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第七十七章 埋伏和伏筆 文 / 瘋老六
首先小說是離不開人物的,就算小說中的主角是一隻狗,它也可以算是一個「人物」有它的性格,遭遇等等……這其中就離不開圍繞著這個「人物」發生的事件,那麼事件的發生有它的必然性,前因後果都有有因,這就是我們要談到的巧合了,你寫說不能全是橋合吧?有了好的鋪墊,巧合看上去就很自然可信。
那麼巧合,鋪墊,就成了你下工夫的地方。
以上的東西足以洋洋灑灑寫上一大篇,且各人觀點不一,恐怕寫出來的也千差萬別,在此不過就個人的意見對其中的聯繫略加評論。篇幅所限,文之草草,也只談得上小議而已。
最近在起點也看了些玄幻小說,為了主角的快速強大,作者可謂各展所長,讓各自的主人公奇遇連連。只是看得多了,總有些難以接受。缺少了伏筆的鋪墊,巧合的頻繁出現使得文章給人以突兀的感覺,且使得文章的合理性下降。雖然不可否認這也是一種寫作風格,只是這種近似荒謬的成長,個人不是很能接受。喜愛這種寫法的讀者,可以就此關閉此文的閱讀了。
在此先隨便說上幾個相當常見的關於巧合的例子吧。例子1:a被人追殺,眼看到了生死關頭,最後一招出盡,閉目待死時,高人b從天而降,將a救下,將殺手趕走。例子2:a遊蕩中偏偏遇見高人b,b大呼a為奇才,堅持將a收為徒弟,a成為又一高人。例子3:a路遇一乞丐被打,救之,乞丐為高人b,從此b暗中幫助a度過難關。例子4:a逃難,走過一個地方,發現一隊人行蹤詭異,殺之,救一少女c,後來發現c為某公主。
個人意思並非指這些情景不應該出現,而是指在沒有鋪墊的情況下這樣的出場總是太稜角分明了,一句通俗的話:就是太假了。從例子1說起:為什麼高人總能在最後關頭出現,主角總是有那樣的好運氣?將這個歸結為巧合當然可以,不過假如能夠縮小巧合的範圍,使文章合理性增高似乎更好些。打個比方,如改1:先打下伏筆,伏筆1,某名人d舉辦生日慶典,其朋友遍佈天下,紛紛往賀。伏筆2,傳說高人b和名人d的關係也非淺。正題,主人公a被人追殺,聽說了這些消息,偷偷逃往d所在城,因為其生日來往人等龍蛇混雜,更易於脫身,結果在通往d處的樹林中被堵截。在追殺a過程中,b由於遙遙聞到血腥味(所以說高人不愧為高人),怕對朋友d不利,於是打算過去看看。在打鬥過程中,其實b早到了,可是高人自有高人的行事原則,並不打算插手,直到看到a最後一刻使出了某密傳絕學,使b確認了a的身份或引發了b強烈的好奇心,這才在最後一刻出手相救。單單從現象和結果上看,改1和例子1是一樣的。可是通過伏筆和設定,改1雖然也有巧合,可是總比b忽然跳出,救人就走的巧合看起來要合理些。畢竟純粹的巧合很難讓人相信,巧合的存在也有其存在的基礎,通過各方面因素的綜合,才得以促使其產生。
再看例子2,原來高人都有隨便收徒加在主角所在處找徒弟的習慣,且主人公需要是千年難遇的奇才,這種奇才用眼睛就能看出來或用一兩句話就能體現出來。個人以為這樣似乎合理性又差了些。繼續打個比方,改2:設定1,高人b浪蕩四海數十年,晚年想收個徒弟。設定2,高人b想找個合適人選,卻由於其要求嚴格,雖四處尋找,卻每每無法通過其考驗。伏筆1,主角a所在地人傑地靈,出過不少人才。正題,主角a遇見高人b,高人b為a言談或某天賦所吸引,暗歎多虧聽說此處人傑地靈,果然沒有白來。b也曾遇見天賦高者,但人總有缺陷,那些人總是在某項考驗中無法通過。b暗中對a進行考驗,a除了有天分外,在性格,人品等方面也均合b意(未必是性格好或人品好,看b的喜好了),加上幾分運氣,無意中竟然通過b刁難的考驗。於是b大喜,死活要收a為徒。a在b調教下,終成又一高人……設定1可以在b首度為a吸引時寫出,設定2可以在b對a的考驗中寫出。這樣的線索伏筆佈置,便促成了事件的發生,更易於讓人接受些。
接著看例子3好了,高人難道總是躺在地上考驗人的善心,而會去救人的也只有主角嗎?假如好多人救過了高人,那高人豈不是要為了幫人而四處救火,同時拿個水晶球預測該去救誰了?改3:設定1,高人b由於朋友的背叛,傷心欲絕,從此不相信世間還有好人,酗酒度日。伏筆1,a雖面冷,但心腸好,每次見到乞丐,都會施捨。伏筆2,a脾氣極為倔強。正題,a又一次遇見一個乞丐醉酒後無錢被打,上前欲救助。乞丐b不僅不領情,反而大罵a虛情假意,執意不要a救,說a救他就是為了讓他欠a人情。打人的酒保冷笑,說此乞丐瘋了,見人就罵。(在此便解釋了為什麼以前沒人救他。)a牛脾氣上來了,偏要救他,又不要他的人情。a,b糾纏不清,酒保拿錢離去。b問a想要的是什麼,a嗤之以鼻。b不信a,從此緊跟a要還此人情,以免以後為a所要挾。a有難關偏偏不要b幫助,雖然過關總少不了b的少許提示。冷戰長時間後,兩人終惺惺相惜,默認對方為摯友。設定1隨著b冰封心靈的慢慢解凍,從隻言片語開始慢慢的交代其以往的心靈創傷。
最後是例子4,唉,現在公主真的是不值錢了,隨便主角救個女的大多能發現這個女的有公主頭銜,或者是身份顯赫,某某貴族家千金,某某魔教教主之女……難道公主,魔教教主之女就這麼多,讓主角走在路上能隨便一救一個?改4:正題:a在逃難,正準備往e國跑,忽然聽商人說e國公主失蹤,e國內正在四處搜捕可疑人等,於是不敢深入,在國境邊森林中遊蕩。f等劫持公主,正逃出國境,由於追捕嚴密,也選擇了森林這條道路。f等發現a,怕其透露行蹤,派人殺a,反被a殺。a知其必難以善罷甘休,索性先下手為強,斬殺f等後,卻發現一少女c。至於是否立即猜出其身份,就看a的性格而定了。
這裡只不過是隨便舉的幾個例子,實際上這樣的例子還很多,而完善這種巧合的方法也很多。我這次這樣寫的目的,只不過是隨我所想擺出個大概的情節框架。各人有各人的寫法與設定,我也無意干涉作者的寫作風格,只是現在發現很多作者為了趕情節,寫起作品來如同記流水帳,完全看不出有什麼設定,伏筆。一個人物的出場,一個事件的發生,都幾乎是**的,缺乏必要的因果關係。作者想到什麼寫什麼,寫到那算那。這種做法,雖然對於網絡貼文聊博一笑的作品算不得什麼,但假如真想寫出一部值得推敲的作品來,顯然是行不通的。如何寫作,就要看本身作者想寫的作品是什麼樣的了。
本人雖然算不上寫手,以前也小寫過些文,因此深深明白,通常一個很簡單的構思,想要完美的表達出來,沒有一定數量的文字是很難的。這也是困擾很多作者的問題:自己的構思很宏偉,可是發現寫來寫去才只寫了如此一點,作品的完結似乎遙遙無期不說,連進入自己想要描述的正題都顯得那樣困難。個人的意見是,不要急。建議首先寫寫短篇,練練筆。然後,有了對於情節架構的把握,再開始構思長篇。開始寫長篇前,應該要有個打長期抗戰的思想準備。既然開始寫了,就不要急,一點點寫好總比以後回頭來重寫舒服些。
好了,扯遠了,回到正題上來,做個總結吧。個人以為,要完成一部好的作品,不要為了節省篇幅,讓巧合百出,更拋棄掉伏筆,否則文章的合理性便會大大下降,讓作品讀來有種荒謬的感覺。巧合歸巧合,也該有種水到渠成的樣子,或者開始看起來似乎是太巧了,慢慢的對於此巧合便有了解釋,讓人恍然大悟般,原來是這樣。就這個方面而言,古龍的小說(個人以為,玄幻和武俠本來就很相近)就是這樣的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