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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九十六章 九華藍月 (4)指狼為犬 文 / 金庸封筆古龍逝

    「看了這麼多好寶貝,你還想去九華山嗎?」

    皇爺爺笑道。「只要你留下來,我可以讓你挑選一件。」

    「我當然要去。」

    我堅定地道:「凝香姑姑一個弱女子出門在外多不方便,我要去保護她。」

    「既然這些寶貝你都不動心,看來你也是堅定的想要出去了,那好吧,皇爺爺准許你去了,這裡的寶貝你也可以選一件防身!」

    皇爺爺出奇的大方。

    驚奇之中,我選擇了木劍委羽,身為道教的修煉者,能夠擁有教祖的神兵是在算得上是一件極為榮幸的事情,日後還可以在同門面前炫耀炫耀。

    「什麼,父皇居然同意了。」姑姑大驚失色,「父皇怎麼會同意讓你跟我一起出去!」

    「我也要和哥哥一起去。」門口走進了一個黃衫童子,腳下是一頭雪白色的幼狼。

    「陽弟,你怎麼也來了,這小狼是什麼?你的寵物?」我驚訝的看著這個童子,他正是我九叔的兒子,李洛陽小我兩歲,學劍劍不jing,修道道不成,習文也沒那個天分,可謂是文不成武不就,但現在也只是個九品武者,連一個普通的男子都能輕易勝他。

    不過,我倒從來沒有因此瞧不起他,相反,見到比我弱小的李氏子嗣,我心中油然有一種保護的慾望,所以,他在學院受了欺負,從來不找九叔,而是來找我。

    我是何人?長安幫大幫主是也。

    欺負他的人雖是三卿九部官員子弟,名門顯貴,但本人一身正氣,兩袖清風,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從來不曾向這些宏大的惡勢力低頭,一次次的給於他們堅強的回擊。我就是這麼偉大,所以江湖上人人說我……」

    (汗,要不是你的勢力大,你才不會管呢!)

    金庸封筆古龍逝小聲地嘀咕著。

    (「別提我的底行不行,好歹咱們既是同姓,又是同性,怎麼著也得照顧下哥們我啊,你看我這名號,多有氣派啊。)

    (「什麼,同性,金庸封筆古龍逝幾乎抓狂了,還同性戀呢。你給我去死,這次一定讓你遇到個大惡魔,看你還去不去九華。)

    (切,我是主角耶,怎麼會死在大惡魔的手中啊,讀者大人們都這樣喜歡我這個聰明,伶俐,可愛,漂亮,講文明、講禮貌、講衛生、講秩序、講道德,心靈美、語言美、行為美、環境美,熱愛**、熱愛祖國、熱愛社會主義。我掛了,你的書還有人看嗎?因為我你的書有了色彩,因為我,你的書有人推薦,因為我,你的美名遠播,所以only,me——)李子玉正yu高歌!

    「我第一次發現,原來你tmd這麼囉嗦。」金庸封筆古龍逝很無語。

    「不過,我看你是學小陳,不但愛黨愛國而且還愛地球宇宙吧?」

    李子玉興致不減:「我知道你是不會這麼做的啦,咱倆,誰跟誰啊,所謂你就是我,我也是你,雖然你長得比我醜了那麼一點,沒有魅力了那麼一點點,但我還是不介意沾一下我的萬丈光輝的。

    「我聽見有一隻蒼蠅,不,是一群蒼蠅。在我的耳邊飛來飛去,煩死我了,所以,我狠狠地抓住了一隻蒼蠅,剖開它的肚子,把它的腸子抽出來,纏住它的脖子,狠狠一勒——於是,全世界都安靜了,李子玉,你給我去死吧!」金庸封筆古龍逝暴怒「我會讓你遇到凶殘的惡魔,吸乾你的血,讓你成為它的奴僕——」

    「哦,那是血族還是妖怪,還是殭屍啊。」李子玉嗑著瓜子,隨手調了一個頻道,看nba籃球賽。

    「相對來講,我還是比較喜歡血族的,他們優雅而俊美,是暗夜中的王者,妖怪可就丑多了,不過,美麗的狐狸精除外,雖然她們並不吸血,殭屍嗎,太醜了,我看不上,你要,就讓他吸你吧。」

    李子玉邊說邊吐著瓜子殼。

    「你,你不怕嗎?」金庸封筆古龍逝疑惑中。

    「那有什麼好怕的,」李子玉毫不在意得道:「主角一向是福大命大,在強大的敵人,縱然是神,魔,也不可能殺得了主角,說不定,還幾句話就搬了個大靠山,或收了個小徒弟,至於吸血鬼嗎,一般的描寫是它吸血不成反被吸,讓我的功力大進,身體變異,再成為血族的什麼親王,再黑暗議團的議長,最次也是收幾個忠心耿耿的小弟,總之,主角遇到吸血鬼,就意味著——他發大了。」

    「對於你的觀點,我只有一句話。」金庸封筆古龍逝道。

    「阿迪達斯,不走尋常路!」

    「什麼,你們也要去,為什麼?」我問道。

    「哇,好可笑的小狗狗哇!」靜恩猛地抱住那頭白幼狼,卻不回答我的問話。

    我強忍住翻白眼的衝動:「那是狼啊,笨!」

    「管它是什麼,反正是好可愛。」就連飄香也蹲了下來,撫摸著小白狼,看得我一陣季度。

    唉,女人真的是不論年紀智慧,都免不了要被可愛的東西吸引啊!

    我發著感慨。

    「哥,我要去御獸宗。」李洛陽抬起頭,露出堅定的眼神。

    「御獸宗,你又不是拳靈師,幹嗎要去那裡,哦,你已經是了,好吧。」我道,「一起去也行,不過,先問問九叔。

    「父王已經同意,說是讓我跟哥一起去,也經歷些風雨。」李洛陽道。」我們五個一起去吧。」我道。

    姑姑再也沒有理由反對,只好帶著我們一起上路。

    為了不讓人看出我們一眾的身份,我們騎的倒不是官馬,而是普通的馬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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