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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第110章 結案 文 / 門人閃

    更新時間:2013-10-06

    萬鄭完全可以用這個把柄對丁浩進行威脅,繼續跟丁浩討價還價。可惜他不敢。丁浩已經掌握他太多事情,隨便拋出來一件,都可以把他置於死地。所以,他也絕對不能得罪丁浩。

    「好,我答應把自己手上的所有股份以五千萬的價格轉讓給韋大哥。前提是,我在出國之前,必須得到最安全的保護。」萬鄭狠聲說道。

    事到如今,他已沒有任何選擇餘地。

    「這才是最明智的選擇。」丁浩笑著說道,習慣性的想伸出手去和萬鄭來上一個熱情的握手禮,以示雙方達成互利共贏的良好合作,但伸出的手隨即又縮了回去。

    「合作愉快。至於握手的話,就不必了,你的手現在有些髒。」下浩盯著萬鄭那雙沾滿血跡的手,說道。

    萬鄭雖然因為突然受到難以承受的損失顯得一臉沉痛,還是不得不附和著說上一句:「合作愉快。」

    如雷必克所言,他親自帶領的那隊警察確實來得很快。

    萬家大廳裡的所有人先聽到一陣警車在執行公務時發出來的鳴叫聲,然後便聽到外邊響起一隨嘈雜的怒喝聲。

    緊接著,雷必克帶著將近二十個警察快速衝進萬家大廳。

    「所有人全部戒備,立刻對所有疑犯實施控制,避免一切漏網之魚,也要控制住犯罪嫌疑人的一切反抗行動,避免他們在抗拒執法的過程中出現傷人事件。」雷必克一邊帶頭衝進來,一邊大聲對身後的那群手下作出佈署。

    等他用自己比狗還靈的敏銳嗅覺聞出屋內濃烈的血腥味和彈藥味,並看清楚眼前的整個局勢後,才知道自己之前的一番安排純屬多餘。

    和丁浩在電話裡說的一樣,他已經把整個局勢牢牢控制。

    但雷必克卻沒有想到,丁浩竟然是以這種方式控制住局勢。不僅把對方全部打傷打殘,所有躺在地上的人身上都有中槍的痕跡,丁浩手裡也正握著一把手槍。

    雷必克的眉頭微不可見的輕輕皺起,覺得這件案子變得有些棘手起來。

    他之前根本就沒有想到,事發現場竟然會是這種局面。丁浩就算出手揍人,只要沒有把人打死,在他眼裡也算不上什麼大不了的事情。但他的傷人武器卻是槍,屬於華夏國嚴禁私藏的物品,而且被他槍擊的人數量還不少,事情就變得嚴重起來。

    雷必克任由自己那群屬下快速控制住現場,自己則快步走到丁浩前面,一臉關切的仔細打量了丁浩一番,確定丁浩身上沒有任何傷害後,一顆懸起的心才總算放下,出聲說道:「你沒事就好。」

    和那群警察一起衝進來的還有韋世傑的司機劉忠。

    在韋世傑和丁浩進入萬家大廳後,守在別野外面的劉忠就被故意走上去攀談的兩個馬仔突然用手槍控制住,後來雖然聽到屋裡傳出激烈的槍聲,劉忠以為韋世傑和丁浩就算沒有被殺也已經受到傷害,但他自己也處於被人嚴密控制的狀態下,根本沒辦法報警。

    等到雷必克帶著警察趕到,那兩個控制住他的馬仔感覺到情況不妙,才不得不放棄這個被監視的目標,在警察還沒到達之前火速逃離現場。之後屋子外的那陣怒喝,則是那些警察警告那兩名逃犯束手就擒的聲音。

    看清了屋裡的一切,確定韋世傑和丁浩都沒有受到傷害,反而是萬鄭那邊的人被全部干翻,劉忠才總算大鬆一口氣,不禁對丁浩另眼相看起來,對丁浩暗暗翹起大拇指。

    及時送出了自己的慰問,雷必克才出聲問道:「這到底怎麼回來,你怎麼用槍傷了這麼多人?」

    「我是迫不得己。」丁浩知道雷必克在疑慮些什麼,解釋著說道:「那些人想要槍殺我們,我不得不做出反擊。由於他們槍法很爛,結果我身上沒有中彈,反而他們全部在我的反擊下被打傷。」

    丁浩揚了揚手裡的手槍,繼續解釋道:「這把槍也不是我的,而是我從他們手裡搶過來的。作為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不可能私藏槍支。雷叔叔可以把這些槍全部拿回去做個指紋鑒定,上面殘留著他們的指紋。」

    雷必克點了點頭,小聲說道:「這樣一來,事情就好辦多了。」

    接著,他又說道:「你可以把整件事情的經過敘述一遍。」

    丁浩點了點頭,說道:「事情的大致過程是這樣的——受害人之一的韋世傑和萬鄭是生意場上的合作夥伴。萬鄭受到一個名叫洪星的黑幫成員威脅,把韋世傑約過來吃飯,想在飯局中對韋世傑下手,想以威脅手段逼迫韋世傑把手上掌握著的商宏實業有限公司百分之五十一的股份低價轉讓給他們。之後雙方發生爭執,洪星派過來的那些人突然掏出槍支,試圖殺害我們。我被逼無奈,只好趁機反抗。在對方首先開槍的情況下,由於我的運氣比較好,沒有被他們傷到,反而不小心把他們全部打傷。」

    雷必克的眼神就詫異起來,想不到丁浩的身手竟然如此了得。

    「他在說謊!」已經被控制住的**指著丁浩,一臉憤怒的喊道:「他在故意扭曲事實。萬鄭才是這件事情裡的主謀,而且最先開槍的人不是我們,是他先將我們的人打傷!」

    丁浩不為所動,卻換上了一副看待白癡的目光來看待**。

    雷必克的臉色則立刻陰沉下來,先憤怒的瞪了**一眼,才用眼神朝扣押住他的兩名下屬暗暗示意了一下。

    站在**左手邊的那個警察丁浩認識,在夢寐的時候見過一面,好像叫江偉明。

    他在總局的時候就跟在雷必克身邊,和雷必克多少有些默契。雷必克只是微不可聞的用眼神示意了一下,他就知道自己應該做什麼了。

    **雖然一隻腳受傷,此時仍然被他們強迫著站立起來。

    江偉明一肘子狠狠撞擊在**的腹部,痛得**悶哼一聲,像是一隻大蝦一樣躬起身體。

    江偉明這才大聲罵道:「老實一點!這裡有你說話的份嗎?」

    很顯然,他自己的答案是沒有。

    **雖然在道上混跡多年,但對警察仍然有著一定的畏懼心理。知道自己現在繼續蠻橫下去的話,只會承受更多懲罰。好漢不吃眼前虧,他決定不再輕易開口。

    雷必克的目光仍然刀鋒一樣盯在**臉上,大聲說道:「我們警察辦案,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任何人的片面之詞。你說不是你們首先開槍,你有證據嗎?還有,這些槍是從哪裡來的?」

    **冷笑著和雷必克對視,沒有接話。

    他此時的模樣就是像一頭想要擇人而嗜的獅子,但對雷必克卻起不到任何威懾作用。

    「你沒有反駁,就說明這些槍是從你們身上來的。」雷必克緊盯著**,繼續說道:「槍既然是你們的,你們就構成了試圖殺人的動機。不管誰最先開槍,被你們威脅的那一方都屬於自衛反擊,他們的行為不構成犯罪性質。」

    看到**沒有出聲辨駁,雷必克才把目光轉回到丁浩身上,問道:「誰是萬鄭?」

    「他就是。」丁浩指著旁邊的萬鄭說道。

    雷必克這才認真看了萬鄭一眼,說道:「你老實交代,在這件事情中,你是屬於被迫,還是主動參與其中?」

    萬鄭小心翼翼的和丁浩對視一眼,才趕緊答道:「我是受到洪星的逼迫,才不得不參與進這件事情裡面。雷——雷局長,我也是這件事情裡的受害者啊,你千萬不要冤枉好人。」

    「你這是什麼話。」雷必克一臉不悅的說道:「我們這是在稟公執法,怎麼可能會冤枉好人。你既然也屬於被迫無奈的受害者,等案情查明以後,我們自然會還給你一個公道。」

    萬鄭這才抹了一把虛汗,一臉感激的說道:「謝謝,謝謝。」

    自古以來就是民不與官鬥,因為官場中人最在行的就是混淆是非顫倒黑白,他們又站在權勢至高無上的一方。作為一介弱勢屁民,最理智的做法就是不要招惹他們,在他們面前盡量奉承討好。

    當然,你的財力和人脈已經深厚到可以左右官場局勢的時候,那就另當別論。

    「既然這件案情已經大致理清思路,現在就可以收警了。至於那些犯罪嫌疑人,先押回局子裡再好好審。當然,所有參與其中的受害者也要帶回去做個筆錄。」雷必克眼見大局已定,立刻對自己那群下屬作出安排:「把所有犯罪嫌疑人都押出去吧。」

    「是!」那些警員齊聲答道,然後便把扣押著的那幾個馬仔從萬家大廳裡推擠出去。

    「你們也跟我們回趟局子裡做份筆錄。」雷必克又對丁浩等人說道。

    等到一群人全部出了屋子,暈倒在二樓走廊上的幸子居然還沒有醒來,也因此才被那些警察忽略。

    外面一共停著六輛警車。把那五個馬仔和萬鄭潘安都送上警車後,雷必克吩咐把他們先送回局子裡,才笑著對仍留在車外的丁浩韋世傑和劉忠說道:「到局子裡做筆錄只是一道可有可無的程序。你們幾個今天晚上都受到不少驚嚇,就沒必要因為這事專門跑上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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