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三十一章 文 / 念一
英少會看不起她,那也是應該的吧。
來上海是錯的,來百樂門或許是錯上加錯。但……她只是不信,一樣是孤單一個人流落在陌生的街頭,明珠可以出人頭地,而她只配躲在陰暗的角落,看著自己喜歡的人,不敢靠近。
才隔了一天,錦繡就看到了左震派人送來的、他所謂的「一點」東西。天!這是叫做「一點」東西嗎?一點就塞了這麼滿滿兩隻大箱子?
又不是給她辦嫁妝,哪裡用得著這麼大的排場:府綢,軟緞,織錦,絲絨,旗袍,長裙,晚裝,外套,披風,大衣,還有皮鞋和帽子……顏色式樣,應有盡有,外加整套的胭脂水粉玫瑰膏,甚至還有香水和首飾。
錦繡嚇呆了。滿床滿櫃都是衣裳鞋子,尺寸之合適,就像是給她量身子訂做的一樣。到底他是怎麼辦到的?!抬頭是珠寶,低頭是華衣,這到底要花多少錢啊……且不說那精緻盒子裡的珍珠和金飾光彩奪目,但是隨手拿起的一件晚裝,不知道什麼料子,握在手裡柔軟而垂滑,顏色低柔綺麗,想來必定價值不菲。
無功不受祿,她不能接受這樣貴重的禮物。
但是送東西來的人恭恭敬敬交待:「榮小姐,二爺有吩咐,這些東西是不能拿回去的。都是照著您的尺寸買的,別人用不上,您要是不收,我們沒法子回去跟二爺交差。」
錦繡站在一屋子衣裳首飾裡,手足無措,「但我一個人,怎麼用得著這許多東西?不然衣服鞋子先放在這裡,等見了左震,我跟他說去;這些珠寶首飾,你還是帶回去的好。」
「二爺還叫我帶句話,百樂門不比別的地方,要當百樂門的紅牌,捨不得花錢是不成的。過一陣子榮小姐有了名氣,這些東西就算不得什麼了。」
錦繡一怔,原來沒有錢,甚至連舞女也是當不成的。就好像那些唱戲的彈曲兒的,出名也要靠著有人捧。
回過頭看看身邊的那些東西,心裡知道是不能收的,左震不過是說說而已,在百樂門當上紅牌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嗎?如果不能,她拿什麼來償還他。
可是這些東西……怎麼這樣的美啊,是她從未見過的華光流轉,璀璨生輝。似乎帶著舞曲的悠揚,帶著夜晚的暗香,引誘錦繡不由自主地伸手去觸摸。
換了衣服,重新梳洗過,錦繡端量著鏡中的自己。
杏子se的印花織錦旗袍,鬆鬆挽起的長髮,象牙般凝滑的肌膚、星般眼眸,鮮艷紅唇,在暈黃的燈光底下,美麗得叫人驚艷,卻又迷離而陌生。隔著鏡子,她是那麼美,然而又那麼遠,眉梢眼底,不見一絲歡喜,只有淡淡一抹誤入風塵的不甘心。
這不是她自己,這是她從來不認識的另一個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