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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章 :詛咒了 文 / 最愛MISIC伯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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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胖子的命是撿回來的,據他說他從掉下去的那一刻起就什麼都不知道了,水流飛速的把他拽向深處,最後能活過來也算是祖墳冒了青煙。我們在上海住了一個月,跟我們一同回去的還有那個老顧,也就是袁小白的老師,他對胖子手上的那根髮簪十分感興趣。那老頭拍了一份電報回了美國,說是在中國有重大發現,南北宋那一段紛爭可以說是中國古代史上最精彩的,宋代的經濟的高度發達和他的國力式微並不匹配,而更讓那老頭興奮的是,他確定胖子手上那根簪子並不是中原物品,而是出自西州回鶻國,也就是龜茲國!

    龜茲國,也許對於喜歡歷史的來說並不陌生,大約一千年前,在今天的新疆一代都是它的國土。《西遊記》裡提到過的火焰山當時指的就是玄奘法師路過龜茲國發生的故事,那枚簪子上更讓人覺得奇特的是它有一串多達十六字的文字,這些文字採用的是微雕刻法,得用放大鏡才能看得見。

    簪子本身是鳳凰造型,這又屬於典型的中原神話故事主角,但是所刻的文字確是採用了早已失傳很久的回鶻文,這種文字在歷史上只有龜茲國曾經使用過,與其它名族並不相通,這也是老顧最感興趣的地方。

    很快,美國方面的傳真過來了,恰逢當時中美處於全球冷戰時的蜜月期,尼克松的訪華讓中美兩個由敵人一下子變成了朋友。由美國斯坦福大學聯合了美國的一家實力頂尖的私人博物館說是要搞一次學術研究,而當時僅僅是因為胖子這枚簪子的照片傳回了過去,對方就開價百萬美金說要收藏。

    被這麼大個金蛋突然砸中是出乎我們的意料的,尤其是胖子,雖然頭上包著紗布,但是整個人嘴巴都要笑得裂開花了。一個簪子,對我們來說那就是順手撈回來的,誰也沒想到竟然如此值錢,不過很快麻煩也就找上了門,就在我們準備回洪村的時候,有一波不速之客來到了袁家公館。

    誰呢?領頭的那個貌似查文斌認識……

    「龍爺……」我們的小半仙查文斌見到他的時候也是低頭的,態度很恭敬,我知道向來這個世上能入他「法眼」的人不多。而從袁小白父親對那位龍爺的態度來看,似乎那個人真的很有份量,因為中國人是最講究佔位的,這裡是袁家公館,而袁伯父竟然只是站在了來人的最後一排!

    龍爺喝了一口茶道:「我是該叫你1982呢,還是查文斌?」然後他又笑著說道:「我想你應該可以有資格讓我叫你的名字了,這是屬於你的榮譽。」

    什麼?一個人的名字是爹媽給的,這傢伙竟然這麼說話!

    而更讓我大跌眼鏡的竟然是查文斌恭敬的回應道:「謝龍爺。」

    那個人似乎一來就是目的很明確的,也沒有轉彎,直接伸手道:「東西呢,拿來。」

    「什麼?」「那根簪子!」他晃了晃手中的一張照片,我真心佩服我們國家的信息安全,這是老顧發往美國的那份電報。

    查文斌回應道:「不是我的。」

    龍爺起身環顧了一圈,對著我和胖子上下打量了一番道:「這幾位是你的朋友吧。」

    「是。」「那就好了,你的和你朋友的有區別嘛?」我聽他說這話的時候真心覺得他就是一個*裸的流氓,尤其是那目光,貪婪而且凶狠。

    他拿著茶杯走到袁小白父親的身邊道:「袁先生跟著幾位小朋友很熟?」

    「跟小女是朋友。」「那就好!」

    「不要為難他們,東西我可以給你。」說著查文斌就跟胖子伸出了手。

    「憑什麼?」不等胖子開口,那位老顧先起身了,他衝著龍爺質問道:「你私闖民宅在先,威脅他人安全在後,我要報警,我要向大使館投訴!」

    龍爺走到老顧的身邊伸出手道:「這位就是顧教授吧,顧教授是美國人,不瞭解中國的法律,我們國家規定:一切地下出土的文物都是屬於國家所有。若是有人執意要把這枚簪子佔為己有或者嘗試買賣,那按照我國的法律就可以判刑入獄了,倒賣文物在我們國家可是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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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老顧一時間氣的說不出話來,轉身就去拿電話機道:「我要打電話給大使館,我的人身受到了威脅,我要投訴你!」

    龍爺一個箭步上前按住了老顧的手道:「我勸顧教授不要影響兩國之間的關係,這不是一件普通器物,你、我都知道它的價值不可估量。區區百萬美金就想拿走,您這是在開國際玩笑知道嗎?」

    龍爺的這席話讓我們震驚了,那個年代,我們兜裡揣著的都還是大團結,也就是十元面額的人民幣,普通工人一個月薪水也不過就是一百來塊錢。哪個村要是出了個萬元戶,那是得上報紙宣傳的天大新聞,但是這根簪子在龍爺的嘴裡竟然成了區區百萬美金,這是什麼概念?而那位老顧臉上紅一陣青一陣的表情更是讓龍爺證實了他的話,看來這枚簪子果然不普通才會惹來這麼多人。

    「給他!」查文斌對胖子說這句話的時候有點不容置疑,胖子雖然有一百個不情願但是他也不傻,這架勢,如果今天不交出來怕是連走出這個門的機會都沒有,他便從貼身衣服裡取了出來交到了查文斌手裡。

    查文斌拿著那枚簪子後撤了一步道:「我有幾個要求。」

    龍爺:「說。」

    「第一:這枚東西的物主是我朋友用命換來的,不是你們的,所以你要可以,但只能是借,不能是拿!第二:狀元村那個礦是不是有你們的人,那個獨眼龍在哪兒,他的手上可是有幾條人命。剛才龍爺說了,咱們這是一個*律的國家,那麼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吧?」

    那龍爺笑道:「且不說我你這幾個條件可笑,我要是不答應呢?」

    說罷查文斌雙手做出一副要折斷那簪子的樣子道:「那我就毀了它!」

    「好,那我就先回答你第二個問題。沒錯,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你有證據是他做的嘛?就算你有,那又怎樣?忘記告訴你了,我們是超越法律的存在,因為只要進過山莊的人都是死人,包括你在內。」

    「什麼意思?」

    「我們所有人的戶口連同檔案都已經被銷毀了,也就是說,就算你現在去公安局查也不會有你這個人的存在,你的記錄是已死亡!法律是不會去追究一個死人的責任的,所以你的第一個條件我現在也可以回復你:既然我們可以不受法律約束,那我就可以認定這枚簪子的主人是你,如果是你,我自然可以打借條;但如果是他們其他人中的任何一個人,那我可就保證不了他們的安全了。」

    「你還是不肯說?」

    「同樣,別人如果問我這枚簪子的主人是誰,我也不會說。三天之後,完璧歸趙,到時候再怎麼處置是你的事情,不過我勸你最好把它帶在身上,放在別人手裡興許是個炸彈。」

    查文斌沒有再多說什麼,把簪子遞了過去,不料龍爺卻不接手,反而說道:「我說了,東西最好放你那。」

    「你不是要三天麼?」

    「連你人在內,一共三天。」說罷龍爺環顧了一圈屋內的人道:「三天之內,各位盡量別離開上海,否則這位查文斌很有可能找不到回家的路,我還是會把他送到這座大宅裡來的。」

    三天,說長不長,說短不短,查文斌就這麼走了,一如他當年走的時候,我們在袁家大宅裡呆了整整三天。人不是不去面對現實,而是你會不會對現實妥協,在絕對的力量面前,等待就是唯一的選擇……

    袁小白父親只是對我們說了一句:「惹不起。」就這麼簡簡單單的三個字,我多少聽出來了那是怎樣一群人。這位年過半百,在上海灘經歷過無數風雨的男人都選擇了沉默,我們還能怎樣?

    三天之後,他回來了,如龍爺所說,那枚簪子也被還了回來……

    關於他去幹了什麼,有沒有對他怎樣,發生了什麼事,查文斌閉口不談,一如他幾年前的那次失蹤,不過他帶回了一個更不好的消息那就是:「我們三個可能受到詛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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