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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小說網 第131章 拉沙爾,見面就是朋友 文 / 曹小見

    拉沙爾城緊靠著尼羅河,是一片河邊的高地,正好是在河水氾濫後的水線之上。使用閱讀器看千萬本小說,完全無廣告!本來,這裡是上、下埃及的分界線,但是自從上下埃及一統之後,這片原先的荒蠻之地,現在成了南北交往的大集市。人口聚居,城市自然就形成了。

    埃及,尼羅河邊的這片肥沃的土地,至尼克托裡斯這一代,包括上、下埃及的歷史,其實已經有好幾千年了。若是算上金字塔和獅子像的外星人殖民史,或許更加久遠。數千年來,雖然也經歷了無數爭權奪利的戰爭,但是總體來說,和平發展的歲月遠多於戰亂。尤其是在偉大的美尼斯讓埃及成為一個統一的帝國之後,埃及已經成為一個強大無比的王國。即使是下屬的一個小小城邦,也擁有強大的**和數不清的財富。所以,在孟菲斯出現**之後,在北方的外族侵略的時候,處在南方的城邦都在蠢蠢欲動。

    在埃及的南邊,有一個大城叫底比斯,千年以前,它就是下埃及的國都。現在的底比斯,據說繼承王權的將是一個叫拉美西斯的年輕人。這拉美西斯雖然年輕,但是治城有法,再加上底比斯的地理優勢,現在的底比斯,隱隱又是埃及南邊的老大了。

    其實,埃及在尼克托裡斯接過王冠之前,就已經岌岌可危了,分裂幾成定局。不過,在美尼斯一統埃及之後,國王的王冠就是整個埃及最神聖的聖物。人心所向,江山易色,分裂也不是輕而易舉的,所以拉美西斯一直在等待。當然,這只是傳說。其實底比斯遠在南方,那些離孟菲斯較近的城邦,實力比底比斯勝出的也不在少數,比如赫爾摩波裡斯。只不過中部地區沒有大的城池,歷史上也是從來沒有出過統治埃及的帝王,所以從來就不被人看好。

    拉沙爾城的繁華大異於彭磊所熟悉的東方城市。這裡本來就是各個勢力的交匯處,所以每個勢力都在這片高地上圈地,形成數十個大小不一的城堡。每個城堡都是高牆大院,房屋無數。數十個城堡星落在四周,中間反而是一片空曠的區域。原先這片區域裡只有極少的房舍,作為一些相互交易和議事的場所,少數的自由民也在城堡之間搭房建舍。整個城市,反而是沒有統一的城牆。首發131

    畢竟這裡還是埃及,是孟菲斯國王的土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以,恩圖蒙特傳下的命令也沒人反抗,所以此時此刻,拉沙爾城中心原先的那片空曠之地上,由各大城堡出錢出力建起的公共房屋也連成了片,儼然又是一個中央城堡。

    出這份子大家都是願意的,這是利己利國的大事,誰也不肯落後。想想,國王登基已經三年了,照理說,各城邦的領主都必須在三年之內到孟菲斯去**。但是,誰都知道,法老只是大將軍手中的木偶,若是真的踏入孟菲斯,或許就永遠也出不了城了。

    禮不能廢,安全又是第一位的,恩圖蒙特想出的這一招,讓大家在拉沙爾見法老,可謂是皆大歡喜。這女王在少年時就是出色的美女,後來被藏起來養著,現在是個什麼樣子,大家也都是渴望著見到。這期間,想入非非的登徒子也不少。

    作為國王的行宮,服務人員當然也是各個城堡裡湊出來的。對於各個城堡來說,在女王的身邊伺候,也就是能全天候地監視女王的生活,還能接觸各地來**女王的貴賓,那絕對是重要的。所以,這片新建成的建築裡的服務人員也都是千里挑一,男的英俊,女的漂亮。

    彭磊比尼克托裡斯早兩天到拉沙爾,他是裝成一個普通的觀摩盛況、湊熱鬧的貴族,住進拉沙爾的公共客店的。隨行的人還不少!老白是必須的,還有就是卡奴,另外鳥人在半途上向一個奴隸主強索了十幾個年輕的男**隸。

    拉沙爾的盛會是女法老接受各城邦領主們的叩拜,所有的活動經費當然也是由各位富翁分攤的。大家都是有身份的人,也不在乎這份開支,所以,能夠參加到這次盛會的人,包括來觀禮的客人,都是免費吃喝,連大家帶來的奴隸也能白吃。

    這樣的便宜鳥人當然不會放過,那十幾個奴隸的口糧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呢。至於鳥人自己,對這裡的伙食有點水土不服,而且,他的手藝已經好長一段時間沒有**練了,更何況這是他自己最引以為豪的本事,怎麼的也要在卡奴的面前露上一手啊!

    拉沙爾的盟會也是各個城邦間相互公關的一個機會,所以女王沒到的這幾天,拉沙爾已經熱鬧得如同中原大地上數千年後的春節廟會了。在彭磊看來,幫尼克托裡斯重回孟菲斯是極容易的事,只要在拉沙爾挑撥離間,威脅利**,招幾個稍有實力的幫手,然後殺雞儆猴,讓恩圖蒙特的如意算盤變成竹籃打水,拉沙爾的盟會或許能成為真正的盟會。

    到時候,尼克托裡斯大旗一舉,孟菲斯還不是囊中之物?當然,知己知彼是必須的,所以彭磊走在尼克托裡斯車駕的前面。

    一襲埃及人最流行的細麻長袍,披著齊肩的長髮,留著半尺多長的鬍子,彭磊的形象也夠酷的——鬍子本來也沒有這麼長的,留了大半年,最願意長的幾根也沒有超過兩寸。不過在這尼羅河邊,好像鬍子的長勢是和身份成正比的,許多嘴上沒毛的小年輕,竟然也在下巴上掛上好長的假鬍子,搞得像唱戲的老生似的。(未完待續,)

    彭磊還沒有無聊到作假的地步,他那個鬍子是貨真價實的真品——身邊有伊尹這個植物學家,搞一點肥料出來是輕而易舉的,所以彭磊的鬍子這兩天是發了瘋似的長,才有了現在這樣。

    伴著如花似玉的美女,隨著英武精悍的侍衛,在拉沙爾城裡,彭磊的形象雖然不能算得上鳳毛麟角,至少也可以是鶴立雞群,是極稀罕的人物了。再加上鳥人的人品只是一般般,一有機會就張揚顯擺,所以不到一天的功夫,他就成了拉沙爾的名人了。

    對了,鳥人還有了一個新名字,叫艾奧利斯。這名字,好像是某年看動畫片看來的。

    今天全城的人都去迎接女王,瞻仰美女國王的風采去了,廣場上的露天酒吧裡,只有彭磊和那個叫拉美西斯的年輕人,兩個人各佔酒吧的一角,在一大堆下人的簇擁下,喝著小酒,曬著日光浴。

    彭磊早就調查清楚了,拉美西斯是底比斯的未來繼承人,是這些天裡,拉沙爾城裡所有人巴結的對象。只知道這傢伙是尼克托裡斯最大的威脅,卻想不到他這樣的肆無忌憚,連過場也不走,居然也不去迎接女王的聖駕,不免對他要另眼相看了。

    卡奴已經漸漸習慣了她的新身份,也從旁人的嘴裡瞭解清楚了,原來主人是不等於老公的。但是稱呼已經叫習慣了,而且這個主人也確實是老公了,卡奴也不願意自甘下賤地改口。做鳥人的老婆還是很風光的,至少還有幾個有本事的小妖精對自己低眉順眼。

    昨天還熱鬧非凡的露天酒吧裡,今天只有兩堆人。彭磊這邊,喝的當然是自帶的酒水,那烤肉和炒菜甚至都是鳥人自己動手做的,那個香,惹得稍遠處的那堆人個個都在嚥口水。

    拉美西斯的隨從也不多。兩個漂亮的**,一隊持矛的士兵,七八個年輕的**,還有一個陪他飲酒的老者。其實昨天彭磊就和他在這個地方照過面了,不過,昨天拉美西斯的眼神沒有在鳥人身上停留片刻。首發131

    卡奴還是有點羞澀,彭磊特別為她調製的雞尾酒也是淺淺地嘗幾口,就算是陪酒了。大多數的時間,她是凝神留意著旁邊的那隊士兵。雖然他們看上去都很普通,但是卡奴的血脈經過九葉神蓮的洗禮之後,修為比原先大漲了許多,那些人的偽裝根本只能騙普通人,哪裡瞞得過卡奴這樣的高手。

    「老公,那堆人裡有好幾個是修煉玄術的巫師!」

    利用伊尹的高科技裝備,再加上卡奴小姐的聰明靈秀,這幾天,卡奴已經把鳥人的家鄉話說得字正腔圓了,彭磊想聽這美女在床上用他的家鄉話唱歌的願望,很容易地就實現了。

    「放心,誰怕誰呢!老婆,我們喝酒!」彭磊當然也知道對面都是些什麼人,他的氣旋對靈息的感應,超過卡奴許多。

    兩隊人相顧無言,秋波暗送,最後還是拉美西斯他們的耐心較差。陪著拉美西斯吃喝的那個老頭站起身來,湊到彭磊的身邊,恭敬地打躬行禮。

    「尊敬的大人,我家王子請大人過去同飲美酒。」

    「你家王子?我們好像不熟,這不太方便吧?」

    彭磊其實很想和那個拉美西斯嘮嘮家常了,畢竟,這位同志是尼克托裡斯第二號的敵人。不過,讓他去屈尊討好別人,那也是不幹的。不管地盤大小,他鳥人畢竟也是個王,和女王也是平起平坐的。

    越是小人就越看重這些!想當初他鳥人還是彭大胖子的時候,他倒是個很隨意的人。那時的他,地位、金錢、面子等等都是垃圾,只有美食和美女才是第一位的。

    「這個……那麼大人請收下王子贈送的美酒和烤肉。」老頭沒有想到彭磊是這個態度,顯然是有點措不及防,不過,他也算是個機靈人物,向後揮揮手,馬上有人送來一大罐葡萄酒,一整只的烤**羊,還有一大籃泛著紫光的大葡萄。

    「多謝,多謝!」這下彭磊倒是有點不好意思了。拉美西斯的葡萄酒真是不錯,應該是極品的陳釀,上口沒有絲毫的苦澀感;那只烤羊就算了,半生不熟,還散著淡淡的臭味,完全是半成品;當然,最好的東西是那籃大葡萄,顆顆晶瑩剔透,一看就知,是精心伺候出來的,而且,絕對是無污染的綠色食品。

    彭磊手上的儲物環中也有水果,不過大多數是伊尹他們培育出來的稀罕品種,並不適合在這種環境中出現。卡奴的酒量好像不是太好,或許是她還不適應這種在光天化日之下的生活。幾口小酒下去,已是玉面酡紅,雙眼迷離了。這一籃葡萄來得正好!

    當然,禮是應該有來有往的。尤其是某些人的禮,是不太好收的。那個老頭才剛剛回到自己的地盤,彭磊這邊,老白也站起身來,手上兩個小瓷罐,一個是彭磊特製的白蘭地,另一個是彭磊自釀的燒刀子。

    酒肯定是比不上拉美西斯的,但也是特產哪!至於那兩個裝酒的酒罐,那更是極品,在這個年代,絕對是只有他鳥人家才有的東西。那是彭磊經過無數次的實驗,在伊尹的幫助下才搞出來的,正宗的瓷器。市場上要等好幾千年之後,才會有同樣的寶貝出來。

    一個是描花繪草的青瓷,裝的是烈酒;另一個是白玉釉的,表面彩繪稀疏的雲紋,那是度數稍低的白蘭地。果然不出彭磊的所料,瓷罐裡的酒並不合拉美西斯的口味,但是那兩個酒罐卻讓他愛不釋手。

    和這位王子的較量是免不了的,雖然還沒有開始,氣勢卻是可以先培養起來的,這叫做先聲奪人。見那個王子喜歡瓷器,彭磊乾脆接著送,這次是一套製作精美的彩瓷酒具。

    拉美西斯終於坐不住了,不顧親隨的勸阻,拿著一個裝滿酒的瓷杯,竟然跑到彭磊的桌邊。也不等主人勸酒,先舒舒服服地跪定,然後把杯中的酒一口乾了。雙手捧著那個空酒杯,兩眼緊盯著彭磊,恨不得將鳥人看透似的。

    「朋友是哪個領主的屬下?如果你願意,我希望你能成為底比斯的貴賓。」

    「我……哈哈哈,不瞞你說,我不是喝尼羅河水長大的,只不過這裡有我一位好友,是她邀請我來湊這個熱鬧的。」彭磊笑道。

    「是嗎?是哪位領主?竟然能得到你這樣的朋友,拉美西斯太羨慕了。不知道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我?艾奧裡斯。」假名字彭磊早就想好了。「艾奧裡斯?拉美西斯真誠地希望,艾奧裡斯能成為底比斯的貴客。」拉美西斯緊盯著彭磊的眼睛,那眼底的烈焰能融化千年的冰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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