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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節目錄 42第42章 文 / 閒臥雲天

    薛家進京一節,世所疑問的一點乃是這薛家自搶了香菱打死人後,就以送妹待選為由離了應天府。直至賈雨村結了殺人案,薛家才在賈府露了面,這前前後後,至少是一年有餘。而黛玉以自己進京的行歷而言,這許久的時間,額,走上幾個來回都夠了。難道他們就不怕誤了寶釵待選的日子,還是說,這待選只是個借口?

    只是這待選乃是皇命,作不得假的,則若如此,黛玉卻另有一個疑問了:這不論是待選也好,選秀也罷,這事應同她前世那個什麼「海選」一般,總是地方上層層選送上去的,斷沒有各家各戶自己送女兒上京的道理,這薛家即是金陵人氏,即應在應天府報名才是,為何要「入京待選」?

    三則,賈府與薛府,兩家只能算作連襟。都說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這嫁出去的姐妹也是各歸夫家的,再怎麼姐妹情深,要敘親情的,也只說住個三五月的,斷沒有這般一住經年的,到底是外姓人家呀。按理那位升任九省統制的王子騰王大人才應是薛家該投奔的正經娘家人。就算薛家進京時王子騰「奉旨查邊」,但家裡夫人也是在的,且其後王子騰回京了,這薛家仍是住在賈府,沒有挪動的意思,實乃奇怪。——此也是黛玉最關心的問題。

    這前兩處疑點,待黛玉想明瞭時,頓覺曹公所用那一句「在路不記其日」用得著實是妙不可言。這薛家在路之途,本就不應以時日計,乃是命案瞭解之時,就是薛家到京投親之日也。

    ……薛家能出現在護官符上,想來先時也確是金陵一霸,但此時的薛家,沒了當家男人,已到了連自家的買辦奴才都敢拐騙欺主的沒落地步,哪裡仍有那般大的影響力為薛蟠輕易脫罪?只用看此案雖一拖經年,卻並未結案,就可見一斑。且此案之所以能一拖經年,只怕也並非是仗著薛家舊勢,乃是為著有薛家將有一個極可能待選成功的女兒罷——畢竟,一個母舅家有深厚背景作待選保證的美貌女兒,成功的機率是極大的,而這也確是一個非常模糊卻十分有效的恐嚇,誰會想去得罪一位未來的後宮之主,哪怕僅僅只是一種極小的可能?——可別說這待選選出來的只是充作公主、郡主入學陪侍的下人,可只要沾著個「皇」字,這些女子的身份就不能以常理論之了,別的不論,現下這賈府裡送進宮的元春姐姐,也僅是以女史之職入的宮,真說起來,也不過是個做起居錄的下人罷了,並不是一進宮就是主子的,誰知道後來就成了「賢德妃」呢。

    想來正因為這寶釵待選是薛蟠脫罪的保證,所以薛家才不便在應天府報名罷。一則薛蟠命案在身,不說薛家這沒落了的「江南一霸」當不當得起皇帝開恩後的「仕宦名家」一說,只說以薛家出了這種惡事,薛寶釵若想要在應天府報名,知府大人這關,就未必過得去。是以薛家只得宣揚說要入京投到舅家名下待選,脫了應天府的管轄,方能保證寶釵平安報上名。二來如此方能讓薛蟠名正言順地「送妹待選」,離了金陵罷。諸如什麼「京中常有娘家人來接這樣的話」,大抵也是曹公掩實之虛言也,縱真說過,也未必像是說與薛呆子聽的,只怕只恐嚇應天府時所言罷。——這入京待選,妙得是「入京」二字。

    既然拿話唬住了應天府知府,薛家自是要立時打點了行裝,離境而去的,這一出應天府地界,只要尋不著薛蟠,就無法審案,自也無法定罪。縱是知府翻然醒悟,已是為是晚矣。只是這薛家也怕那知府真要拿人,為免著了痕跡,被人拿著,京中的王家賈家自是不敢去的,只得在外「遊玩」至結案之後,方才敢在京城現了行蹤,投到賈府門前。——由此可知,薛家勢弱,膽怯至此也。

    黛玉初想通這番道理時,頗為佩服想出這個法子的人來。只是這般虛中有實、實中隱虛,狐假虎威、金蟬脫殼的上佳主意,定不是薛家那個呆子能想出來的,只不知是胸有乾坤的薛寶釵,還是久經風雨的薛姨媽,但無論為兩者中的哪一人,以如此心機,到得賈府,二舅母王氏得其相助,黛玉日子想不更難過都不可能。怪道連這於此道十分粗神經的寶玉都能有所知覺。這王家屋裡,還真沒一個省油的燈呢。

    再說這薛家投往賈府之因。細細想來,也決非為著明面上曹公所說的原因。這大戶人家的親情,從根上論起來,只怕還脫不了個「利」字。而薛家帶來的,除了一個極有望攀高枝的女兒外,還有一個犯過重罪的兒子,這機遇與禍害的問題,乃是一柄雙刃劍。王、賈兩家,各有算計。

    王子騰其時正是官運亨通之際,不乏借力之處,並非少不得這麼一個「有可能」的機遇。反是薛寶釵若真的選上了,需向他這位舅舅借力之處多矣,是故王家行事謹慎,不求錦上添花,但求白璧無瑕,並未著意招攬薛家。

    賈府看著家大業大,卻無一個能挑大樑的男人,此時就連元春也不知是做著女史呢,還是下等的嬪妃呢,仍是未成大氣。一大家子的前途均晦暗不明。正是尋求各方助力的時候——就連黛玉入府,大抵賈母也是有這方面考慮的罷。是以明知有薛蟠這樣喜闖禍的呆子,賈府乃是開門揖客,迎了薛家入府。而且薛家要送女兒待選,走的也是後宮外戚的路子,賈府自家的女兒已在後宮,這條路子已就是經營好了的,幫薛家一把,並不再多費什麼人脈銀錢。而薛家,許就是指著賈府經營的這條路子前來投靠的。一個要借勢上位,一個是順水人情,真真是一拍兩合。有此利益使然,人雖未到,事卻是早就定了的。

    只是這曹公筆法著實不凡,他雖事事不漏地都寫了,卻件件都用別樣文章花團錦簇地掩飾了,虛中有實,以實就虛。倘若曹公真是寶玉的原身,如此行文倒也說得通:畢竟是自己的岳家,較之祖母與母親的不是,曹公此處已算是寫得極多的了,都說摻著真話的假話才能騙到人,曹公善為此道久矣。哎……只苦了黛玉這般以書為史的苦命人啊……

    黛玉想明白了其中玄機,細細掂量了一下,覺得自己力有未逮,還是靜待薛家進府罷。只是,香菱的娘已在路上,可這薛家到底幾時才會入京呢?

    自個兒才進府時,聽得薛家出的事,若按原時,待到賈雨村審此案時,已是一年有餘了,更未提多久後方結了這「葫蘆案」,再又往京裡賈、王兩府投了消息,再由兩府往薛家傳消息,嗯,沒有兩年,這薛家是進不了京的。——黛玉全沒想過要刻意顯形地讓賈雨村頂著得罪權貴的壓力去定薛蟠的罪,且不說賈雨村肯不肯,只黛玉自己就不肯,她是要留著這位號稱「情情」的賈夫子的人情來救自己的,才不要浪費在這種時候。反正薛呆子就是個不定時的人/肉炸彈,往後尋他茬子的地方多了去了,不差這一宗。

    對了,寶釵到賈府的第一個生日,賈母曾為之操辦,那是……十五歲的生日。若以此倒推薛家進賈府的日子的話,也就是說,薛家是在寶釵十四歲時入的賈府。寶釵生日是幾時來著……好像有哪裡提過寶釵的生日與賈母的生日同在正月罷,那麼寶釵的十四歲應是寶玉十歲,不對,寶釵最多較寶玉大四歲,寶玉的生日是餞花節——芒種來著,前段日子才剛過了的,老太太說寶玉人還小,沒長全魂呢,不讓大辦,只往各處廟宇道觀裡捐油刻符,家裡也是藉著節日熱鬧了熱鬧。黛玉初時不知,後又覺得自己在孝中,這禮送得也不吉利,是以本沒什麼表示,卻被寶玉煩了好一陣,說是不在乎這些,定要她補上份禮,黛玉咬牙不肯,這官司到今日都還沒落定呢,黛玉又怎會不記得這小子的生日。寶玉生日月份較寶釵大,則寶玉其時應是十歲末,十一歲初罷,想來總是在那一年裡薛家入的賈府。寶玉如今才過了八歲,還有兩年餘?如此一來,也就對得上了。

    如此說來,這「待選」開的恩,只怕未必只有一次,應是那年皇帝說後,就一直放寬了限制,不然,又不是選秀,斷沒有選一次要花上兩三年時間的道理。薛寶釵,為了這個兄弟,還是耽誤了好幾期的待選罷,以如今十二、三歲都可以嫁人的風俗,這十四、五歲才去待選,年歲確是大了些呢。只是,這香菱的娘,是不是來得太早了?噫,未必未必,她雖說幾頭都沾著點親戚,可從無往來,何來情分。正是要早早地進京,與各府往來著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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