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地下停車場 文 / 黑天鵝王子
我從車窗裡卻看見周圍的警察都在悄悄地向我們的車子圍攏過來,立時就意識到事態緊急,眼見著老秦已經拉開車門,也顧不得和別人打招呼了,伸手就把老秦拉進了車裡,緊跟著就往他後脖上切了一掌,老秦登時就暈了過去。
要天見我突然動手,只是愣了一秒鐘,就跳上車,衝著888號大叫道,「開車,衝過去!」
這時候一輛豐田轎車剛剛通過了那個狹窄的通道,後面的車子還沒啟動呢,888號藉著這個空檔,猛地一踩油門,我們的車就像離弦之箭,霎時就衝過了關卡。
外面的警察們顯然被突然發生的這一幕驚呆了,我們衝出去很遠了才反應過來,於是我就聽見後面砰砰的手槍連續射擊的聲音,但卻連一發子彈都沒打到我們的車上。
又過了好一會兒,我聽見了後面嗚哩哇啦警笛爆響的聲音,回頭一看,七八輛警車正急駛著在後面猛追上來。
要天猛地一拍座椅,「這下麻煩大了,再過一會兒,全市的警車都會到處攔截我們,想不發生槍戰都不行了。」
我這會兒倒是比較鎮定,「先下五環路吧,盡量往人多的街道鑽,他們就不敢亂開槍了。」
888號的車技確實沒的說,我的話音剛落,他就一掰方向盤,不但沒有剎車,還加速猛地衝出了最近的一個出口。
後面緊追的警車顯然沒料到我們的車子會突然衝出去,紛紛來了個急剎車,登時就有三四輛車子撞到了一起。平白地就在出口處製造了一起連環追尾事故。
乘著這股亂勁,我們暫時擺脫了警車的追捕。直接就開到了一條車水馬龍的大街上,融到一眼看不到頭的車流中緩緩行駛著。
「這下我的警察算是當到頭了。」要天長出了一口氣。瞇著眼睛茫然看著兩邊不斷掠過的街景。
「看來你這身警服還沒穿夠啊。」我故作輕鬆地調侃著要天,這時候我很理解他的心情,畢竟是警官大學畢業的高材生,正科的警官就當了十來年了,如今剛升了副處長沒多久,就一下子成了警察的敗類,馬上被通緝的逃竄犯,心裡能是滋味才見鬼呢。
「已然這樣了還說什麼,從今天開始我就恢復要天的名字。林天成不存在了。」
要天的神色很快就恢復了正常,他看了看車子四周的情況,回身說道,「這車子我們不能再用了,我相信前面不遠又該有警車設卡攔截了,倒了前面路口向右拐,有一個沃爾瑪超市,888號直接開進地下停車場。」
沒想到888號剛開到路口正轉彎的時候,眼尖的要子花就看見一個站在便道上穿著咖色短風衣的男人。正把手機貼在耳朵上,邊滿臉焦急地看著我們的車子,邊不知在和誰通著話。
要天也在同時發現了這個人,「壞了。被他們發現了,別進沃爾瑪了,一直向前開。」
就在這時。我也發現了後面相隔著三四輛車的位置,有一輛紅色寶馬x6正在試圖超越前車加速跟過來。
「後面那輛寶馬好像是我們在停車場看見的那輛車。它也跟上來了。」
車內的氣氛頓時緊張起來,我們一起把槍抄了起來。要天忙道,「別那麼緊張,他們不會在大街上對我們射擊,加速往前開,超過前面的車子,聽我的命令轉彎甩掉他們。」
888號聞言一踩油門,車子霎時起速,左拐右拐地一下就超越了前面好幾輛車子,後面那輛寶馬x6轉瞬間就不見了蹤影。
正好開到了下一個路口,要天急命右轉彎,888號順勢一腳油門,車子後面騰起了一股車輪摩擦產生的青煙,在一片後車的急剎車聲和路人司機們的大罵聲中,我們的車子像瘋子似的向前方衝了過去。
要天冷靜地說道,「888號聽好了,前面的路口再右轉,然後前行不到一公里,右側就是沃爾瑪地下停車場入口,你就直接開進去,現在給我繼續加速。」
我從後面看著儀表盤,這時候的車速已經是90邁了,在這人車混雜的城市街道上,要天這個混球竟然還要加速,真要撞死行人、撞毀車輛,我們還能跑得了啊。
888號這小子似乎很崇拜要天機敢果決的風格,對他的話一律無條件執行,而且這下子的車技好像也很過關,我的印象裡自從進了城,他好像從來沒有踩過剎車似的,一直都是在加速,再加速。
只見車子如風馳電掣般地在狹窄的空間裡左衝右突,坐在車裡的人可就倒了大霉,我們拚命地抓住扶手想穩住身體,可是身體還是無法控制地左撞右撞,一不留神我的腦袋重重地撞到了車窗玻璃上,當時就疼得我險些暈了過去。
忽然間感覺車子一個猛轉彎,緊接著眼前一黑,我定睛一看,原來888號已經把車子開進了地下停車場,大燈一開,刺得我眼睛生疼,眼瞅著車子又在地下轉了無數個彎,最後終於在一個僻靜的角落停了下來。
要天低聲吼道,「都下車,只帶手槍、手雷、匕首、彈藥,自動步槍都留在車裡,下車後分散進入沃爾瑪,最好每人買一身衣服換上,二十分鐘後在沃爾瑪東邊二百米的信達大廈後門集合,注意不要暴露自己的武器。」
要子花忍不住叫道,「二十分鐘夠買什麼衣服的?萬一繳費的時候排長隊呢?再說了這輛車沒準一會兒就要被他們發現了,要是警察把整個沃爾瑪封鎖了,我們還怎麼跑出去?」
要天答道,「我算好時間了,起碼後面那輛寶馬到現在還沒發現咱們進了沃爾瑪的車庫,假定路上還有別人發現了我們的行蹤,如果是聶氏刀刻組織人圍堵我們,完全形成包圍圈需要至少二十五分鐘,如果是警察發現我們,他們的反應速度只會更慢,所以二十分
鍾足夠我們分散出去了。」
我忽然恍然大悟,「為什麼要在信達大廈聚齊——我想起來了,信達物業公司老闆是咱們要氏子弟,以前合作過,就是想不起叫什麼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