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小說網 > 玄幻魔法 > 從一到萬

大道小說網 第六十三章 藏教 文 / 瘋老六

    簡介

    藏傳佛教,或稱藏語系佛教,俗稱喇嘛教。

    藏傳佛教是中國佛教三大系統(南傳佛教、漢傳佛教、藏傳佛教)之一,自稱「佛教」或「內道」,清代以來漢文文獻中又稱之為「喇嘛教」。

    藏傳佛教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在藏族地區形成和經藏族地區傳播並影響其他地區(如蒙古、錫金、不丹等地)的佛教;二是指用藏文、藏語傳播的佛教,如蒙古、納西、裕固、土族等民族即使有自己的語言或文字,但講授、辯理、念誦和寫作仍用藏語和藏文,故又稱「藏語系佛教」。

    藏語系佛教始於7世紀中葉,當時的藏王松贊干布迎娶尼泊爾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時,兩位公主分別帶去了釋迦牟尼8歲等身像和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以及大量佛經。松贊干布在兩位公主影響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

    到8世紀中葉,佛教又直接從印度傳入**地區。10世紀後半期藏傳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紀中開始流傳於蒙古地區。此後的300多年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隨著佛教在**的發展,上層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權,最後形成了獨特的、政教合一的藏傳佛教。

    **最著名的佛教建築布達拉宮,源於7世紀文成公主入藏時為公主建的宮室,但建成現在的規模,是到17世紀才完成。

    發展歷史

    佛教在**發展的歷史分兩個歷史階段,藏文史籍一般稱「前弘期」和「後弘期」。7世紀中葉到9世紀中葉約2百年為前弘期。這一時期,佛教在吐蕃還是一種外來宗教,它在與當地原有的苯教不斷鬥爭中發展起來,其間曾一度佔優勢。赤松德贊(755一797在位)時從印度迎來寂護和蓮花生兩大師,建立桑耶寺和僧團組織。期間,在印傳佛教和漢傳佛教之間曾引發一場爭論(792—794),最終印傳佛教在贊普的支持下得以取勝。赤祖德贊(8在位)時,又委僧人為大相,並規定七戶養僧一人之制等,佛教得到進一步發展。他的繼任者贊普達瑪期間,佛教遭受嚴重打擊,但其後約百年,衛藏地區的佛教仍不絕如縷。

    10世紀,佛教逐漸由西康、青海、阿里等地將戒律傳回衛藏地區。同時有一些人去印度求法,其中最有成績的是仁欽桑波(rin-chen-bzang-bo,958—1055),譯出以密宗為主的不少顯密經典。又從印度迎請阿底峽進藏,主要傳授顯宗教理,兼及密宗。這樣,佛教逐漸在吐蕃復興,並發展成獨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傳佛教,而且從11世紀開始陸續形成各種支派,到15世紀初格魯派的形成,藏傳佛教的派別分支才最終定型。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後期的格魯派等。格魯派興起後,噶當派則併入格魯派而不單獨存在。藏傳佛教的派別差異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於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異於印度的大乘因其主張的教義不同而分派。其派別差異是因不同師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據不同經典和對經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內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眾多派別。這是藏傳佛教的又一特點。

    藏傳佛教教義特徵為:大小乘兼學,顯密雙修,見行並重,並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點。傳承各異、儀軌複雜、像設繁多,是藏傳佛教有別於漢地佛教的一個顯著特點。顯宗說一切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宗中以中觀為最發達。龍樹一系的論典以「正理聚六論」為中心,經過宗喀巴的倡導,中觀應成派月稱所著的《入中論》最受推崇,成為中觀論著的代表作。《現觀莊嚴論》與《入中論》兩書漢文未譯,而龍樹的《大智度論》藏文未譯,因而成為藏傳與漢傳佛學之一重要區別。藏傳顯宗教理的傳授與探討特別注重口頭的立宗辯論,辯論時嚴格按照因明學的「應成論式」的規矩進行,辨析精細入微,為其他各系佛學少有。藏傳密宗一般分為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無上瑜伽部的各種教授為主要修行法門。

    藏傳佛教的傳承方式既有師徒傳承方式,如寧瑪派、噶舉派、噶當派;也有家族傳承方式,如薩迦派,基本上採用以昆氏家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政教合一」是藏傳佛教的另一大特點。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多數派別都和一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實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結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贊贊普時初見雛形,至薩迦派時正式確立,其後不斷完善,待格魯派掌**地方政教大權後而達鼎盛。1959年**民主改革時廢除。

    藏傳佛教傳習和修證的處所分為講道院和修道院兩種,也有綜合者。較大的寺院都有規定學制。各派各寺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如格魯派哲蚌寺郭莽札倉規定:因明五年,般若四年,中觀兩年,俱捨四年,戒律一年,必須循序而進。戒律學完之後統稱噶仁巴(經學士),其出路有三:1、少數申請應試格西學位,2、自由講學或閉關修持,3、入密宗學院繼續深造。藏傳佛教的學位有多種名目,如噶希(四論士)、饒絳巴(博學士)等,原僅為尊稱,後學制逐漸嚴密,須經過考試才能取得諸如拉仁巴、多仁巴、林賽、曼仁巴(醫藥士)等各種稱號,統稱為格西。

    藏傳佛教的寺院規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數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經堂、神殿、做為辯經場所的林苑、印經院,若幹活佛拉章、僧捨、執事者的辦事處、倉庫、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組成。寺院在舊**往往是一個地區的宗教、文化乃至經濟、政治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別規定為國家級、省級、縣級的文物重點保護單位。文革期間許多寺院受到嚴重的破壞,1979年以後由政府資助和信徒群眾自願集資逐漸恢復。

    藏傳佛教的文獻極為豐富。藏文《大藏經》分《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分,其中《甘珠爾》包括顯密經律,主要為佛教的原始經典,《丹珠爾》為論藏,系釋迦牟尼弟子對佛語的闡釋和論述的譯文集成。

    藏傳佛教於後弘期時傳入青海、四川、甘肅、內蒙、雲南及今蒙古人民共和國,13世紀後開始傳入元、明、清宮廷,對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和宗教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還先後傳入尼泊爾、不丹、錫金、拉達克等周邊鄰國及鄰境。本世紀初,開始傳入歐美,分別建有傳教中心或藏傳佛教研究機構,並得到迅速發展,現已成為西方國家的不可忽視的宗教信仰之一。

    四大派別

    寧瑪派(rnying-ma-ba)是藏傳佛教最古老的一個派別。「寧瑪」(rnying-ma)藏語意為「古」、「舊』,該派以傳承弘揚吐蕃時期譯傳的舊密咒為主,故稱為「舊」;其法統與吐蕃時期的佛教有直接傳承關係,歷史淵源早於後弘期出現的其他教派,故稱為「古」。通稱「舊譯密咒派」。寧瑪派僧徒可以分兩大類:第一類稱阿巴,專靠唸經唸咒在社會上活動,不注重學習佛經,也無佛教理論。第二類有經典,也有師徒或父子間傳授。我們主要介紹是第二類。嚴格意義上的寧瑪派是11世紀時「大素爾」索爾波且?釋迦迥乃(1002——1o62)、「小素爾」索爾窮?喜饒扎巴(1014-1074)、卓浦巴(本名釋迦僧格,1074一1134)三素爾建立寺廟並有較大規模的活動時才形成的。到16、17世紀才有較具規模的寺院,後來在第五世**喇嘛支持下得到較大發展。著名的寺廟有**的多吉扎寺、敏珠林寺,四川的噶托、竹慶等寺。寧瑪派14世紀就已傳播到不丹、尼泊爾;近代來,印度、比利時、希臘、法國、美國等都建有寧瑪派寺廟,並不斷出版有關教義著作。

    寧瑪派的傳承主要分經典傳承和伏藏傳承兩部分。14世紀後,經典傳承即不見史載,由伏藏傳承取而代之。伏藏為前弘期時蓮花生等密教高僧埋藏的密教經典法門,後弘期時發掘出來弘傳於世。藏傳佛教各宗派都有伏藏,但以寧瑪派最為重視,有南藏、北藏之分,《大圓滿法》即為該派獨有的特殊伏藏法。

    寧瑪派的教法主要為九乘三部。九乘即聲聞、獨覺、菩薩等顯教三乘,事續、行續、瑜伽續等外密三乘,摩訶瑜伽(大瑜伽)、阿魯瑜伽(隨類瑜伽)、阿底瑜伽(最極瑜伽)等內無上三乘。其中的阿底瑜伽即「大圓滿法」。寧瑪派最為注重修習心部的大圓滿法,主張人心本自清淨,三身圓滿,不假造作,本自現成,修習的關鍵僅是消業淨習,即可契證本性,圓滿佛事。

    薩迦派中的「薩迦」(sa-skya)藏語意為灰白色的土地。因北宋熙寧六年(1073)昆?袞卻傑波(1034一1102年)在後藏薩迦縣薩迦寺弘法,故名。薩迦派有血統、法統兩支傳承。元代以後,薩迦派內又出現俄爾、貢噶、察爾3個支派。此外,薩迦派的重要寺院還有四川德格的貢欽寺,青海玉樹的結古寺、稱多縣的示藏寺,**林周的那爛陀寺,今錫金境內的結蔡寺等。

    薩迦派採用款氏家族世代相傳的傳承方法。代表人物有薩迦五祖。初祖貢噶寧波(1102?一1158)、二祖索南孜摩(1142一1182)、三祖扎巴堅贊(1147一1216)、四祖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1182一1251)、五祖八思巴?洛追堅贊(0,薩迦班智達侄子)。1244年,薩迦班智達應蒙古皇子闊端邀請赴涼州會談,為元朝統一**作出了重要貢獻。後來,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為國師、帝師,領總制院事,管理**地方政教事務。1267年**建立薩迦派政教合一地方政權,在元中央王朝的支持下,薩迦派勢力大增,其寺院及勢力波及到康區和安多各地,對元朝皇室亦有重大影響。與此同時,薩迦派內部的矛盾亦逐漸發展,1324薩迦寺分成細脫、仁欽崗、拉康、都卻4個拉章,各領屬民、土地。1351年,薩迦派在**的掌權地位被帕竹噶舉派的大司徒絳曲堅贊取代,薩迦勢力日漸衰落。明成祖時,封薩迦首領為大乘法王,薩迦派僅保有薩迦附近一小片領地,其首領稱薩迦法王。明朝中期,其他3個拉章傳承斷絕,都卻拉章則再分為彭措頗章和卓瑪頗章兩房,延續至今,薩迦法王由兩房的長子輪流擔任。現今的薩迦法王在美國居住。

    薩迦派在顯教方面注重經論的翻譯及辯經。顯宗方面有兩個傳承,一個倡導唯識見,傳授法相學;一個主張諸法性空,傳教中觀應成學說。密教方面有薩迦十三金法(《十三種不越外圍之金法》),「道果法」是最獨特的教法。「道果」法認為,修習佛法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捨去「非福」(「惡業」、做壞事)。專心於行善,來生即可投生三善趣之中。第二層次是斷滅「我執」(「我執」指執於一切有形或無形的事物)。「我執」一斷滅,煩惱苦痛便無從生起,人也可從流轉輪迴的痛苦中得以解脫。第三層次便是除去「一切見」。一切見指「斷見」(指片面解釋「宇宙萬物皆非實有」)和「常見」(指一般人的見解)。薩迦派認為,要防止「斷見」、「常見」,走中道,這樣才能達到智者的境界。

    薩迦派對藏族文化的發展有重要貢獻,元代帝師達瑪巴拉在北京召集藏、漢、印度、北庭名僧用梵文原本對勘藏漢文佛教大藏經典,歷時3年撰成《至元法寶勘同總錄》。這為《藏文大藏經》的編定和刻印打下了基礎。薩迦寺至今仍是藏傳佛教中藏書最為豐富的一座寺院。

    噶舉派是藏傳佛教支派最多的教派。「噶舉」(bkav-rgyud),藏語意為「口授傳承」,謂其傳承金剛持佛親口所授密咒教義。創立者先後有兩人。一是瓊布朗覺巴(khyung-po-rnal-vbyong-pa,990—1140),一是瑪爾巴譯師。這一派支系眾多,有達波噶舉和香巴噶舉兩大傳承。達波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達波拉結,但淵源卻可以追溯到瑪爾巴、米拉日巴師徒。達波拉結是米拉日巴的上首弟子之一,1121年在達布建岡布寺,收徒傳法。他融匯噶當派的《道次第》和米拉的《大手印》教授,寫成《道次第解脫莊嚴論》,逐漸形成獨特的風規,而成「達布噶舉派」。後來,達波拉結的眾多門徒發展出更多的支系,通常有「四系八支」之稱,遍佈於藏區等地,至今未衰。達波噶舉中的帕竹噶舉、噶瑪噶舉的上層曾受元、明兩朝冊封,相繼執掌**地方政權。格魯派興起後,噶舉派中僅有止貢、噶瑪、達隆、主巴四支系保有一定勢力。香巴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瓊波南交巴,故也稱瓊布噶舉。因瓊波南交巴在後藏的香地區(shangs)廣建寺廟,傳法講道,故稱「香巴噶舉派」。

    噶舉派主要寺院有**墨竹工卡的止貢寺、四川德格的八邦寺等。

    噶舉派主要學說是月稱派中觀見,重密宗,採取口耳相傳的傳授方法,曾融合噶當派教義。修習上,噶舉派注重修身,主修大手印法。大手印有顯密之分。顯教大手印為修心法門,修的是空性大手印,它要求修行者心住一境,不分別善惡美醜,以得禪定。密教大手印為修身法門,密宗大手印則以空樂雙運為道,分實住太平印、空樂大平印和光明大手印等。大平印修身的方法有四種,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對人體呼吸、脈、明點(心)的修煉,而達到一種最高境界。

    格魯派(dge-lugs-pa)中的「格魯」一詞漢語意譯為善規,指該派倡導僧人應嚴守戒律。又因該派認為其教理源於噶當派,故稱新噶當派。格魯派既具有鮮明的特點,又有嚴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後來居上,成為藏傳佛教的重要派別之一。

    該派奉宗喀巴大師(1357一1419)為祖師。宗喀巴於1402年和1406分別年寫成《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為創立格魯派奠定了理論基礎。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首次舉行祈願**會,同年又在拉薩東北興建甘丹寺,並自任住持,這是格魯派正式形成的標誌。後來,該派勢力逐步擴大,修建了以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等為代表的寺院。活佛轉世制度的採用是格魯派走向興盛的轉折點。清代格魯派形成**、班禪、章嘉活佛(內蒙古)、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四大活佛轉世系統。清代以來,格魯派寺院有了很大發展,除拉薩三大寺外,扎什倫布寺、昌都寺,青海塔爾寺、隆務寺、佑寧寺,甘肅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爾底寺、甘孜寺,雲南中甸的格丹松贊林寺,北京雍和宮等也都是格魯派的著名大寺院。

    格魯派的佛教理論繼承阿底夏所傳的龍樹的中觀應成派思想,主張緣起性空。所謂緣起,即待緣而起,也就是說一切法的產生均有原因;性空則是自性空的略寫,一切法均無自性,從緣而起,這便是緣起性空。修行上採取「止觀雙運」的修行方法,止觀兼重,即主張止往修、觀察修兩種輪次修習。格魯派認為,修止就是把心安住於一境,如果得到輕安之感,即是止的本體;修觀就是通過思維而得到輕安之感,此為觀的本體。修習應止觀相互配合,由止到觀,由觀到止,而達涅。格魯派認為戒律為佛教之本,因此重視一切微細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則,依律而行。在顯密兩宗的關係上,格魯派則強調先顯後密的修習次第和顯密兼修的方法。

    格魯派寺院組織嚴密。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札倉、康村三級,而且各有管理組織,執事人員實行任期制,各司其責,重要事務則會商決定。學經制度健全。有系統的佛教教育體系和學位制度,規定顯密並重,先顯後密,注重戒、定、慧三學並習的學經程序。同時格魯派寺院還重視文法、修辭、工巧、醫藥、歷算等學科,對藏族思想文化的發展起過重要的作用。

    前弘期的興盛與寂滅

    拉薩大昭寺主殿內供奉著一尊享有世界上最為罕見之尊榮的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近600年來,眾多的佛教徒跋涉千里,一步一個長頭地磕到這尊佛像的腳下,以表達他們對佛的極度虔誠。時至今日,每天仍有數以千計的信徒在這尊像前項禮膜拜,像前的石板被信徒的身軀磨擦得像鏡子一樣光滑。釋迦牟尼在世時,弟子們為使他的真容傳之後世,特請工匠替他造了4尊8歲等身像和4尊12歲等身像。因有釋迦牟尼的奶母等人從旁指導,故造像與其本人酷肖。據藏文古籍《松贊干布遺教》記載,印度國王達爾瑪巴拉為感謝中國國王資助他擊潰入侵者,使佛法重放光明,特並將其中一尊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奉送給中國國王。松贊干布迎娶文成公文時,唐太宗將這尊像作為嫁妝,由都城長安送抵拉薩,此後,這尊佛像便與藏傳佛教共榮辱。在迎娶文成公主前,松贊干布已娶鄰國尼泊爾的尺尊公主為妃。尺尊公主帶來一尊釋迦牟尼8歲等身像。尺尊公主邀文成公主一起建廟以供奉佛像。文成公主經勘測發覺,吐蕃地形狀似仰臥的魔女的心臟,湖水系魔女的血液,應在此填土塞其血液,建神廟以鎮之。所建寺廟就是今日之大昭寺。現8歲等身像供奉於拉薩小昭寺。

    松贊干布主持翻譯了大量佛經,並制定法律明令人民要虔信佛教,佛教開始在吐蕃傳播起來。赤松德贊即位贊普後,派人往印度迎請著名僧人錫瓦措(又譯稱寂護靜命)和教長白瑪(蓮花生大師)來吐蕃弘傳佛法。他們到吐蕃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佛教建立根據地,即由蓮花生勘查選定地點,興建了**佛教史上第一個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在桑耶寺建成後,赤松德贊特地派人到印度請來12位僧人,為7位吐蕃貴族青年剃度授戒。這7人出家是**佛教史上極為重要的一件大事,是藏人出家之始,他們在藏文史籍中被尊稱為「七覺士」。赤松德贊之後的3位贊普也都大力扶植佛教,僧侶免於賦稅和體力勞動;王宮內設置供奉佛、法、僧「三寶」的道場,讓僧人參與國政。在藏文史籍中與松贊干布、赤松德贊合稱為「三**王」的赤祖德贊執政時,還建立了僧人供給制度,規定每7戶平民負責供養1位僧人的生活。當僧人講經時,赤祖德贊坐在中間,頭髮編成兩辮束以長絲帶伸展在僧人座位上,然後讓僧人坐上去,以此表示他對僧人的尊敬。赤祖德讚的興佛措施和把王朝軍政大權交給佛教僧人的做法,引起貴族們的不滿。貴族們謀害了赤祖德贊,擁立朗達瑪為贊普後,展開了大規模的禁佛運動。桑耶寺等著名寺院都被封閉,大昭寺改為屠宰場,釋迦牟尼等身像被埋藏起來。因為是文成公主把釋迦牟尼佛像從內地帶來並使吐蕃有了佛教,故文成公主被禁佛者說成是魔鬼的轉世。僧人被勒令改信苯教,不願從命而又戒殺生的僧人被強迫操起弓箭,帶著獵狗去山上打獵。佛教寺廟內的壁畫被塗抹掉後,又在上面畫僧人飲酒作樂的畫。許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釘上釘子扔入河中,大量佛經被燒燬或扔到水中。這次禁佛運動對佛教的打擊是非常沉重的,以致**宗教史籍把朗達瑪以後的近百年間稱為「滅法期」或「黑暗時代」。而從松贊干布時佛教傳入吐蕃到朗達瑪禁佛這一時期,在**佛教史上被稱為「前弘期」。

    僧職稱謂

    藏傳佛教的僧職,在教內已形成一整套既嚴格又分門別類的選拔制度,它是維繫藏傳佛教寺院及僧團秩序、開展各類宗教活動的重要組織保障。其稱謂眾多,概括來說,大體上可分為封號性僧職稱謂、學位性僧職稱謂、戒律性僧職稱謂和寺院組織中之僧職稱謂。

    (一)封號性僧職稱謂

    封號性僧職稱謂,是由歷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種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諸多僧職稱謂中最具聲望。這類僧職起始於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後,封薩迦派第五代祖師八思巴·洛哲堅贊為國師,授予玉印,領總制院事,統領天下釋教;1269年,忽必烈又晉封八思巴為帝師,從而促使了**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政教合一制度對藏族地區的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大寶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噶舉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銀協巴應明朝永樂皇帝之邀抵達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情款待,並受封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寶法王」。這一封號遂成為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專用尊號,沿襲至今,如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就是當今在世的」大寶法王」。

    大慈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格魯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作為宗喀巴大師大弟子之一的釋迦耶希(又名絳欽曲傑)代宗喀巴進京應詔,受到明廷的盛大歡迎,於1415年被明成祖封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1429年,釋迦耶希再次應邀進京,並在內地留住造寺傳法,遂於1434年又被明宣宗皇帝封為」萬行妙明真如上勝清淨般若弘照普慧輔國顯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覺如來自在大圓通佛」,簡稱」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薩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薩迦派高僧貢噶扎西(漢籍中稱昆澤思巴)應明朝廷之邀抵達南京,被明成祖封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演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乘法王」。

    大智法王,是明朝對藏東地區的藏傳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明朝永樂初年,朝廷邀請岷州地區的藏族高僧班丹扎西入朝,並讓他在內地長期留住;明宣宗時被授予」淨覺慈濟大國師」;明英宗時晉封為」西天佛子大國師」;明代宗時再晉封為」大智法王」。

    闡化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帕主噶舉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明成祖封當時任帕主噶舉派主寺澤當寺第五位寺主扎巴堅贊為」闡化王」。

    除了以上數位僧職較高的法王外,明朝政府授予的藏傳佛教僧職稱謂,可謂不勝枚舉,諸如贊善王、護教王、闡教王、輔教王以及西天佛子、灌頂國師、灌頂大國師等等,在此不一一贅述。

    清朝時期,清政府繼續對藏傳佛教高僧,特別對格魯派大活佛授予至高無上的僧職頭銜,比如**、班禪、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由於這一時期授封的僧職稱謂大都是藏傳佛教界具有廣泛影響並形成制度化的活佛系統,故準備另文專述。

    (二)學位性僧職稱謂

    學位性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為這一僧職稱謂是極少數僧侶經過長期的清苦修學而獲得的一種宗教學銜,它能夠顯示各自在佛學知識領域具有頗高的專業水準和身份。這一宗教學銜在藏語中總稱為」格西」(漢文意譯為」善知識」)。」格西」中又有不同級別的具體稱謂,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賽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

    拉然巴格西,是藏傳佛教格西中級別最高的學銜,也是藏傳佛教顯宗中最高的學位。每位申請拉然巴格西學位的考僧,必須在拉薩大昭寺舉行的祈願**會期間,通過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學疑難問題的答辯,並得到認可才能獲取這一宗教學銜。

    措然巴格西,是僅次於」拉然巴」的一種格西學位。每位考僧只有通過拉薩小昭寺舉行的**會,並在拉薩三大寺眾高僧前答辯佛教經律論取勝,才能獲得這一宗教學銜。

    林賽格西,該學銜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後,是某位學僧在拉薩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內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考取的一種格西學位。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大經堂門前的石階上舉行的法會上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獲取的一種格西學位,排在林賽格西之後。凡是具備條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學銜。

    除了上述四種不同級別的格西學位之外,還有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格西學位,比如,阿然巴、曼然巴等。

    阿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學院中通過對密宗理論的研習以及實踐修煉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一般而言,進入密宗學院修學的條件比較嚴格,其學僧必須先經過在聞思學院研讀藏傳佛教五部大論的階段,並在此獲得畢業後才有可能升入密宗學院深造;最好是取得上述格西學位中的任何一項後,被選派或推薦到密宗學院研修,最後取得阿然巴格西的學銜。阿然巴格西的學銜也有等級差別,如在拉薩上、下密宗學院中取得的阿然巴格西學位,是至高無上、最為權威的密宗格西的頭銜。

    曼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藏傳佛教各大寺院醫學院長期研習藏醫藥學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或藏醫學位。由於醫學院所學理論知識極為廣泛深入,而且還要經常進行在野外採藥等實踐,故其研習時間相對較長。另外,藏傳佛教寺院中還有」噶然巴」、」然絳巴」等級別較低的宗教學銜,在此不一一贅述。

    (三)戒律性稱謂

    戒律性稱謂,藏傳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傳佛教中的戒律性稱謂,大體上可分為七類:即格聶、格聶瑪、格策、格策瑪、格隆、格隆瑪和格羅瑪。

    格聶,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並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塞或鄔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為六種:即歸依居士、一戒居士、數戒居士、多戒居士、圓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聶瑪,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並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夷或鄔婆斯迦。

    格策,即沙彌,又名」勤策男」、」勞策」、」求寂」等,是出家並守護沙彌十戒(又說為三十六戒)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室羅摩尼羅。

    格策瑪,即沙彌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並守護沙彌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淨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經》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條戒律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比丘或苾芻。比丘僧在廣大藏傳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瑪,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淨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條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們在藏傳佛教界也具有較高的威信。

    格羅瑪,即正學女或正學尼僧,是專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於沙彌尼戒與比丘尼戒之間的一種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後就有資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譯為」式叉摩那」。

    (四)寺院中的僧職稱謂

    寺院中的僧職稱謂,也就是在藏傳佛教寺院組織機構中任職的各類僧官的稱謂。由於藏傳佛教擁有眾多不同的宗派支系,各個派別都有自己的一整套僧職體制,而且各派內部又有細微差別,限於篇幅,在此就不詳述了。但值得說明的是,格魯派作為藏傳佛教中勢力最大、影響面最廣的宗派,它在寺院中建立起來的健全而完善的機構體制和僧職制度,對其它宗派產生了巨大影響,且各個宗派紛紛參照推行格魯派的寺院制度,從而使藏傳佛教寺院中的僧職設置在大體上趨於一致。為此,在這裡主要以格魯派為例介紹藏傳佛教寺院中的僧職稱謂。

    格魯派大型寺院中的僧職主要有」赤巴」、」措欽夏奧」、」措欽翁則」、」措欽吉瓦」、」堪布」、」格貴」、」翁則」、」郭聶」等。

    赤巴,即」法台」或」總法台」,其寶座設在各大寺院的大經堂內。大經堂是藏傳佛教寺院中的最高權力機構,重大宗教活動就在大經堂舉行。」赤巴」,就是掌管全寺一切宗教活動或事務的負責人,在全寺主要札倉(學院)堪布中推薦具有淵博佛學知識、德高望重的高僧來擔任。如著名的」甘丹赤巴」就是繼席格魯派祖寺甘丹寺宗喀巴大師法統寶座的享有崇高威望的僧職稱謂,它是藏傳佛教第一赤巴。」赤巴」這一職位的任期依各個寺院的情況而各異。值得提出的是,在歷史上不少寺院的赤巴由寺主活佛來兼任。比如,第一世至第五世**喇嘛曾任哲蚌寺赤巴;歷代拉卜楞寺寺主嘉木樣活佛常任該寺赤巴,如此等等。

    措欽夏奧,這一僧職在各大寺院中扮演司法官的角色,負責全寺僧紀糾察工作,也就是執行寺院裡規定的各項清規戒律的高級僧官。

    措欽翁則,這一僧職可以說是寺院裡的教務長,主要負責管理各大寺院大經堂內舉行的各類宗教活動。比如,從經常性的誦經等宗教活動到舉辦大型宗教儀軌,均由」措欽翁則」來領導。由於措欽翁則時常在大經堂內領誦經文,故又俗稱」領誦師」、」舉腔師」等。

    措欽吉瓦,任這一僧職的僧侶在各大寺院內充當大管家的角色,主要負責管理全寺的財物或後勤工作,堪稱寺院中的後勤部長。

    堪布,又名師傅、大師、親教師等,梵文音譯為」鄔波馱那」。擔任這一僧職的高僧是藏傳佛教各個寺院或大型寺院中各個札倉(學院)的權威主持人,相當於漢傳佛教寺院中的方丈。由於擔任堪布這一僧職應具備淵博的佛學知識,因而必須是寺院或札倉中最有學問的德高望重的高僧,故在藏傳佛教寺院中擔任堪布這一僧職的僧人大都是獲得格西學位的高僧大德。

    格貴,主要掌管各個寺院或札倉僧眾的名冊和紀律。所以又名為糾察僧官、掌堂師。實際上,格貴是負責維持僧團清規戒律的寺院執事,歷史上藏傳佛教各大寺院的糾察僧官巡視僧紀時,常隨身攜帶鐵杖,故有」鐵棒喇嘛」之俗稱。格貴的職責與上述」措欽夏奧」基本相同。

    翁則,是掌管寺院大經堂或札倉經堂內的誦經功課和宗教儀軌的僧官稱謂。由於翁則常要在法會上指導僧眾誦經或親自領誦經文,一般由熟悉各類經文且聲音宏亮的僧人來擔任這一僧官。翁則的職責也與上述」措欽翁則」相一致。

    郭聶,是掌管各個寺院或札倉中一切財物的僧官稱謂。因而又被稱為寺院管理員、札倉管家。郭聶的工作性質類同於上述」措欽吉瓦」。

    總之,藏傳佛教的僧職稱謂真可謂五花八門、豐富多彩。瞭解這類稱謂,對於正確認識藏傳佛教深厚的文化內涵和健全的組織制度,以及這些僧職在藏傳佛教中發揮的重要作用,便利各界人士與藏傳佛教界的交往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活佛稱謂

    活佛,是藏傳佛教發展到一定社會歷史階段的產物,也是青藏高原這塊神奇的雪域之地培育出的一種獨特的宗教文化現象,在世界宗教舞台上獨樹一幟。時至今日,各宗派的」活佛」依然是藏傳佛教中最重要的宗教神職人員,扮演著不可替代的重要角色,在廣大信教群眾中享有至高無上的宗教地位。至於其稱謂,漢族人習稱」活佛」,其實是不大準確的,應譯稱」轉世尊者」。在藏語中,」活佛」則有多種不同的尊稱,其中最為常用的有」珠古」、」喇嘛」、」阿拉」、」仁波切」等。下面就這些常用的活佛稱謂作一簡釋。」珠古」,是藏文(sprul-sku)的音譯,意為」化身」,這是根據大乘佛教法身、報身、化身三身之說而命名的。藏傳佛教認為,法身不顯,報身時隱時顯,而化身則隨機顯現。所以,一個有成就的正覺者,在他活著的時候,在各地」利濟眾生」;當他圓寂後,可以有若干個」化身」。換句話說,在這種佛教理論的指導下,藏傳佛教對於十地菩薩為普渡眾生而變現之色身,最終在人間找到了依托之物,即」轉生或轉世之活佛」。故」珠古」(即化身)是多種稱謂中最能表達」活佛」所蘊含的深奧義理和精神境界的唯一準確、全面的稱謂,因而是」活佛」的正統稱謂。」喇嘛」,是藏文(bla-ma)的音譯,該詞最初是從梵文(gu-ru,固茹)兩字義譯過來的,其本意為」上師」;然而在藏文中還含有」至高無上者或至尊導師」的意義。因此,後來隨著活佛制度的形成,」喇嘛」這一尊稱又逐漸成為」活佛」的另一重要稱謂,以表示活佛是引導信徒走向成佛之道的」導師」或」上師」。」阿拉」,是藏文(a-lags)的音譯,該詞在字面上看,沒有實際的意義,是一種表達恭敬的語氣詞;自從成為」活佛」的別稱之後,該詞就有了實際的意思。在不少藏族地區尤其是安多藏區以」阿拉」一詞來尊稱活佛,並成為活佛的專用名稱,從而完全代替了活佛的另外兩種重要稱謂,即」珠古」和」喇嘛」。因此,」阿拉」一詞已蘊含一種引導信眾從黑暗走向光明的殊勝意義。」仁波切」,是藏文(rin-po-che)的音譯,意指」珍寶」或」寶貝」。這是廣大藏族信教群眾對活佛敬贈的最親切、最為推崇的一種尊稱。廣大藏族信徒在拜見或談論某活佛時,一般稱」仁波切」,而不呼活佛系統稱號,更不直接叫其名字。在活佛的多種稱謂中,」仁波切」是唯一普遍使用的一種稱呼。

    關於活佛的轉世制度,發端於十二世紀初。公元1193年,藏傳佛教噶瑪噶舉派的創始人都松欽巴(意指聖識三時,三時即過去、現在和將來)大師,臨終時口囑他將轉世,後人遵循大師遺言尋找並認定轉世靈童,從而開了藏傳佛教活佛轉世之先河。此後,活佛轉世這一新生的宗教制度相續被藏傳佛教各宗派所普遍採納,並在長期的發展過程中,逐步形成了對於活佛轉世靈童的尋找、認定、教育等一整套嚴格而系統的制度。使活佛世系像雨後春筍般地在青藏高原出現。據估計,目前整個藏傳佛教活佛的總數可達近萬人。

    在此值得提出的是,在藏傳佛教各宗派中分別產生了不同的各類活佛系統,而且每個活佛系統的稱謂各有自己特殊的因緣和象徵意義。這裡就其中具有代表性的幾個活佛系統的稱謂作簡要剖析。

    噶瑪巴活佛系統的稱謂,是以自己所屬宗派的名稱命名的,即取自噶瑪噶舉派的」噶瑪」(ka-rma)一詞。追本溯源,該宗派的名稱得自祖寺的寺名,而祖寺的名稱來自某一地名。公元1157年,都松欽巴在昌都類烏齊附近的噶瑪地方創建一座寺院,隨即取名為噶瑪拉頂寺(或稱噶瑪丹薩寺)。他以該寺作為道場,大力宣講噶舉派教法以及自己的佛學觀點,遂形成噶舉派中最具活力的一支派別,並以噶瑪拉頂寺的寺名作為該派的名稱。後來噶瑪噶舉派中產生藏傳佛教史上第一位轉世活佛,亦以宗派的名稱命名;當噶瑪噶舉派中形成二大活佛系統時,仍然稱」噶瑪巴」,即分別稱」噶瑪巴·黑帽系」和」噶瑪巴·紅帽系」,其中紅帽系活佛轉世至第十世時被迫中斷;而黑帽系活佛一直沿襲下來,至今已轉世至第17世,即第17世噶瑪巴,現與**喇嘛同在印度達然撒拉。總之,噶瑪巴活佛是藏傳佛教史上歷史最悠久、轉世最多的一大活佛系統。

    **喇嘛、班禪額爾德尼等格魯派活佛系統的稱謂,是歷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例如,公元1578年,第三世**索南嘉措在青海湖畔的仰華寺與蒙古土默特部阿拉坦汗會面,互贈尊號。阿拉坦汗贈索南嘉措以」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喇嘛」。其中」瓦齊爾達喇」是梵文vajra-dhra的音譯,意為執金剛;」**」是蒙文音譯,意為」大海」;喇嘛是藏文音譯,意為」上師」。這就是**喇嘛活佛系統稱謂的最初由來。公元1653年,清朝順治帝又授封第五世**喇嘛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喇嘛」。從此**喇嘛這一活佛系統的稱謂才被確定下來,成為藏傳佛教格魯派二大活佛系統之一的尊號。

    **喇嘛(ta-la-bla-ma)被藏傳佛教認定為觀世音菩薩的化身,現已轉世至第14世**。

    班禪額爾德尼(pan-chen-aer-te-ni),是藏傳佛教格魯派二大活佛系統之一,被認為是無量光佛的化身。公元1645年,蒙古和碩特部固始汗向第四世班禪·羅桑確吉堅贊贈以」班禪博克多」尊號。尊號中的」班」字是梵文」班知達」的縮寫,意為通曉」五明學」的學者;」禪」字是藏文」禪波」的縮寫,意為」大」或」大師」;」博克多」是蒙語,意為」睿知英武的人物」。從此班禪成為這一活佛系統的稱謂。公元1713年,清朝康熙帝又授封第五世班禪·羅桑益西為」班禪額爾德尼」。」額爾德尼」是滿文,意為」寶」。之後,班禪額爾德尼這一稱謂被確定下來,當然,有時仍簡稱」班禪」。現班禪額爾德尼活佛系統已轉世至第11世。其駐錫地為**日喀則札什倫布寺。

    帕巴拉活佛(vphags-pa-lha)系統的稱謂,是以印度佛教史上著名的聖天大師的名字命名的。藏文」(帕巴拉)」是」聖天」的意譯。歷代帕巴拉活佛的駐錫地為昌都強巴林寺,現已轉世第11世帕巴拉活佛。

    嘉木樣活佛系統的稱謂,是以創建甘肅拉卜楞寺高僧的尊號命名的。因為這位博學的高僧成為第一世嘉木樣活佛,其全稱在藏文中寫作vjam-dbyngs-bzhad-pa」(嘉木樣協巴),意為」文殊」,從而不難理解,嘉木樣活佛系統是文殊菩薩的化身。現轉世至第6世嘉木樣活佛,駐錫地為拉卜楞寺。

    貢唐活佛(gung-thang)系統的稱謂,是以貢唐寺的名稱命名的。第一世貢唐活佛的晚年是在**貢唐寺度過,並在該寺開始成為轉世活佛,所以貢唐活佛與貢唐寺有著密不可分的因緣關係;從第二世貢唐活佛開始迎請到拉卜楞寺駐錫,故歷代貢唐活佛的駐錫地為拉卜楞寺,而不是**的貢唐寺。現已轉世至第六世貢唐活佛。

    此外,還有其它許多活佛系統,諸如章嘉活佛、哲布尊丹巴活佛、夏茸尕布活佛、熱振活佛、多傑札活佛、夏日東活佛、策墨林活佛、第穆活佛、司徒活佛、降陽欽則活佛、土觀活佛等等。

    **喇嘛

    藏傳佛教格魯派兩大活佛轉世系統之一的稱號。**,蒙古語意為大海,喇嘛,藏古語意為上人或上師。此名起於明萬曆六年(1578),時蒙古土默特部順義王俺答汗迎請索南嘉措至青海傳教,崇奉甚敬。俺答汗贈索南嘉措以「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喇嘛」稱號,意為「遍知一切德智如海之金剛上師」,以示敬意,是為**名義之始。後格魯派徒眾以索南嘉措為三世**,上溯其師承,以根敦嘉措為二世,以宗喀巴之上首弟子根敦主為一世,這是倣傚噶舉派的活佛轉世制度,建立**喇嘛活佛轉世系統。代代相傳,皆以嘉措(大海)為名。格魯派教徒尊為觀音菩薩化身。五世**阿旺羅桑嘉措,出生於**山南窮結。明天啟二年(1622)被迎入哲蚌寺。後由班禪四世為他落髮,先受近事五戒,旋從班禪受學《菩提道次第論》等,又學《量釋論》、《現觀莊嚴論》、《入中論》、《戒律本論》、《俱捨論》五部大論。崇禎十一年仍以班禪為親教師,在拉薩大昭寺受比丘戒。清順治九年(1652)親赴北京覲見。次年,順治帝賜以滿、漢、藏三體文字金冊,滿、蒙、漢、藏四體文字金印,文曰「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喇嘛」。此後,歷代**喇嘛轉世(就是上任),都必須由中央政府冊封。阿旺羅桑嘉措返藏後,即移駐於布達拉宮,大興土木,廣事經營,統馭**政教,集大權於一身,成為一方教主。晚年悉心潛修,並從事著述。著作包括外、內、密三類,主要有:《五世**喇嘛自傳》、《**王臣記》、《入中論疏》、《現觀莊嚴論釋難》、《俱捨論疏》、《菩提道閃第講授》、《甚深中觀修法》等。其後,每代**更迭便由清廷冊封,遂成定制。五世、七世、八世、十三世,掌權較久,精於佛學,兼通文史,著述甚豐,各有全集傳世。六世尤擅詩歌,為世稱道。九世、十世、十一世、十二世均過早去世,事跡不顯。今**喇嘛·丹增嘉措為第十四世。

    **喇嘛世系年代原名重要事件

    **一世(追認)1391-1474根敦主扎什倫布寺創建人,自任座27年。

    **二世(追認)1475-1542根敦嘉措扎什倫布寺、哲蚌寺堪布

    **三世索南嘉措任哲蚌寺做主,塔爾寺創建人,為**喇嘛稱號之始。

    **四世1589-1616雲丹嘉措蒙古族,任哲蚌寺和色拉寺堪布

    **五世1617-1682阿旺羅桑嘉措清政府賜金冊金印,尊為喇嘛教最高領袖。

    **六世1683-1706倉央嘉措1697年入布達拉宮座床,1705年被清政府廢黜。

    **七世1708-1757格桑嘉措1751年受清政府命掌管**地方政權,是政教合一制度的開端。

    **八世1758-1804絳貝嘉措1781年受命清政府掌管**地方政權。

    **九世1805-1815隆朵嘉措暴卒,年僅11歲

    **十世1816-1837楚臣嘉措暴卒,年僅22歲

    **十一世55克主嘉措1855年受命清政府掌管**地方政權,暴卒,年僅18歲

    **十二世1856-1875成烈嘉措1873年受命清政府掌管**地方政權,暴卒,年僅19歲

    **十三世1876-94年開始親政,政治態度一直在清政府和英政府之間搖擺不定。

    **十四世1935-丹增嘉措1959年**喇嘛逃離**,在**設立的政府要員也流亡印度達

    蘭薩拉成立了**流亡政府,這些被稱為「小拉薩」。

    **佛教格魯派(黃教)中與班禪並列的兩大宗教領袖之一。全稱為「**喇嘛」。**是蒙古語「海」的意思,喇嘛是藏語「上人」的意思。這個稱號最初是明代蒙古可汗俺答汗贈給三世**索南嘉措的尊號。順治十年(1653),清世祖福臨正式冊封**五世羅桑嘉措為「**喇嘛」,承認**在**的政治和宗教地位。

    **一世名根敦朱巴(1391∼1474)。是**佛教格魯派創始人宗喀巴的弟子。他於明正統十二年(1447),在後藏日喀則創建了扎什倫布寺,並擔任該寺第一任法台。

    ]**二世名根敦嘉措(1475∼1542)。一生曾任扎什倫布寺、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並在**山南拉摩朗錯(湖)畔創建了曲科甲寺。

    **三世名索南嘉措。曾任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並在康區理塘地方建立了春科寺。萬曆年間,蒙古可汗俺答邀請索南嘉措到青海傳教,俺答本人和蒙古人民都改信了**格魯派的佛教,並給索南嘉措贈送「聖識一切瓦齊爾達喇**喇嘛」的尊號。從此才有了「**喇嘛」這一稱號(後來**黃教徒又追認根敦朱巴為一世**喇嘛,根敦嘉措為二世**喇嘛)。俺答汗後又邀請索南嘉措到內蒙古傳教,建立了錫勒圖召(喇嘛寺),格魯派信徒逐漸遍於內蒙古、外蒙古。

    **四世名雲丹嘉措(1589∼1616)。歷代其他**都是藏族,唯有四世**是蒙族。萬曆三十年(1602)被**三大寺代表迎回**,曾任哲蚌寺和色拉寺的法台。

    **五世名阿旺羅桑嘉措(1617∼1682)。明末,他與四世班禪羅桑曲結合謀,派人赴新疆密召蒙古顧實汗率部進入**,推翻了佛教噶舉派(白教)法王和農奴主實力人物藏巴汗的統治。順治九年(1652),**五世來到北京覲見清朝皇帝,次年返回**。返藏途中,清世祖派人送去金冊金印,冊封五世**羅桑嘉措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領天下釋教普通瓦赤喇怛喇**喇嘛」。

    **六世名倉央嘉措(1683∼1706)。康熙四十四年(1705),顧實汗之孫拉藏汗與第巴桑結嘉錯之間發生衝突,拉藏汗殺第巴桑結嘉錯,廢黜**六世倉央嘉措。不久,**六世病逝,**也一度為新疆的蒙古準噶爾部所控制,直至康熙五十九年,清朝政府才恢復了對**的統治。**六世很有文學修養,他的抒情詩集在**民間廣為流傳,膾炙人口。

    **七世名噶桑嘉措(1708∼1757)。康熙五十九年由清朝政府派往**平叛的軍隊護送到拉薩。雍正五年(1727),**地方又由**農奴主的實力人物噶卜倫阿爾布巴、隆布鼐、扎爾鼐等策劃,發動武裝叛亂,殺首席噶布倫康濟鼐。雍正帝又派兵入藏平定了叛亂。為加強對**地方的統治,雍正帝決定在**設置駐藏大臣正副二人,其地位與**平等,在**之下仍設藏王一人,由珠爾默特那木札勒繼任,受**與駐藏大臣的共同領導,處理**地方的日常政務。乾隆十四年(1749),藏王珠爾默特那木札勒陰謀叛亂,乾隆帝平定叛亂後,決定廢除藏王制,政務由噶廈(**地方政府)管理,受**與駐藏大臣的直接領導。

    **八世名強白嘉措(1758∼1804)。乾隆五十六年廓爾喀人以邊界課稅糾紛為借口大舉侵入**,佔領了整個後藏地區,班禪七世丹白尼馬從扎什倫布寺逃至拉薩避難。乾隆帝派福康安率軍入藏,收復失地。次年,清軍在**大敗廓爾喀人,廓爾喀國王向清軍投降,並立誓永不侵藏,清軍乃從**撤回。為整頓**地方的政務,使其長治久安,乾隆帝令福康安與**八世強白嘉措、班禪七世丹白尼馬協商,共同議定了《欽定**章程》(又名二十九條章程),對**的官制、司法、貨幣、稅收、交通、宗教、軍事、差役等,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是清朝政府對**地方事務的一次重大改革,該章程一直沿用到清末。

    **九世名隆朵嘉措,只活了十一歲。

    **十世名楚臣嘉措(1816∼1837),只活了二十二歲。

    **十一世名凱珠嘉措(55),只活了十八歲。**十二世名成烈嘉措(1856∼1875),只活了二十歲。他們都短命而死,是因為當時清朝政府已日趨**,駐藏大臣多老朽昏庸,**農奴主之間的爭權奪利鬥爭逐漸激化,故這幾世**都作了**大農奴主爭權奪利的犧牲品。

    **十三世名土登嘉措(1876∼1933)。在位初期,**受到英國侵略。他雖力主抵抗,但終因兵敗而避難於外蒙古。中英關於**問題第二次條約簽訂後,清又重新取得對**的部分主權,**十三世也返回拉薩。但因與駐藏大臣發生矛盾,遂於1910年逃往印度,投靠了英國。辛亥革命後,重返**,在英國的保護下,重掌**地方政權。從此**處於半**狀態,達四十年之久。1933年,**十三世圓寂。南京國民政府以「致祭」為名,派蒙藏委員會委員長黃慕松入藏,追封**十三世為「護國弘化普慈圓覺大師」。黃慕松在拉薩曾與噶廈舉行談判。要求承認**為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服從中央;中央許可**自治;以及班禪九世回藏問題等,均沒有獲得什麼結果。黃慕松返回內地時,留了一部分人,在拉薩設立「蒙藏委員會駐藏辦事處」。

    **十四世名丹增嘉措(1934∼)。出身於青海省湟中縣的藏族農民家庭。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十四世曾派代表團到北京。與中央人民政府代表舉行談判,簽訂了《十七條協議》,**和平解放,重新回到了祖國大家庭。1959年,**一部分農奴主為了抗拒民主改革,發動了武裝叛亂。**十四世出走印度。
上一章    本書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