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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二章 度蜜月的選擇 文 / 過路人與稻草人

    甄陽追出去,見她背影蕭索地拖著金角大王走在酒店門前的小道上。他追了上去,抓住她的胳膊問道:「我送你回去!」

    「我開車來了!」她默默地掙脫他的手。

    「我送你去停車場!」

    「甄陽,我不想說話!」明朗抬頭看她,烏黑的眼珠有一層透明的哀傷。

    「我不說話就是了!」他為她牽金角大王,兩人默默地走向停車場。

    她的車停在最角落處,打開車門,金角大王便跳了上去,靜靜地坐在副駕駛的座位上。

    明朗坐在車上,靜靜地對他道:「你回去吧!」

    說完,發動車子,拉下手剎入檔,然後倒車離開。甄陽不放心,驅車默默地跟在她後面,他在心底跟自己說,他不能讓她出事,因為,她還要給真真捐骨髓。

    她的車開得很緩慢,她一路開往珠江,車子停在珠江旁邊的護欄旁,然後,她牽著金角大王下了車,坐在江邊的石階上。

    他沒有下車,就在車裡默默地看著她。

    她長久維持著一個姿勢,捲縮在石階盡頭,抱著金角大王,靜靜地凝望著江面的波光粼粼。

    她沒有動過,他甚至在猜測,她是不是已經睡著了。

    終於,他下車,靜靜地走向她。

    她雙眼睜大很大,眼裡空洞,乾澀沒有一絲淚光,她回頭看了看他,眼神有些迷茫。

    他坐在她身旁,沒有說話。

    她卻忽然開口了,伸手指著對面,「我在那邊出生!」

    「哦?」那邊,只是一個淺灘,沒有人居住。

    「我一直和阿公住在珠江邊!」她低頭看著自己的手,然後不斷地搓揉,「我一直跟在他身後,生意好的時候,他會給我買糖果!」

    「阿公呢?」他靜靜地問,猜測著大概阿公已經死了。

    她茫然地搖頭,「不知道,我忽然找不到他了!」

    「他搬走了嗎?」看來,應該還在人世。

    她心中有一種鈍痛,他不會搬走的,他說過,會一直等,等他的蓁蓁回來。

    「我會一直在這裡等他!」她輕聲道,眼裡蒙上一層水汽,又再強調一次,「我會一直在這等他!」

    「你父母呢?他們在哪裡……做生意?」

    明朗倏然而驚,那下著滂沱大雨的漆黑的夜晚再度逼到眼前,她看到爸爸回頭悲涼一笑,「蓁蓁,爸爸走了,爸爸一直都愛著你和媽媽,只是,爸爸撐不下去了!」

    她咯咯地笑,好多個這樣的夜晚,爸爸都會下水給她摸魚兒,第二天,她就有炸魚兒吃了。

    她親眼看著河水淹沒了頭,她一直等著,等他走上來,牽著她的手,笑意盎然地道:「走,我們回家炸魚兒!」

    她低頭,掩面嗚咽了一聲,深呼吸一口,道:「他也在等我!」

    甄陽只以為她父母只顧著做生意,丟下她跟阿公生活,疏忽了她,想來她的童年一定過得十分不堪了。

    「我們結婚,把他們請回來好嗎?」他握住她的手,輕聲道。

    明朗沉默不語,她知道,他不會回來了,他這輩子都不會回來了。曾經是那麼息息相關的兩個人,此生也不會再見面了,永遠,永遠不會再見。

    她不明白為什麼,更不明白在塵世間為何要有這樣殘酷的事情發生。在爺爺每晚毒打她的時候,她摸著自己身上的傷痕,問過無數次為什麼他不會回來了,那時候,她竟不知死亡的真正意義。

    她曾經那麼恨張子菁,恨她為什麼要離開爸爸,恨她為什麼要丟下自己,否則,她的人生還是一個完整的人生,她的生命,也不至於這麼支離破碎。

    許久,她低低地道:「甄陽,是不是我救了真真,我就能還清我所欠的一切?」還清了,便是再無拖欠,以後午夜夢迴想起,也不會有肝腸寸斷的痛楚。

    甄陽不明白她這句話的意思,凝眸看她,「你沒有什麼要還的,你救真真,是因為你是一個好人!」

    「好人?」她低頭看著自己的雙手,彷彿還能聞到手上粘稠血腥的味道。沒有人知道她為了生存下去,做了多少違背良心的事情。也因為如此,當所有人都跟她說真真有多善良,仿若一個天使的時候,她的心,是嫉恨的痛,那是原本屬於她的真善美!

    她回不了頭,也不需要回頭了!

    「回去好嗎?」甄陽擁住她的肩膀,把她的頭壓在自己的胸前,整個地把她包裹在自己懷裡。

    明朗把所有的前塵往事都壓在心底,確實該放下了,事情去到今天這個地步,已經和她回來的目的相悖。

    而她,也不再值得自己為她傷神半分。她現在需要做的是好好收拾心情,做一個最漂亮的新娘,來日在地府之下,閻王問起她這輩子最有成就的事情,她可以說自己有一個所有女子夢寐以求的盛大婚禮。

    「回去吧!」她站起來,主動牽起他的手,他也順勢和她十指交握,一同走了出去。

    回到家中,他主動跟她說起婚禮的事情,明朗的表現和今晚在酒店的表現大不一樣,她顯得很高興,說起佈置婚禮的場地和拍婚紗照的種種,她彷彿做了一個市場調查,把國內豪華婚禮的舉辦場所如數家珍,當然,也是十分庸俗的

    ,可她說婚禮原本就是庸俗的,要清高,那就不要結婚。

    兩人趴在床上,為婚禮事宜吵了好幾回,最後都是她佔上風。

    「度蜜月呢?去哪裡度蜜月?」甄陽取過電腦,點開許多旅遊城市。

    「去美國吧,我也順帶視察一下業務!」甄陽道。

    明朗拿書本敲了他的腦袋一下,「必須不能帶公事,請尊重大會!」好歹也是度蜜月呢。

    甄陽問她,「那你有什麼心水?」

    「無所謂,你選吧!」她聳聳肩道。

    「迪拜吧!」他提議道。

    「庸俗!」她隨即反駁,把他的提議丟在地下狠狠地踩。

    他翻翻白眼,剛才是誰說婚禮原本就是庸俗的?「那,墨爾本呢?」

    「這個時候去墨爾本有什麼好玩的?不要!」

    「日本吧!」

    「我是中國人,我和日本鬼子勢不兩立,這輩子都不會給他們賺我半分錢!」

    還牽扯到家仇國恨上了,不就是度個蜜月嗎?

    「韓國呢?」

    「別,人家會以為我們去整容的!」

    「小姐,那你自己選地方吧!」他癱在床上,無奈地看著她。

    她推推他,「無所謂,你選,我沒什麼意見的!」

    沒意見?無所謂?她確定?

    他終於明白,女人的話,信她一成,雙目失明!

    「我困了,明天再想!」甄陽歎氣,「結婚真麻煩,明天是週一吧?我們先去排期登記!」

    「不用登記,辦婚禮就行了,我是一個很傳統的人,不需要結婚證!」她躺在他身邊,霸道地把雙腿壓在他的肚子上,身子彎曲呈蝦米狀看著他。

    「不登記算什麼結婚?」要註冊登記才是傳統吧?他不明白,伸手捏了捏她的臉,「你的身家很豐厚,但是我的身家不比你差好不好,老拿你的快餐店說事!」之前娶她,是出於被迫,但是,他現在忽然覺得這是一件挺好玩的事情,至少,值得期待。

    「可是!」她忽然憂傷地看著他,「要是我們登記結婚之後,你死了,我就變成寡婦了,妨礙我梅開二度的啊!」

    「那不是正合你意嗎?你現在每天在做的事情就足以讓我早死!」他沒好氣地看著她,真是烏鴉嘴!

    「喂,問你個事!」她翻身趴在他身上,雙手撐住下巴,肘子抵住他的胸膛,「你怕死嗎?」

    他伸手一拉她的兩根手臂,她就整個跌在他身上,他呻吟一聲,哎,他好歹也是男人好不好?這不是挑戰他男性本能嗎?

    「說不怕那是矯情了,說怕卻又怕不來,每個人都要經歷的!」他圈著她的腰,她瘦得很,就跟個發育不良的孩子似的,不過,也不是孩子啊,畢竟,胸前相接的地方,還是蠻有料子的。

    「人死了之後,去哪裡啊?」她又問道。

    他笑了笑,「不知道,但是我死了,肯定要纏著你,因為是你害死我的!」

    「胡說,我才沒有害死你!」她鼓起腮幫子道。

    「沒有?你現在就在害我啊,傻姑娘,我是男人,你這樣趴在我身上,不是在害我嗎?」他眸子的顏色變深了,語氣也曖昧了起來。

    明朗翻身下去,「反正我們都要結婚了!」

    「這麼開放?好,那我今晚先試婚!」他一把摟住她,唇落在她的耳邊,「你可別後悔啊!」

    明朗定定地瞧著他,忽然跳了起來。

    他好笑地看著她,逃了?只是他也不過是想鬧鬧她,沒想真的要做,看她逃得這麼快,還真叫他好笑。

    只是,他看著那女人跳下床之後,竟然開始脫衣裳,外衣一甩,上身就只剩胸圍,而牛仔褲也被快速脫下,一腳踩在地上伸出兩根細長白皙的腿。

    他目瞪口呆地看著她爬上床,然後開始脫他的衣裳,他嗓子有些乾啞,眸光越發變深,「你……想幹嗎?」

    「想!」她直爽地歪曲他的意思,伸手扯他的皮帶。

    他愣了愣,眸光從她的胸前下移,觸及她右大腿上的燙傷痕跡,看痕跡,傷口不會很久。

    他一把抱住她放在床上,伸手摸了一下她的傷痕,問道:「什麼時候弄到的?」

    「就是你去生日宴會那晚上!」她沒什麼表情地道。

    「你怎麼不告訴我?」難怪那晚他不小心坐在她腿上,就跟要了她命似的,她走的時候,雙腳一瘸一拐,他竟沒想到她受傷了。

    「告訴你做什麼?你又不是醫生!」她努努嘴。

    他想了想,伸手摸她的後腦,她走後第二日,他在茶几角上看到像是血跡般的東西,料想他拖她下來的時候撞在茶几角上,流血了。

    「好了,縫了三針!」她輕描淡寫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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