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五十五章 審訊(1) 文 / 狠無力
我回到了現實,現在是第二天白天的凌晨起點。地點:校園
距離我前一次穿越已經過去了一整晚,我其實早就回來了。我沒有找到之荷,但是卻被她的姐姐告知我其實就是殺死英傑的「兇手」。
是的,這一切聽起來也許是那麼不可思議,知道現在,幾年後的我也覺得這事情也許就是一部小說,一部小說中才會出現的情節,我一個普普通通的人機緣巧合得到手錶,更要命的是我也不知道是誰寄給我的。昨天一眼跟我說這一切的一切其實都在你身上。
解鈴還須繫鈴人,由我開始應該由我來結束,而這一連串的關鍵竟然是在英傑身上,我必須遵守法則。
什麼法則?事實上我也不知道,就好比你在這個世界上必須要遵守法律,不能想當然想幹什麼就能幹什麼,終究還是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我想你如果想要穿越,藉著物質穿越,你還得遵守這個「穿越法則」,就是你先輩們,或許該稱作平行時空的無數個你曾經做過的事情,你也必須要做一樣,這雖然你可以選擇不做,但是你會因為違法了規定而得到某些懲罰,我的報應來了!
我本來以為第二天是我的昨天一天以來可以好好休息的一天,但事實上我錯了。我並沒有找回之荷。而是陷入了一樁謀殺案中。可能還面臨著綁架案的官司。我一個默默無聞的大學生,初入學校經歷了許許多多,終究因為踏入這幢鬼樓,而變得不一樣。
我在學校外面的一家小旅館被警方帶走了!
是的,警方懷疑我曾經謀殺了我的好朋友,宋英傑。警方並沒有查出關於那天他想要自殺的種種證據,為什麼要等到過了好幾個月才把這事情亮出來呢,因為我又捲入了另外一宗案子。之荷的室友看見我和她一起出現在鬼樓的樓下,這裡學校的保衛處有錄像,而我在那天跟輔導員也已在外面租房子為由駁回了這種說法,輔導員萬年青給我的期限則是幾小時,但是今天大清早還在鬼樓的我顯然引起了保安的注意,而且昨天晚上我已經得到校方的關注,他們發現我們人文學院的一個女大學生已經失蹤了好幾天了,而且最後一次還是看見跟我在一起。於是校方也報了案。此時,我在僅僅隔了半天左右我就在昏昏欲睡的迷離狀態中被一群怪蜀黍給帶回了我們學校當地的派出所盤問。
審訊室地方不大,也就10來平方米,裡面很簡單的設施,一張桌子兩張椅子,地面上是灰色面漆,牆壁上則是我覺得難看的天藍色。大概是我的心理作用吧,我一開始也沒想到事情會變成這個樣子,剛剛開始被警察發現到逮捕的時候我一度覺得我是在做夢,直到我被警察帶到了xxx派出所才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警方已經跟我的學校老師們和家屬聯繫了下,那一次聞訊趕來的還有我的幾個同學們,樂夢也在其中,我沒想到我會被一直審訊到次日。其中警方還覺得有些疑問就又特地加了「繼續審問」,繼續審問的大概意思是盤問仍然不能證實或排除被當場盤問人的違法犯罪嫌疑,經過公安機關批准就能把你留置在機關內,繼續盤問。我則是被帶到了更高一層的公安局,在哪裡我呆了又是半天才見到我的家人朋友。
在我面前的是一個長得肥嘟嘟的怪蜀黍。帶著鴨舌帽,看上去像是那些富二代吃出來的,眼前的那個怪蜀黍顯然就是屬於這種類型的。在我的側邊還有兩個警察,跟電視裡面的一樣,在鐵窗後面的。顯然他們正在仔細地聽我們之間的對話,其中一個還認真地作著筆記。
我的位置比較特殊。椅子看上去是固定在地上的,這好比是跟地面牢牢綁在了一起,看上去就像一個安全帶跟座位上的關係一樣,椅子前面像是小時候上的音樂課上面的椅子,在我胸前是一塊擋板,雙手可以放在上面稍作休息,但是我一坐上去就發現根本下不來了,無法逃跑。我到底是怎麼了,在當時我還不知道,只是隱隱約約知道可能是因為之荷的是事情來盤查我的吧。
再來這裡之前,我口袋裡面的東西都被掏了出來,包括婆婆給我的小香袋,在這裡之前我按照婆婆給我的囑咐,完全沒有拆開了裡面究竟是什麼,但是今天被警察這麼一帶回派出所,不交也得交了,明知道他們要當面檢查我也實在不好意撇過頭說去不看到時候盤問結束我再讓他們裝回去吧,不看也得看了,這不是我誠心要看的,希望婆婆不要怪罪下來才好。哪知道在這個小香袋裡面竟然是一袋小小的白色粉末!
我倒吸了一口涼氣,怪蜀黍跟其他「小弟」看了以後也大吃一驚!他們互相兩兩雙眼對視著,我像是肚子上被人狠狠打了一拳,頓時心裡有著無數的疑問,像打翻了的五味瓶,不知道面對這一帶白色粉末該說什麼才好。在這裡我已經開始心中暗暗嘟囔著抱怨起來:「這婆婆給我的是什麼東西啊,這不是要害我麼,竟然是毒品,他奶奶的這下子我要在這裡呆一輩子咯,看樣子這數量還很多沒準是要判個無期或者槍斃!」
警察顯然面對此類的事件已經不計其數,怪蜀黍馬上帶著一個橡膠手套把這袋東西給身後的一個女警察,眼神示意要檢測出來這帶東西到底是什麼,後面的那個女警員也點頭會意,一切看似是那麼的稀鬆平常沒有過多解釋什麼。這流程也像是平時一直在做的那樣,早已系熟悉於心,早已輕車熟路般。
我是將近中午被抓的,過了幾小時後那東西終於檢測出來了,檢測結果並不是毒品,竟然是骨灰!我心中像是一塊巨石頭落了地般常常舒了一口氣,後來他們還給我簽一張單子,叫《刑事拘留通知書》,我那時候不知道是什麼玩意,面對警察也就是腦袋一熱的那種,可能以為那時候剛剛睡醒,前一天晚上實在是太累了腦子犯困所致,要換做是現在,我絕對不會簽,結果可想而知,我被帶到了公安局做到了現在的這個椅子上面。
警方一次問了姓名,性別等等之類的流程,而我也像竹筒倒豆子一般一股腦地傾瀉了出來,後來就切入正題,顯示盤問我起我這袋東西是什麼,我頓時語塞不知道該怎麼說,想隱瞞吧怕是面對專業的警察很難隱瞞下去,我面前的肥嘟嘟怪蜀黍兩眼直直地盯著我,好像我眼睛裡面有什麼東西似的要把它找出來,我想起了小時候讀過的一本書,關於心理學的,說的是眼睛裡面能看清楚很多端詳,證明你有沒有撒謊,我跟他對視了幾秒就撇過頭去不再回答了。
「給我老實點!問你話呢」怪蜀黍對我嚴厲地喊道,她依舊冷冷的樣子盯著我眼睛看。
「這骨灰是一個婆婆的」
「你認識她麼,她是你的親人麼?」
「不是親人,是一個朋友介紹我去的。」怪蜀黍依舊用冷冷的眼光看著我。
「誰介紹你得去的?」怪蜀黍盯的我更緊了,我的手這時候顯得有些不安分起來,眼神也一直盯著桌子看不敢直視,這事情說出來他們沒準把我當成精神病處理了,但是我不說他們肯定要要問個很久。事實上這件事情的確是很撲朔迷離,那個婆婆給了我這個香囊裡面死骨灰這件事情我也是今天被強迫的情況下才知道,而且被他們這麼一問我心中也犯困,這骨灰就是不是不婆婆的,也許是,也許根本不是是其他人的也說不定,但眼下我的確是詞窮,剛才脫口而出是出自的下意識,我覺得回答慢了他們就更加要懷疑了。
「之荷」
「全名!」怪蜀黍很不耐煩地說。
「王之荷」
「是那天跟你一塊的那個女同志麼」
「是。」我感覺自己被怪蜀黍給繞進去了。
「她現在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