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五回 幸福的人質生活 文 / 紅菲
等了好久,終於有下人來傳話,說是大人和小姐正在「敘舊」,讓我這個客人先吃吧。
嘿嘿,「敘舊」,也不知道是敘的哪門子的舊,該不會是小別勝新婚,正在幹什麼健身運動吧,我心中暗自腹誹。
不管怎麼樣,飯菜總算是上來了。嘿嘿,人族的飯菜果然比殭屍族的好吃。
也不是說就是明媚做的差,主要是殭屍本來是沒有味覺的,他們的消化系統都是1000歲以後才能靠消耗法力來生成,當然不會有人閒著沒事幹浪費法力在味覺系統的生成上面。
那麼針對大部分殭屍都沒有味覺系統的情況下,殭屍族的飯菜口味就自然而然的特別重。
我是喜歡吃那種清淡的食物的,這種口味當然不適合我。明媚有味覺還是因為要當廚子的關係,畢竟沒有味覺的話很難做出好的料理。但是他的味覺系統因為沒有人類那麼敏銳,所以做出的飯菜就會跟真正的佳餚有一定的差距了。
像我現在吃的蟹粉豆腐,明媚做的時候其實各種材料放的也不差,火候也掌握的差不多。就是在鹹淡和鮮度方面尚有欠缺,可惜他不在這裡,否則倒是讓他學習的好機會。
哎呀,真是太好吃了,我吃的都站不起來了,要不是殭屍的消化系統比人類差,吃得太多的話會有礙法力的吸收和增長,我肯定還會繼續吃下去的。
人家都說飯後走一走,活到九十九,反正殭屍的壽命已經夠長了,好像也用不著強迫自己出去走走了。回客房去睡覺去,嘻嘻,多麼美好的幸福生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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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瘋子的人族情人府裡舒舒服服的呆著,全然把血十管家他們忘在了腦後,汗。
鏡頭傳到那邊去瞧瞧吧。
鬱悶的血十管家:太過分了太過分了,菲菲小姐竟然就在我的眼皮子底下被人給劫了。而且這裡所有的人竟然都說不知道那個瘋子住在哪裡,沒想到這個瘋子辦事這麼不露痕跡,肯定是個慣犯。真想請王上貼出全國通緝的海捕公文出來,要不是因為這樣太丟面子了,讓別人以為我們火林家族連這點事情都不能自己搞定,而且一旦公文出來,也影響小姐的清譽,我早就聯繫當地的官府了。
(菲菲:嘿嘿,他們不知道瘋子的住處是因為瘋子不要意思告訴別人他住在貧民窟……)
倒霉的28先生:冤枉阿,大人,我真的跟那個瘋子沒什麼關係啊。認識他純粹是因為他經常來聽我的評書罷了。我們家29新章節肯定已經寫出來了,我不回去更新的話,讀者們會生氣的。大人就看在眾人的期盼的份上,還是趕緊把我放回去吧。
(菲菲:這個,不見得吧,你都知道他有多少情人呢,肯定是老朋友拉,不過看在你還勸過他的份上,我就不揭發你了。)
逍遙的雪兒跟可兒姐姐:嗯,反正菲菲的秘密我們是知道的,她外表雖然是10歲的小孩子,可是思想上卻跟我們一樣有著成熟的認知。再說了,她有神器護身,怕什麼啊。真的過的不好的話,早就讀檔到出發前了,現在既然還沒回來,肯定是過的蠻開心蠻滋潤的,說不定還樂不思蜀了呢。對了,王大娘家的布衣店好像又有新貨到了,去逛逛去,正好逗逗那個叫的店小二。說起來也好笑,怎麼一個布衣店的店小二會叫抹布呢,起碼也該叫綢布之類的啊。不過聽說是他們祖上得罪了女王,所以被女王賜的名字,那也就沒辦法了,反正不能更改的。
(菲菲:汗,果然是雪兒和可兒姐姐,對我的心態太瞭解了。
憤憤不平的蜻蜓:什麼嘛,讓我跟過來本來就是為了煎藥湯給菲菲小姐,現在菲菲小姐不見了,人家都不知道該幹什麼了。無聊的只好天天跟明媚一起做飯,我這個堂堂的藥師竟然淪落到做廚子的地步了。
(菲菲:哎呀,蜻蜓,不好意思啊,可是我真的不想天天吃藥阿。)
幸福的明媚:呵呵,菲菲小姐一走,都沒人抱怨我的飯菜難吃了。本來就是嘛,我的飯菜一向是殭屍族數一數二的,其他人相吃我還不給他們做呢,菲菲小姐竟然還每次都挑三揀四的。而且最近還有蜻蜓陪伴,真是幸福人生啊,當然,如果女王也能在我身邊那就更完美了……明媚開始yy中。
(菲菲:哼哼,明明就是你做的難吃,你那是沒吃到好吃的東西的夜郎自大行為。另外,蜻蜓能在你旁邊你就應該燒高香了,還想著女王,真是不知死活。)
無聊的痞子和傲寒:菲菲小姐不在,我們都失去了人生的目標,存在的意義。出場都出的這麼艱難,菲菲小姐你快回來吧,我們好想你啊。
(菲菲:想我?是想跟我一起敲詐其他人的時候分到的外快吧?別以為我不知道,每次你們兩個都貪污不少。)
不知所以然的天天*求敗,傅紅*入水,軒轅*水藍等人:真見鬼,難得出來遊玩,竟然發生這種蠢事,而且最鬱悶的是都沒有讓我們上場英雄救美的機會,太沒勁了。
(菲菲:你們果然都是敗類,整天就想著這種天上掉餡餅的好事,該振作一下啦,統統給我交外傳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