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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50章 骨感的現實 文 / 藍懶很懶

    沈方和沈傑商量了一下,決定順著曾興茂的意思,給他安排一個工作,讓他早點鑽錢養家。[zhua機書閱

    這件事就由沈傑去做了。他有一筆生意是談在這個城市裡面的,所以才會跟著我們的車過來,也好收假後順便在這邊工作(其實也省了找房子住)。他那筆生意是一項土木工程,在他這種土豪看來,這是一樁動動嘴皮子就能賺到好幾億的生意,但是對於像曾興茂這樣需要工作賺錢「養家」的人而言,就是出賣體力活的工作了。

    為了這事,沈傑提早收了假,回去和自己那邊的人打好招呼,安排曾興茂去工作。

    剛開始的時候,曾興茂以為沈傑怎麼說都是他姐夫的親弟弟,看在他姐夫的面子上,會給他安排一個特別好的工作,坐在辦公室裡面,坐一天就能有錢拿的那種白領工作,結果晚上回來的時候累成了狗,耍著小孩子脾氣罵沈傑欺負他,虐待他——

    其實,這就是沈方和沈傑設計好的局。沈傑手底下的確有一大把的活,隨隨便便都能給曾興茂安排一個工作,可是,可是人家安排後門,那也得曾興茂他自己走得起才行呀!

    沈傑:「人家要文憑,你有嗎?」

    曾興茂:「文憑是什麼?」

    沈傑:「好吧,你有初中畢業證嗎?」

    曾興茂:「……」

    沈傑:「人家要年齡18歲以上,你今天多大了?」

    曾興茂:「13……」

    沈傑:「人家要工作經驗的,你有一年工作經驗了嗎?」

    曾興茂:「……」

    沈傑:「人家要會算賬的,要專業管財務的,你會嗎?」

    曾興茂:「我會數錢!」

    沈傑:「人家要……」

    ……

    這一天晚上,曾興茂有火氣但是沒地方發,沈傑羅列出來的一大堆工作要求,他一個都不會,問他自己究竟會什麼,他自己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來自己會什麼。到最後,他自己也明白了,不是沈傑不給他安排一個好的工作,而是有工作給他,他自己也做不到!

    在這個家裡面,他第一個怕的是沈方,第二個怕的是沈傑。因為這兩個大老爺們一點都不買他面子,他怕沈方是因為覺得沈方有錢,自己惹不起;他怕沈傑則是因為沈傑脾氣賊火爆,他要是真的惹毛了沈傑,沈傑真的就拿棍子二話不說地抽過去,管他屁股疼不疼!

    第二天,曾興茂沒有跟沈傑走了,他說再也不相信沈傑的話,再也不去沈傑的公司去上班了,他要自己找工作,當然沒有找到。別人一見他是個十幾歲的小毛孩子,連理都不理就直接打發他走了。

    後來,他說別人不要他,他就不去幫別人打工了,他要自己做生意,所以跟我要了100元去做投資做生意——這你得理解,在鄉下小孩子的眼裡面,100元真的是好大的數目,能用它來做很多很多的事情呢。曾興茂拿了一張100元,就興沖沖地說要去路邊擺個水果攤賣水,結果在外面轉了一圈,中午時進kfc吃了一餐,晚上灰溜溜地回來時說自己沒錢了……

    這時間一天一天地過去,他也終於明白了,生活不是他所想的那麼簡單,他就算覺得自己年輕力壯,可以出去找個工作,賺好多好多的錢來讓自己心愛的小女孩生下孩子,但是現實讓他跌破眼鏡,終於明白了「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的這句話的涵義。

    他一點一點地喪失了信心,垂頭喪氣,變得沮喪和暴躁,動不動就沖小女孩發火。在剛來到我們家的時候,他一點輕活都捨不得小女孩去做,現在則是吃完了晚飯,就直接把碗筷一丟,自己跑去找電腦玩遊戲去了,讓小女孩洗碗去。

    這就是小孩。

    天真起來很可愛,有時候也很殘酷。

    我想,時機也就差不多了,等他徹底對生活失去信心的時候,就該是沈方出馬,跟他好好說說未來該怎麼辦了——在這野小孩的面前,我這個做姐姐的說話不算數;他討厭沈傑,沈傑說什麼他都不會聽的;也只有沈方還保留著長輩的權威,能勸導他了。

    這個時候,我就覺得沈方特別像他爸爸,有權威,能做主,霸氣側露!

    而我沒想到的是,那一天晚上,吃過了飯之後,曾興茂跑去玩遊戲了,我和小女孩收拾碗進廚房去洗。在洗碗的時候,她忽然問我:「許諾姐,你是不是覺得我很壞呀?」

    小女孩是一個特別內向敏感的人,住進我家之後很少開口說話,她說話的時候聲音柔柔軟軟的,特別令人心疼。我看了一眼她,她低著頭,認真地刷著碗,眼睫毛長長的、彎彎的,底下面似乎隨時會眨出一滴眼淚來。

    我想起了幾個月前的我,別人都說我那時候特別彪悍,一輩子都沒見過像我這樣彪悍的女人,但只有我自己最明白,那個時候的我格外地希望身邊能出現一個溫柔的人,不要罵我、不要和我說事,只要安安靜靜地陪伴著我就足夠了。

    她現在也是這樣子的。

    我不忍心地說:「你不壞。」

    小女孩說:「但我做了錯事,一件很錯很錯的事情,爸爸媽媽還有老師同學們要是知道了,一定會覺得我很骯髒,很齷蹉,我……」她說著說著,聲音越來越小,眼睛一眨,掉下眼淚來。

    我的心一抽一抽的,不知道是心酸眼前的她,還是心酸過去的自己。我對她說:「別胡思亂想,沒多大的事,只要……只要沒有人知道,你們還可以回到過去的生活。」

    可是,真的能嗎?陣廣見血。

    我曾無數次地想過,如果當初我沒有告馮嶺上法庭,沒有把我們之間的破事宣揚得人盡皆知的地步,現在的我是不是會過上另外一種生活?是不是不用背著恥辱的黑鍋過日子?

    人,真的不能做錯一步,錯了,落在別人的眼裡,就是十惡不赦。

    我終究不是那麼頑強的人,當我知道了有人不喜歡我、討厭我,就算那只是一個陌生人,我也會為此難過很久、很久。♂手機用戶登陸m.更好的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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