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三十六章 文 / 蝴蝶愛純
走出巷子,張浩志才發現一輛三菱吉普橫在路口。
車燈閃亮,李明德搖下車窗,「我送你一程,如何?」
張浩志猶豫了一下,便打開車門,可是他的心情卻像走入一個未知世界一樣迷茫。
「我認識你的父親。」
「哦。」張浩志不知道要如何作答。
「他是一位眼光犀利的收藏家,」李明德笑,「也許你身上流淌的天賦是來自你父親的血液。」
「可是,我父親不贊同我學作畫。」
「也許他有他的想法吧。」李明德修長的手指搭在方向盤上,「其實,我也曾經厭惡過,在巴黎的一段時間裡,我整天借酒燒愁。最美的畫卻留不住摯愛的人,我一直在墮落,在麻醉自己。」
「老師,你……」張浩志抬頭,彷彿看到他的心腔裡藏著一個淒美的故事。
「你的女朋友呢?為什麼突然辭職了?」他無限惆悵地說,「在她的身邊,可以看見飛魚跳出海面,風中帶著海的味道。」
「我做錯了事情。」
「年輕難免會犯錯。」他給了張浩志一個諒解的微笑。
在蜜湖路口下車的時候,張浩志用力地揮手說再見,彷彿要把所有的感謝都揮出來。
小時候,把花瓢甲蟲捉在網中,往空中一甩,小小的花飄甲蟲就以為可以逃出來了,便在網中東撞西衝,一直到筋疲力盡。
他常常笑花瓢甲蟲的愚蠢,可是現在,他不是更愚蠢嗎?
在愛情網中,他不辨方向,憑著自以為是的直覺,胡亂飛舞,簡直是不可理喻的愚蠢!
而美人魚會原諒他嗎?
張浩志向著天空,向那一顆最亮的星星,又許了一個願。
——美人魚,當你仰望星空,有一顆明亮的星星眷戀地看著你,那沉甸甸的亮光都是我的思念。
張浩志從背包裡小心翼翼地找出今天在「憶」書吧買來的書。
坐在陽台,他讀起了這本《叢林奇談》。
作者是羅德亞·吉普林,作家與詩人,1907年諾貝爾文學獎的獲得者。
在這本奇幻的書中,張浩志知道了一個叢林之初的故事。
一個關於是誰把恐懼帶到叢林,是誰從叢林中展開殺戮,是誰在老虎身上劃上條紋的故事。
在叢林之初,叢林的動物並不互相懼怕。
樹上長葉、開花、又結果。所有的動物只吃樹葉、花朵、草、果子和樹皮。
叢林的主人撒任命虎做叢林的主人和法官,叢林動物必須把糾紛告到它那兒,虎身上的顏色像盛開的爬籐花,沒有條紋。
有一天,兩隻鹿用頭和前蹄進行食物之爭,鬧得不可開交。虎正在花叢中睡覺,一隻鹿用角推它,它忘記了自己是叢林的主人,於是咬斷了雄鹿的脖子。
死亡遊戲開始了,血腥味令叢林動物們愚蠢。
樹和爬籐在虎經過的地方,用手指在它的背上、肋上、額上、顎上塗上標記,它們劃過那裡,哪兒黃色的皮就有了一條條紋,最後虎身上的條紋標誌著恐懼和恥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