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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123章 案情 文 / 李好

    皇上微服的時候,是來到過林州,不過是傍晚到了趙府,然後單獨見了趙水生,兩個人在書房裡說了一晚上的話,第二天,皇上就離開了。首發哦親

    悄無聲息的,林州的官員們都不知道皇上來過這個事兒。

    不過,通過這一夜的交談,皇上倒是對趙水生這個人印象更深了。

    他也是聽說了林州這邊出的亂子,被趙水生給解決了,所以才跑到林州來看看的。

    要說當皇帝的最怕什麼,就是怕別人造他的反,到時候一動亂,這皇位都坐不穩。

    林州這邊處理的很及時,所以給趙水生一個知府當當,也是理所應當的。

    皇帝已經想好了,等趙水生在外地任職個再幾年,就把人調回去了。

    不得不說,趙水生是當過皇帝的,對皇帝的心思把握的很準,所以讓現在的皇帝心裡頗有些器重他的意思。

    趙水生看著卷宗,這是一起殺人案,從下面的縣上報到州府這邊了,如果這邊審核通過了,那就會直接送往京城刑部,得了刑部的批文,這案子就已經板上釘釘了。

    趙水生也看過以前的卷宗,像這種殺人案件,一年一個州府也出不了幾件,當然事實上肯定不止這幾件,可是真的要報官的很少,不報官,很多人都是私了。

    想以前程又青的案子,是因為鬧大了有人來鳴冤了,所以才弄得人盡皆知。

    而像普通老百姓,最喜歡的是私了。根本不會上衙門來告狀。

    而這次的案子,卻是有人發現了一具屍體,所以才會成為案子的。

    當然,如果沒有苦主,案子也不會繼續下去。

    這個屍體的親娘很快就認領了屍首,不過卻狀告自己的兒媳婦,說是她兒媳婦殺了自己的丈夫。

    因為兒媳婦和丈夫常年不合,而當婆婆的發現,這個兒媳婦外面有人,於是就懷疑是兒媳婦和姦夫合夥害死了自己的丈夫。

    連姦夫的名字都說了出來,正好是他們那邊的王秀才。

    因為涉及到有功名的秀才,所以案子就很慎重。

    做皇帝的時候,沒有親自判過案子,只是最後硃筆一揮,就定了一個人的死罪。

    但是這個事兒,趙水生直覺不對勁兒。

    田大人,連大人都在,看知府大人對著卷宗一直在看。連大人就說道:「大人,這案子是不是有什麼問題?」有人證物證,這樣的案子,也很容易就定下來了,卷宗上也寫的清楚,死者是被姦夫淫婦給用重物,從後面打到了後腦勺,所以才死的。

    而這個梁氏和王秀才之間的關係,很有些人知道。

    王秀才平時為人也比較輕浮,這樣的人,看上了有些姿色的梁氏,能做出一些不成體統的事兒,不是很正常?

    不過,也太給讀書人丟臉了。這案子要是定下來了,王秀才的秀才功名,恐怕就保不住了。

    不過這種斯文敗類,就不應該給他功名的,免得他仗著自己的秀才身份,做出這些傷天害理的事兒。

    趙水生說道:「本官是覺得有問題。雖然有了人證和物證,可是都不太可信,尤其是很多只是推測。而王秀才開始沒有畫押,為什麼後來又承認了?衙門裡的刑具本官也看過,很多人會受不住這些刑罰,為了少受點罪,到了最後不得不承認。本官問你們,如果大家都知道這梁氏和王秀才的事兒,那麼王秀才和梁氏還謀殺了死者,豈不是正好讓人懷疑和他們兩人有關?」

    連通判道:「可是聽死者的娘說,這件事兒,她一直瞞著自己的兒子,生怕兒子知道了,會做出殺人的事兒,所以死者才是一直不知道,後來機緣巧合,就發現了這兩人的奸、情,於是怒火沖天,就想要教訓這兩個人,但是卻被驚慌失措的梁氏和王秀才給失手打死了。打死了然後見闖下禍事了,於是才把屍體給拉到遠處給掩埋了。最後被人發現,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趙水生說道:「但是這屍格上寫的卻是,死者的手裡緊緊握著的是一塊玉珮,為何沒有查這塊玉珮的來歷?」這也是案情不對勁的地方之一。

    連通判道:「這玉珮不是從王秀才身上撕扯下來的嗎?王秀才殺人的時候,死者掙扎,所以就把王秀才的腰間的玉珮給扯了下來,想要也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讓王秀才這種殺人者不得逃脫。」

    趙水生搖搖頭,問田大人,「田兄,你是如何看得?」

    田大人說道:「下官有不同的看法,一是,有些人喜歡在腰間掛玉珮,可是有些人卻不喜歡,王秀才到底平時的哦習慣是怎麼樣的,這些應該跟王秀才熟悉的人知道。二是,梁氏說那天她是在屋子裡,知道她在屋子裡的也只有她婆婆,可是她婆婆卻說這梁氏撒謊,那天根本就沒有看到兒媳婦。於是,這裡,要麼是梁氏說謊了,要麼是梁氏的婆婆說謊了。兩個人到底誰說謊了,案情就大不同了。」

    如果是梁氏說謊,那麼梁氏就很有殺人動機,但是如果是梁氏的婆婆說謊了,那麼她為什麼要說謊?難道她兒子的死,還有什麼隱情不成?

    趙水生點頭,「你們別忘了,這卷宗上說,死者的母親是連屍體是什麼樣的都沒有看,就知道是她的兒子的。」

    連通判說道:「母子連心,對自己的兒子,當娘的應該最清楚。」

    「可是,仵作已經寫了,死者已經死去至少有一個月了,面部已經腐爛,怎麼這死者的母親就那麼肯定那人就是她兒子呢?」

    「除非,她知道她兒子的死,是她親眼看到的,或者她還參與了!所以知道從什麼地方挖出了屍體,就立刻過來認領了!」田大人說道。

    「不可能,虎毒還不食子,怎麼可能是個當母親的害了自己的兒子?」連大人直搖頭,覺得不可信。

    「也不一定說是死者的母親害了自己的兒子,或許,她知道有什麼內情,只是隱瞞了起來。所以這案子,現在還不能定下來,田大人,你派人再去查訪查訪,一定要仔細。人命關天,何況,還是好幾條人命,不能冤枉了一個好人,也不能放過一個壞人。」

    田大人應聲,他也覺得這案子有些疑惑的地方,現在還不能定案。

    連通判也不好說什麼,案子嘛,要是知府大人想要弄得清楚明白才結案,那也是好的,不然糊里糊塗的,也不好,成了冤假錯案,對他們的前程也不好。都是知府衙門的屬官,一個不好,就容易被評為差。

    趙水生本來不想把公事帶回去的,不過想著這個案子,其中牽扯的有女的,說不定妻子更瞭解女人,從而能打開思路。

    於是就把這個案情跟李梨花說了一遍。

    李梨花想了想說道:「會不會就是這當娘的害死了自己的兒子?然後嫁禍給自己的兒媳婦?」

    「可是她為什麼要害死自己的兒子?要知道,她只有死者這一個兒子。」趙水生說道。

    李梨花冷笑道:「世上有些人,只顧著自己的,又豈止是一個,別人擋了她的道兒了,自然是該死了,我猜,這個當娘的有什麼醜事被當兒子的發現了,於是就失手把兒子給弄死了,既然這樣,還不如把這個死因轉移到兒媳婦身上,豈不是更好?

    說不定這當婆婆的,心裡有鬼,覺得兒媳婦是不是也發現了她什麼把柄,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就來了這麼一箭雙鵰。

    她說兒媳婦有奸、情,那麼反過來說,她這個當婆婆的有奸、情,也會被兒子發現,畢竟是住在一起的,無意間發現的機會太多了,然後當兒子的要找姦夫算賬,結果被當娘和姦夫給害死了,這樣的可能性豈不是更大?

    畢竟,人可是她第一個發現的。試想,如果不是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的兒子被事先埋在什麼地方,怎麼能一下子就認出對方是自己的兒子?這個縣的縣太爺也太不認真了,怎麼能就這麼草草的結案呢?或許,這個當婆婆的奸、夫也是地方上有名望的人家,縣太爺收點好處,就這麼結案也說不定。」

    徐娘半老的女人,又是寡婦,真的找奸、夫,也不是什麼不會發生的事兒。

    「我以前在宮裡無聊,有一段時間,就讓人悄悄的把那些積年的大理寺的卷宗給拿了過來,反正那些放著也是放著,其中就有一個類似的案子,和這個差不多,其實真正有奸、情的反而是年齡大的婆婆。而當兒媳婦的為了不讓婆婆被人說出醜事,就那麼咬牙承認了,當初我還說這個當兒媳婦的愚孝,人家都要把你弄死了,你還一句話不說的,就為了這樣的人保全名聲,也太不值當了。」

    那時候,看那些案卷,真的是千奇百怪,有的人會為了幾文錢都能殺人,而有的人就因為別人無意中笑話了他,就拿起了屠刀。

    「一般人肯定會覺得,這當娘的怎麼會害了兒子了?可是如果是無意中呢?反正已經錯了,還不如將錯就錯,把自己看不順眼的人給除掉了,反而更好。」

    趙水生點頭,「你說的很有道理,我已經讓田大人再去查了。稍後,會讓案犯再重新提審。」

    事情果然如他們判斷的一樣,內情還真是不簡單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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