤的宋王朝開始了。

    趙匡胤經過南征北戰,於公元979年滅掉了最後一個小朝廷北漢,至此,宋完成了對黃河中下游的中原以及長江流域的統一。

    馬背上的皇帝明白大將手裡只要有兵權,一旦像自己一樣黃袍加身,當皇帝的慾望是誰也擋不住的。為了預防這樣的事情再發生,趙匡胤首先「杯酒釋兵權」,把兵權從各個曾經和他一起打江山的兄弟們手中奪回自己手裡。並設置軍隊的中央指揮權機關樞密院,由皇帝直接管理,其長官樞密使或知樞密院事,在名義上地位很高,與宰相一起號稱「對持文武二柄,號為二府」,但大多數由文官擔任——「有發兵之權,而無發兵之重」,平時根本控制不了軍隊。真正統兵的是禁軍的首領。當國家逢上作戰,才臨時從禁軍中選派將帥。他們的職務是「都督諸路軍馬」、「宣撫使」、「制置使」、「經略使」等,有時還設置一些臨時的稱號。但絕對不授予將領掌握軍權的「將軍」與「元帥」的稱號。就連岳飛、李綱、宗澤、張浚、韓世忠這些指揮過千軍萬馬的名將,也沒有的過正式的將軍稱號。

    接著進行了官制的改革。在中央削減了宰相的權利。把宰相的權力一分為三:讓負責最高軍事事務的機構樞密院,與政事堂對掌大權,凡軍機大事樞密使直接對皇帝負責,宰相無權過問,分割了宰相的軍權;設三司使通管鹽鐵、度支、戶部,分割了宰相的財政權。有設審官院、三班院、審刑院進一步分割宰相的權力。像唐朝那樣宰相成為小「副皇帝」的情形在不會出現。

    中國人一旦作了皇帝就想讓自己的後代世世代代都做下去。把中央的權力把到自己手裡,還是不會安心的,用趙匡胤自己的話說是:「終夕未嘗敢安枕而臥」。接受唐朝潘鎮割據的教訓,為削弱地方權力,宋朝把全國劃分為若干路,作為朝廷派出機構的轄區。路中的管理各個州(郡、府、軍、監)的「知州」或「權知軍州事」,由朝廷直接派遣文臣帶京朝官銜擔任。另設通判與其共掌州政。為的是相互牽制,不至於形成割據一方的勢力。而且「知州」或「權知軍州事」三年一任,不能連任,不能兼任州郡以上的職務。

    與禁軍相比,地方的軍隊本來就比較散緩,但皇帝還是不放心,經常調動個地方軍官,讓「兵不識將,將不專兵」。正如柏楊所言:「不讓大臣有權,萬不得已時,也不讓大臣有權過久。」(《中國人史綱》)這就更限制了地方勢力發展的可能,進一步加強了中央集權。更不可思議的是小到縣級政府首腦「知縣」,都由朝廷派京官擔任。而且另設「縣令」與之共掌權力。

    實施了這樣一系列改革官制與體制的方式,使全國的權利都直接把握在了金字塔頂端的皇帝手裡。其它體制內的官員即使想有謀反之心,但行動的可能性被降低到了最小。所以宋朝的滅亡只能是外來民族的侵略。

    皇帝為了穩定統治採用了這種分割權力,增設官僚機構層次,官官相互牽制的的方式。這樣增加了官員數量,同時科舉取士的方式也使更多的人進入官僚階層,僅宋太宗在為22年,進士科取就達近萬名,而整個唐代290年間進士總數才不過六千。更簡單的是一部分高官子弟和親屬可以不經過科舉,直接憑借先輩的資格直接做官,也就是所謂的「恩蔭」或「門蔭」。綜觀兩宋,每年平均恩蔭補官者不下五百人。南宋尤甚,嘉靖年間,全國官員中科舉出身的占28%,而恩蔭補官的佔到了57%。這樣就導致了,官員數量大增,官制冗雜,從而使官員效率低下。

    由於國家疆域遼闊,再強大的集權也只能建立在一定程度的地方的分權的基礎上。「慶歷新政」的失敗,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中央的政策在基層並沒有得到有力的貫徹。德斯鳩認為封建社會的中國,「設置一個宰相,就是一條基本法律」(《論法的精神》),沒有了宰相朝廷官員大多沒有實權,皇帝一個人又管不了所有的事務,同時中央為穩定而設立的多設的機構和多設個官員相互牽制的方式,在很多時候變成兩個官員相互推委責任和各個機構之間的相互扯皮。所以許多政策的推廣並不很順利。

    官職氾濫,造成了大批的閒散官員。在宋朝的任官制度中實行了官職分離的任職辦法,既「名與實分」、「官與職分」,官制分官、職、差遣的區別。「官」只是表明級別和領取俸祿的依據,「職」是給文臣所加的學士、直閣一類的榮譽稱號。而真正管理事務是「差遣」。另外,宋代為了安置勳戚重臣,設置了「宮觀」,也是只拿俸祿不幹事的職位。比如宰相之上還設有「平章軍國重事」和「同平章軍國重事」,作為對文彥博、呂公著等一些有資望的老臣的榮譽xing加銜。

    這些做法一定程度上維護了整個官僚階層的利益,也保持的社會一定程度的穩定,但也潛伏著許多禍患。通過科舉取士和恩蔭補官,兩宋的官吏冗員驚人,朝廷多次「省官」(裁減官員)都未能見效。而且仁宗之後,俸祿之厚也是史所罕見,目的是想要「高薪養廉」。但這是一個致命的錯誤,貪官的慾望之豁是永遠添不滿的,「高薪養廉」只會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真正的體制問題,如果建立嚴格的體制,從根本上才能杜絕貪污。

    同時大量不學無術的紈褲子弟通過恩蔭補官進入官場,加速了官僚的**。官員高俸祿必然使朝廷負擔日益沉重,至英宗時,已經出現了財政赤字,僅平治二年(1065)年財政赤字就多達1570萬貫。這就加大對農民的稅賦徵收,吳思說:「在古人的觀念中,官吏和食肉動物一樣,是另一種動物。」(《血酬定律》)許多官員貪贓枉法在朝廷的稅賦之上再加上自己的搜刮,這樣更加重了農民的負擔。政府縱容土地兼併,在法律上也明顯維護地主階級和官僚階層的利益,所以許多地方農民不堪重負,揭桿而起。出現了王小波、李順起義,方臘起義,宋江起義等反抗統治階級的農民運動。

    在五代時期,一個人要有出息,只有去當兵,或出家當和尚。但宋代改變了這種不良狀況。所以錢穆說:「中國人之尚武輕文的風氣,正是北宋初年用盡全力扭轉的。」(《國史新論》)而且武將出身的皇帝害怕的就是大將手裡有兵權,再發生叛亂,所以「興文教,抑武事」,科舉制度的黃金時代來臨了。取士不問家世,三歲一貢,發解、省、殿三級考試,通過鎖院、糊名、謄錄,分科取士一進士為主。禁止考生對考官自稱門生,或稱考官恩師,這在一定程度上杜絕自唐以來一直存在於科舉考試中的舞弊現象,充分體現了公平合理的精神。科舉制度的完善使更多的平民階層的讀書人可以一步跨入官僚階層。武官從此退出了領導階層。

    皇帝以文臣選任要職,提高了科舉出身官員的地位。從宋太宗時起,文官佔據了從樞密使到軍隊中高級將領的大部分職位,尤其是樞密使一職由武臣擔任只是個別情形。兩宋共有樞密使、樞密副使724人,其中文臣659人,約占91%。大多數軍隊的將領也是由文官擔任。科舉取士的完善使民間讀書之風盛行,書院的普及,使許多學者成為官員,也設定了天下人大多要走讀書做官這條傳統知識分子鐵定的生活道路。

    皇帝對文官的信任遠遠大於武官。南宋岳飛帶兵北上,在堰城大敗金兀朮所代1.5萬精銳之師,獲得「堰城大捷」,全軍士氣高漲,岳飛上書要求宋軍全線出擊,擴大戰線,收復失地。但皇帝和朝廷的一夥文官卻害怕岳飛功高難制,下令各路宋軍撤退。韓世忠岳飛皆退兵,皇帝更是下12道金牌催促岳飛班師。回朝後,宋高宗以賞功為名晉陞張俊、韓世忠為樞密使,岳飛為樞密副,其實就解除了他們對軍隊的指揮權。黃仁宇認為:「我們的政事,注重體制的安定,而不計較對一人一事的絕對公允。犧牲少數人,正是維持大局的辦法。」(《萬曆十五年》)皇帝為了自己皇權一時的穩定,是不惜以「莫須有」的罪名殺死一個曾經

    皇帝兵權再握,而且制定了十分牢固的官僚制度,所以不是很擔心思想文化對統治的威脅,所以文化氛圍比較寬鬆。在政府的支持下,兩宋書院達460餘所。介於家庭與政府之間的「中間層次」書院的普及和士大夫意識的重建,使社會更開化,許多學者都在民間公開講學。儒學有了長足的發展,出現了朱熹、二程這樣的大儒。這些都使社會更多元化,言論也相對的ziyou。

    在朝廷,宋代一概從前諫官直接對皇帝負責,不從屬與宰相,也不由宰相推薦。這些諫官就更有了說話的權力。朝廷設御史台和諫院,合稱「台諫」。台諫是皇帝的耳目,得以「風聞言事」,這些由皇帝自己任免的官員們監督著朝政的運轉。

    諫官以及各類官員的敢說話是很大膽的。許多人經常會對皇帝提出質疑。不過宋朝的皇帝不會輕易以為官員的幾句話而砍了他們的頭的,皇帝知道他們只是一些文官,他們只是說說罷了,他們也不能怎樣。文官們心理也明白這一點。他們的話頂多也就是讓他們貶個官——調出首都開封,而他們得到的經常會是「正直忠良」或「不畏強權」之類的美名。所以許多人的言論就是沽名賣直,為求的一個好的聲譽不惜其它的。在范仲淹「慶歷新政」初期一個叫鄭俠的小官都冒著生命危險,繪了一副《流民圖》以密件進呈皇帝,說明范的改革不利。

    封建社會,「朕即天下」。皇帝老兒認為自己給官員們安排了官職官員就必須盡職盡責的為自己辦事。所以設置了嚴格的考課制度,雖然宋代延續了唐代的考課制度,但規則比唐代更嚴密。宋代官員任滿一年為一考。考績分為三等,一等當然是陞官或減少磨勘察(使用)年限,二等原官位不動,三等或降職或增加勘察年限。

    但正如黃仁宇所說中國的事情都是有「yin」和「陽」的區別。也就是吳思進一步總結的「潛規則」和「正規則」。宋朝雖然制定了這樣嚴密的考課制度和縱橫交錯的考察途徑,這只是「正規則」,但是實際上並沒有嚴謹的實行,「潛規則」是「下不舉,上不究;上不查,下不報」,官員任期內只要無過錯或者說過錯不被上級知道即可以遷升,這樣任職地方的官員們,相互勾結,有的作虛偽報告、有的合謀隱瞞,共同應對檢查。因為宋朝的考課強調道德,所以許多執行考察事務的按察官員也經常因個人利益徇私枉法,搜集他人一些細小的過錯,弄的地方紛紛擾擾,不的安寧;有的按察官因為個人的關係,或過譽、或捃拾,或者乾脆邀賄乞覓。類似的考察不實處處存在。

    在前期這樣的制度還能較好的實行,但後期就不怎麼順利了。官員大多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朝廷也是文官三年一遷,武職五年一升。統治者為了能穩定統治,是不惜以整個社會緩慢發展為代價的。所以看來制定完備的考課獎懲制度,其實成了一紙空文。

    結語

    宋代的經濟文化與政治制度在中國歷史上佔有一個重要的地位,錢穆認為:「宋代以後的中國社會,開始走向現代型。」(《國史新論》)綜上所述,宋代主以「文治」,其官僚政治與制度,與前代相比更理性、更開放;制度設計更趨精緻,運作程序也更加嚴密。其官制與高度的中央集權對後世朝代十分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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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仔細的看了一遍,看來我真的要給自己作品大動手術了,偷懶和僥倖的心裡一定不能再出現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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