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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卷 第四十八章 感同身受願我能 文 / 李左車

    「親愛的青少年朋友們,當你們還在感歎生活的無聊和命運的不濟時,我真想嘲笑你們的幼稚,因為你們忽略了一種最原始的幸福,但我也不希望你們也親身體驗一下這種最刻骨銘心的幸福。這不是小說也不是網絡,現實中人的生命只有一次,我已算極端幸運了。說實話,我後悔那晚不夠機智,見義勇為也是要講究方法的,這也是現在提倡「以人為本」道德觀的用心所在吧。我想用我已流失的3000毫升鮮血寫一句話:「珍惜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這是一個被死神扼過脖子的幸運兒發自內心的感悟。

    甦醒之後,我覺得上蒼既然給了我第二次生命,我就該好好活著,沒什麼可抱怨的。但在父母的哀歎聲中,我才知道家裡為我已借了一大筆債,我很內疚。最讓我傷心的是,那天一個喝酒醉的親戚在病房外對父親吼:「你兒子行啊!小小年紀就英雄救美,弄成這樣就來跟我們借錢!」我咬著牙,一滴眼淚沒流,15歲對我來說已是流血不流淚的年齡,我學會了堅強,縱然有很多誤解和非議,但終究沒有掩蓋住真相,學校領導、班主任、還有很多好朋友好同學都來看望我,有人說我太傻,為搭救一個見面都不打招呼的隔壁班女生,差點連命都沒了。也有人問我後悔嗎?我堅定地搖搖頭,一個女生被人在大街上又踢又打,我去制止也有錯嗎?但朋友們對我更多的是敬佩、鼓勵和幫助,這給了我很大的溫暖和勇氣。

    事情終於出現了轉折。那天一個拎著水果、補品,脖子上掛著照相機的叔叔走進我病房,他詳細詢問了我的病情和那晚的情況,還給我照了相。有關我的報道不日發表在《桂中日報》的頭版,我這才知道這位平易近人的叔叔是報社的記者,也是這時我才領略到輿論媒體的威力。籠罩在我和家人心頭的陰霾終於被撥開,讓我們看到了新的希望。連續幾天的追蹤報道,將誤解驅散,讓真相浮現,而我也成了「新聞人物」。看望我的人越來越多,甚至連教育局的領導、縣政府的領導都來了,他們給了我很大的關懷。當然還有更多默默關注我、支持我的朋友甚至是陌生的人們,真的很感謝你們。但我還是要把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真摯的謝意獻給《桂中日報》,衷心祝願《桂中日報》這份好人創辦的報紙能夠越辦越好!

    ……

    火了,真的火了!至今讀來,我都佩服那時的嫉惡如仇和天馬行空的想像力——因為我當時並沒有看到小傑,更沒有被人拿刀捅過,一切都是我伏在課桌上用大腦裡的電影片段整合加工後杜撰出來的。

    首先震驚的是我爸,回家一開報箱,就被那鬼斧神工的標題、那橫絕頭版的篇幅嚇得半天說不出話來:「少年得志啊!」

    但往下看了十多秒,說話突然變得流利:「你怎麼能把自己叫阿呆的事情都寫到報紙上呢?多好的文章,被自己給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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