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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律法準則 文 / 菜無心不活

    第二百六十九章律法準則

    海無影繼續言道:「各位愛卿,我朝之律法乃是自有人類以來,最為完整的一部法典。無論是初期的《武德律》、《貞觀律》、《永徽律》,還是中期的《開元律》、《大唐六典》等等,都表明了國家權力的運行和國家意志的實現,維護了國家的統一乃至社會的穩定。第一時間更新法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太宗帝才會深有感觸道,『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也。』」

    「自安史之亂以來,我朝律法受到了極大的踐踏,人們之行事不再以律法為標準,而是屈從於權力、實力、金錢,從而使得本來人人守法遵紀的大唐王朝變得烏煙瘴氣,官不官,民不民,終致黃巢動亂,時至今日,國家已經面臨四分五裂的局面。第一時間更新」

    「依法治國乃是朕執政的基本政略之一,也就是要求國家的政治、經濟運作、社會各方面的活動統統依照律法進行,而不受任何個人意志的干預、阻礙或破壞。更多更快章節請到。包括朕在內的任何人,都不得憑借一時之喜怒來做決定,就如貞觀時期大理寺少卿戴胄所言,律法乃是國家向天下公佈的最高行為準則,守法才是最大的信用。」

    海無影所說的戴胄,乃是貞觀朝一位敢於堅持己見的名臣。據史書記載,貞觀時期,唐太宗曾經針對偽造資歷的官員下詔道:「若不自首,一旦查出,判處死罪。更多更快章節請到。」後來,果真有官員被查出偽造資歷,但被戴胄判處流放而非死刑。唐太宗生氣道:「我曾下令,不自首者死罪,你卻判他流放,這不是讓我失信於天下嗎?」

    戴胄道:「陛下如果直接下詔處死,臣管不了。但陛下既然將他交付法司,臣就要依法辦案。」太宗道:「你只管自己守法,而讓我失信嗎?」戴胄道:「法律是佈告天下、取信於民的國家**,陛下的話不過是一時喜怒說出來的。陛下憑借一時氣忿所說的話而殺人,這怎麼可以呢?現在將案犯處之以法,這乃是忍小忿而存大信。第一時間更新」太宗欣慰地道:「朝廷執行法律有失,您能加以糾正,我還擔憂什麼呢?」

    一口氣說完後,海無影叫道:「崔胤崔愛卿。」

    「臣在。」

    「律法部以原刑部相關部門為班底,組建後重新審核原有之律法條文,律法部乃律法之制定機構,而刑部和各級府衙則是律法之執行機構。日後,等到新法正式實施時,朕會再將大理寺**出來,這樣就形成了律法的完整體系,律法部司職制定、解釋以及宣傳律法條文,也即是立法機構,而刑部及各級府衙則屬於執法機構,負責拘捕違法之人,最後再由大理寺及相關部門根據律法進行裁決。如此一來,各部門各司其職,互不干預,其目的就是健全律法體系,以防其中某個環節因為人的緣故而錯傷好人。」

    古代,儘管對於重犯的判決需要層層審核,但其源頭基本上都在州府縣衙,加上通信不便,除非遇到極其負責且又有經驗的上司重審,否則很容易受到人為因素的影響,導致冤假錯案層出不窮。更多更快章節請到。更何況,古人的法制意識淡薄,以權勢欺人的情況屢見不鮮,因此,海無影希望將整個司法分離,以減少人之行為。更多更快章節請到。

    「皇上,臣明白。」

    「崔愛卿,有關新律制定之準則,朕認為有三大要點。」

    「請皇上指示。」

    「首先,國家之主體是人,因此,律法的制定將本著以人為本的基本準則,比如,朕認為可以徹底廢除酷刑,又比如對於執行死刑的方式也可盡量減少。第二,律法乃國家行為,必須公正、公平、公開,內容要簡明、周詳,使得我朝的百姓都能明白。第三,必須以證據為斷案之唯一,重物證,輕人證,以防人之謊言,對於這點,朕再重點強調一下,律法制定和實施的目的是讓人們擁有敬畏之心,是防止人們輕易犯罪犯法,而不是懲處罪犯,所以,文德新法之準則務必要做到,『寧可放過一個壞人,也不可冤枉一個好人。』

    事先得到過海無影指示的崔胤點頭道:「微臣謹遵皇上旨意。」

    「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讓我朝之百姓養成這樣的習慣。律法部在進行重修條文時,要吸取前人律法的優劣,還要廣泛聽取不同階層的意見,並且需要廣而告之。同時,各位愛卿,你們作為朝中重臣,需要以身作則,千萬不要以身試法。無論是誰,上至皇親國戚,下至黎民百姓,犯律者都需按律處置,而且,知法犯法者,罪加一等。」

    「是,皇上,臣等遵旨。」

    「當然,朕也知道,這些年來,由於連年戰事,導致朝中拮据,國庫空虛,各位愛卿,你們的俸祿不增反降,這一點乃朕之過,等我朝經濟復甦後,朕會提高各位之俸祿,讓大家都能過上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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