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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我被德加爾家通緝了?! 文 / 烏雲卿

    筵席終於結束了,每個人都吃下了一堆小山似的食物,連我也食量大增,不知不覺中塞進了比平時多一倍的東西。但是沒有一個人散去,都慵懶地坐在椅子上剔牙,彼此竊竊私語。毛姆清了清嗓子,看向我,我知道,重頭戲來了。

    「席拉小姐,」他十分客氣地說,「偉大的酒神在上。雖然你來到胖普屯的時間並不長,但我看得出來,你是一位友好而且善解人意的女士,相信在座各位也是這麼認為的。」

    「在座各位」都看著我們,微微點頭並不說話。

    「貴屯是我見過最熱情好客的地方,」我回答,「各位給了我很大的幫助,特別是毛姆爺爺和豌豆花小姐,還有那位為我澄清的喬匹先生,雖然我能力有限,但是只要有機會,一定會報答各位,到時還請不要嫌棄。」

    「咳咳,招待客人是我們分內的事,不用客氣,」毛姆沒有直視我,伸手掩在嘴巴前咳了兩聲,說,「是這樣的,實在很不巧,後天晚上就是神聖的酒神慶典,所有人都要去湖區集會。所有人。」

    這話是什麼意思呢?聽他的語氣,不像是邀請。我想了想說:「毛姆爺爺,我路過此地,不願給各位添麻煩,也不想耽誤行程,如果可以的話,最好能盡快上路,再說我也不是本地人,就不打擾慶典了。」

    毛姆乾笑了一聲,說:「可是啊,你也聽說了,綠精都能探出我們的長老南瓜,難保不會發現我們招待了你,所以,席拉小姐,即使你不在集會上露面,你的行蹤也已經暴露了……」

    他的說法讓我有些搞不清狀況,什麼叫「暴露行蹤」,難道我需要躲躲藏藏嗎?為避免自曝其短,我決定暫時不發一言。

    毛姆見我悶聲不響,停了一會兒便繼續開口,說的卻是與方才風馬牛不相及的事:「……近三百年來,這片『翠微之原』一直是我們半身人的聚居地,但其實,不管我們承不承認,就勢力範圍來說,是屬於德加爾家的。」

    我心中怦然一跳,也不接話,只等他說下去,同時注意到周圍不少半身人臉上浮現出一絲憤恨的神色。看來,正如皮克西之前透露過的那樣,德加爾家,或者說掌權的精靈族,在這些草原居民中間的風評並不太好。

    「德加爾家的命令,我們一般不大願意理會,就算被迫接受,也向來都不會很積極,」毛姆小心翼翼地看著我,臉上的笑容幾乎帶著一種近似討好的味道,「所以,你跟德加爾家對著幹,其實,我們內心都是很佩服的……」

    我以為我聽錯了,不由得機械地重複了一句:「……我跟德加爾家對著幹?」

    毛姆歎息了一聲,搖搖頭說:「你不必否認了,當然,席拉小姐,你甚至沒有用假名來糊弄我們,說明你完全無所畏懼,對於你的大膽和坦蕩,我們也是很佩服的……」

    我想,我的臉部表情應該已經充分表達出了我內心的凌亂——顯然有什麼地方不對,也想要辯解,可是,不知是因為太震驚還是太混亂,我似乎失去了訴說的能力,一句話也蹦不出來。

    「實話跟你說吧,」毛姆又重重地歎氣,「早在一個月前,德加爾家就向『翠微之原』的所有城鎮村落發出了通緝令,緝拿一個像你這麼高、年紀也像你這般大的人類女性。」

    說著,他從衣襟裡摸出了一張滑溜溜的紙或布,慢慢抖開呈在我面前,而我竟然沒有力氣抬手接過,頓時心中警鈴大作。

    那是一幅畫像,很有些像我,但是比現在的我豐腴不少,而且蓬頭垢面,眼神十分彪悍,的確抓住了我作為一名兇徒的神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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