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 被遺忘的初見 文 / 伏特加加
(存稿快啃完了,好憂桑好憂桑。)
那時她還在上初中,而她仰慕的輕予哥哥考去了偏遠的y城上大學,除了寒暑假幾乎就見不了幾面。
「季初!快出來——」教室窗戶口趴了個眉清目秀的初一小鬼,一張臉擠在玻璃上表情慘不忍睹。
很快,在小屁孩扎堆的初中生走廊上,卓啟秋小朋友給她講述了千里會兄長的偉大計劃。由於週末是輕予哥哥的生日,但心上人卻在千里之外,連禮物都送不出去,季初一直為此愁眉苦臉。
於是在週末,兩人按早就商量好的計劃,一路風雨無阻地趕到了卓輕予所在的大學。
兩個膽大包天的小鬼頭在問過無數好心的學生後,在足球場上的綠茵地上成功發現輕予哥哥的身影。
其中奔的最為歡快的就是季初,遙遙領先一步,可還沒等她接近目標人物甜甜地喊一聲哥哥,就被臨空來的一顆足球砸倒在地,摔了個狗吃泥。
什麼情況?卓輕予剛抱起被砸暈的小丫頭,不遠處的啟秋弟弟就撒丫子跑到了跟前。
卓輕予苦笑,看來這兩淘氣鬼是一起來的。
「哥哥,哥哥,季初她是掛了嗎?」
「小氣球,你說什麼呢!」揉了把弟弟的頭髮,「小初只是昏過去了,我送她去醫務室。」
「季初會醒過來對吧!」
「嗯。」
卓輕予抱著小丫頭進了醫務室,還好沒什麼事,只是被嚇著了,休息一下就會醒過來。小氣球擔心地整個人趴在病床前審視看護,怎麼勸都不走,只好由他去。
出了醫務室,便看見靠在走廊上的高挑男子。
「輕予,對不住,力道沒控制好。」肇事者一臉笑嘻嘻地走過來。五官俊秀,身形修長,挺拔如松,只一眼就覺得是一個少有的美男子。
「阿申,你認真點,要是出了什麼事我該怎麼和人家父母交代?」
「大不了我對她負責嘍!」顧申依舊玩世不恭,「可是,我對小女孩不感興趣來著。」
「阿申!」
「好了好了,只是開個玩笑。」顧申一條胳膊勾上卓輕予的脖子,「進去看看小公主怎麼樣了。」
「記得要和人家好好道歉。」
「知道了,知道了。」
兩人邁進醫務室,便看到兩個小鬼頭挨頭睡得香甜。卓啟秋緊緊拉著季初的手,整個人都臥倒在被子上,姿勢古怪。
「我記得,我只砸倒了一個吧!」
「放心,我也記得。」卓輕予拉扯下那只胳膊,催促道:「快點去道歉。」
肇事者上前,走到榻前。
……
場景回到六年後的現在,咖啡館換了首沙啞女聲的浪漫情歌,隨著卓輕予的闡述,季初那遙遠的記憶從模糊慢慢變得清晰。
「你是說,他就是那個當年砸暈了我,向我道歉的時候又被我撞了鼻子的人?」
「嗯。」卓輕予點頭,「誰知道你突然醒過來,還這麼激烈地反抗了一把。」
當時睜開眼睛,季初突然看到面前放大的一張陌生的臉,沒有思考的,拳頭就出去了。由於下手太狠,那一天的大好日子,肇事者的臉上都打著繃帶很是痛苦。顧申不明所以,還以為小小年紀的季初早就知道了,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的道理。所以晚上的生日桌上,顧申都盡量坐得離這個可怕小姑娘遠一點。
原來就是他。很久之前他們的初見,那場見面那樣不美好不深刻,都已經互相遺忘。
「我想起來了。那天我還送了我親手做的泥人作禮物,不知道你還記不記得?」
「當然記得,那個泥人做的很可愛。」
談起以前的話題,氣氛輕鬆不少。
「當年我可是花了三個晚上捏的,然後隔天早上都要在課上打瞌睡。」
「你當初送給我的時候就說過了,不是還被老師罰站了嗎?」
「那它現在在哪裡?丟掉了嗎?」
季初懷念以前那個單純的自己,所有的傾慕都給那個叫卓輕予的男子,所有的美好都是那個叫之前用的男子。他曾是她的全世界,只要看到他就滿心歡喜。瞭解他的所有愛好,討厭的東西,微笑時眼睛的弧度,為他做泥人寫日記,學習他走路的姿勢。多麼傻的女孩子,她以為現實是少女漫畫,冰山也會被她融化。
冰山沒有融化,她卻千瘡百孔。沒有回應的愛,能支撐多久,她撐到了和他訂婚的日子,卻撐不過他的轉身離去。
卓輕予,你不值得。這世上再不會有這樣的傻女孩,來這樣愛你。
「丟掉了對吧?」
等不來他的回答,她就再問一遍。
依舊是沉默。
「也不是什麼貴重的東西,再說都那麼久了,丟了就丟了吧!」季初用笑容緩解尷尬。
兩人用完早餐,卓輕予買了單。
「你說在這碰到顧申怎麼辦?」
「放心,我在這裡,不會再發生上次的事了。」
季初羞澀地笑:「我當然相信你。」
卓輕予推開玻璃隔門,抬起手腕看時間,「時間還早,去看場電影嗎?」
「這不好吧!陸綺不會生氣嗎?」
「不會。」
「孤男寡女?」
「怎樣?」
卓輕予平靜的臉上看不出情緒的波動。
「那好,你都不擔心我擔心什麼,走吧!」對於季初,這個機會真是求之不得。
……
夜深,書桌前的人依舊在認真查看文件,白天落下的進度,此時就要完完整整地補回來。他本就是忙碌的人,卻還是抽空去和季初見面吃飯看電影。因為他心裡的愧疚那麼深,迫不及待地想要彌補乾淨。
那個整天吵著要去看電影的小女孩,真的帶她去的時候,卻是看得意興闌珊。這時他就知道,時光的漏洞怎麼都補不上了。曾經很想要的東西,有一天也會變成普通的喜歡。他又怎麼不明白,即使得到她的原諒,還是物是人非。
他疲憊的目光觸及到桌角的小泥人,已經是很陳舊的樣子,材質都開裂,上面曾經鮮艷的油彩幾乎褪得乾淨。它一點也不好看,卻擱在書桌最顯眼的位置。
不知不覺地,這個小東西,就留到了現在。
他都忘了,當初帶走它的原因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