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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四十章 林秀也有偶像? 文 / 張拙

    照例去看林秀。

    才走到林秀租住的民居門口,就看到了她,一身運動衣,短髮上都是汗。

    在她的身旁,還有一個高個子。他也是一身的運動裝,正彎腰整理鞋帶。看他彎著腰的高度,估計站起來,不比二哥矮——也就是說,足有1米8。

    林秀衝我笑笑。那個男子繫好鞋帶,站直了,果然有1米8。他的年紀看上去比我們大上許多,這個人,我從來也沒有見,也沒有聽林秀或者吳蘋提起過。所以我有些好奇,跟林秀微笑招呼後,就一直打量著他。

    男子笑笑打了個招呼:「嗨,你好!」

    我也笑了笑,看看林秀,等她介紹。

    林秀仰著曬得發黑兼油光閃閃的臉,燦爛地說:「這是李珉,我的偶像!你看,他長得是不是很帥?」

    那個男子——李珉,立刻就白了林秀一眼:「別聽她胡說八道!什麼偶像!小女孩知道什麼叫做偶像?」

    然後他揮了揮手,說:「我先走了!」就這麼瀟瀟灑灑地,大步離開。

    林秀靠了過來,一臉的興奮:「怎麼樣?我的偶像真的很帥吧?」

    我老實地承認:「是挺帥的。」

    真的很帥。連我這種自認se盲的人都看得出來。不止是身高夠,五官長得也十分和諧陽剛,看上去怕要比我們大上個8、9歲吧?居然全身上下還洋溢著一股陽光的感覺。而且舉手投足之間,既有成年人的沉穩,又有年輕人的矯健,怎麼看怎麼吸引人眼球——其實我也不是真能感覺出李珉有多帥,只是看他的形象,比電視上的什麼白馬王子、偶像明星,絕對要強上許多。因此我斷定,他應該是帥的。

    看我承認李珉帥,林秀比自己得了誇獎還開心,笑意擋都擋不住。回了地下室,洗淨手臉,林秀跟我講起了她跟「偶像」之間偶然的相遇。

    「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就是在門前的這座橋下……那是在幾年前,那時我還小。那天我剛剛下課離開學校,遠遠的看見橋上走下一個人來。我還沒有看清他的長相,就被那個身影迷住了。當時他穿了件長長的風衣,風吹著他的衣服,襯得他走路的樣子,十分的瀟灑——我現在還記得,那是一件普普通通的灰色風衣,可是穿在他身上,就顯得特別的好看!」林秀一臉神往,就像是在向我描述她剛剛看到的情景,而不是幾年前。

    「我呆呆地站在那裡,直到他走遠了才回過神來。可惜我不認識他,不然的話,我一定會去找他玩的——等我想到要去認識他的時候,他已經走遠了,看不到了。」

    「那你今天,怎麼會跟他在一起?」我看著眼前這個露出小女孩情態的林秀,覺得很稀奇。她從來也沒有對哪個男子,流露出如此女性的一面。就是在阿央和老石這兩個她認為最重要的異性朋友面前也從未有過。這一刻的林秀,跟吳蘋做白日夢時很像很像。

    「我和吳蘋都喜歡看人打球,知道有球賽的時候,都會到體育館去看。有一次發現一個球員動作特別的好看,就多看了兩眼,結果發現這個人就是他——難怪他體形那麼好,原來是個高手。他打球的樣子,可帥了!」

    不是吧?林秀也會變成花癡?我不確定地問:「你該不會就那麼衝上球場,然後要求認識他、跟他做朋友吧?」

    林秀哈哈大笑:「怎麼可能呢?我現在又不是小孩子了!」

    「那你們怎麼認識的?」我開始好奇。

    「因為我們經常去看球,去看球的女孩子是比較少的,所以他也就看著我們眼熟了。」

    「就這樣認識的?」我怎麼覺得,這個過程不應該如此平庸呢?

    「當然不是了!」林秀微笑著說:「所以說才叫緣份嘛!」

    「我有長跑的習慣,要是很久不跑,會覺得很不舒服。沒有想到,他居然也有這個習慣,而且習慣跑這條路線。以前沒住在這裡不知道,住在這裡才發現,門前就是他跑步的必經之地——就這麼在長跑時遇到了,遇到幾次之後,才相約一起出來跑的。」

    真的是很有緣份,沒有刻意,就這麼自然的認識了。

    「那他知道不知道你很早就崇拜他了?」

    林秀搖搖頭:「我跟他說過,他以為我是開玩笑。橋頭的那次相遇,他根本就不記得了。」

    說得也是,幾年前的林秀,連青澀的小花都還算不上吧?一個穿著校服的男女莫辯的小中學生,如果僅憑曾經路過時看到李珉的英姿,李珉就能記住她,那他就成超人了。

    我小心地問:「那你是不是喜歡上他了?他的年紀,大你好多哎!」

    林秀再次哈哈大笑:「呆頭鵝呀,你真是呆!雖然他曾經是我的偶像,我也很喜歡他。但是我喜歡歸喜歡,這跟他年紀大小有什麼關係?」

    「年紀相差太大,會有代溝的!」

    「他也是一副小孩子的樣子,哪來的什麼代溝!再說,我又沒有說我的喜歡是那種喜歡,人家都已經成家了,連孩子都有了!我只是把他當成一個大哥哥罷了!他也只是把我當成一個小妹妹而已。」

    我鬆了口氣。不是戀愛就好。要是戀愛起來,影響了學習怎麼辦?林秀可是打過包票的,今年一定要考上。再遠一點說,如果真的是戀愛,即使不影響學習,林秀一旦考上大學,肯定是要出去唸書的,那時可怎麼好?

    幸好這個李珉已經成家生子,即使林秀心裡真的十分喜歡他,也不會去做她一向最鄙視的「第三者」破壞人家家庭。我完全放下心來,接受了李珉這個「大哥哥」的身份。

    隨著遇到次數的增多,我和吳蘋都跟李珉熟悉起來。吳蘋二話不說,乾脆就認李珉做了哥哥——我自己的哥哥已經夠多了,沒有再增加的打算。所以雖然李珉很出色,我也沒有起過認他做哥哥的念頭。

    李珉的話並不多,他也常常喜歡就林秀的愛玩愛跳不夠女生諷刺林秀幾句,不過都只是一些善意的玩鬧,不像老石說起話來完全沒有顧忌。加上他風度翩翩、進退有據,跟他相處,就連我也覺得十分愉快。

    令我困惑的是,就是這樣一個優秀的男子,怎麼也會孩子氣地陪著林秀玩鬧?就算他是以大哥哥看到可愛的鄰家小妹的心情跟林秀相處,至少也證明了一件事:林秀的魅力,確然不分男女,而且不分老幼——不要見怪,李珉大哥!跟我們相比,你確實已經算得上是老的了,你的年紀,差不多是我們的1.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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