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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章 私家偵探 文 / 貝金卡人

    大江市是一個國際化的大都市,夜晚非常迷人,但我沒有心思欣賞夜景。我約了一個私家偵探見面,那個私家偵探自稱唐朝仁傑,當然這只是他在聊天群裡的化名,——我猜這個應該是化名,這個名字讓人想到唐朝的神探狄仁傑。因為我在聊天群裡的名字也不是左焰,而是貝金卡人這樣一個化名。我們每個人在陌生化的聊天群裡都保持著一定的距離,雖然表面上顯得很親密,實際上見了面都實行aa制,而且大多數聊友素昧平生,從未謀面。我跟唐朝仁傑恰巧就是這樣。

    私家偵探是一個神秘的職業,在我的腦海裡,應該為人機警,智謀出眾,而且還應該是一個中年人,或者說至少讓別人無法就他的面相看出他的年紀。他還要少言寡語,能夠睿智的分析事件,卻只藏在自己的心裡,只在關鍵的時候顯示出他的意圖。

    但是,當我在一家咖啡館看到他出現時,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由於從未見過面,也沒有見過對方的照片,我們約定在江邊的孤島咖啡館見面,並且說好屆時他手上拿著一枝白色煙桿。這個年頭拿白色煙桿的人不多,好識別。他曾要求我用手機拍張照片發給他,我以手機丟了的理由拒絕了他。而且我也沒有告訴他我的真名,因為我現在是一個被全市警察通緝的疑犯。我是用公共電話給他打的電話。

    就他的聲音聽起來,非常符合我對私家偵探的臆測:語速適中,音調不高不低,甚至有些低沉。我告訴他我會穿一套西裝和他見面,估計要比約定的時間稍晚幾分鐘,請他在孤島咖啡館二樓靠窗的位置等我。我說我在那定了這個位置,其實是方便我自己觀察他。即便他去的時候那個位置沒有了,也沒有關係,只要他出現在那個位置,我還是可以根據他手裡的白色煙桿認出他來。而且,可以通過這種觀察確定他有沒有帶別的人。——我告訴他我可以出一大筆錢,只要事幹得漂亮,錢不是問題,但卻要求他絕對保密,所以他不能帶任何人跟我見面。

    這位私家偵探承諾不會帶任何人,說他知道行規,為了讓我放心他會信守諾言,他說作為一名私家偵探,他很理解各種委託人,因為凡是請私家偵探處理事務的人,常常都有一些特別的要求,像一些有錢人家的太太調查自己的丈夫在外面有沒有別的女人,想拿到有利於自己的離婚證據,一些債權人想找躲債的債主,等等,都不願意透露自己的真實姓名,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而且他說他很喜歡做一些很有挑戰性的事情,特別是接一些大案要案,這會讓他聲名顯赫,生意興隆。

    說實話,我從未接觸過私家偵探。聽了他頗解人意的話,便判斷他應該是一個專業素養很高的人。也就是說,我通過自己製造的神秘感,讓他對我很有錢這件事深信不疑,他也通過聽上去還像那麼回事的行規描述讓我相信他值得我信任。

    如今的社會,幾乎所有的生意都是先在電話裡談妥,然後再雙方見面。這之間明顯有漏洞,然而大家還是喜歡這樣做。我在這樣做之後,便來到孤島咖啡館的馬路對面的石凳上坐著,等待唐朝仁傑出現。

    我身後便是瀕江公園的入口,視野開闊,如果有警察出現,我可以迅速地消失在公園中茂密的樹林裡,或者說進入躉船中藏起來,有必要的話,我還可以跳進江水中躲起來,沿江的水草蘆葦非常茂盛,上千人隱匿其中都不會露出半點馬腳。

    距離我們約定的見面時間還有大半個小時,咖啡館路人三三兩兩,散步的老人,跳躍的孩子,挽著胳膊的情侶紛紛從門前走過。但是,從咖啡館的落地窗望進去,裡面並沒有幾個人,好像大江市的人根本就不怎麼喜歡喝咖啡,而是喜歡在街上閒逛。

    我看了一下手機屏幕,距離約定的時間還有十二分鐘,有一個嘴裡叼著白色煙桿的男人出現了。他的身高只有一米七左右,有些瘦,頭髮比較長,披頭士一樣,披在腦後,露出寬寬的前額。他戴著一副墨鏡,是那種蛤蟆鏡,像黑超,給人很酷的感覺,上身穿一件體恤,下身穿一條七分褲,腳上套著一雙運動鞋,斜肩挎著一個迷彩包。

    我來不及做更仔細的觀察,他已經轉身進入咖啡館中。過了一會兒,他出現在二樓樓梯口。他站在那裡停留了一會兒,好像在看樓上的環境,然後他走到靠窗的位置上坐下,一個女服員送過菜單來,他很快就點了一樣東西,女服務員離開了。他的頭轉過

    看[書網原創^在咖啡館周圍掃瞄了一遍,的確沒有發現任何可疑的人,便站起身,橫過馬路,走進咖啡館,上到二樓,在他對面坐下來。

    但是,當我如此近距離地與他面對面的時候,我還是有些不太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看上去年紀並不大,好像只有二十來歲的樣子,看上去嘴上的毛都還沒長齊,只是一些小茸毛。

    我的背包仍然在肩上,眼鏡也未摘下來,假髮仍然在頭上。在我走到他面前坐下之前我已經再一次確認我的裝扮沒有任何的問題。——沒有確定他對我有無傷害之前,我不能將真面目示給他。

    在如此近的距離,我才看清他的體恤上印著一行字:走自己牛b的路,讓那些sb去說吧。就像我們在一些私家車上看到的那些文字一樣,很自我,充滿新新人類氣息。桌子下他的七分褲大腿那兒有兩個毛邊的窟窿,裡面露出兩塊肉。——如果是女人這樣露著,會更性感,更可觀,但是男人像這樣露著,而且是給我這樣的男人來看,就有些噁心了。還有更讓人吃驚的:他左耳上穿了十個洞,我沒一個個數,但不會少於這個數,上面穿著一大排銀質耳環,右耳同樣有一下子數不過來的耳洞,掛著一排紅色的珠子,像是瑪瑙,也像是用珊瑚磨出來的圓珠子,左眉尾端釘著一顆亮銀銀的鑽石形狀的東西,但是那肯定不是鑽石,可能是水晶,也就是一種亞克力做的稜角分明的東西,有手機的按鍵那麼大,看了只讓人覺得心疼。

    那是怎麼穿進去的?不知怎麼,我腦子裡竟然閃出這樣一個問題。

    「你是唐朝仁傑?」我的聲音明顯有些吃驚。

    他偏了偏腦袋,眨了眨明顯過寬的雙眼皮——我感覺那是整容做出來的效果。他望著我的墨鏡,努力辨認我的眼睛,想看清我的眼神,然後看了看我蓬鬆的頭髮,打量我身上的體恤衫,用手指摸著左眉梢的水晶鑽,有些懷疑地說:「唐朝仁傑。您是——貝金卡人?」

    「是的,是我跟你聯繫的。」我說,「你以前做過這樣的調查嗎?」

    他把手向我伸過來,試圖跟我握手。我看了看他著意併攏的手指,乾瘦、蒼白,就像長期宅在家裡玩電腦的一類人那樣。沒有將自己的手伸出去。面對這樣的一個人,誰都會下意識地保護自己不跟對方直接接觸。

    「做得多了,幫別人找失蹤的狗,失蹤的小孩兒,或者說是失蹤的車什麼的。您不用置疑這個,在這方面我的經驗很豐富,一定可以幫助您找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就在前幾天我還幫助一位老闆做過社會調查,這位老闆是賣成人用品的,他想瞭解哪些女人喜歡用娛樂工具自己解決問題,他的主要人群在哪裡,如何能夠找到她們,結果我圓滿完成任務。這就像讓一個男人去賣衛生巾一樣讓人難於啟齒,但是我仍然在規定的時間完成了任務。也就是說哪怕是不可能完全的……」

    他的嘴一張開就能馬上蹦出詞兒,有些繞舌,但主題只有一個,就是不斷地推銷自己,讓你相信他可以勝任你即將賦予他的角色。按照心理學來說,一個人缺乏什麼往往就會在別人面前炫耀什麼。我幾乎可以肯定兩條,一他是個新新人類,二他是個菜鳥。但是,這種人常常最富於挑戰性,喜歡嘗試新鮮刺激的事情。

    「這件事也許會掉腦袋,你敢幹嗎?」我說。

    他幾乎不做任何考慮地將手舉到空中劃了一個誇張的叉,「你是說很危險嗎?我在做這件事之前,很多人都告訴我很危險,而且我談的一些客戶也告訴我很危險,但是,你看我到如今還活得好好的。我媽還說這不是正當職業,但是我就喜歡做這樣的事情。」

    我留意著他的動作,刻意閉嘴不語。

    他的眉毛向上揚了揚,做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信不信,隨你吧。但是我告訴你一點,我是個做事十分認真的人,也不怕任何風險。」他想了想,把身體略微探過來,低聲說:「是查貪官嗎?要證據?」

    「差不多吧。」我覺得就那兩位匪警來說,比貪官更可怕。

    他將自己的包放到桌上,拉開一條縫,將那條縫對著我,「我的傢伙可齊全啦。」

    我迅速地掃瞄了一遍,裡面有望遠鏡、微型照相機、高壓電棒……還有一些大大小小的東西,樣子古怪,說不上名字。他從裡面撈出一顆指甲蓋大小的東西,「這是竊聽器。」又撈出一顆針一樣的東西,「這是針孔攝像頭。」又撈出一樣,「這是遠程定位儀,高科技啊,比gps還先進,美國cia也用這個。」他的手還在裡面撈著……

    街上的行人越來越多,很多人晚餐後都到街遛達。

    我得抓緊時間。我將寫著郭真超、尹文彬名字的紙條放在他手裡,讓他查出兩人三年內直接經手的案子的明細。

    他將紙條看了看,塞進了自己的褲兜裡。當我告訴他這兩人是大江市刑警大隊的警察時,他愣了一下,「你讓我查警察啊?」

    「怎麼了,你怕啦?」

    「我怕?我怕什麼。」

    「這兩人是十足的壞蛋,你要能查出來,保你一戰成名。」我適時說出這句誘人的話。

    「怎麼?這兩人知法犯法?」

    「這個你就不要問了,你只要查出這兩人經手的案子的明細給我就可以了。你就算是為大江市人民辦了一件大好事,是一個大英雄。」我看了看他躍躍欲動的表情,「然後你還可以拿到一筆可觀的賞金。」

    「錢不錢的,無所謂,為民除害唄。」他想了想又改口說,「你出多少錢?」

    如果不談錢,他肯定不會做,而且少了他也不會做。我早有準備地伸出一根指頭。

    「多少?一萬?」他說。

    「後面加兩個零。」我想起警方懸賞十萬捉我的新聞,便在十萬後面加了一個零,這樣對我更有利。

    「啊呀,你可是我目前為止我最大的客戶了。」他將兩隻手撐在自己的肉腿上,好像要高興得蹦起來了。「我要讓我媽知道做偵探比到超市做售貨員掙錢多了。」

    「我有幅失竊的古畫,價值五千萬,那不算什麼。」我故意輕鬆地說,「你將我把那幅古畫找到,我將佣金給你加一倍。」我伸出兩個指頭。

    「我憑什麼相信你呢?」

    「你去查一查,我給你的條子上寫的兩個警察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你再找我。」對於他的這個問題,我早有準備。

    說完這句話,我告訴他我要去洗手間一下,讓他等我。我走到樓梯口那兒,快步下樓,走出咖啡館,消失在熱鬧的街市裡。

    大約過了十來分鐘,我來到事先選定的公共電話亭,給他打了個電話,說我明天上午十點給他打電話,如果他接這個活兒就接我的電話,如果不接電話就表明他不接這個活兒,我再另覓高手。

    他讓我立個字據。

    我說這種事高度機密,不能有任何紙質東西留下,如果他不成功,免得我受到牽連。說完這句話,不等他做出反應,我就將電話掛斷了。

    第二天上午十點,我從一家不要身份證登記的私人旅館裡走出來,穿過兩條街道,找到一個新的公共電話亭,准點給打通他的電話。

    他在電話那頭很是興奮地說,那兩個警察一個是刑警大隊的隊長,一個是警隊辦公室的主任,是個大案,他接了。

    我說,所有的私家偵探都是把事情幹完後,再拿佣金的,你放心,錢不會少了你的。

    他說,你知道行規啊。

    我提醒你,不要小看我。我說。

    他說,不敢不敢,你是甲方,你是上帝,過不了幾天我就把你要的東西放到你手上,讓你看看我的速度。你給我做做宣傳。

    我說,兩天後我給你打電話。

    仍然是不等他反應過來,我就把電話掛了。我想我已經在他腦子裡製造了足夠多的神秘感,以失去他去幫我完成我的計劃。

    無論什麼東西,只要精心策劃,就可以達到自己的目的。

    那兩個匪警就等著倒霉吧,我在心裡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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