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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00章 隱婚 1更 文 / 藍懶很懶

    10月1日,我和沈方去領證。

    一大清早,我就被沈方從被窩裡拉出來了。剛起床的我多少都是帶著點起床氣的,眼皮子都沒睜開,就衝我最大的債主喊:「沈方,沒到早點時間呢!不要讓我起這麼早……你今天又不上班,晚點我再給你做早點行不!」

    沈方笑呵呵地說:「今天咱不在家裡吃,早點我們出去吃。」

    「為什麼去外面吃?」我迷迷糊糊的,隨著清醒,起床氣也漸漸消了下去,揉著眼睛問,「你不是說外面買的餐點都不夠營養,一定要吃家裡的嗎?」這些天來,可沒少讓我下廚做飯。別被他最初的時候會自覺下廚做飯自覺洗碗的新好男人的模範給騙了,等我簽下賣身契之後,就徹底地淪為了他的炒飯丫頭。

    不過想想呢,男人主要還是要忙事業的,我自己又閒著在家,沒有工作,也就只能做做飯,拖拖地什麼的啦。

    還沒結婚,就已經開始學習怎麼做一個全職的家庭主婦了。

    當然做一個全職家庭主婦不是我的本性,我也不喜歡等著男人來養,而此時自己已經懷孕3個月了,再出去找工作也不能找一個長久的工作,於是就在家裡面上網搜搜看目前最合適自己在家裡面能做的工作,目前還沒有找到合適自己的閒職,但是一些念頭已經形成了。

    我從小就喜歡隨便畫點什麼東西,最喜歡的就是畫服裝類,上大學的時候本來也想順著自己的愛好去選擇專業的,但是父母覺得做服裝設計的都賺不了幾個錢,沒有什麼錢途,後來在父母的要求下,我才改成了財務管理。

    如今也不太適合出門找工作了,沈方也不太願意我一天到晚都出門和別人在公車上擠來擠去的,我這一閒下來,就想起了自己平時的愛好。上大學的時候參加過漫畫社,玩cosplay的時候,社裡的衣服都是我一個人弄出來的。我閒著的時候,也可以自己隨便畫畫,設計幾樣圖紙,自娛自樂,如果拿去服裝產,有人願意買我的創意,那就更好了。

    沈方同意我這一點,因為他也不希望養一個好吃懶做的女人,換句話來說,他個人偏愛知性型的女性。

    扯遠了。

    沈方把我拉了起來,挺熱乎地給我穿衣服,那樣子非常急著要出門。

    我一把推開他,說:「別亂碰我,我還沒穿文胸呢你就給我套衣服,等會兒還得脫呢。」

    「出去。」我把他趕了出去,換了衣服,洗刷乾淨之後。我都還沒弄明白沈方老早把我吵醒做什麼,出了洗漱間,見他早就穿戴整齊,整個人穿的都是新裝——這人特好面子,衣服稍微有些舊,有些髒,他就嫌棄,不願意再穿第二遍了,唉,誰讓他是土豪呢?

    但是沈方喜歡乾淨並不代表他衣櫃裡的衣服常改革換代,像今天這樣從頭到腳都是嶄新而且額閃閃發光的,可少見了!

    「要幹嘛去呢?穿得這麼新?」看到他煥然一新,我眼前一亮,忍不住揶揄起他來。

    他笑呵呵地說:「你跟我走就對了!今天請你吃馮氏早點。」

    馮氏是這附近一帶最好吃的早點餐店,但也是最貴的,沈方莫名其妙地說要請我吃早點,而不用我做,這才叫奇怪!

    但我不管怎麼問他,他都不肯說今天要帶我去做什麼。

    沈方這人嘴巴特別嚴,以前問他和徐晴什麼關係的時候,他就從來沒有正面回答過我的問題,更別說今天了。但我仍然可以從他的嘴臉上察覺出一點端倪來——他一直笑不攏嘴!

    陰謀,絕對是陰謀。

    誆我簽下賣身契的時候,他都沒有笑得這麼開呢!

    我就這樣子,忐忑地上了他的車。

    直到車子開到民政局門口停下,我下車看到「民政局」三個大字的時候,我嚇得又退回了車子裡!

    沈方笑呵呵地過來拉我,淘氣地說道:「許諾,我們都到這裡了,不進去多可惜呀!快出來,國慶登記結婚的人可多了呢!再晚點兒我們就要排隊排到大街上了!」

    我死活不依:「沈方!我還沒見過你爸媽呢,你就這樣拉我上民政局,這樣子你真的好嗎?」

    「沒什麼不好的,先出來吧,等登記了,我再帶你去見我爸媽。」

    喂!本末倒置了吧?!

    我抓狂,沒見過公婆就先領證,這叫什麼?

    隱婚?

    先斬後奏?

    就算我沒做過別人爸媽,也知道如果自己的兒子瞞著自己和別的女人結婚了,要麼我打死這個不孝兒,要麼就是我被氣死!

    「不行!」我執拗的脾氣上來了:「你說過了,一定會帶我去見你爸媽的!」

    「對啊,遲幾天而已。」沈方無辜地眨眨眼。

    我氣得半死:「遲幾天?那遲幾天再領證不可以嗎?你不是說過了嗎?你一定能搞定你爸媽的!既然你能搞定你爸媽,為什麼不先帶我去見你爸媽再領證?」

    沈方溫良地笑笑:「我也沒說錯呀,我一定能搞定我爸媽的,只要先把證領了,以後再告訴他們,他們再生氣也沒辦法了。」

    「不可以這樣的!」我氣急地大叫。

    沈方費盡全力地把我從車裡面抓出來,我生氣地掙扎,他卻突然一把抱住了我。

    我最討厭他這樣了,只要他抱住我,我都「很給面子」地安靜下來。

    他把頭埋在我肩窩上,等我安靜下來了,才輕輕地在我耳邊說道:「許諾,相信我,我爸媽的性格是怎麼樣的,我最清楚不過了。他們脾氣很大,但是一向尊重我的決定。我知道有些事情他們一時之間難以接受,而我現在已經等不及要和你結婚了。」

    「但是這樣做,對你爸媽很不尊敬呀!」

    「沒事的,沒事的!」沈方輕輕地拍著我的背,說:「相信我!」

    或許,走到這一步,我自己都很明白,其實就連沈方都沒有辦法說服他家裡的人迎娶一個懷著別人孩子的女人進門,所以才只能使用先斬後奏的這一招。

    是我自己太放不開沈方了,所以在幾番安撫之下,我終於點頭答應和他進民政局了。

    陽光之下,我們的愛情無處安放,只能用這種偷偷摸摸的方式了。♂手機用戶登陸m.更好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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