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10離家出走 文 / 紅袖綠潺
蘇丞相親啟:
五小姐蘇芯蕊現在在我手上,若想其活命,五日後命人持五千兩黃金,送於琥琊山腳下的清風亭裡,我自會放了五小姐,如若不然,就為她收屍吧。切記不可告官,如果官府插入,我可就保證不了她的性命。
月夜宮留
沒錯啊,應該萬無一失啊,信寫的很逼真,為此她還換了筆跡,模仿了男人的筆跡。她還聽說月夜宮是一個極其神秘的組織,來無影去無蹤,據說沒人認識他們,還專幹一些打家劫舍,放火殺人的事,總之壞事做盡,冒用一下他們的大名,應該也不會有人懷疑,畢竟都是壞人,偶爾干個綁架勒索的事也是可以理解的。那到底哪裡出錯了?難道他們真的不顧及她小小的生命?她現在畢竟是准王妃,命是小事,影響了皇家的聲譽估計沒人能放過她吧,沒了她,蘇逸遠還有四個女兒,王妃再重選就好了。額,也有可能真的出了什麼大事,要通緝某個要犯了。
原本她還想著,等他們發現之時,她早就溜出了城,享受自由的生活,而他們交了贖金卻見不到人,可能就以為她被殺人滅口了,要算賬就找月夜宮算去吧,只是能找到才行。時間一長,大家就會忘記了她的存在,而且她是被綁架的,身不由己,這就不能算抗旨了,也就不會連累到那些無辜的人。
只是現在一切都不像她想像的那麼順利了,錢也沒了,城門也出不去了,怎麼辦?難道回丞相府?不行,這樣不就前功盡棄了,她還得和他訂婚。那她去哪了?現在估計都在找尋她的下落,她這樣子會不會被認出來。有了,俗話說的好,最危險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問了幾個路人之後,蘇芯蕊終於成功地找到了洛王府,在臉上和身上抹了一層泥土後,她就跪在了王府的大門前高聲喊道:「青天大老爺,收留收留我吧,我什麼髒活累活都會幹,只求有飯吃就行······」果然不出一會兒,來了幾個看熱鬧的丫鬟小廝。如果不出她所料,上官洛凡現在肯定不在王府,過一會肯定會有個管事的看她可憐,就會收留她。這樣她就成功混入了王府,等過了這幾天風頭,再出城找二哥。哎,越想越覺得自己聰明。誰也不會想到她就躲在王府。想著。蘇芯蕊哭的更加賣力,真是聞者落淚,見者傷心。
「你們都聚在這幹什麼?」一個威嚴的聲音響起,幾個丫鬟小廝一下亂作一團,「大總管來了。」一溜煙全跑了。
終於等到你了,大慈大悲的救世菩薩,收留我吧。
大總管走到芯蕊的面前,「你是何人,為何來王府搗亂,你可知該當何罪,來人,轟走。」
怎麼一點同情心都沒有,電視劇裡可不是這樣演的啊,「大總管啊,我叫蘇小果,父母雙亡,(爸爸媽媽,娘親對不起了,我也是身不由己,你們可不要怪我啊,哎,不對,我說的是蘇小果,又不是蘇雨果,蘇芯蕊,有什麼關係。)無依無靠,求你收留我,給口飯吃就行。」芯蕊上前緊緊抱住總管的大腿。
「還愣著幹什麼?快轟走。」大總管對身後的小廝吩咐著,語氣裡多了一絲不悅和憤怒。
怎麼她就這麼倒霉遇到了個鐵石心腸的人啊,一張原本塗了泥土的小臉經過淚水的沖洗,再被她胡亂一抹,就如同一鍋漿糊,不堪入目,早已經不像乞丐,更像鬼怪,這要是晚上出門,還不得嚇死人。
「我不走,放開我。」蘇芯蕊還想做點最後的掙扎,突然一個好聽的富有磁性的聲音響起。「放開他。」想要強行把她拖走的小廝立刻鬆了手。她抬頭看著救世主,哎,他怎麼會出現,奧,不對,貌似這是人家的地盤。他會不會認出她了?就她現在這樣,估計親娘也認不出來。這才放下心來。
「什麼事?」上官洛凡走了過來,問道。
「回王爺,這小子說自己孤苦無依,想要賣身進王府,但是他來歷不明,所以老奴······」大總管謙卑的答道。
「收下他。」淡淡的說了一句,就轉身進了王府。
「是,王爺。」
躺在舒適的大浴桶裡泡著澡,芯蕊洋洋得意了好一陣,終於離家出走成功了,又成功混進了最安全的地方,雖然過程有點艱辛,代價也慘重了點,但是結局還是可以的。看來這上官洛凡也還不錯,至少還有點同情心,比起那個大總管好多了。
「小果,你洗好了沒?王爺叫你。」丫鬟翡翠過來敲門。
芯蕊一聽,差點跌入桶裡,不過還是喝了好幾口水,咳嗽了好幾聲才反應過來,「姐姐,我這就好了,等等我。」上官洛凡搞什麼鬼,她不過是一個新進府的小廝,還要親自見她,難道要查她的身世背景,以防她是混進王府的壞人,也有可能,像他們位高權重的,仇家肯定也不少。迅速的穿好翡翠給她準備的小廝衣服,再用一條絲帶把頭髮全部束了起來,裹成一個髮髻。在銅鏡前細細的照了照,蘇芯蕊還是有點不放心,他們畢竟見過兩面,會不會被認出來了?怎麼辦?轉身她到處尋找,終於在牆角尋了些灰,抹在了臉上和手背上,這才安心了開了門。
翡翠早已等的不耐煩了,催促道:「小果,快點,別讓王爺等急了。」
「好的,姐姐。」乖巧的緊跟著翡翠。
「到了,王爺,蘇小果來了。」翡翠敲了敲門。
「進來。」屋裡男子淡淡的聲音傳來。
吱呀一聲,門被推開,蘇芯蕊向裡面慢慢邁了幾步,看到上官洛凡正在桌案前寫著什麼。簡單的行了禮,道:「奴才蘇小果參見王爺。」
寫完最後一個字,洛凡放下了筆,對她招手,「過來按個手印。」
蘇芯蕊走近了才瞧見,潔白的宣紙上寫著:賣身契本人蘇小果於聖豐38年賣身於洛王府為奴,終身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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