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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368章 助紂為虐 文 / 常歡樂

    方正輝急忙將汪軍拉起來:「在陸少面前,不要這麼失禮!」

    汪軍忿恨地看著躺在地上捂著臉的傢伙:「要不是這個傢伙,我也不至於做出這麼讓自己後悔的事情!」

    陸晨陽訝異地問道:「到底是怎麼回事?」

    汪軍哀歎道:「這事不能細說。」

    「為什麼不能細說?」陸晨陽納悶道。

    「閒人太多!」汪軍看其他的權貴富商們都走了,就把那個人拉起來,冷哼道:「混蛋玩意,還是你來說吧!」

    那人正要說的是,陸君輕看了看即將空蕩下來的拳場,拳台上歐陽山的屍首已經被歐陽家拿走,他殘留在拳台上的污血按照規矩不做清除,散發著腥臭的味道,陸君輕眉頭緊鎖:「走吧,邊走邊說,待在這裡,我心裡總是感到不安。」

    陸晨陽也擔心待在這個上官家的產業裡面,會被惱羞成怒的上官家用熱兵器狙擊,自己還好說,可自己的紅顏知己們就難說了。

    陸君輕帶著大家疾步走出了拳場,坐著電梯,到達一樓,當看到外面滿天星斗的夜空時,聞到左江右湖帶來的清新空氣,大家都長出了一口氣。

    陸君輕看了一下時間,已經是晚上十點鐘了,笑道:「阿陽,累了吧,今晚別回春江了,現在江城市區住吧,等到明天一早再坐高鐵回去。」

    陸晨陽點點頭:「那好吧。」

    在走向姑姑陸君蘭派來奔馳大巴時,陸晨陽扭頭淡然地問道:「說,到底怎麼回事?」

    被汪軍狂揍了一頓的那個人垂頭喪氣道:「我是汪軍的上級機關事務官朱有信,幾年前,汪軍等法官致信問過,該怎麼對類似於歐陽山這樣的罪量刑。上面授意,由我發文下去,說這種罪行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內確定量刑,這個行文還補充說受害人另行單獨提出精神損害賠償民事訴訟,地方機關可不予受理。」

    「前不久就發生過一件事情,彩雲之南某縣法院對該縣一個官僚強-奸一個四歲小女孩的案件作出判決,判處那個官僚有期徒刑五年,還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害人家屬申請檢方抗訴。被拒絕。」汪軍歎道:「那個縣法院說他們依據的就是朱有信發的公文。最近幾年,這種案件很多,那些禽獸都只判了三五年就放了出來。哎,朱有信,你想過沒有。就因為你那個糊塗公文,把很多本該重判要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王八蛋都給輕判了。要知道,在世界大部分國家,這種犯罪都是要除以死刑、無期徒刑,至少不會五年這麼短暫,至少不會連個起碼的民事賠償、精神賠償都沒有!」

    「我是很後悔發這種公文,可這也不能完全怪我啊。我也是聽命於上面啊。」朱有信痛苦地揪著自己的頭髮:「我只是一個體制內的官僚,上行下效,我有什麼辦法?」

    「你有什麼辦法!」寧達麗站在一旁實在聽不過去了,充滿正義感的姑娘用手點指朱有信:「當一個不完善、充滿缺陷、有損受害者權益、包庇罪犯的律法從你手中經過。你連一點質疑都沒有,就那樣發下去執行,你是在助紂為虐!我想知道,當你女兒被歐陽山這樣的惡魔玷污了。你是不是想把歐陽山這樣的惡魔殺死?」

    「是,我是想把他殺死。為我女兒報仇雪恨!」朱有信恨恨地說道,他老來得女,女兒只有八歲,聰明可愛,是他的掌上明珠,在機關大院裡玩耍,就被歐陽山給掠走了,等女兒回到家裡,他和他老婆發現女兒傷痕纍纍。

    「既然如此,那換做別人家的女兒,你就忍心看那樣的惡魔只是輕輕地判處三五年嗎?」寧達麗憤慨地說道:「受害的小女孩一輩子都會生活在這一恐怖的陰影當中,可想而知對小女孩的損傷有多大!現在類似的案件如此的密集,百姓卻看不到你們有關部門有任何應對之策,瓊海之南校長性-侵小學生案也是雷聲大雨點小,我們吃東西吃的膽戰心驚,現在還要我們的小孩子過的膽戰心驚嗎?」

    方正輝也憤怒地補充道:「你們搞出來的什麼嫖-宿-幼-女罪是出於什麼目的?體力智力發育不成熟、年齡較低的未成年人,往往更容易遭到侵害,因此,對未成年女孩權利的保護,是世界範圍內的共識。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規定了只要是同法定年齡以下的非其配偶的女性發生性關係,即構成法定強-奸,即未成年人是否同意發生性關係都不作為強-奸行為的辯護理由,一律判處強-奸罪。儘管各個國家對於法定強-奸年齡的界定有細微區別,英美法系國家以具體判例為準,但都不影響這一法理基礎,偏偏你們搞出了這樣一個畸形的律條。

    從你們搞出來的嫖-宿-幼-女罪出台的14年來看,實施效果適得其反。司法實踐已經表明,不僅沒有遏制犯罪行為,反而是助紂為虐,客觀上助長了賣-淫團伙引誘和強制女童賣-淫,也讓更多的人渣將罪惡之手伸向女童。」

    朱有信哀歎一聲:「你們控訴我有什麼用,我只是一個副司級幹部,在上級部門那裡人微言賤,我不是沒有反應過,可全都是石沉大海。」

    方正輝憤怒地說道:「今不如昔!你們這些官僚真讓我們草根屁民絕望!《大明律》對強姦罪犯處以絞刑……如與12歲以下的女童發生關係,即便雙方自願亦屬強姦。《大清律例》除沿襲明律外,額外規定強-奸12歲以下10歲以上的女童,秋後問斬,即便雙方自願也同樣;如果強-奸10歲以下的女童,斬立決。連明清那樣的舊社會都這樣保護女孩們的權利,反到了當朝,竟然就成了這個樣子,在當朝娼-妓是非法的,嫖宿已經是犯罪了,而和14歲以下女孩發生關係更是重罪,兩罪並發的腦殘嫖-宿-幼-女罪居然量刑變輕了!」

    斯嘉麗冷笑道:「哼,這就是你們有特色的華夏國國情啊,我這個美國人總算見識了!」

    陸晨陽非常憤怒,但他強行壓制自己的怒氣,他冷冷地對朱有信說道:「既然你們有關部門對歐陽山這樣的人渣如此寬容縱容,那好,你們不想匡扶的正義,那由我來匡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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