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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六十三章 風雨過後桃花開?(中) 文 / 張拙

    「張珊!張珊!有信了!」

    門口郵遞員大聲地叫,我急匆匆地開門跑出去,接過來一看,沒有落款。

    「奇怪了,誰寄的?最近沒有會給我寫信的人啊?」我一看字跡,很陌生。

    郵遞員幫我瞧了瞧,說:「本城寄出的,你拆開看不就知道了?現在人真是奇怪,同一個地方,也要寄信,一個電話不就結了?」

    不等我回話,他跨上自行車,回城去了。我們村,是離城最近的村莊,也是這附近郵遞員唯一親送信件的村莊。再遠的村,信件都寄放在本村的衛生所裡,待有其它村人經過時捎回去。

    來來回回地在同一段路上跑來跑去,肯定很無聊吧?難怪他會抱怨沒事就寫信的人。

    信封上的字,剛挺俊秀。我確定,我以前從來沒有收過這樣筆跡的信。好奇心大增,三兩下撕開封口,先看落款……呃,只有日期,沒有名字?

    只能從頭看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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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珊:你好!

    看到這封信的時候,你一定覺得莫名其妙。

    那天在雨中見到你,你一個人在路上走,帶著三分童真、三分瀟灑,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你可能不記得我了,我就是那個騎自行車回頭,問要不要送你回家的路人。結果你拒絕了。其實以前就見過你的,只是之前從來沒有注意過你。

    ……

    希望與你做朋友,可以嗎?

    也許你要說你不認識我,所以,我先給你寫了這封信。在再次見面之前,就讓我們先以這樣的方式溝通。我會慢慢讓你瞭解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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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就是那天的路人甲!難怪字體這麼陌生!不過這可是我第一次收到要求與我交朋友的信呢!這人真是好心情,路上隨便遇到一個人就給她寫信。只是他也夠粗心的,居然沒留名字,也沒留地址。假如我想回信的話,該寄去哪裡?寄給誰收?

    這個人既然認得我、知道我的名字,我肯定是見過他的。只是我怎麼用力想,也想不起來。更何況那天雨中,我根本就沒有認真看他,哪裡記得起他的容貌?

    吳蘋午後過來串門,我把這封信拿了給她看。

    「多一個朋友也不錯,他的字寫得挺好看的。你想得出來他是誰嗎?我認識的陌生人,應該都是和你們一起的……」我對吳蘋寄予了厚望。

    「你該不是以為,他真的是想和你做朋友吧?」吳蘋看過信後,疑惑地問我。

    「難道不是嗎?」我看看吳蘋,有些不解。「雖然這個人有點冒失,也有些粗心,不過看起來不像是個壞人。」

    「鵝啊!你還真是鵝!這個人的意思是,他想追求你,希望你做他的女朋友!你要是有興趣,就給他回信。如果沒有這個興趣的話,就當作沒有收到這封信吧!」

    我目瞪口呆:「不會吧?僅憑在雨中見過那一面,就想追這個人做女朋友?這麼簡單的啊?他甚至對我一點都不瞭解!他怎麼這麼有勇氣,一點都不怕找的人不對?」

    吳蘋跳起來給了我個爆粟:「別傻了!男孩子這樣有什麼奇怪?你不多長個心眼,小心被人賣了都不知道!你還嫩著哩!有興趣嘗試談戀愛嗎?有興趣就回信吧!」

    我摸了摸腦袋:「多一個朋友是有興趣地,談戀愛麼——我這不是剛剛失戀嗎?怎麼可能有興趣去談什麼戀愛?免了!不過我是不是應該回一封信,告訴他我沒有這個想法呢?等人答覆是一件很難過的事吧?」

    「去!你那也叫失戀?就是一場誤會罷了!沒興趣就別回信了,不然他會以為還有餘地,肯定會纏著不放的。再說了,你也沒有回信的地址。」

    「是哦!可是如果有地址的話,我還是要回的。至少也要謝謝他吧?難得有人喜歡我,這對於我那剛剛受過傷害的小小自尊心來說,還是能帶來一定的滿足感地!」我半開玩半認真地說。

    吳蘋對此興趣缺缺,揮了揮手說:「你自己看著辦!我的意思是別理他,不過……隨便你了。他要是有心的話,肯定會再來信的。」

    那封信,我看了好幾遍。我幾乎是記掛著,等待第二封信的到來。

    如果吳蘋說的是真的,那個雨中偶遇的人真的喜歡我,那他可是第一個欣賞我的人呢!雖然以前也有貌似喜歡我的人出現,喜歡的卻不是真正的我——至少這個不知道名字的人注意到的我,是比較本色的我啊!

    牛頭的拒絕,表面上我輕鬆度過。可是我自己知道,我的心裡產生了深深的自卑,這個自卑,被我深藏了起來,不敢被人看見。我急於找到一些東西證明我也有被人喜歡的資本——有什麼證明,會比有人追求更有效果?

    第二封信,在我翹首以待中於三天之後到達——

    張珊:

    見信好!

    這是第二次給你寫信了。

    既然想跟你做朋友,就得讓你瞭解我。我先做個自我介紹吧!

    我叫常耀,隔壁村的。今年剛剛大學畢業,因為不喜歡省城那渾濁的空氣、想過簡單的生活,所以我回來了。

    我喜歡玩、喜歡交朋友,興趣廣泛,特長沒有。在學校的時候,同學們都叫我老鷹,你也可以這麼叫我。

    早就聽說你喜歡,小說我看的不多,有機會的話,介紹一些好書給我看好嗎?這樣,我們也可以互相交流一下看書的心得體會。

    ……

    好了,下次再敘!

    祝:……——

    還是沒有留下地址!這隻老鷹,是故意的!

    沒想到還是個「大學生」,好遙遠的一個詞彙啊!不過雖然我只不過是個小學生罷了,也還是看出來了,他故意地第一封信做神秘人、第二封信不留地址,是為了吊我的胃口,加深我的印象……虧我還以我他是粗心忘了呢!

    會玩心理戰術,想來在省城的時候,已經是個泡妞高手了吧?

    把小小泛起的一絲虛榮心和被重視感壓下,狠狠地嘲笑了一番自己的淺薄庸俗。我再次確定,他雖然成功地令我感到好奇,卻沒有令我興起想要接近的慾望——遙想某人坐在書桌前一邊給信封口,一邊想著收到信的人詫異的表情,然後獨自嘿嘿直樂的樣子,我就想做點什麼來打掉他臉上的笑容。

    同時,這隻老鷹無意間的兩封信,真的使我的自信心恢復不少。我莫名地得了人家的好處,總是要道聲謝的吧?雖然我由此對男孩追求女孩的輕率態度感到吃驚,也對於這種突然而來的熱情,能夠持續幾天感到懷疑。但既然我無意與他交往,這些就都不能成為困擾了。

    我決定去找吳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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