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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39章 步槍打小鳥 文 / 步槍

    老地方,唐朝食府,軍機處。

    偌大的地方,就只有李麥這一家三口。

    浩浩放下筷子,拿起紙巾擦了擦嘴巴,但他顯然擦得不是很乾淨,張筱雨很自然地幫著他擦乾淨了嘴巴。然後浩浩摸著圓圓的肚皮,說,「好飽!」

    李麥還沒說話,張筱雨就揉了揉浩浩的小腦袋,說,「注意儀態,又忘了呀。」

    「對不起,媽媽,我又忘了。」說著,浩浩就坐好,兩手放在桌面上,跟上課一樣。

    張筱雨滿意地點了點頭。

    李麥看得一愣一愣的,這浩浩給張筱雨訓得像模像樣的,最起碼現在看上去少了一些痞子氣,呃,也不能說是痞子氣,就是那種很像翟若男的目空一切的傲氣。

    這可是要不得的。

    顯然,李麥很滿意,不由細細地看了張筱雨幾眼,心裡在想,內務局那邊獲得的資料中顯然,張筱雨從未談過戀愛,可以肯定的是,這種資料極為準確的。那麼,張筱雨所表現出來的對孩子的貼切和瞭解,或者說針對浩浩來說,恐怕除了緣分,很難用其他東西來解釋了。

    想到這,李麥問浩浩,「兒子,明天週六了,老爹到你出去玩,好不好?」

    「好好好!」浩浩一聽,眼睛都睜大了,拍著手掌說。、

    看了眼張筱雨,李麥對浩浩說,「你想去哪裡玩呢?」

    誰知,浩浩卻是扭頭看向張筱雨,問,「媽媽,你想去哪裡玩?」

    「為什麼要問我呢?」張筱雨卻是笑著反問浩浩。

    「雷迪斯佛斯特!」浩浩得意地笑了笑說。

    張筱雨滿意地點頭,李麥讚了一句,「霍,兒子,女士優先你都懂了,看來在學校學得很認真嘛!」

    「媽媽教的,媽媽是老師。」浩浩抓著張筱雨的胳膊,用小臉蛋蹭了一下說。

    李麥連翻白眼,這小子還會撒嬌呢。

    張筱雨又問浩浩,「媽媽讓你說,你想去什麼地方玩呢。」

    浩浩歪著小腦袋很認真地想著,小眉頭都皺了起來,小手抓著自己的鍋蓋頭撓著,然後眼睛一亮,說道:「我想去美女最多的地方!」

    拿著筷子夾著青菜的李麥手一抖,菜掉下去,他瞬間反應過來,筷子一抽,在那根青菜吊在地上之前夾住了它。

    浩浩都看呆了,大張著個小嘴巴和眼睛,喃喃說出一句:「無敵奶爸!」

    李麥無語,放下筷子,問道,「我說兒子,你能不能告訴我,為什麼要去美女最多的地方玩呢?」

    浩浩恢復過來,說,「美女好看呀,愛美之心人皆有之嘛。老闆你公司的姐姐們個個都是美女。」

    「呃,那個……」李麥一下子語塞,尷尬地笑了笑,對張筱雨說,「那個,人是田軍招的,你知道,他是人事部長,都他招的,我也不知道……」

    「美女好呀,美女就是生產力嘛。」張筱雨笑著說了一句,然後看了眼浩浩。

    浩浩「嗯嗯嗯」地點頭表示贊同。

    李麥不得不懷疑,這母子倆是不是事先商量好了給自己上課呢?

    「那什麼,明天老爹帶你上遊樂園玩玩,怎麼樣?」李麥趕緊的轉移話題,再這樣聊下去,不死也得脫成皮。

    誰知,浩浩翻了翻眼睛,「遊樂園我都去好幾次了還去。」

    「你什麼時候去了?」李麥頓時驚訝問道。

    「媽媽帶我去的呀,你整天就是忙啊忙,都沒時間跟我玩。」浩浩嘟了嘟嘴說。

    的確,抱起磚頭就沒辦法抱起你,兒子也一樣,只是作為一個男人作為一個父親,責任要扛起來,辛酸和委屈也得默默地扛起來。不過,似乎李麥這貨也沒什麼辛酸委屈可言。

    「那,筱雨,你覺得去哪玩比較好?」李麥只得問張筱雨,問浩浩就是問張筱雨,似乎兩人的話題一般都只能通過浩浩來中轉,直面的時候算是比較少的,這層說不清道不明的膈膜,心知肚明,卻很難說出來。

    張筱雨淡淡笑了笑,說,「你拿主意吧。」

    浩浩也跟著說,「嗯嗯,你拿主意吧,老爸。」

    李麥便摸著下巴思考了起來,沉吟著說,「既然市裡逛得差不多了,要不咱們來一次野營怎麼樣?」

    說著,他豎起食指,「開車往西北走,那邊是大片大片的丘陵和山林,空氣好風景美,咱們可以弄個大帳篷,到大自然去玩兩天!」

    聽到「野營」二字浩浩的眼睛就亮起來了,男孩子都喜歡刺激的活動,對神秘的大自然更是充滿了像對美女一般的好奇心,總想徹徹底底地探個究竟。

    頓時,他拍著手掌說,「好啊好啊!野營好!我還要野炊自己做飯釣魚抓螃蟹!小胖說他經常跟他爸爸會村裡釣魚抓泥鰍!」

    得,就這麼定了,李麥還能說不嗎,張筱雨更是沒有任何意見。

    「行,那就這麼定了。」

    李麥揮了揮手,「那就這麼定了!」

    但是,張筱雨馬上提出了一個問題,「家裡沒帳篷,這麼晚了,商場店舖應該都關門了。」

    李麥自信地笑了笑,做了一個手勢,「這個問題好解決,一個

    電話的事,而且還是軍用制式帳篷。」

    浩浩露出崇拜的目光,問道:「老爸,有槍嗎,我們可以用槍打鳥!」

    張筱雨笑著摸了摸浩浩的小腦袋,「槍是管制物品,不能持有的。」

    李麥嘿嘿笑了笑,「鳥槍沒有,步槍可以有!」

    浩浩登下跳下椅子,嚇得張筱雨趕緊去扶,不過那小子身手還行,不至於摔倒。他興奮地跳著拍手掌:「好樣的老爸!我要打鳥!一槍一個一槍一個啪啪啪啪!」

    李麥笑的更開心了,浩浩高興他就百倍一般的高興。

    張筱雨眉頭微微皺了皺,看了眼浩浩,壓著聲音對李麥說,「你怎麼能答應呢,打槍是犯法的。」

    愣了一下,李麥一時半會才反應過來,他倒是沒想到這個問題。他的思維慣性是,別說打槍了,就是****都是家常便飯。即便不在部隊了,他要動動槍炮,也是再簡單不過的事情。

    但是在張筱雨眼裡,別說打槍了,有這玩意兒都是不行的,是嚇人的,是觸犯法律的。

    一時半會李麥還真不知道該怎麼給她解釋,難道說沒關係我在部隊裡有人這樣?顯然是不行的。張筱雨可不知道他的身份背景,甚至他之前做的那些事情,張筱雨也一概不知。

    對於他的瞭解,張筱雨也僅限於浩浩的爸爸、以前開黑的、現在開公司、退伍兵,這麼幾個關鍵詞。

    李麥只得說,「不會的,我找人借專門打獵用的那種槍,不會有問題的。」

    「那就好。」張筱雨點點頭。

    吃完飯回到家,李麥跟浩浩在客廳耍了一陣子,浩浩便被張筱雨給帶過去寫作業了。李麥一個電話就把胡兵給招了過來。

    胡兵以為是什麼事,馬上趕了過來。

    「什麼事這麼急。」

    在客廳裡坐下,胡兵低聲問。

    李麥看了看浩浩的房間,說道,「有急事。」

    胡兵當下凝起精神來,等著李麥的下。

    「我明天帶他們母子進山玩玩,露個營。」李麥緩緩地說著,「有幾樣東西你幫我準備一下。」

    胡兵瞪大了眼睛,「就這事?」

    「啊,就這事。」李麥點頭。

    胡兵苦笑著拍了拍額頭,「我以為……說吧,需要什麼。」

    李麥想了想,說,「一頂帳篷,便攜式供電系統,單兵電台,嗯,野戰單兵炊事用具,再來把工兵鍬。」

    「班用帳篷,供電單元,電台,單兵炊具,工兵鍬。」胡兵重複了一遍。

    「不不不。」李麥擺了著手,說,「班用帳篷太大,搭起來也麻煩。」

    胡兵說,「最小的了,軍用帳篷你又不是不知道。」

    想了想,他說道,「專業的野營帳篷現在這麼晚也沒地方買去了,我回站裡找找,以前站裡搞活動,應該有存貨。」

    「嗯。」李麥點點頭,「還有,你能不能弄到獵槍?」

    「你要進深山?打獵?」胡兵皺眉問。

    李麥說,「嗯,進深山,這周邊不是工業區就是住宅區,不到深山裡,找不著好風景。我看浩浩挺喜歡刺激的,帶他體驗一下,鍛煉鍛煉這小子。」

    「獵槍……」胡兵難為起來,「這東西還挺難弄,地方的槍支管制你不是不知道,除非專業的狩獵場,可南港這方圓幾百里也沒這種地方。」

    李麥也犯起愁來,的確,對於他來說,獵槍比坦克裝車車都難弄。

    「不是,非要獵槍嗎,步槍也能打死獵物的,用上高爆彈頭,碰上野豬都不怕。」胡兵說。

    李麥豎起食指放在嘴唇上,看了看浩浩的房間,壓著聲音說,「張筱雨還不知道我的背景,這扛著自動步槍去打獵,不是違法犯罪了嗎?」

    胡兵愕然,苦笑地搖了搖頭,「我沒辦法了,這麼短的時間,真沒地兒弄獵槍去。」

    兩人沉默了一陣子,李麥說道,「實在不行就步槍吧。」

    胡兵點頭。

    「不過不要整什麼九五八一槓這些,你弄把56半,那玩意兒跟獵槍長得差不多,張筱雨不懂這個,能騙過去。」李麥低聲說。

    「行,戰備倉庫裡應該還有。」胡兵說,「我派兩個人跟著你去吧,南港以北的深山我知道,地形險峻,野物不少,比較危險。關鍵是那一帶沒少發生刑事案件。」

    擺了擺手,李麥拒絕,「你派兩人跟著算怎麼回事,不用這樣搞,有我在,沒危險。行了,你去吧,明天一早讓人把東西送過來。」

    「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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