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一百三十四章 文 / 念一
錦繡笑了笑,「當初你的名氣不知道比我大多少,全上海沒人不知道殷明珠,最後還不是因為向先生,說不要就不要了。」
「那怎麼能比!我是為了得到向寒川,所以才離開百樂門,你呢,你是為什麼?」
明珠這句話問得衝口而出,錦繡怔了怔,沉默片刻,才低聲道:「我想離開,是因為我已經失去了他。」
「你說的這個他,是左震?」明珠蹙起眉,「既然知道事情已經不能再挽回,不如放開手,這樣鑽牛角尖只能毀了你自己,你知道不知道?」
「姐,我現在已經放手了。」錦繡頭也不抬,「真的,我已經打算忘記他。」
「打算?」明珠一哂,「打算做什麼,和能不能做到,根本就是兩回事。你如果真的要忘記,那麼扔了他送的衣裳,扔了他送的首飾,重新打扮得花枝招展,在百樂門的舞台上顛倒眾生。這才是忘記。」
錦繡的手一抖,「哎呀」一聲,熨斗燙了手。
「燙到沒有?!」明珠嚇了一跳,一把拉過她的手,仔細看了看,「還好,沒傷著。」一邊說,一邊回頭去找藥膏,「我記得抽屜裡有支燙傷膏,哪裡去了……」
錦繡卻站在那裡怔神。燙到沒有?還好,沒傷著。這句話怎麼這樣的熟悉?忽然記起那天,左震在百樂門教她跳舞的那一天,他的煙灰掉下來,掉在她的手臂上,當時——他也說過這句話。他也曾經這樣握住她的手,緊張地探視,當時不小心洩露的一絲憐惜一絲緊張,她卻還以為是自己眼花。
當時氣氛微妙欲言又止,卻只在她的懵懂裡擦肩而過,直到如今才明白,可是太遲了,一切都已經灰飛煙滅。
明珠已經在屋子裡翻箱倒櫃地找出了那支燙傷膏,過來遞給錦繡,「快去洗洗手,塗點藥膏,看手背都紅了。」
錦繡接過來,卻忍不住心裡再一酸。這支藥膏——這支藥膏,分明是當日她被熱酒燙傷了手,左震吩咐侍應送出來的。她一直收在身邊,卻被明珠翻了出來。
明珠說得一點都沒錯,她這樣,不能算忘記。她應該扔了所有他送的東西,重新打扮整齊,重新回到百樂門,繼續跳著她的舞,繼續周旋在或生或熟的客人中間,這才是她應該過的生活。可是,就連一句話,一支藥膏,都叫她想起那個深深刻在心上的名字,她哪來的勇氣再踏進百樂門?那裡每一寸地方,每一分空氣,都有著他的影子,他的氣息!
不是不想忘,而是不能忘。
每一天,每一夜,都總是在睡夢裡忽然清醒,黑夜那麼靜,四周悄無聲息,只有她一個人對著四面牆,回憶那麼清晰,從心底紛沓而來,扯起一陣一陣辛酸和絞痛。常常從噩夢中驚醒的那一刻,都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醒著,還是在做夢?眼淚到底是在夢裡,還是真的流下來,無聲無息,在寂靜的黑暗裡流得那麼洶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