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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五百二十三章 強盜行徑 文 / 排雲掌

    「馬的,這幫洋人真真無恥之尤!」

    桂良桂大中堂府邸正堂花廳,此時他正一臉氣憤的跟著身前青年憤憤述說。

    「老哥何必如此,氣壞了身子可就遂了某些人的願!」

    吳可放下手中官窯白瓷茶盞,輕笑著勸解道。

    「不是老哥心胸狹窄容不得人,實在是那幫洋人太過可惡!」

    聽了吳可勸解桂良神色稍緩,可語氣中依舊藏不著濃濃的火氣。

    「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誰叫洋人佔了圓明園呢?」

    見此,吳可也不好再多說什麼,除了苦笑還是苦笑。

    ……

    此時聚集列強聯軍主力撤離京郊,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天時間。

    在這十天時間裡,列強聯軍與清軍之間倒沒發生什麼激烈戰鬥,只是暗地裡的糟心事突然多了起來。

    首先是身在承德行宮的咸豐帝得到洋人要談判的消息,和手下心腹大臣商量了整整一天一夜,這才派出以僧王為首的談判代表團。

    這一下可就捅了馬蜂窩,留守京城的那一干京中大佬心中如何能夠服氣?

    合著有災有難他們頂上,有好處便宜的時候就沒他們的份?

    世上哪有這樣的道理?

    別說和洋人談判是個苦差事,那是在大清落於下風的時候,誰都不願意接這樣的燙手山芋。

    可現在是什麼情況,朝廷剛剛『擊退』列強聯軍上萬人馬,正是大佔上風春風得意之色,這時跟洋人談判才是最佔便宜的。

    儘管洋人佔了圓明園讓清軍投鼠忌器,但也只是投鼠忌器而已。眼下清軍完全掌握了局勢,想要徹底將洋人趕走也只是時間問題而已。

    只要談得好,功勞那是大大的。

    儘管京中大佬一個個位高權重,但也不介意身上的功勞再多一點。就算不為自己的仕途,也得為家裡的小輩著想不是?

    所以,咸豐帝親派的攤牌主官僧王就很不遭待見了,還沒等這位蒙古親王興沖沖回到京城,城裡就早已謠言滿天飛了。

    說什麼難聽話的都有,最惡毒的是將僧王在八里橋之戰的拙劣表現重新扒拉出來一頓好批,直氣得喜氣洋洋進京的僧王差點沒吐血。

    僧王也是個不肯吃虧的,留守京中大佬不給面子他做得更絕,一到京城二話不說便要接收那三千蒙古鐵騎。

    吳可倒是無所謂,戰事已經不那麼要緊有沒有那三千蒙古鐵騎都不礙事,所以也沒聽那幫京中大佬的招呼給了人。

    京中大佬與僧王等人之間的爭鬥,他可沒興趣參合一腳進去。

    當然,不管兩幫重臣暗地裡如何齷齪爭鬥,與洋人談判的事情卻不能耽擱。

    僧王抵達京城的兩天後,便下了正是書給盤踞圓明園的聯軍高層,確定談判的時間和地點。

    洋人顯然也不願拖延日久,立刻回復了僧王確定了談判時間和地點,只不過談判內進行得十分不順……

    也不知道僧王哪來的底氣,兩方剛一開始談判便要求列強聯軍立即從圓明園撤出,並歸還搶掠的所有財物,同時撤離通州和天津兩地。

    大清此時對列強那一套外交談判並不熟悉,僧王也只是想著收復『失地』,至於勝利者的戰爭賠償什麼的說也沒說。

    按說這樣的條件已經很不錯了,聯軍本就頹勢已顯,就算眼下還佔著通州和天津兩城,可在清軍龐大兵力威脅下根本就守不住。

    至於被禍害的圓明園提都沒提,只是要求聯軍主動撤離並歸還搶掠財物,這樣的要求自然一點都不過分。

    豈料洋人根本就不吃這一套,好像完全沒注意到局勢的變化,在談判桌上態度強硬之極,最先逃出來的竟然不是出戰的英法兩國列強,而是一直都在列強聯軍陣營缺乏存在感的沙皇俄國駐華公使伊格那季耶夫,並拿出一份極為詳細卻又苛刻萬份的條約,要求清國代表僧王在上頭簽字確定。

    條約主要內容有:1.中俄東段邊界以黑龍江、烏蘇里江為界,黑龍江以北、烏蘇里江以東劃歸俄國;原住這一地區的中國人,仍准留住。

    2.中俄兩國未經劃定之西部疆界,今後應順山嶺的走向、大河的流向以及中國現有常駐卡倫路線而行,即從沙賓達巴哈界牌起,經齋桑湖、特穆爾圖淖爾至浩罕一線為界。

    3.俄國在伊犁、塔爾巴哈台、喀什噶爾設領事官;「遇有大小案件,領事官與地方官各辦各國之人,不可彼此妄拿、存留、查治。」

    4.東北新定邊界地區准許兩國之人隨便貿易,並不納稅;新疆貿易除伊犁和塔爾巴哈台外,增辟喀什噶爾一口;恰克圖貿易,俄國商人可由恰克圖照舊到京。

    也就是說在璦琿城所立和約之第一條,此後兩國東界定為由什勒喀、額爾古納兩河會處,即順黑龍江下流至該江、烏蘇裡河會處。其北邊地,屬俄羅斯國,其南邊地至烏蘇裡河口,所有地方屬中國。自烏蘇裡河口而南,上至興凱湖,兩國以烏蘇裡及松阿察二河作為交界。其二河東之地,屬俄羅斯國;二河西屬中國。自松阿察河之源,兩國交界逾興凱湖直至白稜河;

    自白稜河口順山嶺至瑚布圖河口,再由瑚布圖河口順琿春河及海中間之嶺至圖們江口,其東皆屬俄羅斯國,其西皆屬中國。

    兩國交界與圖們江之會處及該江口相距不過二十里,遵照《璦琿條約》地圖所示,內以紅色分為交界之地,上寫俄羅斯國阿、巴、瓦、噶、達、耶、熱、皆、伊、亦、喀、拉、瑪、那、倭、怕、啦、薩、土、烏等字頭,以便易詳閱。

    其地圖上地區,則必須兩國欽差大臣畫押鈐印為據。

    上所言者,乃空曠之地。遇有中國人住之處及中國人所佔漁獵之地,俄國均不得占,仍准由中國人照常漁獵。

    此地從立界牌之後,永無更改,並不侵佔附近及他處之地。

    而西疆尚在未定之交界,此後應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及一千七百二十八年,即雍正六年所立沙賓達巴哈之界牌末處起,往西直至齋桑淖爾湖,自此往西南順天山之特穆爾圖淖爾,南至浩罕邊界為界。

    嗣後交界遇有含混相疑之處,以上兩條所定之界作為解證。

    至東邊自興凱湖至圖們江中間之地,西邊自沙賓達巴哈至浩罕中間之地設立界牌之事,應如何定立交界,由兩國派出信任大員秉公查勘。

    東界查勘,在烏蘇裡河口會齊,於咸豐十一年三月內辦理。西界查勘,在塔爾巴哈台會齊商辦,不必限定日期。

    所派大員等遵此約第一、第二條,將所指各交界作記繪圖,各書寫俄羅斯字二分,或滿洲字或漢字二分,共四分。

    所作圖記,該大員等畫押用印後,將俄羅斯字一分,或滿或漢字一分,共二分,送俄羅斯收存;將俄羅斯字一分,或滿或漢字一分,送中國收存。互換此記、地圖,仍會同具,畫押用印,當為補續此約之條。

    此約第一條所定交界各處,准許兩國所屬之人隨便交易,並不納稅。各處邊界官員護助商人,按理貿易。其璦琿和約第二條之事,此次重複申明。

    俄國商人,除在恰克圖貿易外,其由恰克圖照舊到京,經過庫倫、張家口地方,如有零星貨物,亦准行銷。

    庫倫准設領事官一員,酌帶數人,自行蓋房一所,在彼照料。其地基及房間若干,並餵養牲畜之地,應由庫倫辦事大臣酌核辦理。

    中國商人願往俄羅斯國內地行商亦可。俄羅斯國商人,不拘年限,往中國通商之區,一處往來人數通共不得過二百人,但須本國邊界官員給予路引,內寫明商人頭目名字、帶領人多少、前往某處貿易、並買賣所需及食物、牲口等項。所有路費、由該商人自備。

    試行貿易,喀什噶爾與伊犁、塔爾巴哈台一律辦理。

    在喀什噶爾,中國給與可蓋房屋、建造堆房、聖堂等地,以便俄羅斯國商人居住,並給予設立墳瑩之地,並照伊犁、塔爾巴哈台,給予空曠之地一塊,以便牧放牲畜。以上應給各地數目,應行喀什噶爾大臣酌核辦理。其俄國商人在喀什噶爾貿易物件,如被卡外之人進卡搶奪,中國一概不管。

    俄羅斯國商人及中國商人至通商之處,准其隨便買賣,該處官員不必攔阻。兩國商人亦准其隨意往市肆鋪商零發買賣,互換貨物。或交現錢,或因相信賒帳俱可。居住兩國通商日期,亦隨該商人之便,不必定限。

    俄羅斯國商人在中國,中國商人在俄羅斯國,俱仗兩國扶持。俄羅斯國可以在通商之處設立領事官等,以便管理商人,並預防含混爭端。除伊犁、塔爾巴哈台二處外,即在喀什噶爾庫倫設立領事官。中國若欲在俄羅斯京城或別處設立領事官,亦聽中國之便。兩國領事官各居本國所蓋房屋,如願租典通商處居人之房,亦任從其便,不必攔阻。

    ……

    如此種種條約中確認了中俄《璦琿條約》的效力,再次承認了沙俄對中國黑龍江以北領土的侵佔,並把《璦琿條約》規定為中俄「共管」的烏蘇里江以東40多萬平方公里的中國領土強行割占。

    同時條約又為沙俄進一步割占中國西部領土製造了「條約依據」,這個條約極大地破壞了中國的領土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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