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番外 未來日記篇 文 / 一葉方舟
綁架案結束後的第三天,唐宋就開始去學校上學了,在家呆著幹什麼呢?父母都不在家,開始忙自己的工作去了,那個蠢姐姐只會小心翼翼的看著他。
至於年齡這麼小,就被綁架了,心裡肯定受到了不小的刺激,所以請個心裡醫生看看吧——這個想法,唐宋的父母連想都沒有想過。
唐父:開玩笑,這次事情正是我更上一步的時候,我唐某人的兒子,有這麼脆弱嗎?他應該是絕對沒有弱點的。
唐母:以後我的生意會越做越大,總有保護不到他的地方,綁架什麼的以後說不定還會有,他是男子漢,應該習慣才是。
總之,這件事就被華麗麗的忽視了。
在家呆的無聊的唐宋,又開始去了學校,真個人感覺更不好了,他被綁架的事情被宣揚的全校都知道。
每個人看著他的眼光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刺激到了他,這種同情的目光讓唐宋更加的暴躁,當然,面上沒有顯出一份。
在上生物課的時候,老師帶來了幾隻小兔子,讓大家養兩天,第二天正好輪到唐宋值日,臨走的時候,班上已經沒有一個人了,唐宋還是沒有忍住,他打開放小兔子的玻璃櫃。
把小兔子整個解剖了,把它的皮剝了下來,因為生疏,皮毛破破爛爛的,這讓唐宋有些不高興。
當天晚上,唐宋滿腦子想的都是血淋淋的兔子,興奮的有些睡不著。
黑暗中,唐宋的眼睛亮亮的,「也許長大了,我會成為一個大壞蛋。」他幼小的心靈模模糊糊的有著這樣的念頭。
但是這個模糊的念頭,讓他不但沒有害怕,反而有點興奮。
唐宋也知道自己有點不對勁,但是他克制不住自己,也不想克制。
日子一天天過去,唐宋已經有著未來精英的范了,雖然才是初中,但是每次成績都是全校第一,放學都有豪車接送,引得無數個小女孩為他爭風吃醋了。
對於唐宋來說,事情要麼不做,要做就做的最好。如果自己成績差了,隨之而來的是一大堆麻煩:父母不滿意,請家庭教師,一天的時間又被人佔用很多。
成績好了就不用怕了,好處也多多:在父母出席的各種宴會上,自己也可以是談資了,偶爾提點小要求,他們也會爽快的答應。
至於豪車接送,唐宋更是表示沒有壓力,他家有的是錢,為什麼不用,反而要藏起來?
今天是他的生日,和以前一樣冷冷清清的,沒有一個人送他禮物,他也不需要,在他看來這樣才是最好的。
因為他的生日也分為兩種情況,一種就是大半特辦,赴宴的都是認識他父母的人,收到的禮物也很多,他只需要象徵性的去切一下蛋糕就行了。
另一種就像這一次,沒有一個人在意。
前者就是他六歲,十二歲的時候,還有將來十八歲的時候,應該也是這樣。後者就是其他歲數的時候,不太重要,父母也就沒了興趣。
今天和平常一樣,唐宋洗完澡之後,就打開了電腦,進入了一個醫生經常交流的網站。對於當醫生,他現在還是很有興趣的,最起碼能光明正大的進行解剖。
正準備睡覺的時候,他的手機有短信提醒的聲音,他拿過來一看,是個不認識的號碼,是誰呢,除了家人之外,知道他號碼的人,不到5個。
唐宋有了興趣,打開一看,是個日記一樣的格式:
「202x年10月8日星期二小雨
今天還和以前一樣,女人還是那麼的無聊,孤獨的以為自己是世界上最慘的千金小姐到處都是,僅僅溫柔的聊了兩句,就抓住我不放,讓她跳樓,也毫不猶豫的去了,沒勁。
這樣活在自己世界裡的人,還是早點死掉好,畢竟他們一點用處也沒有。
不過,那個蠢女人沒有死掉,被一個多管閒事的女人救了。
三樓雖然不算高,但是百十斤的人掉下來,份量也不輕。這個女人手臂骨折了,但是還背著人去了醫院。
有點意思,就拿她當下個目標吧。」
是誰的惡作劇嗎?現在才是201x年,時間晚了十年。
唐宋想不起來寫日記的人到底是誰,想了一會就把它放在了一遍,也許是人誤發的。
唐宋絕沒有想到,這才是開始,從那天開始,每天晚上十點的時候,他都會接到短信,看不看都一樣,每天一個。
「202x年10月9日星期三晴
昨天已經查到了那個女人叫李薇,今天去裝作和她邂逅,沒想到她帶著飯盒去看昨天救的人,人當然會不見了,大家族對自己的**可是很看重的。
和她搭話的時候,把她做的飯菜全吃了,真是太好吃了。
我改變主意了,讓她去當我的廚師,每天都是外賣,真是夠了。」
「202x年12月13日星期一陰
今天盯著做飯的小薇,整整半個小時,她沒有發覺。
仔細看著小薇,越看越覺得她漂亮無比,性子也好,跆拳道已經徹底出師了,穿的裙子都是到膝蓋以下……
晚上,李白龍來了,把小薇做的透明蝦餃吃掉了,這可是我最喜歡吃的,那一瞬間,我真想殺掉他。
他走之後,我攤在沙發裡:我想我真是完了,對於小薇,開始有了那麼一點點喜歡。」
唐宋合上手機,那傢伙也認識李白龍,到底是誰呢?也許那個人就在他們身邊。
「202x年1月10日星期二晴
小薇通過了我的考驗,有資格成為我的女朋友。」
唐宋暗自吐槽:每天設各個陷阱試探她,自己還親自跟蹤她半個月,你的疑心病到底有多重。
你樂意人家還不一定樂意呢。
第二天看到手機上的日記時,唐宋的臉頓時黑了。
「202x年1月11日星期三晴
小薇同意成為我的女朋友了。」
以後每天斷斷續續都有,或長或短。
雖然大部分都是說他的女朋友李薇的事情,但是偶爾也說一些他自己的事情。
就是這一點讓他看出日記的主人是個不好惹的人,表面溫和但是內心很記仇,而且佔有慾很強。
從他的描述中,唐宋也知道這個叫小薇的是個很好的女人。
她總是留著一頭筆直的長髮,不喜歡燙染,經常化著淡妝,穿著大方簡單。
喜歡研究食譜,每天都做不同的菜色,特別擅長藥膳,每個週末最喜歡和男朋友逛街。
力量很大,對上二三十人不是問題,每天早上都會練拳,槍法也不錯。
漸漸的這個女人在唐宋的心裡留下了影子,碰到其他女人的時候,他會不由自主的拿她們相比。
唐宋大學的時候到底是沒有選擇醫生,而是選擇了時髦的經濟管理系,沒有人逼他,而是他突然覺得複雜的人際關係也這麼有趣。
莫名其妙的日記在他大學畢業的時候就停止了,最後一篇是:
「202x年5月1日星期二晴
我和小薇結婚了。」
以後再也沒有短信發過來了,這讓唐宋有些莫名的不開心。
小薇是自己喜歡的類型呀,結果就這麼便宜了這麼個莫名其妙的傢伙了。
大學畢業之後,唐宋開了家國際貿易公司,公司沒事了就去逛逛,公司有事了就去換換人。
平時賣賣情報,心情好或者不好的時候,就去耍耍別人。
這天他的心情很不好,又碰到了一個自以為是世界最慘的人,唐宋頭也不抬的暗示:那你就去死吧。
然後找了一個最佳地點,等待著那個女人死前濺開的血花,去沒想到自己的獵物被人救了。
這讓他心情更不好了,就讓這個救人的人成為自己最新的獵物吧,上前搭話時,偷偷的照了張照片。
晚上回家的時候,搜索了一番,發現這個女人叫李薇,這個名字怎麼這麼熟悉?
突然想起了幾年前莫名其妙發到手機上的短信。他看了看今天的時間:202x年10月8日星期二,今天也是小雨,不會這麼巧吧。
想了一會,唐宋拿著手機開始寫起了今天的日記:
「202x年10月8日星期二小雨
今天還和以前一樣,女人還是那麼的無聊……這樣活在自己世
界裡的人,還是早點死掉好,畢竟他們一點用處也沒有。
不過,那個蠢女人沒有死掉,被一個多管閒事的女人救了。
……有點意思,就拿她當下個目標吧。」
然後發給到了那個自己早就不用的號碼上。
第二天自己去醫院果然遇到了李薇,如願以償的遲到了她做的飯菜,陽光下的小薇,美麗的如同一尊玉雕。
晚上回去後,他撲到床上照例寫起了日記:
「202x年10月9日星期三晴
昨天已經查到了那個女人叫李薇,今天去裝作和她邂逅……
和她搭話的時候,把她做的飯菜全吃了,真是太好吃了。
我改變主意了,讓她去當我的廚師,每天都是外賣,真是夠了。」
看到發送成功的短信,唐宋想到,能順利的發到以前的自己手上嗎?
不過沒兩秒,他就把這個問題拋開了,事物存在就是合理的。
明天小薇就要來了,自己穿什麼衣服好呢?還是這個問題比較重要。
與此同時,十年前唐宋,收到短信之後,還很稚嫩的小臉上滿是疑惑。
「202x年10月8日星期二小雨
今天還和以前一樣,女人還是那麼的無聊……這樣活在自己世
界裡的人,還是早點死掉好,畢竟他們一點用處也沒有。
不過,那個蠢女人沒有死掉,被一個多管閒事的女人救了。
……有點意思,就拿她當下個目標吧。」
到底是誰在和自己惡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