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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五十四章 遲來的愛(上) 文 / 張拙

    村頭開了一家歌舞廳。自從與林秀不再往來之後,我很少夜裡去城裡,好久好久沒有再去唱歌。有了這歌舞廳之後,每逢吳蘋回來找我的晚上,我們通常都會帶上英子,跑到這來坐上一會兒,唱上兩首歌再走。

    歌舞廳的主人,就是原來村頭小吃店的主人。女主人金嬸,因為我常常帶著小妹去吃扁肉的緣故,原就是熟識的。這家歌舞廳就開在她自己家裡,佔據了整整一層樓。

    說到金嬸,她很美麗,精明能幹但是絕不市儈,而且很開朗很喜歡開玩笑。我一直很好奇她怎麼嫁給一個老實木訥的人?難道這就是互補?

    原來與金嬸只是很普通的店主與顧客的關係。那時歌舞廳還在裝修當中,她晚上都在小吃店裡。有一回她忙活著,一見我來,抬頭給了我一個微笑——真是好看哪!雖然她的孩子已經大得管我叫姐姐,可是她的美麗卻絲毫無損,反而比少女多了幾分嫵媚。我忍不住就對她說:「你真好看!」

    金嬸呆了一下,咯咯笑起來:「現在還能叫好看?」

    她這一笑,一口秀氣的銀牙分外招眼。我歎氣:「你的牙齒真好,真是讓人羨慕啊!哪裡像我,唉!」

    「不行了!現在的牙齒,已經差很多了!年紀大了!以前才叫好看呢!以前我娘家鄉村的人都說,我的牙齒比銀子還亮閃,後來都不叫我的名字,就叫我『銀子』。」金嬸回味過去,臉上露出朦朧的懷念:「做姑娘的時候,真是開心呢!」

    金嬸還真是坦然!一點都不虛偽。我最喜歡這種性格的人了,就這麼跟她聊了起來。我發現,雖然她比我大上十幾歲,卻完全是小姑娘一樣的性子。等到小妹吃完東西,我跟金嬸,已經投緣得如同多年好友一般。金嬸歎笑:「以前一直覺得你不過是個小女孩,沒想到我們這麼處得來,真是緣份哪!要不,我們結拜為姐妹吧?我一直沒有妹妹呢!」

    「那不是要很麻煩?還得準備香燭什麼的。」我想想電視裡的結拜場面,頓時失笑。

    「哪有那麼麻煩!我娘家那裡,結為手帕交的方式,就是互相拉拉袖子!來,我們來拉袖子!」金嬸的眼睛亮閃閃的,興奮地說。

    我們互相拉了袖子。金嬸說:「太好了,從現在起,我們就是姐妹了!」

    我笑:「是,姐姐!那你兒子以後不是要叫我姨?也要叫我妹姨?」

    金嬸看看兩個比小妹高大的兒子,也笑了:「各交各的。」

    這裡剛剛結拜完畢,牛頭走了進來,也是來吃東西的,見門就禮貌地叫了聲:「金嬸!」

    我頓時大樂:「牛頭,怎麼能只招呼一個呢?還不快叫我聲姨!快點叫!這孩子,真是沒禮貌!」

    牛頭這才注意到我,瞪我一眼:「真是沒大沒小!敢讓我叫你姨?」

    我指指金嬸:「你叫她嬸對不對?」

    牛頭:「對啊!」

    我大笑:「可我叫她姐啊!」

    牛頭跺腳:「胡說八道!金嬸你怎麼可能叫姐?」

    金嬸與牛頭是有親戚關係的,不像我,只是跟著人家叫。金嬸的性格,最喜歡開玩笑,立時作證:「沒錯,珊是叫我姐。我們剛剛結拜為姐妹了!」

    「你們……真是胡鬧!這怎麼做得了數的?」牛頭漲紅了臉,又氣又惱,開始跳腳。

    我發現,我很喜歡看這個樣子的牛頭。

    於是我有了一個光明正大與他開玩笑的借口:每次見他,都擺出一副長他一輩的樣子。

    牛頭雖然平時愛開開玩笑,也不見得多有學識,但是骨子裡卻是罕見的守禮的謙謙君子。於是每次我都能得逞,把他氣得跳腳。

    金嬸(雖然結拜為姐妹,因為習慣了,我通常還是叫她金嬸)的歌舞廳,就是由牛頭負責設計指導的。說是設計,畢竟是農村,不可能投入豪華裝修,也就是裝點上一些雅致的花草,壁上掛上一些畫框,擺上十幾張小桌,留出必不可少的舞池。

    開業那天,我以女主人妹妹的身份暫時充當了招待員。第一撥顧客,主要是平時常去吃夜宵的幾幫年輕人,包含二哥一夥在內。廣告是早就在小吃店中打出去了,大家對於屬於本村的第一家歌舞廳,支持的熱情高漲。

    口耳相傳之下,歌舞廳的生意立馬紅火,不少人把城裡的朋友也帶了來。便宜一半的消費、清雅的環境、新購的音響、熱情周到的老闆娘,生意想不紅火都不行。何況是在最清閒的正月,到處都是找地兒消遣的人。

    我之所以這樣詳細的描寫了金嬸和這家歌舞廳和牛頭的關係,是因為,就是在這種熟悉放鬆的環境下,加上一些巧合,我做了一件愚蠢至極的事。雖然事後我仔細回想了整個過程,並且確定如果不是意外,我不會做出這種事,但是我卻沒有後悔。

    由於經常下雨,爸爸媽媽的工程不能開展,剛去z省沒幾天,就又回來休息了。於是我變得很有時間,有爸爸媽媽在家,家裡的事不用我管。每天晚上,我都到金嬸家去玩,也幫她做些倒倒茶水之類的小事——既然我認了金嬸做姐姐,她家也就算是半個自己家,在自己家的歌舞廳裡,應該不會出現什麼安全問題,所以爸媽總是放心的讓我去玩。

    我總來這裡,不只是因為金嬸與我投緣,還因為,牛頭晚上沒事的時候,都會過來玩。這樣,我每天晚上都能看到他。雖然我始終不能確定他對我是怎樣的心態,但我是很高興能夠見到他的。只是在旁邊看看他唱歌、說笑,也覺得開心。

    那是一個平常的夜晚,恰巧沒有下雨,因為時間還早,來的人不算多。

    二哥、牛頭和其它幾個朋友都在。

    我約了英子和吳蘋,她們說要遲些才到。我閒著無事,站在吧檯幫忙,看到二哥他們在幾桌之間轉悠,後來開始喝酒。

    二哥今晚有點不太正常,喝著喝著,紅著臉大著嗓門跟人拼起酒來——跟女友分手的餘波還未過,他的心情仍然不好。

    我皺眉,走過去小聲勸:「別喝那麼多,等會兒要醉了!」

    「我心裡有數!」二哥仰脖又是一杯,喝完了自己再加滿。我搖了搖頭,往回走,還沒走到吧檯,就看到他連著灌了自己三杯酒,這回可不是和誰在拼了,純粹是自己跟自己過不去。

    我惱了,再次走過去,拿起二哥那又加滿了的杯子,一口就喝了下去。二哥呆了一下,看了看我。我瞪他一眼:「喝酒算什麼本事?我也會!是不是要我跟你一起喝?」我拿起酒瓶,再次加滿,又一仰脖喝得乾乾淨淨。

    二哥一把搶過我手中的酒瓶,彭地一聲頓在桌上:「你這丫頭發什麼瘋!我不喝了行吧?連喝個酒都有人管!」

    我才不管他生氣哩!不喝了就好,醉鬼是很難看的。我轉身走回自己的位子,覺得有點飄飄地——這是老毛病了,一喝酒就暈,哪怕只喝一小口也是一樣的。

    其實喝一點酒的感覺很好,就像現在,腳下有點軟,像踩著厚厚的地毯;人有點飄,像會隨風吹去;看東西有一點晃,好像眼前蒙了一層霧……我突然覺得心情莫名愉悅,忍不住自己微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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