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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28章 琉球王國 文 / 七匹孤狼

    王靖一路小跑著來到了於鯤身邊,於鯤看著衣冠不整的王靖忍不住啞然失笑。王靖可顧不上自己現在的形象,一臉迫不及待的問道,「於司令你說我們到了?真的還是假的?」

    「你自己看看吧!」於鯤笑著將手裡的望遠鏡遞給了王靖,抬手指了指遠處的海面。

    王靖連忙接過了望遠鏡向遠處望去,看了一會兒之後,王靖的一張老臉又耷拉了下來,嘴角的微笑也瞬間化成了苦笑,「你確定你沒有搞錯嗎?我們大老遠的跑到這裡來,就是為了這幾個小海島?」王靖一臉難以置信的問道。

    「絕對錯不了!」於鯤肯定的說道,「現在看著小,那是因為距離還遠著呢,其實這些島嶼也不算太小了。以我的經驗和目前掌握的各項資料,我可以判定前面的這些島嶼便是琉球群島!」見王靖仍然不是太相信的樣子,於鯤非常嚴肅的再次肯定道。

    「我之前一聽琉球王國,還以為是多大的地方呢!就這幾座海島也能叫國。」王靖一臉失望的說道。

    「這個嘛~!這個琉球王國確實不大,不過這琉球國王可是受過明清兩代皇帝的正式冊封,雖然稱為王國有些名不符實,但是人家確實是一個國家。」於鯤笑著說道。

    「怪不得這麼輕易的就讓小鬼子給滅了呢!」王靖撇了撇嘴說道,「就這樣幾個破島也值得大帥惦記著?」

    「這你就不懂了,這琉球畢竟是我華夏的屬國,怎麼能白白便宜了小鬼子呢!大帥主要是擔心議和之後,兩國真的罷戰休兵。萬一小鬼子不肯將琉球給我們怎麼辦?所以呀,還是先佔了再說吧!」於鯤笑著解釋道。

    公元1372年(明太祖洪武五年),明政府派楊戴出使琉球三國,分別冊封了琉球三國國王,三國也明確表示向明朝政府稱臣。正式成為明朝藩屬。幾年之後的公元1429年,中山國王尚巴志滅了其他兩國,定都首裡城,建立起統一的琉球王國,仍向中國朝貢,中山國國王被明政府冊封為琉球王。此後。琉球國一直按照明朝的典章制度隔年進貢,謹守臣節。

    清軍入關之後,琉球國派使臣請求冊封,被清朝皇帝冊封為琉球中山王,後改稱琉球國王。此後幾百年間。琉球不斷遣使進貢,歷任琉球新王即位時都要遣使請封,從未間斷。

    早在明朝時期,日本便看上了琉球王國。1609年,日本軍閥豐臣秀吉率軍侵略朝鮮,派薩摩藩諸侯島津氏向琉球敲詐錢財,遭到琉球國王的拒絕。島津氏遂率軍攻打琉球,俘虜了琉球國王尚寧。逼其寫下誓,每年向薩摩藩輸糧8000石。日本將歷史上的侵略視為「上貢」,並以此證明琉球一向是日本的「藩屬」。從此琉球進入了「一國兩屬」時期。初期。日本一直要求琉球對中國隱瞞其向日本進貢的情況。後來,清朝由於國力衰弱,自顧不暇,雖已知悉卻「未予過問」,但也從未正式承認琉球系日本屬國。

    1872年10月,借明治天皇親政之機。鹿兒島縣秉承明治政府的旨意,令琉球王子伊江等人進宮朝拜。伊江等人從鹿兒島乘船出發。先抵達品川,後進宮朝拜。當時。琉球的賀表上寫的本是「琉球國王尚泰」,而日本外務省擅自去其國號,改為「琉球尚泰」。明治天皇下詔將琉球王室「升為琉球藩王,敘列華族」。第二年,又下詔書命琉球受內務省管轄,租稅上繳大藏省,將其納入日本內政的軌道,而這一切都沒有獲得琉球國的同意。

    1875年,日本派兵進駐琉球,並命令琉球尊奉日本明治年號,不再向清政府入貢。眼見形勢不妙,琉球國向宗主國清政府告急,派遣尚德宏到中國求助。尚德宏到達福州後,向閩浙總督何璟和福建巡撫丁日昌說明此事,又通過他們向清廷急報。但清政府根本沒把這事放在心上,只是給駐日公使何如璋下了個命令,命他調查此事。實際上,當時的日本只有陸軍常備軍3萬餘人,海軍4000人,軍艦15艘,且多破損不能出海。雖然何如璋對此事盡心竭力,但由於清廷在對日交涉時過分注重情理,沒有適時炫耀武力,反使日本摸清了清政府的懦弱本性,變本加厲。

    1878年4月,日本政府悍然決定廢琉球為郡縣。雖然琉球上下並不甘心亡國,但囿於國力弱小,無力抗衡日軍。日本政府令琉球國王尚泰到東京聽候處置。當時他正身染重病,所以派王世子前往東京,親自哀求日本政府暫緩國王赴日的行期,以為緩兵之計。此時的琉球一心巴望清政府能夠救其出水火。8月30日,日本政府在何如璋按照清政府旨意的喋喋不休的交涉聲中,正式宣佈改琉球為郡縣,聲明琉球與中國的關係由日本外務省處理,琉球終於沒有逃脫被日本吞併的命運。

    1880年3月,日本正式向清政府提出「分島、改約」案,即琉球群島的北部和中部島嶼屬日本管理;琉球群島的南部諸島如宮古島、八重山,則歸清政府管轄。作為交換條件,中國應修改日清通商條約,允日享有最惠國待遇。據此,清政府總理衙門大臣沈桂芬等人與日方代表進行商談,1880年10月28日草簽了《琉球條約》及《酌加條款》。

    此一「分島、改約」案在清政府內部引起非議。清政府以李鴻章為原辦議約之人,又熟悉日本情勢,令他統籌全局。李鴻章上奏折稱:「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則大受其損,拒之則多樹一敵,唯有以延宕一法,最為相宜。」清政府最終採納了李鴻章的建議,對「分島、改約」案置之不理。

    但李鴻章的「延宕一法」即「拖」的政策,既不能、也無力阻止日本吞併整個琉球群島,結果是中方在琉球問題上一無所得,同時也等於默認了日本對琉球的佔領,使得華夏失去了由東海進入太平洋的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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