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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百九十三章 厚顏無恥 文 / 排雲掌

    英國專使額爾金態度蠻橫強硬,談判剛一開始便先聲奪人,直接拿出他早已擬定好的條約章程,要求談判按照這上來的來!

    英國人自己擬定的條約章程,裡面又能有啥好事?

    第一條就引起桂良跟花沙納極大不滿,英國人要求在京城之地設立公使館。

    他們本就是保守之人,讓洋人公使館入駐京城卻是極為抗拒。更不要說朝廷根本就不可能答應這樣的條件,就算報上去了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英國專使額爾金則是很不理解,在歐洲各國首都互涉領事館是常態,怎麼到了清國卻是大受限制被一阻再阻?

    他和前任已經受夠了與清國地方官員打交道的憋屈,自然想趁機在清國首都京城設立領事館,以後與清國打交道直接找上中央政府(朝廷)就成,這得省下多少麻煩事兒啊?

    他以為桂良和花沙納不懂,便極力像兩人解釋在歐洲諸國這是慣例,希望兩位按照國際慣例答應此事。

    桂良和花沙納哪敢輕易應允?

    他倆也不是不知道這條國際慣例,就算之前不知道和吳可混久了對外國常識也有些瞭解。可問題是,京畿之地豈容外國時節常駐?

    說來說去就是不同意,兩方談判人馬據理力爭,只爭得唾沫橫飛臉紅脖子粗,語氣犯沖大吼大叫拍著桌子就差擼袖子大打出手了。

    吳可好一陣搖頭苦笑,這就是沒有自信的表現啊。

    尼瑪相比堂堂百萬以上人口的,擁兵幾萬的京師之地,一個小小的公使館又能佔據多大地方?

    至於洋人入京可能威脅皇帝安威更是個笑話,就算公使館能藏數百兵丁,又能在偌大的京師翻出多大浪花?

    究其原因,也就是朝廷底氣不足沒有信心而已!

    不然,當初雍正朝與俄國簽訂《恰克圖條約》之時,怎麼會讓俄人談判代表團進駐京師,談判也是在京師完成的?

    說來說去,還不就是心裡發虛,不願意面對洋人而已。

    連第一條『正常』要求都達不成一致,更何況下面一系列更加苛刻的要求?

    凡傳基督教者,清政府應一體保護。英國人可前往內地遊歷、通商。

    看看這就是英國專使額爾金拿出來的條約中的第二條,朝廷正被太平軍搞得焦頭爛額狼狽不堪,怎麼可能允許外國傳教士在國內大肆傳教?

    至於英國在內地遊歷,自由通商更不可能。誰知道英國人摸熟了內地情況之後,會不會不分青紅皂白,將先進的火槍武器私自賣給叛軍武裝?

    朝廷防著還來不及呢,怎麼會主動放下限制?

    再看看第三條,除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口外,增開牛莊、登州、台灣、潮州、瓊州為通商口岸;長江漢口段以下至海沿岸,除增開鎮江一口外,再選擇不超過三處地方開放;許英商船駛入長江至長江沿岸各口岸經商;英國兵船亦得進入各通商口岸。英國人有權僱傭華人,可在各口岸並各地方租地蓋屋,設立棧房,建立教堂、醫院、墓地。

    這樣的條件簡直就是莫名其妙讓人無語,增開通商口岸倒還好說,朝廷至少從中嘗到甜頭牴觸之意並不強烈,如果英法等國專使堅持的話也不是不能談,為了早日平息戰事朝廷很可能在此讓步。

    可開放長江沿岸港口卻是有些困難,朝廷不可能允許洋人的勢力大舉入侵長江沿岸。至於放英國商船進入長江更不可能,朝廷還沒軟弱到這種程度,更不要說天津之戰朝廷並沒有輸不是麼?

    至於放洋人兵船進入長江更是一個笑話,尼瑪有沒有搞清楚,清軍在天津好像沒有戰敗吧,這樣帶有侮辱性質的條款也好意思拿出來?

    還有英國佬想要僱傭清國之人做工,這一點倒是無所謂,反正大清別的沒有就是人多,英國佬就算僱傭又能雇得了幾人?

    至於他們想要在各口岸並各地方租地蓋屋,設立棧房,建立教堂、醫院、墓地。這些事情倒不是不能商量,但必須遵守大清的規矩才成。

    總之有些東西可以適當寬鬆一些,但某些方面卻是絕不能讓步的。大清又沒再天津戰敗,京城的安危也沒受到太大威脅,不可能你英國人說什麼我就答應什麼,沒這個道理。

    最讓大清談判代表團氣氛和不爽的是條約第四條:凡涉及英國人的糾紛案件,英國當事人及財產,皆歸英國官員查辦;英國人犯法,由英國官員懲處;中國人擾害英國人,由中國官員懲辦;中英兩國之人爭訟而又不能勸息,由中國地方官與英國領事會同審辦。

    桂良跟花沙納看到之時差點氣炸了肺,吳可的臉色也黑如鍋底氣憤不已,這是赤落落的打臉啊。

    這就是臭名著著的領事裁判權,英國佬的用心極其險惡,這是想搞國中之國的節奏啊。

    不管朝廷對此意見如何,談判代表團的三位大佬卻是堅決不肯答應,丟不起那人啊。尼瑪的要是真答應了這樣的無禮要求,以後他們就等著被老百姓戳脊樑骨大罵賣國賊吧。

    再說,有了上海租界的例子擺在那,他們也不可能再搞出幾個上海租界來,這是根本不可能出現的事情。

    再看看後面的,中英雙方應於《保定條約》簽訂後盡快於上海會商新稅則;英商進出口貨物於內地應納之「子口稅」,應「綜算貨價為率,每百兩征銀二兩五錢」,一次繳清。

    今後若有給予他國特權,「英國無不同獲其美」。大清需賠償英國商民損失

    及軍費共400萬兩。賠款繳清,方將廣州城交還等等等等五十來條苛刻要求,簡直就是把大清當肥羊在宰。

    桂良跟花沙納氣得差點仰倒,臉色十分難看的幾乎將這些條款全盤否定,跟英國專使額爾金大吵大鬧互噴口水,臉紅脖子粗好似街頭混混般吵得天翻地覆不得安寧,整個談判室幾乎沒一刻安靜的。

    英國專使額爾金表現得格外強硬,拍著桌子表示這就是英國的條件,並且還不許大清代表團有絲毫改動意見,否則兵戎想見云云態度極其囂張。

    談判從一開始就陷入極為艱難的境地,桂良跟額爾金都是那種身居高位說一不二的主,天津戰事又是以平局僵持不下,自然誰也不肯退讓半分,火氣一上頭說話就不免有些難聽,話趕話之下火藥味十足談判幾乎進行不下去。

    吳可倒是非常欣慰前期的準備沒有白做,至少讓桂良和花沙納明白了洋人的狼子野心,還有他們經常使用的欺詐手段。加上天津戰事並不處於下風甚至還隱隱佔據上風的緣故/。雖然朝廷一再要求加快談判進程結束天津戰事。但桂良還是努力支持住底線不讓英法等國專使的談判訛詐成功。

    當然他也不會讓談判突然終結,既然桂良跟花沙納裝了白臉,他自然就幹起了紅臉打哈哈的角色,一旦發現氣氛不對立刻出聲緩和不讓兩方徹底談崩。

    法國專使跟美國專使也跟著假惺惺說好話,他們也不願意談判破裂,更重要的是有了英國『盟友』衝鋒在前,他們也好在後頭幫忙搖旗吶喊,順便也將自家要求拿了出來。

    列強都是一個尿性,明明天津之戰並沒取勝,自身也陷入巨大困境之中,可法國專使葛羅拿出的條約不比英國佬少半分苛刻。

    除了要求駐華使節入駐京城這一慣例要求之外,還要求增開瓊州、潮州、台灣、淡水、登州、江寧六口岸。

    法國人及其家眷可在通商口岸居住、貿易、工作,可以自由僱傭中國人,可於各通商口岸租賃房屋或行棧存貨,或租地自行建屋建行,也可以建造教堂、醫院、周濟院、學校、墓地。倘有清國人將法國教堂、墓地觸犯、毀壞,清地方官須嚴拘重懲。

    法國人可以前往內地遊歷、傳教。入內地傳教之人,地方官務必厚待保護。

    法國兵船可以在各通商口岸停泊,.法國人與清國人爭訟無法調停,應由清、法官員會同辦理,秉公完結。

    法國人與清國人發生爭鬥,犯法者系法國人則由法國領事官審明,照法國法律治罪,犯法者系清國人則由清國官員嚴拿審明,照清國律例治罪。

    法國人與第三國人的爭執事件,清國官員不必過問。

    清國將來如有特恩、曠典、優免、保佑,別國得之,**國亦與焉。

    將西林縣知縣張鳴鳳革職並永不敘用,清國賠償法國商民損失及軍費200萬兩,賠款繳清,法軍退出廣州城。

    法國專使葛羅和英國專使額爾金一樣的無恥,明明天津戰事落入下風損失慘重,列出來的談判條款卻是極為不平等條約,字裡行間的囂張霸道好像英法聯軍打了多大勝仗似的。

    桂良實在有些受不了這兩位的厚顏無恥,再也沒有忍住心頭火氣跟這兩位專使大吵大鬧了一通搞得極不愉快,吳可見氣憤實在活寶只得出面提出暫停談判讓大家回去後好好冷靜冷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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