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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60章 婚姻菲菲 文 / 最黑暗

    然後,到了大學後,其實蔣安安對於自己的大學並不喜歡,她本來是喜歡南京審計大學的,但是分數不夠,所以只能選擇了金陵科技學院。林蕭一直都認為蔣安安是很出色的女生,無論在什麼大學都能展現出自己的風采。比如說,在大一的時候,蔣安安就成為金陵科技學院的辯論隊的核心人物,到了大二,也就順理成章的成為辯論隊的隊長了。而且,除了辯論隊以外,在大學生創業俱樂部的主席也看好了蔣安安,想讓她接任下一屆的主席。在是否成為主席這方面,蔣安安問了林蕭自己是否應該參與主席的競選,林蕭在思考之後覺得蔣安安不應該參與這個主席的競選了。因為大學裡面本來就挺忙的,蔣安安已經是辯論隊的隊長了,如果再成為大學生創業俱樂部的主席的話,那麼就有的忙了。林蕭在聽到蔣安安詢問自己意見的時候,絕對是充分的思考了,當然,蔣安安雖然表面上說只是想聽聽林蕭的意見,但是最後蔣安安也沒有去參加競選,這說明林蕭的建議對蔣安安是非常重要的。

    估計蔣安安也是經過充分的考慮了,考慮到她自己要參與辯論隊的活動,而且還要考註冊會計師,這一系列的活動算下來,真的是很忙的。這個林蕭也能感受到,比如說林蕭打電話的時候,大一的時候,就經常接不到蔣安安的信號,很多情況,都是因為蔣安安要開各種各樣的會。林蕭其實心裡面不贊成蔣安安如此的投入精力在社團的,大學本來是一個需要學習的地方,雖然社團活動也很重要,但是很明顯沒有學習重要啊。也許這些只是林蕭自作多情的想法而已,但是,林蕭是真心為蔣安安想的,想必蔣安安也認為林蕭說得對,所以就選擇了甩手。

    在結婚制度上的廢話扯了很多了,開始進入正題。

    古代的婚姻含義有三,一個是婚姻是指結婚的儀式,是創設夫妻關係的行為。無論怎樣簡樸的婚姻,都得有基本的形式,包括現在的裸婚,那也得吃個飯,這是個最基本的。第二是婚姻是夫妻的稱謂,只有結婚了,那兩個人才能叫做是夫妻。而且現在中國的婚姻法規定,只有領了結婚證的夫妻才是法律上的夫妻,如果單獨的男女住在一起,而且又沒有鄰居作證是合法關係的話,那麼就是非法同居。到時候,若男女雙方關係不和,那麼分開後財產的計算等等是不利於女方的。

    第三,婚姻是指結婚形成的姻親關係。

    大家都要注意的是,婚姻關係的確定就是以結婚這一法律事實的發生為前提的。

    看似簡簡單單的婚姻,還有狹義和廣義之分,這不禁讓讀者們想起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了,是不是,因為那個也有狹義相對論和廣義相對論之分。

    恩,婚姻的廣義不僅包括夫妻關係的確定,也包括婚約的訂立。狹義的婚姻成立就是男女結婚在一起,不包括婚約的訂立。

    按照咱們中國的歷史發展來見,這個結婚還是要從廣義來算的,婚約還是要定的,這個在古代是很看重的,一般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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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形式要件是指法律規定的結婚程序和方式。

    結婚的程序要合法,世界上有兩種立法主義,一個是事實婚主義,一個是形式婚主義。要說還是事實婚主義比較靠譜,要知道兩個人雖然結了婚,也辦了證,但是心卻不是在一起的,這個世界上,同床異夢的夫妻多著呢。富翁可以包養很多小情人,富婆自然是不甘落後的,也會包養很多的小白臉。

    結婚也有必備條件和禁止條件。必備的那自然是積極的,就是結婚的雙發不可缺少的條件,比如不可強迫婚姻,不可近親,不可幼齡結婚,當然,這個年齡在一些少數民族地區倒是可以放寬些。而且,不僅是結婚年齡,以前好像有些地方,男子可以娶好幾個老婆,不過,隨著民族的融合,現在這種情況越來越少了,大部分都是一夫一妻的。還有的就是公益條件和私益條件。公益條件就是雨社會公共利益有關的要件,再強調一遍,不可以近親結婚。私益條件是指僅僅與私人利益有關的要件。這裡要強調的是,不可以強迫人家結婚。

    早在人類文明產生的時候,結婚就具有了最原始的意識形態,古代社會就有結婚制度了,從掠奪婚到有償婚,再到贈與婚和聘娶婚,宗教婚。

    掠奪婚比較暴力,就是看上了哪個女的,直接搶回去結婚,好像是山寨的頭領看上了路過的女人,然後就搶回去作為壓寨夫人了。

    這個要是放在現在的話,雖然很多光棍同志都會同意,但是這個社會馬上就會變亂了。

    對於聘娶婚還是有很多講究的,比如說納采,就是男方看上了人家小姑娘,然後找媒婆同志去說媒,或者是提親,然後他要等到女方同意後,才可以買些見面禮見面。第二個,問名,看上去好像就是問問名字罷了,其實不然,要問女子的出生年月日時,沒錯,具體到時,以便算命先生幫這對男女測試看是否合適在一起。

    問名玩了後,還要納吉,就是通過迷信的方式,卜的吉兆後,告訴女方的人。然後是納徵,就是男方開始掏錢了,要買聘禮了,這時候,婚約就開始產生了,你總不能讓人家男方白白花錢啊。然後是請期,這個就是請擇訂婚期了,,並在形式上請女家同意,一般到了這個份上,一對夫妻就要形成了。不過,可不要以為就行了,因為還有一步,請大家不要急,慢慢來,可能說看到這裡,大家的心,特別是男同志的心都糾結了萬千啊,沒想到娶個老婆還這麼費事呢,真是的。沒辦法,大家還是認認真真的走完最後一步比較好,那就是親迎,一般到了這個時候,新郎官都是意氣風發的,穿著結婚的長袍馬掛,然後騎著高頭大馬,新郎到女家將媳婦兒領進門就可以了。

    關於結婚的實質條件,大家都瞭解了,這裡就不多廢話了。

    還有別以為領了證,結了婚,那就是定好了,非也,因為有些婚姻若是無效的和可撤銷的,那麼即使完成了手續,也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都是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違法婚姻。前者是不提出,那還是無效的,後者是需要當事人提出撤銷,如果不想得到一個不幸的婚姻的話,還是提出的好。古代的中國就有違律嫁娶的規定,而且這樣做還會受到一定的處罰呢。有些國家只是將兩者統稱為無效婚姻,像前蘇聯,的各個加盟國,如古巴,秘魯,羅馬西亞,保加利亞。而有些國家如日本,瑞士,則是以其為可撤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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